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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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95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技工学校
分类号: G718.1
页数: 11
页码: 388-3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6年至1989年福建省技工学校的设置、工种学制、教学、德育、体育、学生、等管理情况。
关键词: 职业 技工 学校

内容

一、设置
  (一)类型
  1956年,省工业厅创建福建第一所正式命名的技工学校,招收初中生507名。1958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部分工厂企业自办技工学校35所,学生8005名。1959年,陆续批准建立技工学校14所,1960年建立14所。1961年起,停办一批技工学校,到1963年保留2所,部分学校改为半工半读技术学校。196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复办汽车运输、电力、轻工和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等4所,当年招生700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被全部拆散。1978年7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同意省劳动局新办和复办省建筑工程技工学校等9所技工学校,招生2500名。同年12月,批准新办莆田地区技工学校,招生200名。1979年,新办和复办福州市等地市15所技工学校,到1989年,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33所(其中总校39所,分校94所,另有教学班20个),教职员工4497人,学生27973人(未包括计划外学生1779人)。
  “文化大革命”前,全省技工学校都是省及地方劳动部门所办。“文化大革命”后,办学分成5种类型:第一种是中央部属学校,共有6所,经费由主管部门拨款;第二种是省属学校,共有13所,以及厦门市机械工业公司的厦门市机械技工学校,经费由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拨款,以上20所属于专业性技工学校;第三种是劳动部门所属学校,共有14所(连同地市技工学校的分校共有94所),除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由省劳动局主管外,其余13所,均由有关地市劳动局主管,经费分别由省和地市财政拨款,这些技工学校都是综合性技工学校;第四种是地、市劳动部门与企业联合办学,以分校形式办在企业,依托企业提供校舍、师资和实验实习场所、设备及办学经费(也有部分技工学校由总校拨给正常经费或提供文化课教师),总校负责招生、分配计划及教学业务的管理和指导;第五种是大、中型企业独立创办的学校,共有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的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省轮船公司的省船舶技工学校、省港务局的福州港口技工学校、省新闻出版局的省出版发行技工学校及省海运公司的福州海员技工学校等5所。1989年,福建省技工学校概况,详见表6-4。
  (二)布局
  “文化大革命”前,各校按照各部门和各地市需要而设。1978年后,铁路、电力、邮电、轻工、冶金、建工、建材、水产、林业、汽车运输、海员、港口、公路、船舶、机械、国防工业、出版发行、第二化工、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等19所设在福州,厦门市有省烟草技工学校,漳州市有省地质技工学校,泉州市有省粮油技工学校,三明市有省化工第一技工学校,龙岩地区有省煤矿技工学校,南平市有省闽江工程技工学校。另有邮电、冶金、机械、轻工、国防工业、汽车运输6所技工学校,建立了18所分校,分设在漳州、泉州、三明、龙岩、福安、建阳、永安等市、县。地区(市)劳动局和市主管部门办的技工学校有14所,其中福州市第一技工学校设在福州市,第二技工学校设在福清县宏路镇;厦门市有厦门市技工学校和厦门市机械技工学校;南平地区有第一、第二技工学校,前者设在南平市,后者设在邵武市;三明市有3所技工学校,设在三明的2所,设在永安的1所;漳州、泉州、龙岩、宁德、莆田各有1所。一些地市技工学校还在经济和旅游业较为发达的县(市)或某些行业如茶叶、陶瓷等产地的建瓯、建阳、顺昌、崇安、龙海、霞浦、福鼎、安溪、德化、闽侯等22个县设立分校,地区(市)总校为本地区(市)和所辖县(市)的生产建设和社会需要服务,分校既为本县也为邻县培养技工人才。
  二、工种学制
  (—)工种
  技工学校工种(专业)设置由办学主管部门审定,以操作技术复杂、技术业务知识要求高的为主。1989年,全省技工学校设置的工种(专业)有农、林、牧、渔、水利类,机械制造、加工类,地质矿产类,冶金工业类,煤炭工业类,电力工业类,石油工业类,化学工业类,有色金属工业类,轻工业(食品、烟草、造纸、皮革、印刷等)类,纺织工业类,电子、仪器、仪表类,电工、电气类,医药、医疗类,建材、建工、城建类,交通运输类,邮电通讯类,商业、饮食、旅游、服务业等18门类,207个工种(专业),具体工种(专业)计有:
  车工 机电安装与检修船舶电工皮革
  钳工 测量 航海水手 美术工艺
  铣工 炼焦 汽车驾驶 电器维修
  铸工 炼钢 汽车维修 烹饪
  锻工 炼铁 汽车站务 服装加工
  磨工 轧钢 公路养护 旅游服务
  焊接工 采矿 道路桥梁 森林采伐
  金工 选矿 筑路机械 森林采伐机械
  铆工 通风空调 无线电机务 营林造林刨工 采暖 砌砖瓦工 林业育种
  锉工 有机化工 抹灰工 林产化工
  钻工 无机化工 水暖安装管道工 林业规划
  热处理 化工仪表 水泥工艺 林业工程机械
  电工 化工分析 水泥机械 木材加工
  热能运动与检修 橡胶加工 玻璃制造 园艺
  水能运行与检修 无线电整机装调 制砖工 捕捞
  钻控工 电子计算机装调 丝绸工艺 水产加工
  坑探工 电子元器件 纺织保全工 水产养殖
  野外勘探 蒸汽机车司机 针织保全工 锻造机械
  钻机灌浆 内燃机车司机 纺织挡车工 制冷机械与检修
  铜工 船舶修造 港口机械驾驶 特种机械加工
  胎工 船舶驾驶 港口机械维修 火工机械
  报务 船舶轮机工 建筑机械 钣金
  话务 航海驾驶 建筑安装 图书发行
  机务 航海轮机 建筑施工 造纸工艺
  载波通讯 航道工程 土木建筑 造纸机械
  邮政业务 航道测量 食品发酵 化纤
  化工工艺 电瓷制造 电机维修 模板组合
  化工机械 柴油机制造 花岗岩 自动化控制安装
  雷达机械 环境保护 设备安装 电影放映
  碾米 平凸印刷 葡萄糖工艺 酿造
  制粉 医疗商品 水工建筑 缸工机械
  塑料工艺 钢筋工 铁路运输作业 缸工工艺
  火药化工 鱼肝油制造 铁路接触网工 电池制造
  微电脑应用 中药制剂 铁路客货运作业 饲料
  冶金电气 卷烟工艺 烟草机械维修 铅电解铅加工
  通用机械 石油化工 冷加工 餐厅客房服务
  罐头食品 微生物 雕刻 塑料美工
  水电运行 茶叶加工 光学机械 船体装配
  仪器 茶叶审评 电子测量仪器 合纤工艺
  糕饼制作 印染 针织染整 精密元件
  运动鞋工艺 轴承 制盐工艺 半导体
  合成氨工艺 人造板 制盐机械 感光工艺
  合成氨机械 制药 工艺制画竹编 电线制造
  锅炉 有色金属 用电管理 劳动保护日用陶瓷 经济核算 电气运动与检修 船舶焊接
  制糖工艺 仓库储藏 汽机运动与检修 幼教
  制糖机械 茶果加工 输变电线路 护理
  商业会计 刨花板 继电保护
  精密光学仪器制造 漆工 供电输配电
  磁瓷性材料 冲压 钢窗
  仪表电工 啤酒工艺 漆包线工艺
  高低压开关制造 建筑装修 硅酸盐 合计207种
  1982年以后,一些技工学校跨地区、跨行业互相代培、送培、委培,互通有无,减少重复设置专业,各地市技工学校总校也在本地市分校之间统筹安排专业,发挥各自优势。
  (二)学制
  办学初期学制不统一,招收小学毕业生的,学制4年,招收初中生的学制1年,以后又改为2年;1978年,按照《技工学校工作条例》规定,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制均为2年。从1979~1982年,全部招收高中毕业生及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学制2年。1983年开始,逐步减少招收高中毕业生,多招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1984年后,招收初中毕业生三年制学生的比例逐步提高。1986年后,根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不同,分别确定学制,凡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个别工种确有需要的,经省劳动局同意,可以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1~2年。1989年,全省技工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二年制学生411名,占在校生总数的1.4%;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二年制学生8246名,占在校生总数29.5%;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三年制学生19316名,占在校生总数的69.1%。
  三、教学
  (一)教学计划
  贯彻文化课和技术理论课为专业课服务、专业课与生产实习教学紧密结合的原则,增添新技术、新工艺等教学内容;同时,结合形势和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各校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学年、学期和月份的生产(业务)实习教学计划及文化、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学进度计划;教师据此编制学期和课时授课计划。政治理论课、文化课和通用的机械类、电工类、电子类、仪表仪器类等工种(专业)的生产实习课和技术理论课,执行劳动部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其编写的教材,其余各类工种(专业)执行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其编写的教材。各校结合企业不同特点和需要,对教学计划做必要的调整,课时调整幅度一般占总课时的15%左右。课程一般设10~14门课,分政治课、文化课、技术理论课和生产实习课4部分。政治课增设职业道德、青年修养(或社会主义道德)课,文化课设体育、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课,三年制要学物理、化学,二年制一般不设物理、化学,有的专业根据需要多学1、2门课,工艺美术专业增设美学,化工类专业增设化学,外语一般作为选修课,旅游服务、客餐厅服务、微电脑应用等专业则作为主课。技术理论课按照本专业需要,一般设6~8门本专业的工艺课及技术理论课;生产实习课作为主课,根据工种(专业)特点,其课时一般占总课时50%左右,技术复杂要求高的工种(专业)占50%以上。各校教学时间按省劳动局每年下达的学历执行,每学年在校学习时间(包括下厂实习)约为40周零3天,每周一般30课时左右,寒暑假共10周零2天。
  (二)生产实习
  贯彻以教学为主、教学以生产实习为主的“两个为主”办学方针。除办学主管部门拨款外,采取自筹资金,实习工厂创收一点、代培和委培生集资一点、正常经费节 省一点等多种办法,逐步新建或扩建实习工厂、实验室或增添设备。1988年,全省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建筑面积21601平方米,实验室建筑面积26405.81平方米;实习工厂、实验室有4426台(套)设备和各种仪器。南平地区第二技校1981年创建后,把从各方面筹集、节 省的160多万元资金,加上上级拨款100多万元,集中用在学校基建和购置设备上,建成教学楼、综合楼、实习工厂等7座大楼,建立了电化教室和电工、电子、化学实验室及微电脑操作室,以及实习工厂金工、针织、钳工三个车间,使专业基本功训练及操作技能训练可以不出校门,而且有所创收。
  对生产实习的领导,各校有分管教学的校长负责,实习工厂配厂长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五级以上技术工人。1989年,全省技工学校有实习工厂职工353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343人,做到每生一个工位。实习时,有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专业课教师带领,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纪律、安全教育和生活管理工作,以及解决生产实习教学中有关问题。生产实习实行五定:定课时、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和定期考核轮换工作位置。在校内实习工厂、实验室实习的,做到实习课堂化。一部分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在实习中结合有值生产,实现“生产、实习教学一体化”和“生产、教学、科研”三结合,变纯消耗性实习为有收益实习,有所创收,改善了工厂设备。有些工种(专业)不便办实习工厂的,除加强实验教学、模拟教学以训练基本功外,还到挂钩工厂按照实习教学计划进行实习。到有关工厂实习的(包括能自办实习工厂的学校),学校与工厂签订学生实习协议,明确厂校双方职责,保证教学质量。
  (三)教学研究
  1982年10月,省劳动局召开首次全省技工学校教学研究工作座谈会,会后地市筹建教学研究机构,主要形式有:由总校牵头组织的总校与分校同学科教研组;由地市劳动局牵头组织所在地技工学校的校际教研会;由省劳动局牵头会同主管部门组织的全省性同工种(专业)技工教育研究会;以校为单位组织的各学科教研组和公共课、专业课、生产实习课教研组等。省、部属技工学校还参加本系统技工学校全国性教研组织。各种教研组织主要活动有研究分析和组织编写教材,省机械专业技工教育研究会基础课教研组先后研究、比较了机械工业部和劳动人事部分别编的《机械制图》教材后,建议采用劳动人事部编的教材;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政治教研组编写了“法制常识”和“青年修养”内容,充实政治课教材;烹饪、微电脑应用、旅游服务、汽车运输站务、糕饼等专业,都是教研组自编专业课教材;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先后编写《汽车非金属材料》、《汽车钣金修理》、《汽车运输经济学》等教材、教学参考书50种;福州铁路运输技工学校与全国铁路运输技工学校教研组共同编写《铁路客运工作》及《铁路客货运工作》两种教材;福州市第一技工学校编写烹饪、糕饼教材。各校还普遍组织听课和观摩教学,交流教学经验,解决师资不足问题。教研活动与教学改革相结合,省电力技工学校通过省际教研活动,对毕业生进行综合毕业考试的教改经验,改变了封闭的教学方式和考试方法,对87、88、89届电气运行与检修专业毕业生进行综合考核,取得良好效果。
  四、德育
  主要通过政治课、时事政策教育、青年团和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
  “文化大革命”前,政治课以讲授《青年修养》、《政治常识》、《社会发展简史》、《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课程为主,结合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纪律教育,劳动教育和革命人生观、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文化大革命”后,讲授《中国现代革命史课本》、《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读本》、《社会主义道德读本》。三年制的共学120~150课时,两年制的学74~106课时。
  时事政策教育在“文化大革命”前,进行“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反修防修、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教育;1960~1962年,教育学生自立更生、艰苦奋斗;1962年后,主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和学习雷锋、学习人民解放军、大兴革命化的教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改革开放的形势教育。
  各校还通过共青团和课外活动进行德育教育。“文化大革命”前,学校以共青团员为骨干,发动学生参加建校劳动和植树造林、春耕秋收或围海造田等社会公益劳动,进行劳动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各校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还组织访问老革命根据地、到革命烈士陵园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有的学校在周恩来总理逝世纪念日,出专刊缅怀革命先辈的崇高品质和丰功伟绩。各校还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开辟第二课堂,举办多种多样的兴趣小组和读书会、报告会、演讲会、书画摄影集邮展览等活动,以及各种知识竞赛。各校的职业道德教育,一般从一年级开始。在新生入学阶段,着重于专业教育和前途教育,介绍工种(专业)性质和个人前途,培养热爱本工种(专业)思想,促进安心学习。在到工厂实习时,结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讲授(社会主义道德读本》课以及进行毕业分配教育时,请用人单位派人来校作报告,针对工种(专业)特点和要求,讲解职业道德问题。有的学校还请毕业校友回校,介绍如何尊敬师傅,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钻研技术,当好一名技工的经验。
  各校的德育教育都在学校中共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建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德育工作委员会,由德育办公室会同学生科、共青团、班主任组成德育工作队伍,同时,发挥学生会、班会干部作用,并取得学生家长和当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组织配合、支持,有的学校还与驻地部队开展共建活动。各校还建立各项德育工作制度,办好广播、宣传栏、社会调查、参观、访问、游览等活动。
  五、体育
  体育课是主课之一,各校按照体育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每周两课时,每天坚持早操和课间操,同时开展“体育达标”训练和各种球类竞赛以及其他体育活动。一些规模大的学校每学年举办全校运动会,表彰先进班级和优秀个人。1988年,成立福建省技工学校体育教育研究会,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和协助开展全省性技工学校的体育活动;当年,举办全省技工学校篮球比赛。
  六、学生
  (—)招生
  招生对象必须是城镇户口,身体健康的未婚青年。“文化大革命”前主要招收小学毕业生,少数招收初中生。1976年后招收年龄在15~22周岁的高中毕业生;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不超过18周岁。1988年起,个别工种(专业)经省劳动局批准,招收农村青年。
  1979~1980年,与中等专业学校联合招生,同时报名,统一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各校分别组织考试和评卷。录取时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录取,注意相关科目成绩。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981年后,由省劳动局和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和录取,大部分地市招收高中毕业生,在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结束后,根据高考成绩,由技工学校组织报名和录取。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在普通中学升高中的招生考试中,由技工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办理录取工作。
  1980年起,招生适当照顾办校单位职工子女,照顾比例是矿山井下、森林采伐、野外勘探及盐业生产4行业和远离城镇,偏僻的军工企业单位为80%,水电工程、建筑安装等流动性大、常年在野外作业的单位为50%,其他厂矿企业为30%。当年,实际执行结果,属照顾招收的学生占录取新生总数的23.3%(1985年起,照顾对象扩大到资助办学单位的职工子女,照顾比例20~30%)。1983年起,实行在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外降低1~3个分数段招收自费生随班学习的办法。1989年,贯彻“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实行招生“九个公开”,即:公开招生指标、招生政策、工种(专业),录取分数线、男女生招收比例、体检标准、毕业分配体制、照顾办学单位职工子女的计划和录取结果。
  (二)待遇
  技工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助学金待遇。1984年起,实行人民奖学金制度,分伙食补贴、奖学金和困难补助三个部分。其中伙食补贴一般80%,奖学金占15%,困难补助占5%;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品行好的学生,分为甲、乙、丙3个等级,1学期或1学年评奖1次。
  (三)毕业
  按照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技工学校学生,读完规定学制年限,准予毕业的,毕业后,纳入劳动工资计划,统一分配工作。计划外招收的自费生毕业后不包分配。1983年后,改革分配制度,实行厂校挂钩、定向招生、定向培训。学生毕业后,按照“三结合”就业方针,统筹安排,择优分配,既可以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也可以分配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同时,鼓励和帮助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自谋职业者,需经办学主管部门同意。毕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分配。1985年开始,逐步扩大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实行合同工制度,1989年全省招收新生10459人,其中实行合同制的新生5725人,占54.72%。
  1988年3月,对毕业生逐步实行“两种证书”制度,除发给毕业证书外,按其理论和技能统考成绩,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合格证书,作为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1989年,首先在机械专业各工种毕业生全省统一考试的基础上试行。
  “文化大革命”前,全省技工学校共有5203名毕业生;1978~1989年,有毕业生64540名,为“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12倍。
  1981~1989年,培训在职工人、待业青年、军地两用人才和乡镇企业人员共27729人。
  七、管理
  (―)行政管理
  “文化大革命”前,先后由劳动及教育部门管理。1978年6月,由省教育局划归省劳动局主管,由省劳动局确定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配备和培训师资,编写、审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交流办学经验。对开办、调整和撤销学校,由劳动局审定后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1984~1985年,省劳动局对全省技工学校检查评比。1985年,举办首届全省技工学校教育成果展览会。1987年,对办学条件检查验收和教育质量评估。
  各技工学校实行中共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89年,对98所技工学校调查,共有校一级领导220人,平均年龄45.3岁。其中大专以上程度155人,占70.5%;讲师以上职称有106人,占48.2%;大多数人从事技工教育工作在5年以上。各校都制定学校行政会议制度(包括校务委员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教务会议),各部门和各类教职工岗位规范和职责制度,人事劳工制度(包括教职工考勤、考核规定,教职工病事假、旷工等规定,教职工聘用、调动、进修、工资待遇和资金规定),实习工厂(店)、实验室、图书馆管理规定。
  (二)教学管理
  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有平时考查,单元或阶段考试,学期、学年考试和毕业考试4种。单元(阶段)考试由任课教师拟题,经教研组长审定;学期、学年和毕业考试或统考由教务科指定专人或请校外教师拟题,教务科审定。
  生产实习课的考核,除平时考核外,一般分学期、学年和毕业考试3种。学期、学年考试由生产实习教研组集体研究考试范围、拟题和评卷标准,由实习工厂(场)或主管副校长审定和实施;毕业考试由学校主管部门和企业及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毕业考试委员会(或小组),根据劳动部颁技术等级标准组织命题、监考和评定成绩。毕业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做为毕业时分配工作、确定技术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1986~1989年,每年先后进行全省机械类专业和化工类专业毕业生的基础课主要学科、专业课和操作技能的全省统一考试。按照统一的教学进度,于每周固定日期,由省统一命题和评卷标准,分别进行考试和评卷。
  经过多年实践,各校教学管理逐步规范化。在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学和实验、实习教学过程各个环节 上,都规定了规范化要求和各项制度,省电力技工学校规定教学人员工作制度(包括上班制度、文化理论课守则、实验教学规范、校内实习守则、校外实习守则),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常规检查制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教研活动管理制度),编印后人手一册。南平地区第一技工学校规定各专业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课题、课时;对教学过程中的备课、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试卷、考试等环节 的工作程序、内容、考核标准作了规定。对教师有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教案、试卷、批改作业)和必要的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实习指导教师操作技能考试),还举办教师基本功和各种智力竞赛。
  (三)学籍管理
  1980年,劳动总局颁布《关于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省劳动局对其中某些条文作了修订后贯彻执行,各校分别制定实施细则。规定新生入学后,不论何时发现并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假者,以及在3个月内,因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健康检查标准者,均要取消学籍,令其退学。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经批准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7周,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准予休学或责令休学,休学1年为限。如下一年级无相同或相近工种(专业)可复学的,作肄业处理。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坚持正常学习的,按退学处理。对确实患有严重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校继续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校长审核后,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本省范围内一般不得转学。必须转到外省、外地的,经向学校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外省技工学校学生,确需转学来本省技工学校相同或相近工种(专业)学习的,由接收学校提出意见,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劳动计划管理权限经当地或劳动部门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学生经过考试,学年成绩及格者准予升级。成绩不及格者,经补考后,考试科目累计仍有2门不及格者,或考试、考查科目累计有3门不及格者,给予留级。留级生停发助学金。有3门(含3门以下)考试、考查课经补考不及格者,应予随班试读。试读生助学金减半发给。留级生、试读生以1次为限,超过1次令其退学。学生学期成绩有4门以上(含4门)考试、考查课不及格者,不准补考,由校务会议决定,校长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学生经毕业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如有2门考试课程或3门考试、考查课程不及格,或1门生产实习课不及格,或操行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只发结业证书。学校对毕业生进行体格检查,凡因病不能安排录用工作的,可按休学处理,休学一年为限。病愈后,经学校审查批准推荐录用。休学期满未病愈者,取消学籍,不再推荐录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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