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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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988
颗粒名称: 二、教学
分类号: G722.2
页数: 7
页码: 434-4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成人初等教育学校的教学标准、教学计划、教学研究及教材等方面。
关键词: 福建省 成人教育 初等教育

内容

(一)扫除文盲标准
  民国24年(1935年)《福建省实施强迫识字办法》规定,识字标准为认识民众生活基本需要的600个字。民国30年,省政府令各地对全省文盲进行调查。测验识字程度分为公民常识和识字两方面。公民常识要求能口头答出下列5个问题,即:“1.能知道本身是中国某县某乡(镇)某保某甲的人;2.能爱护国家,敬重国旗;3.能信仰并拥护国民政府和蒋委员长;4.能痛恨我们的敌人和汉奸并有消灭他们的决心;5.能知道国民应尽的义务和应享的权利。”识字方面,要求能用国语朗读并用方言解释下列一段文字:“拿起镰刀、大斧、锄头、鸟枪、铁尺、土炮来打杀万恶的敌人和汉奸,保护我们生命、财产、土地、田园。”公民常识和识字均规定60分为及格,两科不能混合平均,一科不及格即作为文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对扫盲标准有明确规定,福建按规定补充一些具体要求。1958年,省教育厅规定:机关干部、职工要认识2000个常用字;能看懂通俗书报,错认错讲的字不超过5%左右;会写二三百字的短文,语句大体通顺,错别字不超过10%。农民要认识1500个常用字;能大体看懂浅近通俗书报,错认错讲的字不超过5%左右;会写农村常用的收条、借条,记简单的帐目,或能写一二百字的简单短文,错别字不超过10%。手工业社社员和市民的扫盲标准,选读职工课本的参照职工的扫盲标准,选读农民课本的参照农民的扫盲标准,这个标准一直使用到80年代。1986年1月29日,福建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建省扫除文盲暂行条例》规定:城市、工矿区的扫盲对象,应识字2000个字,会读、会写、会用、会讲;农村的扫盲对象,应识字1500个字,能看懂浅易通俗的报刊,能记简单的帐目,能写简单的便条。
  省教育厅于1958年规定对于基本扫除文盲单位的要求:(1)凡厂矿职工青壮年(14~40岁)中,非文盲达85%即算为基本上扫除文盲;在农民、市民、手工业社社员青壮年(14~40岁)中,非文盲达80%即算为基本上扫除文盲;机关干部中的文盲除个别身体条件限制外,应全部扫除;(2)14~40岁文盲的基数,按当年年龄计算,但在组织入学时,对41岁以上有条件学习的也应列为扫盲对象,尽量动员入学,加以扫盲;(3)在一个县或一个城市计算基本无文盲标准,干部、职工、农民、市民、手工业者应按规定分别计算,不应综合平均计算。
  1978年,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提出“一堵、二扫、三提高”(即堵住新文盲,扫除现有文盲,提高已脱盲的人员)的要求,福建根据这一精神抓扫盲工作,于1985年对基本扫盲单位作了规定:(1)本年度普及初等教育“四率”(即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均达到省规定的要求,基本上堵住了新文盲;(2)当年的12~40岁人口中,非文盲(含小学三年级以上在校生)达到85%以上;(3)继续组织有条件的脱盲者参加学习,基本上控制回生复盲现象。
  1988年2月5日,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对基本扫盲提出占青壮年95%的新要求,省人民政府据此又按各地、市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要求。堵盲、扫盲和巩固提高工作同时抓,做到学文化与学技术,与农村脱贫致富相结合,扫盲与普及初等教育、扫盲后巩固提高相结合。
  (二)教学计划
  民国18年(1929年),本省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民众学校办法大纲》,规定民众学校开设识字、“三民主义”、常识、珠算或笔算、乐歌,此外得兼授历史、地理、自然、卫生等浅近读物,并酌量地方情况,加设有关农业或工商业等科目。
  民国24年(1935年),《福建省中山民众学校施行细则》规定成人班、妇女班的课程设国语(含公民常识)、算术、劳作、自卫(含体育)、音乐。其授课时数的百分比是,国语:成人班、妇女班均40%;算术:成人班、妇女班均15%;劳作:成人班15%,妇女班20%;自卫:成人班25%,妇女班15%;音乐:成人班5%,妇女班10%。
  民国28年(1939年),教育部颁发修正民众学校规程,规定:初级班设国语(含公民、常识)、算术(珠算或笔算)、音乐、体育。授课时数的百分比是:国语66%,算术18%,音乐8%,体育8%;高级班设国语(含公民、常识)、算术、音乐、体育及职业科目。授课时数的百分比是:国语50%,算术12%,音乐8%,体育8%,职业科目22%。有自卫训练的就不设体育。同年,《福建省战时国民学校施行细则》规定:战时国民学校成人班及妇女班设置课程和每周分钟数为:精神讲话90,民众课本420,算术120,唱歌80,国民军训540,体育120。
  民国29年(1940年),福建省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心学校、国民学校民教部成人班、妇女班暂行课程标准》,规定:初级班每周各科分种数国语280,公民常识175,算术105,音乐70,总计630分钟。高级班为国语210,公民常识140,算术105,音乐70,职业常识105,总计630分钟。每日授课2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同类型的成人初等学校,学制、课程设置和教时安排也有所不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脱产学习2年,课程设国语、算术、政治、历史、地理、自然、音乐、体育。每周上课28课时,2年共2240课时,达到完全小学毕业程度。各类业余文化学校,1951年省文教厅规定:干部从半文盲开始,通过3年学习达到高小毕业程度。课程以国语、算术为主,辅以史地、自然常识,每周上课12小时。职工扫盲班学制2年,设国语、算术2科,每周上课不少于6小时,全年不少于240小时;高小班学制2年,设国语、算术、自然、史地4科,以国语、算术为主,每周上课不少于6小时,全年不少于240小时,必要时每周不超过8小时,全年320小时。农民扫盲班学制2年,第一年设识字、时事政治,结合进行生产卫生教育,第二年增设算术,全年学习300至400小时;高小班学制2年,设国语、算术、时事政治、常识4科,以国语、算术为主,每周学习8小时,全年学习352小时。
  1961年省教育厅规定:业余学校的学制课程,既要有统一性,又要有灵活性。学习年限一般是扫盲1、2年,高小2、3年。由于各地安排的学习时间有多有少,学习年限可以有所伸缩,但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要求1年学习240~320小时。
  1980年,省教育厅根据当时使用教育部编和省编两种工农业余初等学校高小班教材的实际情况,规定:部编语文学习300课时,算术学习180课时;省编语文学习280课时,算术学习140课时。技术课因门类较多,没有统编教材,由各地自行解决。由于各地业余学校教师水平高低不一、学员实际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学习时间和教学设备等条件也不同,省教育厅特制订了两类不同的教学计划,供各地选用。详见表7-2、表7-3。
  1986年2月,省教育厅根据当时农村经济改革的新情况,颁发了农民业余初等学校高小班教学计划,规定:设语文、算术2门必修课程,常识作为选修课程。学制1年半或2年,每学期上课时间不少于16周,每周不少于6课时,其中语文3课时,算术2课时,常识1课时,总课时为380左右。
  (三)教材
  太平军入闽期间,以《赞美经》和《十款天条》作为教育群众的主要教材。由于许多农民不识字,就由识字者口授,令群众熟读默记。此外还刻印各种读物,作为教育士兵和群众之用。
  民国时期使用的识字课本近30种,有《平民千字课》(晏阳初编)、《平民千字课》(朱经农编)、《识字课本》(沈伯英编)、《民众读本》(甘导伯编)、《三民主义千字课》(教育部编)、《民众学校课本》(教育部编)、《老少通》(陶行知编)、《成人读本》(农村补习社编》、《农民千字课》(傅葆琛编)、《市民千字课》(陈筑山编)、《妇女读本》(秦柳方编)、《福建民众识字课本》(省民教处编)等等。各类民众学校高级班(即高小班)的教材,主要是采用教育部审定的统一教材。战时民众学校,福建有自编教材,选材内容,以适合国家教育宗旨,切合民众心理,适应战时民众生活之需要为原则,以培养民族意识,激发爱国情绪,坚定抗战必胜的信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举办的冬学,教材每年确定,有的是省里自编,有的使用华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教材。1952年前,业余文化学校所用的课本,有的用统编的《工人文化课本》或自编的《工人政治课本》。1952年下半年,重点推行速成识字法时,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除采用教育部编的《农民速成识字教材》和《农民速成识字阅读课本》外,还自编了《福州普通话读音注音字母方案》、《福州音职工识字课本补充教材》、《福州音农民识字课本补充教材》、《闽南普通话读音注音字母方案》、《闽南音职工识字课本补充教材》、《闽南音农民识字课本补充教材》等。1955年,根据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对山东省《莒南县高家柳沟村青年团支部创办记工学习班的经验》一文按语的要求,省教育厅对农民识字课本的编写工作进行了分工,即第一、二册由各县和专(市)自编,第三册由省统编,于1956年正式出版发行。1963年,省教育厅根据多年开展扫盲工作经验和群众反映,对农民识字课本进行重编。此外,还编写、出版了《汉语拼音课本》、《拼音识字课本》、《职工识字课本》(上、下册)以及教学参考书等,供各地学员和教师使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省教育厅在总结历年开展识字教育经验的基础上,于1978年组织力量编写了工农业余学校速成识字课本上、下册,2年后又作了修订。这套课本,遵循“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简到繁”的学习规律和“循序渐进,反复巩固”的原则,根据成人业余学习的特点,采用注音识字的方法,编排教学内容;同时,通过多样化的练习,培养学员的读写能力。
  1989年,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在原省编工农业余学校速成识字课本的基础上,重编全省成人学校扫盲班使用的《成人识字课本》。这套课本分上下册,上册主要学习汉语拼音,集中识字,共51课,组成10个单元,计有生字1184个;下册在继续识字的基础上,进行阅读、写话训练,共编49课,组成13个单元,计有生字849个,两册共有生字2033个,学完这套教材约需350课时。
  1986年10月,亚太地区第四届扫盲后教材编写培训班,在印尼万隆举办。福建省教委成人教育处派代表参加。在培训班上,中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交流了编写扫盲后教材的经验,组织代表到农村调查,编写制作了一批扫盲后的新教材。
  1987年9月,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国家教委成人教育司,委托福建省教委承办《扫盲后教材编写人员国家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亚洲文化中心的官员和专家外,还有福建、四川、河南、黑龙江、湖南、云南、陕西等省的有关领导和成人教育干部共53人。在培训班上,举办了扫盲后教材展览,展出各种教材605种(件),分组到福州市郊区洪山乡、仓山乡、盖山乡和闽侯县祥谦乡调查访问、参观、听课,在此基础上,编写、制作8种15件教材,经过试教,很受欢迎。福建省扫盲后巩固提高教材,以省编教材为主,各地自编、自审、自用的乡土教材为辅。从50年代初至“文化大革命”前,省教育厅先后组织力量编写、出版了农民、职工、干部使用的识字、语文、算术、农业基础知识、大众应用文、大众珠算以及有关教学参考书20多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编写、出版工农业余小学语文、算术课本和农民业余小学语文、算术与常识课本。1984年初,接受教育部成人教育司的委托,编写供中国南方使用的农民业余小学语文、算术课本。为了满足扫盲后不能进入高小班学习的大龄学员巩固扫盲成果的需要,福建于1988年后设置了扫盲后巩固班,省教委成人教育处编印了巩固班教材《庭院农业》,通过120课时学习,在扫盲基础上增识300至500个字,学会生产上急需几种实用技术。漳州市编印的《缝纫识字》和福州市编印的《识字学技术》也属于此类教材。各地自编的单项实用技术乡土教材达100多种,全省基本上形成复盖面广,针对性、实用性较强,能适应各地需要的系列教材。
  1986年1月,福建省自编的《速成识字课本》、《大众应用文》和《大众珠算》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颁发的荣誉证书。1989年1月,《农民业余初等学校语文课本》(南方本)获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四)教学研究
  1952年下半年开始,省识字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福建教育学院先后成立了工农教育(扫盲)教研组(室),各地(市)和部分县也相应成立了工农教育教研组(室)。省教研组(室)先是研究扫盲和高小教学,50年代后期,逐步转向以研究成人中等学校的教学为重点。各地(市)、县教研组织以研究成人初等学校扫盲与高小教学为重点。县教研组的工作内容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学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指导和帮助各区(公社)传授站、民校教研组(备课小组)开展各种教研活动;协助领导抓好民师培训工作,提高民师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协助成人学校总结优秀民师的教育经验,介绍推广;组织教学观摩,举办业务讲座、教学专题报告会,召开教学座谈会,推动教研工作的开展。地(市)教研室(组)的工作内容是:培训全区(市)成人教育专职干部和专职教师,提高他们的教学业务水平;指导、检查各县教研组的工作;召开教学座谈会、专题报告会,举办业务讲座、讲习班,组织小规模教学观摩,交流经验;编印乡土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福州市总工会曾于60年代初成立过教研组,专抓工会办职工校的教研和师资培训工作。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地(市)、县除按原订工作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外,有些地方根据新情况采取一些新的做法。连城县教研组根据农村业余学校扫盲班、高小班教师基本上由全日制小学教师兼任的新情况特举办业余高小语文、算术教材业务讲座;举行教学观摩和评课;开展专题教学研讨与经验交流活动以及优质教案评选活动等,帮助小学教师更好地了解教材特点、使用要求及成人教育的教学方针、教学方法。漳州市教研组的活动灵活多样,有开办高小语文(南方本)实验班14个、扫盲“双学”(学文化、学技术)实验班11个、扫盲重点班50个,为其他班作出示范;举办教材编写人员培训班和语文、识字课本教师培训班;组织高小班、扫盲班、缝纫识字班统考,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召开教学研讨会,交流、评选教研论文;组织扫盲验收,等等。
  在改进教学方法方面,福建曾采用过几种方法:一是1952年冬至1953年,部分地方推行祁建华“速成识字法”。通过1年左右的重点推行,全省坚持在速成班学习的13万多个文盲半文盲,已识字1000至1500个字,其中半文盲一般达到2000字以上,能看懂通俗书报,写简单的200字左右的书信、便条,工作中也摸索了一些经验。但是,由于对工厂、农村的实际情况缺乏具体分析,搬用部队的做法,工学矛盾没很好解决,出现急躁冒进的偏向。后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对速成识字班进行了整顿。二是1960年推广山西省万荣县采用汉语拼音进行同音字教学的注音识字法。福建还在大田、将乐、东山等地同时推广大田县吴山乡“学拼音、学文化、学普通话”三结合的做法。1974年,同安县对注音识字法作了改进,经过5年时间由点到面摸索推广,1978年上半年,全县12个公社207个大队,有177个大队举办1023个注音识字扫盲班,27000多青壮年参加学习,取得在方言区推行注音识字的初步经验。这种改进的注音识字法,先集中学好拼音,在拼音训练的基础上,对汉字采用分散难点,先易后难的办法,先教偏旁部首、基本笔划和部分独体字,把音、形、义同时落实到每个汉字。弄清字形字义后,过渡到不加拼音、变动字序的单字认读,再大量阅读熟字组成的短文。这样,可使每个汉字多次出现,学员反复学习。有利于巩固和提高识字成果。三是单元识字教学法。一般以3至5课为1个单元,以单元为单位,先学会生字,后讲授本单元的课文,再进行读写和复习。四是电化教学。南平市王台公社溪后大队农民业余学校,于1981年开始使用幻灯投影教高小班语文和算术课,收到了实效。1985年以来,农村成人初等学校由点到面逐步开展了电化教学,至1989年,据31个县统计,在289个乡(镇)中,已有202个乡(镇)开展了电化教学,占70%;在4066个行政村中,已开展1935个村,占48%,受教育的共423011人次。邵武市采用音像教学与常规教学、培训相结合,音像教学与个别辅导、现场指导相结合,集中播放与分散巡回播放相结合,使面上的普及和点上的提高同时进行,达到了教育的目的。省教委成人教育处和省广播电视大学(下简称“省电大”)电教处把《缝纫识字》和《庭院农业》教材内容制成录像片,运用电化教学手段组织直观教学,教师教得生动活泼,学员学得积极主动,效果较好。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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