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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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950
颗粒名称: 五、体育
分类号: G807.3
页数: 2
页码: 379-3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末至1989年福建省中等专业学校体育活动与制度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体育 职业学校

内容

清末,福建官立中等工业学堂设体操课,每周两节。民国时期,规定体育课为职业学校学生必修课程,每周1或2课时不等,一般是高级职业学校各学期每周1课时,初级职业学校各学期每周2课时;省立福州工业职业学校、马江私立勤工职业学校等校规定五年制各科体育课授课时数在第一、二学年每周均为2课时,第三至第五学年每周均为1课时。各校都规定每天早晨要早操20分钟,课后有课外活动。对体育成绩的考查,省立福州工业职业学校于民国24年(1935年)所订的学则中规定考查标准4项,其中体操及体力各占30%,体格及健康状况各占20%;该4项都有具体项目,如体力成绩系在每学期开始及结束时都要测验百米赛跑、跳远、跳高及掷铅球等四项运动成绩各一次。马江私立勤工职业学校于民国28年制订的《训育计划及其实施方法》中规定:每天早晨早操跑步,下午课外运动,体育成绩不及格不得升级或毕业;并规定:“特别注重爬山、障碍赛跑、远足、球类运动等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8月,全省各类职业学校调整学生日常学习及生活时间,除体育课及早操、课间操外,另安排1小时至1小时半进行课外体育活动。同年11月推行新编广播体操。1954年5月,各校先后施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开展该项体育制度的预备级锻炼活动。
  1963年前,省内各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课教学,一般每周2学时。卫生学校医士、助产士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半,体育课教学时数计190学时。当时各校体育设施比较简陋,一般仅有吊环、秋千、爬杆、砂坑、篮球、排球,以后逐步增加了鞍马、跳箱、单双杠、高低杠等器材。1963年6月,各校实施教育部颁发的新教学计划,体育课每周2学时,三年制专业的第6学期和四年制专业的第7、8两学期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不排体育课。
  1979年,各校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同时注重体育场地建设,添置运动器材、音响、挂图、录像带等教学资料和设备。省交通、集美轻工、侨兴轻工、福建林业学校以及大多数农业学校建设了符合标准的田径运动场,少数学校还建有室内体育馆。学校定期举行全校体育运动会。1985年,《福建省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下达供各校试用,规定以田径、体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武术、游泳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为教学内容,教学课时与“文化大革命”前类同。课外体育活动坚持早操、课间和课外体育锻炼。
  1985年5月30日,成立福建省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协会筹备组。同年7月,在厦门集美举行首届全省中专学校田径运动会,30多所学校参加。1987年4月,福建省中专学校体育协会正式成立,先后协助举办全省中专篮球、排球以及围棋、象棋比赛,表彰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学校,交流体育教学研究论文。1989年12月,包括职业中专在内的福建省中等专业学校第四届田径运动会在福州举行,52所学校725人参加,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全省中等专业学校田径运动会,48人次27项打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田径运动会纪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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