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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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987
颗粒名称: 一、类型
分类号: G722
页数: 4
页码: 431-4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成人初等教育各种类型的学校。
关键词: 福建省 成人教育 初等教育

内容

(―)学校式社会教育
  福建学校式社会教育发端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最初举办半日学校,组织成年民众参加学习。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9月后,举办政法讲习所、宣讲所,每日下午或每月定期组织学习。宣统年间,半日学校逐渐衰落。
  民国元年(1912年),教育部设社会教育司。自民国1~7年间,福建设半日学校、简易识字学校34所,在校生3060人。民国17年,开始创办民众学校,全省半日学校、简易识字学校、民众学校共50所、4671人。民国19~25年,学校从280所、1.41万人逐步发展至3123所、19.50万人。抗日战争开始后,学校数曾一度减少,民国26年,入学人数仅9.18万人。民国27年,省政府将民众学校改为战时民众学校。民国28年,又将战时民众学校与简易小学、短期小学合并,改称战时国民学校,实行战时国民组训。民国29年后,推行国民教育,民众学校并入小学民教部,民教部设成人班、妇女班,分初级班和高级班。初级班(即扫盲班)单独设立,高级班(即高小班)同初级班合并设立。这一年,成人班、妇女班发展最多时入学人数曾达64.44万人。民国32年后,人学人数逐年下降,至民国37年,参加学习的仅有6.98万人。
  在此期间,福建曾于民国24年(1935年)至31年推行特种教育,创办中山民众学校(简称中山民校)。这是国民党当局在被其攻占的革命根据地(即所谓“收复区”)利用民众教育手段进行反共、防共的重要措施,以学校方式扶植农村“自卫”,辅导农村“自治”,增进农村生产为施教目的。全省划定连江、罗源、宁德、霞浦、福安、福鼎、寿宁、崇安、建阳、将乐、顺昌、邵武、泰宁、建宁、沙县、永安、大田、宁洋、龙岩、上杭、武平、长汀、连城、宁化、明溪、清流、永定27个县为设立中山民校的县份。中山民校分设成人班、妇女班、高级班或职业补习班。成人班招收年龄15岁以上50岁以下之民众,并尽先招收保甲长入学。妇女班满20人得专设,不满20人则与男子同班。高级班或职业补习班,应待学校成立2年以上、办学有成绩才准予设立。民国24年度第一学期,共办中山民校81所,188班,6068人。各校校长均系特教师资训练班毕业学员,曾受6个月的严格训练。提倡礼义廉耻,推行新生活运动。民国27年,教育部颁发赣鄂皖豫闽等省特种教育27年7~12月工作计划,对各省特种教育设施,规定不限于已往特种区域原有各项“管教养卫”训练,应根据各地实际酌加变通。其邻战区者应特重“自卫”训练,在后方各地,则注重生产教育,如成“沦陷区”应改变方式,仍在原地继续工作,以发扬特教之精神。民国31年,又奉命将特种教育合并国民教育办理。自此之后,民众教育、特种教育、国民教育统筹推行。
  民国28年(1939年),公布《民众教育馆规程》,福建各地先后建立民众教育馆。该馆为综合性的社会教育机构,负责实施各种社会教育事业,目标在于“养成健全公民,提高文化水准,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发展。”至民国37年,全省设有市立民众教育馆3所,县立民众教育馆65所。
  20世纪20~30年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福建革命根据地,办有平民夜校、青年夜校、识字班、工人补习夜校、妇女补习夜校、问字所等。仅龙岩、永定、武平3个县,就有290所,492班,36600人。清流、归化、大田县参加学习的8273人。识字班是为年纪大、或工作忙、或小孩牵累等,无法上夜校学习的人而举办的,在扫盲方面,其作用远远超过一般夜校。较早创办的平和县上坪平民夜校[民国15年(1926年)]、永定县金砂平民夜校(民国16年)、龙岩县后田平民夜校(民国17年)、连城县新泉工农妇女夜校(民国18年)以及上杭县苏家坡平民夜校(民国18年)等,在闽西革命斗争和开展扫盲教育历史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苏区教育另有专章记述)。
  (二)冬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根据本省实际,每年由省人民政府或教育(文教)厅发布冬学工作指示,紧密结合当时的政治形势,组织乡村新政权中的骨干以及土改积极分子,利用冬闲时间参加学习。冬学结束后,将其中一部分条件较好的转为常年民校。1949年冬学,仅在政府、军队、学校的周围有重点地举办。1950年后,办学面逐步扩大。学习内容,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相结合。政治教育主要围绕当时的中心任务,文化教育则学习冬学课本。通过3个月学习,文盲一般能认识一二百字,半文盲能增识二三百至四五百字。至1955年,强调文化学习要常年坚持,每年冬季不另办冬学。从1950~1954年,福建各地办冬学,最多的是1951年,全省共18995所,入学145.32万人,最少的是1950年,全省办冬学2058所,学员40.28万人。1952~1954年,每年学员均有5、60万人。
  (三)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1952年改称工农速成初等学校)
  1951年10月,在福州举办1所,招收参加革命3年以上的工农干部及部分有培养前途的警卫员、通讯员70人,脱产速成学习小学课程。1952年底提前结束,学员除升入工农速成中学外,另有36名因文化程度低转人福州师范附设工农速成初等学校继续学习。1952年秋季,又在福州师范和晋江、龙溪、福安、永安等专署各设1所,共招收443名学员参加脱产学习。1954年,这类学校停办。
  (四)业余文化学校(班)
  1949年底,福州市总工会在市区办起7所工人夜校,有700多人参加学习,至1951年,该市工人夜校发展到51所,195班,7872人,对职工业余教育的开展起了推动作用。1950年后,干部、农民、市民业余文化学校陆续举办。这些业余学校,在城镇多采用班级组织学习,至1957年,全省干部、职工、市民业余文化学校,有扫盲班86968人,高小班44176人。农民业余文化学校除在人口较多的村庄采用班级组织学习外,在村落分散的山区、对子女多、家务重的文盲妇女,举办学习小组或采取包教包学的形式组织学习。1956年,还以县为单位举办一批乡主干(党、团支书、乡长)脱产扫盲班,利用农闲空隙,每次抽调50人左右,集中县里通过3个月左右的学习,达到扫盲标准。这一年,全省参加乡主干扫盲班学习的有1993人。1957年,全省农民参加扫盲的115.90万人,高小学习的5.41万人。1958年,各地还采用“识字牌”、“见物识字”等作为辅助形式。至1965年,全省参加各类工农业余初等学校学习的有扫盲班(组)57.99万人,高小班17.54万人。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工农教育事业逐步恢复。地(市)、县干部业余学校和工会办的职工业余学校,主要开设初中、高中或初中文化补习班,少量的业余高小班,仅在工厂企业自办的职工业余学校里开设。在农村,逐步推广普通小学办夜校的做法。小学办夜校,“一长管两校”,教师可以兼课,师资队伍稳定,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学员也欢迎。在80年代中后期,全省村一级夜校,大多数采用这种办法。
  (五)公社中心民校
  1961年后,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过程中,福建创办了公社中心民校,由中心民校辅导周围民校,经过1年试验后逐步推广。至1963年,全省办中心民校972所,占当时农村民校5891所的16.5%。其特点,一是规模较大,一般设有扫盲、高小、初中班,不少还设干部班、青年班、财会班、技术班和民师进修班等。学员百人至三四百人;二是学员出勤率和巩固率较高;三是有一套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四是民师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五是积极辅导周围民校,促进工农教育事业的发展,真正发挥了“中心”的作用。1963年11月,《光明日报》刊载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林积五介绍福建举办公社中心民校的文章,阐述中心民校的任务、特点和办好中心民校的初步认识。1964年1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积极办好农村业余教育》的社论,提出:要象福建省建立中心民校那样,举办一批进行常年学习的重点业余学校。“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有些县(市),又在部分公社恢复举办一批中心民校。
  (六)乡(村)文化技术学校(班)
  20世纪80年代以来,福建原来许多公社中心民校,逐步改办成乡(镇)文化技术学校。这类学校是由乡(镇)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以文化技术教育为主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农村成人教育基地。它采取业余、半脱产和短期脱产相结合的形式,既办文化班,也办各类技术培训班,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实用人才。至1989年,全省已办乡(镇)文化技术学校912所,办学乡(镇)占农村乡(镇)总数的94.8%。这类学校上挂、横联、下辐射,带动县级和村级办学的发展,全省有40个县(市、区)建立成人教育中心;村办学面从1985年70%左右提高到90%以上,并逐步举办、发展村文化技术学校,推动县、乡、村三级逐步完善办学体制。
  为了解决一批年龄较大、家务牵累较多、无法继续升入高小班学习的壮年男女,巩固提高扫盲成果的需要,根据一些地方的做法,福建自80年代后期开始,还在扫盲与高小班之间举办扫盲巩固班,使学文化学技术紧密结合起来,把“扫盲、巩固、提高”作为扫盲教育的三个互相联系的环节扣紧,进一步促进了村文化技术学校(班)的发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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