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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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925
颗粒名称: 二、活动
分类号: G648.7
页数: 2
页码: 290-2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高等学校的科研活动,主要是承担一批国家、省和部门的科技重点攻关项目,并多渠道争取各类学科基金课题以及生产部门委托研究的项目与课题。
关键词: 福建省 科研 活动

内容

福建省高等学校的科研活动,主要是承担一批国家、省和部门的科技重点攻关项目,并多渠道争取各类学科基金课题以及生产部门委托研究的项目与课题。部分由学校提出,或由院、系、所(室)自己制订。每年,全省高等学校开展的理工医农类研究课题2000多项,当年,拨入的科研经费1300多万元。按投入的经费计,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课题占80.4%。“七五”期间,全省承担国家“七五”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1项。
  华侨大学从1985年以来,承担国家科研课题23项,省、部级课题158项,校自定课题92项,接受工矿企业委托项目58项。1988年,福州大学承担科研课题514项,其中国家攻关、国家基金课题18项,省基金课题38项,中央部委的项目22项,省科委下达项目90项,省教委下达项目51项,省厅局委托项目8个,企业委托合同项目12个,自选项目275个。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中医学院、厦门水产学院等院校,与改革开放地区、生产企业部门,建立科技协作关系,拓宽科研视野,发挥高等学校科技优势,为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服务。厦门大学从1984年起,先后与厦门市、中国海关协会、吉林市、航天部梅岭化工厂、电子工业部十五研究所、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国家科委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南京工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以及本省的三明市、莆田市、龙岩市、长汀县、龙海县、厦门港务局等建立了科技协作关系。
  科研人员的活动,有集体有个人。除发挥专职科研人员的作用外,鼓励教学人员兼搞科研,以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的优势,促使科研与教学的互相结合互相促进,出人才,出成果。1989年,华侨大学提出“专职科研人员可兼教学,但须以2/3时间搞科研;教学人员以1/3时间兼搞科研。”
  厦门大学于1956年召开第一次科学讨论会,至1978年,已召开7次。全国10多个省市参加。福建师范大学从1956~1986年举行6届科学讨论会,交流学术论文2217篇。福州大学自1979年以来,举办4届全校性的学术讨论会,提供学术论文1841篇。各校还不定期举办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学术研讨会、科技交流会和讲座,参加人员有教师、科研人员、研究生和本科生。
  科研人员和教师积极参加省级各有关学术、科技学会、研究会的活动。1985年以来,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101个;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属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108个。这些学术团体的理事会,大都有各校的教授及科研人员参加,不少院校的教授是这些学术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有的还是一些全国性学术、科学团体的理事或主要负责人。至1988年止,福州大学教师参加全国性的学术组织有30多个,其中29人担任全国性的学会理事。
  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活动颇具特色的一个方面。本章 第七节 对外交流部分,专门对此作了记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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