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成人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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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0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成人高等教育
分类号: G724
页数: 11
页码: 459-4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开展的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学校类型、专业设置、学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介绍。
关键词: 福建省 成人教育 高等教育

内容

一、类型
  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是在1956年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到1989年,全省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20所,其中职工(干部)业余大学9所,广播电视大学2所,管理干部学院4所,教育学院5所;另有非独立建制的普通高校举办的函授教育7所、夜大学6所、干部专修科6所,在校学员25223人。
  (―)职工(干部)业余大学
  福建职工、干部业余大学创办于1958~1962年间。第一批举办的学校有:省直机关业为教师在职进修服务。另有福州、厦门、泉州、漳州4所市属教育学院(详见《师范教育》章)。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983年6月,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省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自考办”),作为办事机构。
  高教自学考试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据规定参加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考试采用学分累计制,各门课程实行一次性考试。单科考试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所得学分累计达到专科或本科毕业要求,经所在地区、单位进行政治情况和工作表现鉴定合格,分别发给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在职人员享受大专或本科毕业生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择优录用或聘用。
  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开考19个专业,到1989年底,累计参加报考的804296人次,获得单科合格证书的320521人次,获专科毕业证书的9135人。
  “文化大革命”前,福建成人高等教育主要是举办大专学历教育。“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对人才的要求更注重于多样性、实用性,1986年开始,各类成人高校进行了改革,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第二学历教育。根据企业实行聘任制和企业内部优化劳动结构的需要,全省批准9所成人高校举办第二专业班,开设21个专业,招生513人。凡已经大专毕业在职人员,因专业不对口,经单位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是举办大专起点升本科。在一部分办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雄厚的成人高校,举办大专起点本科班。全省举办本科班的有:福建师大函授部、夜大学,厦门大学夜大学、福州大学夜大学、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教育学院,共招生2400人。这样既改善了成人高等教育单一化的层次,又为“五大”(电大、业大、函大、夜大、管理干部学院)毕业生继续深造开辟了新路。
  三是开展多规格、多形式办学,发挥多功能作用:
  (1)开展单科结业证书教育。学员经过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可以参加全科班进行单双科学习,考试成绩及格发给单科结业证书,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可以换发全科生毕业证书。有的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挂钩,学生免试入学,修完课程,参加自学考试,成绩及格者发给单科结业证书,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及格,由自学考试办公室换发毕业证书。全省成人高校有单科结业学员5万多人次,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单科结业证书32万多人次。
  (2)举办各种类型短训班。有的是学校办班,开设和传授当前急需的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招生,为各行各业培训人才提供服务;有的是学校与有关用人部门联合办班,共同承担培训班的管理和教学工作;有的是学校组织教师到基层或工厂企业办班,利用当地的生源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就地培训。1988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与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合
  (三)广播电视大学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下简称“电大”)创建于1979年春,1984年,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高等学校,先后在全省9个地市以及省检察院、省农业银行建立分校。1988年,厦门市电大分校经国家教委批准,改为单列市广播电视大学。全省67个县市成立了电大工作站(永安市已批准改为电大分校)。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采用广播、电视、印刷和视听教材等多媒体进行远距离教学,在中央电大业务指导下,以举办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同时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培训、专业培训、继续教育提供教育服务,具有教学手段先进、办学形式灵活、教育覆盖面广、适应性强等特点,适合在职人员业余学习、业务进修的需求。先后开设大专层次理工、文史、经济、英语、政法等科类40多个专业。到1989年,已招收9届各科类学生7万多人,其中全科生4.7万人,已毕业7届2.4万人,单科结业生2万人。
  电大学习形式有全脱产、半脱产和业余学习3种。学校实行开放性办学,向社会各种人员学习进修提供服务。1986年,根据国家教委规定举办普通专科班,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1987年,举办现代工程师继续教育专修班,对大学毕业后人员进行教育。同时,举办专业证书班,试行多种证书教育制度。1987年,还设置中专部。
  (四)管理干部学院
  管理干部学院创办于1983年,先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审定备案的4所。
  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创办于1983年9月,是在省工交干部学校和财贸干部学校合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福建省经济委员会主办,省教委主管。任务是提高经济管理干部素质,重点培养企业厂长、经理以及主管经济部门的厅(局)、处长及其后备人员。设有短训班、专修班。1989年,增办大学本科班,并承担全省大中型和重点企业的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和厂长、党委书记岗位职务培训。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1985年3月建立,由福建省司法厅主办,省教委主管。以2年制大专学历教育为主,同时举办短训班和专业证书班。其任务是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培养政法部门的专业人才,提高政法干部的管理水平。
  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于1985年3月建立,由省财政厅主办,省教委主管。以2年制大专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非学历教育以及岗位培训等。学习对象主要是全省财政、税务和财会干部。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创办于1985年10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建分行主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管。以2年制大专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办多种证书教育,开设保险、金融、会计等专业,培养全省金融界专业人才,提高金融干部的管理水平。
  (五)教育学院
  1956年,成立福建教师进修学院。1957年,成立福建教育行政干部学校。1959年,福建教师进修学院与福建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合并成立福建教育学院。“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销,1977年10月复办。1983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定为省属高等学校。1984年春,开设2年制系统班,分为大学本科和专科两种。本科班招收师专毕业,教龄5年以上的在职中学教师;专科班招收高中毕业,教龄5年以上的在职中学教师。开设政治、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等15个专业223门课程。1986年,还举办函授教育,余大学、福州业余大学、福州工人业余大学、福建工人业余工学院、厦门工人业余大学等5所。“文化大革命”期间,全部停办。
  1979年后,除“文化大革命”前5所复办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教育部批准,新办漳州业余大学、三明业余大学、南平业余大学、三明化工厂职工业余大学等4所。另有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福建分校和省直机关业余大学宁德分校2所分校。
  业余大学以办大专学历教育为主,有三种情况:一是由省市政府机关主办、教育部门主管的有省直机关业余大学、福州业余大学、漳州业余大学、三明业余大学、南平业余大学,招生对象主要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开设与工作相对口的专业,为在岗人员提高政治、文化和专业素质服务;二是由省、市总工会主办、教育部门主管的有福建工人业余工学院、福州工人业余大学、厦门工人业余大学,面向工厂、企业,开设企业生产、管理所必需的专业,为提高工交系统的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服务;三是由大中型企业或部门主办、教育部门主管的有三明化工厂职工业余大学、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福建分校,为本单位、本部门职工、干部学习文化和专业知识服务。上述学校的学习形式以业余面授为主,有的兼办函授教育。
  (二)普通高校办函授、夜大学、干部专修科
  福建省高等函授教育创办于1956年,第一批举办的有福建师范学院函授部、厦门大学华侨函授部(后改为海外函授学院)、厦门大学函授部、福建农学院函授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部停办。1974年,福建农林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举办知识青年函授教育,分别在三明、永安、沙县、将乐、顺昌、南平、建瓯、邵武、浦城、龙海、长泰、南靖、上杭等县、市招收1932名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学习,1978年以后停办。
  1981年后,除“文化大革命”前办的4所复办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教育部批准,新办3所,即是:福建林学院函授部、福建中医学院函授部、集美航海专科学校函授部。教育部批准普通高校办夜大学6所,即是:福建师范大学夜大学、厦门大学夜大学、福州大学夜大学、华侨大学夜大学、福建中医学院夜大学、集美航海专科学校夜大学。
  高等函授教育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开设专业进行招生。福建师范大学函授部主要是面向中学教师,通过在职进修提高教学业务能力,使其达到大专或本科水平。福建农学院、福建林学院、福建中医学院、集美航海专科学校函授部,主要为本系统干部、职工在职进修提供服务,以提高现职人员队伍的素质。厦门大学海外函授学院,适应海外华侨和华人学习祖国文化的需要,开展中外文化交流。开设中文、中医(包括内科、针灸、骨伤)、化工技术、基础生物等专业,先后累计招生10128人,学生遍及5大洲28个国家和地区。
  从1983年开始,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委托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干部专修科,以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的在职干部学习某一项专业。学习期间,经考试合格,发给毕业证书,享受大专毕业生待遇,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工作。1983~1989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举办干部专修科的先后有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建林学院等18所高等院校,累计毕业3210人,1989年仍有在校学员479人,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一批急需人才。办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理论与实践”专题讲座(共38讲),受培训的2000多人。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利用假期组织教师到宁德、福鼎等贫困县就地培训,帮助贫困地区解决技术人才短缺的困难。
  (3)举办专业证书班。(详见本章第5节“六”)
  二、专业学制
  福建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针对各时期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以及各成人高校办学条件,并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专业课程。
  成人高校初创阶段,从当时的师资、设备等实际出发,有选择地开设一些社会急需的专业,主要有中文、政治、外语、数学、物理、化学、机械、电子等专业。各专业的课程精简、集中、突出重点。每个专业开设6至10门课程,采取单科独进或双科并进等形式进行教学。每学完一门课程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即可改学另一门课程。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专业门类逐渐增多,先后开设文、理、工、农、林、医、管理、教育、财经、党政、人口学11类,108个专业。在成人高校中,专业门类比较齐全的是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教育开设的专业有:
  理工科13个专业机械工程类(机械制造专业),电气(电子)工程类(电子技术、无线电应用技术、电气电机、计算机科学与应用、铁道自动化控制),轻(化)工程类(化学分析、食品加工),土木建筑工程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理科类(数学、物理、化学、管理工程);
  文科11个专业中文类(汉语言文学、图书馆学、新闻、档案学),法律类(政史、行政管理),外语类(英语、外贸英语、旅游英语),师范类(师范英语、农村中学师资);
  经济管理科13个专业经营管理类(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物资管理、人事管理、劳动经济管理),会计审计类(财务会计、基建财务、工业会计、商业会计、审计),财政税收类(财政税收),金融类(金融)。
  党政干部基础专修科1个专业。电大非学历教育开设的专业有大专后继续教育(现代工程师继续教育专修班、电气工程师继续教育专修班);大专专业证书教育(法律专业证书班);短期职业技术培训和讲座(茶叶制作技术、初级日语会话、阻燃科学与应用、外经贸知识讲座、财务会计、涉外企业财务管理、中国书法);单科结业证书教育(电大已开设的各科类专业单科结业)。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几年来已开设大专层次的专业19个,即英语、汉语言文学、党政干部基础科、法律、金融、财政、统计、农村金融、基建财务与信用、会计、农业经济管理、教育、计算机及应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业管理工程、物价学、中医、人口学、政治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福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各类成人高校的专业设置,加强了宏观调控,改造老专业,增设新专业,注意发展短线专业,适当控制长线专业,经过各方协商研究,全省停止7个重复或老化专业点,增加对外经贸、国际金融、旅游、对外宣传、食品工艺、人口学、财税、外贸英语、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37个急需的专业点,扭转了因各校专业设置重复和老化而造成互相争生源和生源不足的现象。省教委还注意保护省内生源的稳定性,通过招生统筹安排,使生源流向合理。凡省内缺少的专业,支持报考外省,省内已有的专业则应优先安排本省成人高校招生。这样既弥补了省内专业设置的不足,又避免了生源的盲目外流。
  福建各类成人高校的学制,以教育部规定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以制订。职工(干部)业余大学学制,文科与理工科专业均定为4年,1988年,省教委根据社会与经济发展情况,对中文、英语、财经、机械、电子、数学、物理等8个专业进行改革试点。规定文科学制从原来大专4年改为3年,理工科从原来4年改为3年半,从1989年秋季开始试行新的教学计划。函授大专学制3年,脱产的管理干部学院学制2年,干部专修科大专文科2年,理工科学制全脱产2年,业余学习3年。
  三、教学
  (一)教学计划
  根据教育部1983年2月,颁发的》关于制定职工高等工业专科学校教学计划暂行规定》,职工业余大学理论教学为2000~2200课时,其中理论教学95.5周,实践性环节(实习、大作业、设计)25.5周,两者比例为3.8:1。培养规格是使学员通过学习获得助理工程师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成为应用型的工程技术专门人才。
  中文专业设10门课程,总课时1600课时;财经专业设25门课程(包括选修课),总课时1700~2000课时;英语专业设10门课程,总课时1660课时;法律专业设21门课程,总课时1600~2000课时。培养规格要求专业知识达到全日制大专(三年制)水平。
  1988年,省教委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对职工业余大学的中文、英语、财经、机械、电子、数学、物理等8个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改革试点。改革后的教学计划规定:文科类总课时为1600课时;理工类总课时为1800课时。新的教学计划,突出重点,重于应用,适当削减基础理论知识,加强专业课,淘汰陈旧知识,增加新知识,从过去培养理论型人才,转到培养应用型、开拓型人才上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均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发,各专业实行学分制。各地在完成规定的教学总课时、总学分的情况下,可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需要,自行增加一些课程。
  电大理工科开设28门课程,总课时为2478课时,总学分为369学分。在开出的课程中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增设课程,每周授课20学时。工科(机、电类)适合于厂矿企业,为培养机、电类和相近专业工程技术人才,打下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术基础。学完各专业的全部必修课程,取满学分,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2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水平。理科课程适合于中学数、理、化教师进修和单科学习。
  电大文科各类教学计划全科生每周8小时,单科生每周4小时听课(应占用工作时间),学员每周需要12小时进行业余学习。文科类课程适合于在职职工、中学教师、机关干部以及社会知识青年学习进修。其中中文类开设9门必修课、8门选修课,广播教学时数1200课时,总学习时数2400课时,总学分120学分。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总学分者,发给相当于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经济类开设必修课9门,选修课14门,广播、电视教学时数为1200课时,总学习时数为2400课时,总学分120学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大纲的要求,通过面授、函授、录音、录像、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的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进行辅导。全省各地自考助学,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由主管部门主办,按系统开展助学活动;二是由高等学校、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或地、县自考办单独或联合举办面授辅导班;三是驻闽部队办自修大学;四是用电化教学手段组织辅导;五是由县区自考办牵头,举办辅导讲座;六是举办自考辅导中心,为考生提供多种服务;七是举办自学考试刊物,进行刊授辅导。通过开展多样化助学辅导活动,提高了考生及格率。漳州市芗城区由于开展助学辅导工作,考生的考试及格率达74%。
  (二)教学研究
  “文化大革命”前,成人高校教学研究主要以校为单位进行。
  1985年5月,省高教厅召开全省业余大学教学工作座谈会,强调校际、学科教研活动。全省成立6个专业和2个学科校际教研协作组:机械专业组,由省工人业余工学院牵头;电子专业组,由福州工人业大牵头;中文专业组,由厦门工人业大牵头;英语专业组,由省直机关业大牵头;日语专业组,由福州业大牵头;财经专业组,由漳州业大牵头;高等数学组,由福州工人业大牵头;理工科英语组,由省工人业余工学院牵头。
  各地开展校际教学协作活动。1986年,福建师范大学夜大学先后与福建省直机关业余大学、福州业余大学联合举办本科班,由师大夜大学提供师资,2所业余大学提供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使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都得到提高。一些成人高校开设的专业与社会上对口专业的单位搞协作。漳州业余大学医学专业与部队一七五医院协作;福州业余大学医务专业《专业证书》班与福州军区卫生学校搞协作;三明业余大学化工专业班与永安维尼龙厂搞协作。用人单位提供生源、办学经费、专业课教师、实习场所,学校负责基础课教学和管理工作。
  此外,还开展省际协作活动。1987年以来,福建与华东六省一市开展协作,先后举办3届协作年会,探讨新问题,交流办学、教学经验,协作编写出版教材和教学资料。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与华东各省市电视大学开展教材编写、教学辅导材料编写、制订教学计划、考试命题等多项教学协作,推动了各自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为适应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需要,华东地区六省一市自1985年开始,每年召开一次协作会,交流经验,互通信息。1987年,第三次协作会由福建牵头在东山县召开。会议探讨自学考试工作的改革和发展问题。通过了《关于高教自学考试委托命题的意见》和《华东各省市教材供应的协作办法》等文件。
  四、思想政治教育
  “文化大革命”前,成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通过政治理论课进行。80年代以来,教育内容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讲授《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等。形势政策教育,使学员了解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了解党在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要实现的根本任务。进行反和平演变教育,揭穿西方敌对势力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的虚伪性和欺骗性,坚定反和平演变斗争的信心。进行国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祖国优秀文化,热爱中华,发扬革命传统,艰苦奋斗,奋发向上。进行热爱本职工作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根据不同年龄、心理特征、职业特点,教育的形式与途径灵活多样。一是开设理论课,定期进行考核,学习成绩列入学期总成绩计算;二是举办讲座。有针对性地选择热门课题进行讲解;三是举办报告会,如“英模报告会”、“奉献者足迹报告会”,用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启发教育学员;四是组织读书讨论会、演讲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五是组织学员参观历史文物,看电影、录像,举办征文、书法比赛等文化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情操;六是学校与学员工作单位密切配合,着重解决工学矛盾,共同关心学员实际困难,进行学习目的性艰苦性教育。自学考试主要进行考纪考风教育。
  各校还选派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政工干部和政治课教师,要求学校的党政、工会、共青团齐抓共管。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端正学习态度,勤学苦练,尊师守纪。学员毕业时要进行政治思想鉴定,把在学期间的思想表现载入档案,作为今后评优晋级的依据。
  1986年5月,省高教厅部署全省成人高校开展“创文明班级,争当优秀学员、班干部”活动。同年12月,召开表彰大会,受表彰的先进班级30个,优秀学员291名。
  各类成人高校的教学班成立班委会,脱产学习班成立党小组和团支部,充分发挥各种组织的作用,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教育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管理
  (一)行政管理
  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福建省教委负责抓审批工作、编制计划、组织招生考试、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督促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
  各类成人高校有关办学、招生、开设新专业、举办各类培训班等事项应报省审批。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和组织专家论证并报省教委批准后实施。新开办学校须报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家教委批准。
  1986年前,成人高校招生由省教育(高教)厅统一组织考试。1986年后,招生列入国家计划,由国家教委统一命题,省招生办组织考试,按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新生。1988年,经国家教委批准,福建除抓好统招工作外,还在部分成人高校试行“三生制”,即“往届生”: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或接近录取分数线而未录取的,现已从事乡镇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可免试入学;“资格生”:对已达到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因招生名额限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允许保留入学资格;“预科生”:对业务骨干、劳动模范等,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可降低分数线参加预科班学习。
  1988年,省教委、省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省考委)联合制定并颁发《福建省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社会助学应具备的条件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1985年,福建师大函授部制定《函授站职责》、《函授学员任职学校(单位)职责》。1987年,制定《函授生守则》、《函授班主任工作暂行办法》,对学员、函授管理工作分别提出要求。
  成人高校批准办学后,省督促学校通过多渠道集资,以改善办学条件。1987年,省人民政府拨出70万元,作为成人高校基建补助费。各地(市)政府也从地方财政中核拨成人高校事业费,并拨专款作为建设校舍和购置教学设备使用。福州市人民政府拨款116万元,福州业余大学集资29.71万元,共计145.71万元盖成一幢2700平方米教学大楼。三明市人民政府集资70多万元给电大、业大建校舍和添置教学设备。宁德地区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挤出40余万元给电大、业大(福建省直机关业大宁德分校)建校舍。南平市人民政府先后拨出专款近百万元,给电大、业大建校舍,更新设备。各类成人高校开展创收活动,将所得收入用于改善和加强学校的基础设施。福州工人业余大学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共创收30多万元,为扩大办学规模积累了资金。福州大学夜大学通过办班创收30多万元,已建起夜大学教学楼一幢。据统计,全省各类成人高校已有校舍面积110万平方米,省电大、厦门电大以及各地市电大分校,已全部建起新校舍,并建立卫星地面接收站20座。大多数成人高校都拥有实验、录像、录音、电脑等现代化教学设备。
  (二)教学管理
  省教委负责制定教学大纲与各项规章制度,把好质量关,以及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1987年,各成人高校组织力量对现行教学大纲、教材进行审查和修订,使其体现成人高校的特点,并与社会的需要相适应。各校按照经过审订后的教学大纲选编教材进行教学,改变无纲教学的现象。同时,各校先后健全了考勤、考试考查、评优奖惩制度,使教学管理工作走上正轨。有条件学校实行学分制,在完成教学计划总课时的前提下,允许学员选修课程,学完规定的总学分,达到规定的教学要求即可毕业。福建师大函授部于1985年,召开第一次函授教育工作会议时,讨论制定了《函授考试与作业的暂行规定》、《函授重修暂行办法》、《函授考场规则》、《评选优秀函授生暂行办法》。1987年10月,召开第二次函授教育工作会议,除修订上述规章制度外,增订《函授教学工作管理细则》、《关于试行学分制的暂行规定》、《函授教材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在抓教学质量方面,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新生入学关。通过实行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分数线录取新生,保证新生文化程度。二是实施统一的教学质量标准。各校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有关教学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按照审定的教学计划施教,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三是开展质量评估和毕业生验收工作。1988年以来,省教委每学期对成人高校的主科进行抽考,由省统一命题,集中评卷。抽考的成绩作为本学期学生期末考试成绩。1989年,省教委与省人事局、省经委、省劳动局、省总工会联合组织检查组,对全省《专业证书》试点班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另外,对成人高校大专毕业生和《专业证书》生进行验收,经审查教育质量达到毕业要求的予以验印。
  在学籍管理方面一是统一颁发学籍管理条例。成人高校创办初期,省教育厅印发了教育部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少接近毕业的成人高校学员,因学校停课,没有解决学历问题,直接影响了80年代初他们技术职称的评定、干部任用及调资问题,纷纷要求解决。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精神,1984年,省高教厅组织专门小组,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逐校逐人进行落实,并报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同意后,于1984、1985、1986年分批给予补发毕业证书。共补发证书630人。1980年,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以后,省高教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实施细则或具体规定。福建师大于1981年3月,制定了《函授学籍管理暂行办法》,1983年10月,又作了修订。福州大学夜大学于1986年,制定了《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共7项40条,较为详尽地对学生入学、学习、考试、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考勤、毕业等作了补充规定。南平市电大制定《关于保证教学、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规定》、《思想品德评分制度的规定》、《奖惩暂行条例》等印成《学生手册》,分发给学员共同遵守。一些成人高校结合制定补充规定,向学员进行校纪、校风、考纪、考风等方面教育,对一些违纪的学生进行处理。
  二是建立健全学员学籍档案。学员学籍档案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长期保存的,包括学员报名表、入学成绩、录取审批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各学年的学员名册、各届毕业生报表、奖惩处理材料等;另一类是限期保存的,包括各学期学员出勤登记表、各科考试试卷、学员作业缴交情况等,这类档案材料保存到学员毕业为止。学员毕业后,学校将学员的学业成绩、毕业鉴定、体格检查表以及奖惩材料等寄给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归档。职工业余大学和普通高校函授、夜大学,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学员学籍档案材料。广播电视大学由于分散办学,由省电大、地市电大分校、县(市)电大工作站3级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分级管理。
  三是做好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报名、汇总报名材料、考场考室编排与布置、主监考人员的聘请与培训、组织考试、试卷印刷、分装、运送、登分、建档、单科合格证书的填发、毕业生审定、毕业证书颁发。1984年,省自考办组建后,根据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结合福建实际,着手制定以考务考籍管理细则为主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细则》,后又根据实践情况作了多次修改与补充。
  六、成果
  成人高等教育具有专业设置灵活,办学形式多样,可弥补普通高校的不足,解决福建改革开放后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克服在职人员工学矛盾,满足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要求,以及投入少,成效大等优势。据1978~1989年累计,全省毕业本、专科生43681人;高教自学考试自1984年下半年开考以来,先后有9135人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初步改善了干部、职工队伍的知识结构,为各行各业增添了一批专业技术力量和管理人才。据各地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许多人已成为本专业的业务骨干、行家里手;有的被提升为领导干部;有的被评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有的还考取了研究生或选送到国外留学深造。福建师范大学自1956年举办函授教育至1989年底,有本、专科毕业生4211人。政教88、89届毕业216人,其中提升职务82人;评为全国、省、地、县优秀教师等先进人物102人(158次);发表论文171篇。福州市工人出身的冯锦汶、郑永钦,自50年代初开始,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十多年学习,从业余初中直到福州业余大学专科毕业,为福州成人教育树立了榜样。福州工人业余大学83届大专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毕业生28名,转干的占85%,提升为厂长的占8.5%,提升为工厂中层干部的占21.5%,担任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占75%;有科研成果的占39%。毕业生林竹是福州皮鞋厂机械维修工,他设计制造的“切带机”、“播坯机”、“铣槽机”共18项,有5项获福州科技成果奖,被评为福州市劳模、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被选为福州市五届党代会代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84届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赵玲华,毕业后任全国妇联政研处副处长,先后发表作品140多篇,所创作的广播剧《白玉兰》,获全国广播剧创作奖。电大82届电子专业毕业生姚奇侠,研制“F—XZD型除尘器”获省二轻科技成果二等奖。随后,考取了科技大学。他撰写的科技论文在美国科学院电化委员会主办的一家刊物上发表,现已在美国留学。残疾人郑声滔,三次参加高考,总分虽都远远超过录取分数线,由于双脚瘫疾未被录取。但他选择自学外语作为主攻方向,并于1984年下半年,参加高教英语专业自学考试,并于1986年上半年,获得第一届英语专业专科毕业证书。1985年4月,被破格录用为国家干部。福州大学夜大学83级英语专业31名学生,在毕业前就受聘担任由福州华福公司举办的有11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国外技术设备展览会”口译工作。外宾称赞他们工作态度好,口译质量高。毕业后,有的被选派参加援外医疗队赴博茨瓦纳担任翻译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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