一、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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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11
颗粒名称: 一、技术培训
分类号: G71
页数: 4
页码: 469-4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开展的技术培训教育,包括初级技术培训、中级技术培训、高级技术培训。
关键词: 福建省 成人教育 技术培训

内容

(一)初级技术培训
  包括普及性技术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和初级技术补课。1958年,福建许多工厂农村举办了业余技术学校(班),组织工人、农民学习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操作方法和生产经验。1962年12月,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农垦厅和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国营农场和区(或公社)农业技术推广站所在地,有计划地举办业余初级农业技术学校(班),组织当地回乡参加生产劳动的高小、初中毕业生和具有高小、初中程度的基层干部、农场职工、青年农民、生产积极分子参加学习,达到相当于初级技术人员的水平。农村业余文化学校,结合当地的生产实际,上技术课,或举办农业技术讲座,向农民讲授选育良种、改良土壤、合理施肥、农业气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基本知识,普及农业科学知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省城乡技术教育广泛开展。1983年8月,省职教委和省劳动局根据国家职教委、劳动人事部的部署,联合发出《关于认真抓好青壮年工人技术补课工作的通知》,要求技术补课与初中文化补课交叉进行。技术补课对象是:凡1968~1980年进入企、事业单位,属于三级工(含三级工)以下的技术工种工人和关键岗位上操作的工人,未经专业技术培训的,都要参加初级技术补课。补课内容是初级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训练,应知部分的理论知识达到三级工标准;应会部分的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本等级水平。至1986年,全省参加初级技术补课合格的职工累计31.3万人,合格率为84.3%,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
  1985年3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转发共青团省委、省农业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省高教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产厅、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厅等13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农村青年中深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意见》,提出培训的重点是回乡中学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培训场所主要利用农村文化技术学校、文化馆站、技术咨询站、俱乐部等。省科协还组织有关部门编印发行一套《福建农村实用技术手册》供各地使用。1985年以后,每年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的有40万至60万人。在培训工作中,出现三个转变,即从单纯培训向送技术、送信息、送书籍、送良种等综合服务方向转变;从以短期办班向定点挂钩、长期合作、携手扶贫方向转变;从共青团单独抓向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多家齐抓共管的方向转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7年6月,省教委发出《福建省乡镇文化技术学校暂行办法》,各地、市、县根据乡镇文化技术学校的任务和教学要求,有计划地对基层干部、乡镇企业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对农民开展文化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为当地发展经济服务,为农村脱贫致富服务。到1987年,全省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已办611所,占乡镇总数63.45%。这一年10月,省教委在南靖县召开农村成人教育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乡镇文化技术学校的发展。至1989年底,全省乡镇女化技术学校发展到912所,办学的乡镇占乡镇总数94.8%,举办各种长短班2800期,学员105万人;一事一训短班(即实用技术培训班)13700期,学员57万人。顺昌县洋口文化技术学校,围绕经济建设的需要,广开学路,学员遍及20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开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7个门类,285班,11871人,被评为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
  1989年,农村“三教”(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统筹的一项改革措施,就是组织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短期实用技术培训。据三明、南平、莆田、宁德、漳州、龙岩6个地、市统计,有63675名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了培训,占应届毕业生160851人的40%。
  (二)中级技术培训
  1962年12月,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农垦厅和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出的《关于举办业余农业技术学校的通知》,要求各地市选择条件较好的县和国营农场、中等农业学校,重点试办业余中级农业技术学校(班),组织当地回乡生产劳动的初中毕业生和具有相当初中程度的基层干部、农场职工参加学习,通过3年左右的业余学习,在某一项农业生产或科学技术知识达到相当于中级技术人员的水平。学习内容以农业技术为主,结合学习文化基础课。文化课设语文、数学以及与农业相关的理化常识;技术课按学员从事的专业安排教学。从事农业的,学习作物栽培;从事畜牧业的,学习畜牧兽医;从事农机操作的,学习农业机械。80年代,各地举办的乡镇文化技术学校,有些学校“上挂”县成人教育中心联合培训中级技术人才;有的学校与大中专学校联合举办中级技术(专业)培训班。福州市洪山乡文化技术学校举办的中级技术(专业)培训班,有780人分别领到国家技术鉴定局、福州大学、福州工人业余大学、福州财贸干校、福州市建联财经成人中专、福州市劳动局等单位颁发的中专单科结业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82名乡、村财会人员领到省乡镇企业局颁发的会计合格证书和会计员证。开展中级技术培训不仅为乡镇企业培养了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也推动了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企业职工的中级技术培训,是在普遍开展初级技术补课的基础上进行的。1985年6月,省职工教育委员会、省劳动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意见》,全省各地根据中央、省的部署组织实施。1986年10月13~18日,省职教委、省劳动局、省总工会联合在南平市召开班组长培训和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座谈会,讨论进一步开展班组长培训和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有关问题。至1988年底,参加工人中级技术培训的有93400人。
  1987~1989年,各地贯彻落实开发经济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燎原”计划。省教委向国家教委先后贷款539万元作为开发资金。开发项目61项,其中乡镇文化技术学校贷款258万元,承担34个项目。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开发项目的单位投入配套资金728万元。这类学校实施“燎原”计划贷款项目有三种类型:一是发展校办企业。霞浦县三沙镇文化技术学校与当地工厂挂钩搞来料加工、手编毛衣出口,每年培训专项操作技术1000多人,年产值200万元。二是建造示范水果基地。南靖县靖城镇文化技术学校,投资8万元培育优质高产水果,他们培育800株香蕉,串产75斤,起了科学种果示范作用。三是开展多种经营。福安市赛岐、溪尾、康厝等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将贷款24万元用于建立对虾养殖、食用菌栽培、电器维修等生产实验基地,年受培训的1945人次,经济收入1600多万元。
  (三)高级技术培训
  福建全省70万技术工人中,初级工占62.4%,中级工占34.5%,高级工占3.1%。高级工多数年龄偏大,存在后继乏人的问题。大多数高级工(七、八级)是调资后调上来的,实际水平低于工资级别。1987年初,根据有关部门对本省26家大中型企业高级工调查情况,高级工占技术工人总数由1986年企业调资前的2.6%上升为10.4%,而技术理论知识达到本等级工资水平的仅占19.2%,操作技能达到本等级工资水平的占33%,文化程度在初中或初中以下的占95.9%,年龄51岁以上的占47%。1987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职工教育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省劳动局、省教委、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人高级技术培训工作的意见报告》,确定“七五“期间工人高级技术培训的任务,逐步建设一支初、中级(占50%)、高级(占5~10%)技术等级结构合理的新型工人技术队伍,并在高级技工中考评技师,实行技师聘任制。
  工人高级技术培训目标,在“应知”方面,要具有本岗位专业(工种)较全面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生产技术管理知识;在“应会”方面,要掌握岗位专业(工种)较高的操作技能和有关的新工艺、新技术,并有进行技术革新和分析、解决操作技术难题的能力。培养的对象是即将走上高级技术工作岗位的中级技术工人和已在高级技术工人岗位上,但未达到岗位技术等级标准要求的工人,其中班组长和关键岗位的生产技术业务骨干优先培养。
  福建省工人高级技术培训于1987年开始试行。先在省机械、电子、化工系统的大型企业,福州、厦门和一些教学水平较高的技工学校、工会系统所属的职工业余大学及有条件的业余中专等单位举办高级技术工人培训试点班。教学突出科学性、适应性,有利于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现代化管理。同时做好考试、考核、发证和使用工作,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工人技术考核暂行条例》(试行)的规定,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作为企事业单位任用、晋级技术工人的重要依据,该证书可在全行业通用。
  1989年10月,省职工教育委员会在南平市召开全省工人高级技术培训工作会议。会上确定工人高级技术培训的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区、行业把工人高级技术培训纳入企业人才培训规划。同年12月,省职教委在福州召开工人高级技术培训座谈会,着重研究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搞好高级技术培训工作问题。为了搞好协调工作,省职教委还成立工人高级技术培训处,统筹培训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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