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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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895
颗粒名称: 二、卫生
分类号: G633.92
页数: 4
页码: 224-2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中学开设卫生教育课及教学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中学 卫生教育

内容

(―)卫生教育与保健
  清末,中学堂设盥所、浴所、养病所,定有清洁卫生规则。宣统元年(1909年)颁发的中学堂实科一类应习学科中,设生理卫生学。
  民国时期,中学均设有盥漱室、浴室、疗养室,配有医护人员,订有清洁卫生细则,每日进行清扫,节日开展卫生大扫除。
  民国12年(1923年),《生理卫生》列入初级中学课程,高中设《卫生法》,这些同属于体育科。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和健康检查。
  抗日战争开始后,省教育厅健康委员会拟制《福建省中等学校学生卫生组织训练与工作须知》,规定各中学设学生卫生队,卫生队分防疫、保健、医务3股。其宗旨是:保障个人身体健康,完成学校卫生设施,延续国家民族生命。工作有3项:(1)防疫工作,包括环境卫生和传染病管理,进行生命统计。(2)保健工作、协助健康检查,帮助学生矫正缺点,宣传卫生教育。(3)医务工作,急救病伤简易治疗,协助学校门诊。民国30年,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学认真办理卫生工作,每月填报《卫生月报表》,作为各校教育工作考查成绩之一。民国31年,省教育厅增拨经费充实学校医药卫生设备,提高校医和护士的待遇,以便各中学都有合格的医务人员。但实际上大部分中学仅开设《生理卫生课》,及有医护人员的学校在开学初对部分学生进行检查,其他卫生教育要求,因经费困难等原因大都未能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学卫生工作坚持“健康第一”原则,以增进学生体质为出发点。1951年,贯彻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各中学上课及自习时间,高中不超过9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睡眠时间9小时;减轻课业负担;合理安排学生社团活动,高中生每周不超过3小时,初中生不超过2小时;担任学生社团工作以一人一职为原则。各中学设保健委员会、医务室或卫生室,有计划地进行卫生教育。有女生的中学,设立女生指导员,以指导女生的保健工作。进行学生体格检查,患有严重传染病者,限制其入学,预防传染蔓延。在教学计划中,初中设生理卫生课,高中设生物课,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教育。
  1960年,据对104所中学的调查,师生患水肿病占总数4.1%左右,由于各校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证师生健康、劳逸结合的指示,对患病师生给予治疗,增加营养,减少体育运动量,控制体育劳动强度和时间,规定半天劳动不超过3小时,全天劳动以4~5小时为限,不搞突击、竞赛,使有病师生较快地恢复健康。
  1978年秋季起,按部颁《生理卫生教学大纲》进行教学。1980年起,贯彻教育部,卫生部《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1983年,建立中学生体质健康卡片。
  (二)爱国卫生运动
  1960年12月,省教育厅、卫生厅发出《关于全省中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开展消灭“四害”(老鼠、臭虫、苍蝇、蚊子)运动;搞好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养成卫生习惯;逐步绿化校园环境;进行学生体格检查、防疫注射、消灭寄生虫病。1965年,福州市有1所中学发现流行性脑炎,防疫部门抽调医护人员20余人进校,采取隔离,治疗、消毒、预防等措施,8个患病学生恢复健康,疫情及时扑灭。各校建立卫生区负责制,周评比、月总结。设“卫生流动红旗”,发挥医护人员、保健教师、学生卫生员的作用,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疾病检查登记、疫情会报等制度,普及卫生常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阅读、书写习惯,对女生进行经期卫生教育。切实改善师生伙食和饮水卫生,定期给炊事员进行体检,调离患有传染病的炊事人员。同时,积极开展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特别是对肺结核、肝炎、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各校利用劳动课时间或周末组织学生到公共场所清除垃圾,植树绿化,为烈军属、“五保户”做好事、搞卫生,培养学生热心公益的道德品质。
  1983年3~4月,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在福州、建阳、南平、大田、德化、永安、同安、莆田、福安等市、县对5100名中小学进行口腔检查,对龋齿、病牙进行治疗。
  (三)保护视力
  1957年,对部分中学的调查,发现学生视力减退率达20%左右(凡视力在1.0以下者为视力减退)。许多中学着手改善住宿条件,教室照明,但效果不明显。1962年,视力减退率初中生为7~23%,平均为15%;高中生为20~37%,平均为27%,减退率随年级与年龄的增长而升高。尤以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莆田、建阳、福安等县市为甚。各地为此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培养学生用眼卫生习惯;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调整现有课桌椅,改善教室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设备;坚持做好眼保健操;定期进行视力检查,指导近视学生验光配镜,矫正视力等,经过努力,学生视力减退现象有所控制。1979年,高招体检,考生视力不合标准的占20%。1981年12月,在厦门召开福建省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座谈会,重点交流和讨论防治近视眼的工作经验和防治方案。1982年,贯彻执行《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福州一中为全省中学试点单位,各地市也都确定一、二所学校为试点,进行调查研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省教育厅按照《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方案》,抽样调查了城乡40多县市的学生147256人,结果表明,1982年与1981年相比较,视力减退率增长最高的是城区中学生,其绝对增长量为5.3%,农村中学生增长幅度较小,如平潭、闽清、长汀、南靖等县学生视力减退率有所下降。学生视力减退原因,主要是有些学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保护视力工作不落实;许多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条件不好。据福建省防疫站实施《中学生视力监测方案》所提供的数据表明,学生视力减退现象仍有上升趋势。城区中学生视力低下率,1983年为40.8%,1986年为48.5%,1989年为53.2%。农村中学学生视力低下率1983年为22.1%,1986年为23.3%,1989年为30.8%。
  (四)体育卫生监督
  1953年10月,贯彻教育部、国家体委《关于正确发展学校体育运动,防止伤害事故的指示》,各学校要求体育教师在体育正课、课外体育活动与体育竞赛中加强卫生监督,教育学生掌握科学的锻炼方法,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对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区别对待,并规定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规定学生运动必须遵循的秩序,场地设备必须及时检查、修理,以保证运动中的安全。1956年7月,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举办全省学校医务人员讲习会,传达学习有关学校开展体育医务监督方面的理论业务知识,此后,各地、市定期举办学校医护人员学习会。根据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夏季游泳运动安全工作的通知》各校加强了游泳运动的组织领导,严格制度,对游泳场所进行实地勘察,划定安全范围,设置明显标志,进行急救教育,对师生游泳卫生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
  实行体育卫生监督工作。本省中学,大体可分三种情况:配有校医的学校,把体育卫生监督列为校医的一项工作,以校医为主负责执行;只配有护士的学校,在体育教师协助下,取得当地医院的支持,逐步执行;一些学校,主要是新办的农村中学,尚未配有医护人员,则责成体育教师负责。在历次体育卫生会议上,均把体育卫生监督工作,列为一项内容进行布置,在检查体育卫生工作中,也对体育卫生监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引起各校重视,避免发生体育伤害事故。
  (五)体质调查研究
  1979年2月,省成立少年儿童体质健康调研领导小组,开展学校青少年体质调研工作。第一次于1979年3月至7月,按国家体委、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达的福州市青少年身体形态、机能、素质的调研课题,由专业测试队对福州地区的中等水平(指生活水平、体育活动)的21所中学(还有大、中专及小学)1.8万名学生进行抽样调查测试。第二次于1981年3月5日,以调查全省青少年体质现状为课题对福州、厦门、莆田、三明的34所中学和24所小学1.7万名学生进行抽样测试,制定本省体质评价标准。第三次于1985年3月至5月,按照中国学生体质调研实施方案和《检查细则》及补充规定统一要求进行,对福州、厦门、同安、邵武等地的23145名汉族,畲族中、小学生进行抽样测试,其中形态6项,素质5项,健康7项,测试结果共获59145个科学数据,获得合格卡片24430张(占86.8%),得到全国调研组“验收合格,质量较好”的评价。第四次也在1985年进行,对体育运动优秀人才的早期发现和培养作调查测试,对象是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宁德、三明、南平等9个地市9000名在校学生(男7~19岁,女7~17岁)测试项目指标,增加形态,生理机能、生化指标等计36项。经过这4次的调研,基本上摸清本省青少年体质现状,特点和发展变化规律,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
  为执行学校体育、卫生两个《暂行规定》,本省建立了检查验收评比制度。1983年,省、地、县教委、体委、卫生厅(局)、团委等联合组织力量,分期分批进行中学体育、卫生的检查验收工作,至1984年5月,共验收复查318所中、小学,其中厦门第一中学、福州第三中学、福州高级中学达到“优秀”标准,其他中学都合格。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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