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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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941
颗粒名称: 二、教学管理
分类号: G647
页数: 1
页码: 3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末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各高等学校管理教学机构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教学 管理

内容

清末,福建高等学校设总教习、教务提调,主管教学工作。教员分正教员、副教员两等。在教学组织方面,改变传统的个别教学而采用班级授课制,大体上按学科和学生程度编班授课。一般实行学年、学期制。教学多由各科主任及教师安排,既有共同科目,也有专修科目。
  民国时期,福建各高等学校取消了教务提调。设校(院)长1人综理教学等全面工作。校(院)长之下设教务处,有教务长(主任)1人,在校(院)长领导下主管教学工作。各院(科)、系(组)设主任,管理本院、系的教学工作。教师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4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各高等学校管理教学的机构为校(院)、院、系、教研室(组)。校(院)设校(院)长1人,统管全面工作;设副校(院)长若干人,其中1人协助校(院)长管理教学工作。在校(院)长之下设教务处,为日常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教务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若干人。院、系管理院、系范围内的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拟订本院、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和保证教学任务的实施,研究教学改革,协调各教研室(组)的工作,研究培养师资,评聘教师,研究学生的升留级,退学以及部分奖、惩事项。院系设院长、主任及秘书。教研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建立起来的学科教学基本组织。当时的全称叫教学W究指导组,以后有的高校将较大的教研组改为教研室。由一种科目或性质相近的几种科目的全体教师组成。各教研室(组)设主任1人。其职责为领导本室(组)教师讨论及制定课目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领导及检查本室(组)的教学工作;领导与组织本室(组)学生的自习、实验与实习。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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