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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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924
颗粒名称: 一、机构
分类号: G648.7
页数: 2
页码: 289-2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40年来各高校成立的科研机构及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科研 机构

内容

40年来,福建各高等学校相继成立了物理化学研究所、海洋科学研究所、环境科学研究所、自动化研究、电子计算机软件研究所、地理研究所、经济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甘蔗综合研究所、作物遗传育种研究所、作物病虫生物防治研究所、亚热带果树研究所、杉木研究室、经济林研究室、肿瘤免疫研究室、中医研究所等80多个研究机构。其中厦门大学的海洋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南洋研究所等,是面向全国的研究中心,在国际上颇具影响。1980年,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访华团应中国社会科学院邀请访华,到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访问,团长王赓武在《中国东南亚问题研究报告书》中写道:“对东南亚研究开展最好的科研机构,也许是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他回国后建议该校与厦门大学签订学术交流协议。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备受摧残。在十年动乱之后,各校重视科研机构的恢复、扩建和新建工作。1978年5月,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作出决定:一是成立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和自然科学学术委员会,由傅家麟、蔡启瑞分别担任主任委员。二是恢复、扩建和新建16个科研机构:(1)催化电化学研究所,下设4个研究室;(2)海洋研究所,下设3个研究室;(3)数学研究所;(4)物理研究所;(5)生物研究所,下设4个研究室;(6)环境保护分析仪器和方法研究室;(7)自然辩证法研究室;(8)南洋研究所;(9)经济研究所;(10)历史研究所,下设4个研究室;(11)鲁迅研究室;(12)汉语方言研究室;(13)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室;(14)英国语言研究室;(15)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16)人类历史博物馆。正式恢复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会长蔡启瑞。1980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台湾研究所。至1985年,该校建有26个研究所(室)和2个馆(人类博物馆和鲁迅纪念馆)。
  “文化大革命”后,不少高等学校还根据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调整、充实和设置科研组织机构。华侨大学现有材料物化研究所、华侨研究所、测试技术与可靠性研究中心、土木建筑环境工程研究中心、环境保护研究所、台湾台商法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社会科学研究所、台湾香港及海外文学研究室、石材研究室、精密机械研究室、现代光学研究室、电子电脑研究室、高分子材料研究室、环境监测研究室等,其中不少研究所(室)是为适应对外开放及科技的新发展而设置的。
  福州大学建校初期,曾设物质结构研究所和中心检验所,后物质结构研究所划归中国科学院,中心检验所改为省属。1978年,该校先后自建了19个研究室和1个研究组。1985年,对科研机构进行调整和扩充,除经上级批准的福州大学自动化研究所外,自行建立了9个研究所(数学研究所、电工研究所、结构工程研究所、化学研究所、微波通讯技术研究所、材料研究所、现代物理技术研究所、高教研究所、化工研究所),11个研究室(生物医学工程研究室、水利水电研究室、软件研究室、地质科学研究室、液压技术研究室、计算机科学研究室、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室、工业催化研究室、金融支持系统研究室、科学学与科学管理研究室、对外经济贸易研究室),1个研究组(微机应用组)和1个研究中心(固体材料研究中心)。
  校一级科技管理机构的设置,在1978年以前,一般只是在校教务处下设置一个科。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后,各校相继单独设置了科研处(科)。福州大学于1978年设立科研处。1979年,科研处设立计划成果科、学术交流情况室和学报编辑室;1984年,设立计划管理科、成果科、情报交流科、学报编辑部和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科研管理机构。校科研处是在党委和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工作的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全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科研成果,组织全校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科技情报工作,促进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适应教育体制与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各校也出现了一些科技开发机构。福州大学科技开发服务公司于1984年11月成立,主要任务是:组织与协调全校各系、所(室)的科技力量,发挥多科性大学的优势,挖掘人才与设备潜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开发服务和人才培训,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为福建省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促进学校的改革工作。服务的基本形式是:经济技术承包,合作办企业,建立科研、教学、生产联合体,引进技术的消化与创新,为乡镇企业服务与科技扶贫等。该公司为社会和企业所提供的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方面所签订的合同达250多项,合同金额560多万元。福建师范大学于1984年成立科技服务公司。
  高等学校科研省一级的管理机构是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与省教委(省教育厅、高教厅)。1978年,省教育厅成立科研生产处,1983年,省高教厅成立后设置科研处,组织安排全省高等学校常年科研计划,起协调、检查、鉴定、交流作用。每年为各高等学校争取安排科研经费,1983年,分配到各校的科研经费150多万元(内省科委拨100万元,省高等教育厅拨50万元),其中自然科学经费约占90%,社会科学约占10%;主编了《福建省高等院校科研成果选编》3卷(自然科学2卷,社会科学1卷)及《福建省高等院校国际学术交流资料》(1977~1982年);1984年,组织评选全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项目60多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福建省高等学校首次对自己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省高等学校已组成一支比较强大的科研队伍,共有教学科研人员16233人,其中,高级职称的2398人,占14.8%,中级职称的5421人,占33.4%。1989年,从事科研的人员5392人,占教学科研人员总数的33.2%,即每年约有三分之一的教师投入科技的研究与开发工作。此外,高校还有1157名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28名)和大批高年级本科生,他们是科研的潜在力量,目前每年直接参加课题研究的研究生300多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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