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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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88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德育
分类号: G631
页数: 8
页码: 211-2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中学开展德育教育,包括开设政治、时事政策、劳动与社会实践等课程。
关键词: 福建省 中学教育 德育

内容

清末中学堂,设置修身、读经讲经课。课堂和礼堂都挂《圣谕广训》进行封建礼教教育。每逢开学、放假、毕业、孔子诞、皇太后和皇上的生日等日子,全校举行庆典,师生集中向万岁牌和孔子像,三跪九叩。光绪三十年(1904年),慈禧太后70岁生日,各中学兴办“祝万寿”活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亡故,各校举办“哭皇丧”活动。教会中学开设圣经课进行宗教活动。
  民国成立后,教育部颁布教育宗旨:注意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中学废除读经讲经课设修身课,传授道德知识。袁世凯复辟时,一度恢复讲经课。“五四”运动时期,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共产主义思想在一些中学传播。民国11年(1922年)后,改修身课为“公民”,设手工劳作课实施初步的劳动教育,在女子中学,设家事、园艺和缝纫课。制定学生规则,令学生背诵遵守,若违犯规则,教员随时召集训诲,有的中学设置操行考查簿和家庭通讯簿以考查学生品行。民国18年,公布“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办法,要求中学以养成青年“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国民公德”为任务。福建省建立训育制度,加强对师生的思想管制,改“公民”为“党义”。民国19年,省教育厅制定《福建省公私立中学校施行导师制暂行办法》,各中学在初、高中三年级试行导师制。一个导师负责管导10个左右的学生,导师必须经常了解学生的学业、个性兴趣、性格、家庭环境、毕业后升学或择业等情况,并随时记录在案,写上个人意见,学期末交给教务、训育处,作为评定学生操行的依据。每天早晨和傍晚都分别举行升、降旗仪式,由校务委员、校长和各主任轮流训话。寄宿生在每晚熄灯前集合点名,由军训教官或训育主任“精神训话”。民国21年,提倡所谓“新生活运动”。民国23年,“党义”改为“公民”,仍以传授国民党政府法统知识为主。每周3小时军训课(初中为童子军)对学生进行军事化管理。民国23~26年,每年人4月至7月,对高中学生进行一次三个月的集中军训,同时试行导师制。
  抗日战争爆发后,抗战前的训育措施继续实施,加强军事化管理和抗战建国教育及劳动教育。在省编的各科补充教材中,增加抗日建国的教育内容,各中学均增加军训和战时后方服务训练,如防空、防毒、救护、警卫、运输和纠察等技能训练,部分中学利用师生的生产劳动,解决部分生活问题。民国29年(1940年)7月,在永安举办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和公民教员训练班,为期一个月,参加受训者79人,进行强化教育,在中学发展国民党员和三青团员。民国31年,省教育厅规定各县立初中平均每日至少应有一小时生产劳动训练,设置生产指导员,规定生产工作时间和成绩考核办法,产品分配办法等。农业教育内容有农作,园艺、畜牧等,工业有金木、竹木工、纺织、缝纫等,对女生注重战时护理知识和家事教育。每周星期一上午七时,举行“总理纪念周”。课外时间安排会操、旅行、劳动或社会服务,同年施行《福建省中等学校党务团务与学校教育联系办法》,大批国民党、三青团骨干被派到各公、私立中学,控制师生思想,在师生中发展国民党员和三青团员。抗战胜利后,进行“戡乱建国”教育,宣扬“一个党(国民党)一个政府(国民党政府)和一个领袖(蒋介石)”的独裁专制观点。民国37年,省教育厅制定《高中及同等学校军训团军事教育计划大纲》,规定高中第一、二学年每周军训课为4课时,第三学年每周1课时,3年共324小时,其中学科占25%,术科占75%,并规定各校军训团按月向军管区汇报实施军训情况,汇报国防部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学德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建国初期,全省中学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精神,在学生中开展反对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以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思想品德教育,开设政治课。1951~1953年,突出抗美援朝的爱国主义教育。1957年,在福州一中试设政治处,在党支部领导下,负责师生政治工作。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培养学生的阶级观点、集体观点、劳动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教育、革命人生观和共产主义品德教育和加强自觉纪律教育。1963年,根据《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省中学停课开展大字报、大鸣、大放、大辩论运动。8月起,先后成立“红卫兵”组织,冲向社会破“四旧”(旧文化、思想、风俗、习惯)、“大串联”。1969年5月起,中学陆续“复课闹革命”,9月,城市中学生上山下乡插队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至1976年止,全省共有23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70年起,招收的新生,在学工、学农、学军和批判资产阶级过程中学习。1976年10月后,拨乱反正,逐步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传统。1978年,中学结束红卫兵组织,恢复少先队建制及学生会组织。1979年,贯彻教育部重新制订的《中学生守则》,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整顿校风、学风。1980年,省教育局提出: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要从学生实际出发,调动积极因素,正面教育,“多施雨露,少下风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发扬良好的校风,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寓精神文明教育于教学之中。取缔黄色书刊。开设劳动技术教育课。1983年,在中学建立升国旗制度。省教育厅制定《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纲要》,1986年,省教育厅、团省委授予中学生李振宙等407名以省“三好生”、翁崇闽等93名以省“优秀学生干部”的光荣称号。省教育厅定福州一中、厦门第一中学、龙岩第一中学为思想政治课改革试点。1987年,省教委召开中学思想教育创新实践活动评选会,评出一等奖6个:漳州第一中学、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福州第八中学、漳州第三中学、龙岩第一中学;二等奖11个。1988年8月,贯彻国家教委颁发《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品德评定的几点意见》、《中学班主任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稿。国家教委中学思想政治教材研究中心以厦门市的同安第一中学,作为全国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研究室实验基地之一,围绕实用性和基础性研究,制定三年科研规划。1989年,省教委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贯彻部颁德育工作文件,表彰全省中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福州第八中学、厦门第一中学、三明第一中学等9校,德育先进工作者89名。
  对中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主要是通过各科教学、政治课、时事政策课以及各种课外活动来进行的。
  一、政治课
  1950年2月,政治课开设《青年修养》、《毛泽东的人生观》。同年下半年,初中一、二年级开设《革命故事读本》,初中三年级开设《中国革命读本》,高中开设《政治经济学》。1951年,根据教育部通知,初中一、二年级政治课停开,初中三年级开设《中国革命常识》,高中一、二年级开设《社会科学基本知识讲座》。高中三年级开设《共同纲领》。1956年,高中三年级开设《宪法》,高中二年级开设《社会科学常识》,初中三年级开设《政治常识》。1957年9月,省教育厅通知:中学原定各年级政治课,改为以反右派斗争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1959~1960年学年度第二学期,高中各年级政治课讲授国际形势、总路线、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阶级斗争等几个专题,初中各年级讲授《政治常识》。1961年开始,全省中学陆续开设《共产主义道德》、《社会发展简史》、《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辩证唯物主义常识》等。1964年,根据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高、中等学校政治理论工作会议的文件的精神,中学各年级的政治课教材,初中一年级《做革命接班人》,初中二、三年级《社会发展简史》,高中一年级《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高中二年级《辩证唯物主义常识》,高中三年级学毛泽东著作选读(乙种本)。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生读《毛主席语录》,进行大辩论、大批判。1969年“复课闹革命”,开设“毛泽东思想课”,1972年起,改为政治课。
  1977年,各年级政治课学习中共的十一大文件和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有关著作。1978年,初中一年级使用教育部新编的《社会发展简史》,初中二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分别使用省编的政治常识、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主义常识。1981年,部颁六年制重点中学、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初中政治课开设《青少年修养》、《法律常识》、《社会发展简史》,高中开设《政治经济学常识》、《辩证唯物主义常识》。1985年,国家教委颁发《中学思想政治课改革实验教学大纲》,在部分学校分别试用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合编的教材。1989年,全省中学,初中一年级开《公民》、初中二年级《社会发展简史》、初中三年级《法律常识》、高中一年级《科学人生观》、高中二年级《经济常识》、高中三年级《政治常识》。
  从开设政治课起,就重视配备和不断充实政治教师队伍,1950年2月,福建省教育厅规定:“公私立学校的政治教员须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考核批准委任”,由“思想进步,有相当革命理论水平,在学校中有威望者”担任。中学成立政治科教学研究小组,以地、市为单位,成立政治课校际教研组,进行政治课的教学研究和业务进修、学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办法安排政治课。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都亲自抓政治课,有条件的尽可能兼教政治课。1978年后,为适应新形势,适应青少年思想特点,定期组织政治课的研讨和经验交流。要求政治教师做到“两提高,一了解”,即注重政治教师自身思想水平和理论水平的提高,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政治课教学吸引力,说服力和战斗力;改进教学方法,改变上课满堂灌,考试背条条的作法。1987年,省教委召开教改工作会议,确定33所中学进行思想政治课教材改革实验,改革课堂教学结构、考试方法。1988年秋,使用新教材前召开了全省性的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的培训研讨会。
  二、时事政策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学把思想政治教育同参加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等三大政治运动结合起来,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和阶级教育,树立民族自尊心,培养分清敌我、爱憎分明的思想感情。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在课内外进行“朝鲜战争形势和我国的关系”美国侵华史等教育,清除“亲美、崇美、恐美”思想影响。学生通过听志愿军战斗英雄的报告,参加捐献飞机、大炮,参军参干活动,全省有3万多学生报名参加军事干部学校。在支援前线斗争中涌现了不少先进模范事迹,有4天4夜坚持支前不下火线的“战地铁姑娘”,晋江第三中学学生蔡玉霜;有在1955年福州“一•二〇”反空袭斗争中,不顾家庭被毁,多次冲进燃烧房屋抢救人民财产的福州一中学生蔡桂英。1953年,初中三年级以上学生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1958年5月,学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1962年,进行“列宁主义万岁”等文章的通俗讲解。1963年,学习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和批判现代修正主义的文章。
  1978年,进行以爱国主义为中心的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指导学生开展“伟大祖国考察团”的调查,编印“祖国之最”材料,组织“我爱祖国”读书演讲活动等。1981年,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5年,根据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学生中普及“八法一例”(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和组织高中学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7年起,时事政策在教学计划中放在课外活动时间内,课外组织学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省教委提出《关于加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的意见》,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厦门市用“五旗”(党旗、国旗、军旗、团旗、队旗)、“五馆”(郑成功、鲁迅、陈嘉庚、林巧稚、华侨等纪念馆)、“五史”(中华民族文明史、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帝国主义侵华史、社会主义建设史)进行系列爱国主义教育的经验在全省推广后,各市、县普遍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省在福州、厦门、龙岩、东山、武夷山等地建立7个有特色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省编写和创作了一批从省情出发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读物和音像教材、史地乡土教材就有23种。省电化教育馆录制了反映帝国主义侵华史和我国人民抗争史的电视片《百年沧桑》,反映本省革命斗争历史的电视片《历史的叮嘱》、电视录像片《中小学升降国旗仪式》;出版《鸦片战争爱国人物传》、《同情与选择》。福州市编印》反帝爱国民族英雄林则徐》、《榕城人物》等读物,组织祭扫英烈陵园,举行主题团、队、班会和马江海战、鸦片战争纪念活动;厦门集美中学举行抗日英雄李林烈士陵园揭幕活动。此外,在校园环境建设中做到有升旗设施,有两图(世界、中国地图)、有历史名人画像等。
  三、班主任工作和建立家长学校
  1950年,福建省中学设置级任教员;1952年,根据《中学暂行规程》改称班主任。负责联系本班各科教员,指导学生生活和学习。1958年,根据省委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各地中学在每一年级配备一个党员或优秀团员,作为班主任队伍的核心。从初中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从高中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尽可能做到跟班,以利于了解学生,因材施教。1963年,《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规定,班主任在其他教师协助下,对本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课外生活,组织生产劳动,指导团、队、班委会,进行家长工作评定学生操行。一个年段有6个班级的学校可在本年段教师中选一人任政治指导员,协助政治处抓本年段学生工作。
  1954年,省教育厅颁发《福建省中学生守则》,1955年,实施教育部制定的《中学生守则》,许多学校班主任从当时实际情况出发,较集中地抓了学风和纪律,克服学生上课迟到、旷课、考试舞弊,作业不交等现象。1979年8月,全省中学把学习贯彻教育部颁的《中学生守则》同整顿校风、建立正常教学秩序结合起来,从学风抓起,严格社会主义文明行为训练,学校出现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的可喜变化。厦门八中等校的少先队员有组织地到长途汽车站义务劳动。福州三中一学生跌伤了腿,副班长和小组长主动到他家帮助补课;上杭县大洋坝学校学生学习守则后,为学校找回失散在校外的桌椅,主动修理桌椅40副,还为学校制作扫把、水桶等用具200多件。1979年起,全省中学进行以收缴淫秽书刊图片为主要内容的反腐蚀教育。1980年2月起,每年都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活动。1981年3月,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1983年,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全省中学在“五讲、四美、三热爱”中表现突出的301名学生和30个班级,授予福建省中学1982~1983学年度的三好生和先进班级称号。1984年,各地、市学校在开展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良环境和学先进的竞赛活动中,结合实际,进一步整顿了校风、校纪,改善了校容校貌。1985年,结合政治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活动。请公安、司法部门干部举办法制系列讲座,播放有关法制录像、参观少管所,有的地方还开展“模拟法庭”、“模拟警察”等活动。
  班主任经常进行和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保持与家长的经常联系。为取得家长和社会配合,使学校教育同家庭、社会教育形成合力,各地都办起了家长学校。三明市的家长学校,从把家长请到学校来办,发展到以“共建片(区)”为块块、以片区主要单位为依托举办家长学校。各地由单位聘请有经验教师、医生、司法干部、家长讲课,宣传教育方针、政策,传授家教知识,探索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总结交流家教的成功经验,提高家长对家教重要性的认识和家教能力。全市城区共办起家长学校846所,学员4.6万多人。
  四、学生组织工作
  中学主要的学生组织是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和学生会。福建省的建团工作以福州一中为试点,于1950年1月成立团支部。2月,各中学陆续建立团组织。1950年1月7日,全省最早的一批少年儿童队在福州市各初中部成立(1953年6月,“中国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1950年,福州市首届学代会开幕,2月2日,福建省学生联合筹备会成立。1952年,《中学暂行规程》规定学生会协助学校完成教学计划。1956年,教育部、高教部颁布《中等学校学生会组织条例》。
  建团后,各级中共党组织重视对学生骨干的培养教育,定期举办青年讲座,团组织教育团员起模范作用,带动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协助党组织和学校行政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少年先锋队工作。
  50年代初,团队活动以董存瑞、刘胡兰、丁佑君以及抗美援朝中涌现出来的英雄黄继光、邱少云等为青少年学习的榜样。《谁是最可爱的人》、《把一切献给党》等一批介绍英雄模范人物的报刊通讯和读物,在中学生中有广泛影响。1953年,团队活动中介绍的一批苏联小说和电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年近卫军》、《普通一兵——马特洛索夫》、《卓娅和舒拉的故事》、《古丽雅的道路》等,成为青少年普遍喜爱的读物。班级和团队活动经常是以上述书籍和电影作为进行教育的主题,培养团结互助,关心他人,热爱集体,爱护公物,拾金不昧,遵守纪律等优良品德和作风。舍己救人的英雄模范事迹,不断涌现,福州第二中学学生谢善榕抱病从一丈多高的窗口跳进池塘救起失足落水的儿童;惠安荷山中学学生陈岩山因病回家休养途中,发现溪岸被冲坏,就毫不犹豫地用身体紧堵缺口,一直坚持到被人发现。1963年,全省中学团队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至“文化大革命”前,每年组织学雷锋做好事,学王杰、刘英俊、焦裕禄、南京路上好八连、邢燕子等英雄模范和知识青年先进典型人物的活动;举办围绕教学的主题团、队会;请高年级团员向队员介绍自己如何为革命刻苦学习,如何树立远大革命理想;团课教育提出“为获得更多更牢固的知识而斗争”的口号,强调学习为了准备参加祖国建设;开展“静静自修室”活动,举办“作业展览会”,倡导“专心听课,认真预习、复习,独立完成作业”的好学风,周末举办“诗歌朗诵晚会”、“化学晚会”、假日举办夏令营、冬令营和少年旅行家等活动。80年代,开展“我们爱科学”、“伟大祖国考察团”、“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爱”等活动。还定期评选优秀中队。
  五、劳动与社会实践
  1950年,根据部颁《中学暂行教学计划》关于劳动教育组织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生产劳动及社会服务。1954年,依照中共省委宣传部印发的《组织初中、高小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问题的宣传提纲》,各中学对学生进行“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思想教育(能升学时升学,不能升学就准备参加生产劳动)。据1955年12月不完全统计,在未考取的12668名初中毕业生中有46.2%即5853人参加农业生产;有12.4%即1565人参加工作;有15.4%即1948人参加了农村、街道各种义务工作;有3.6%即457人补习,有14.2%即1803人组织自学,准备再考。部分毕业生还积极带头去开发边疆和山区,参加支前和修建鹰厦铁路等劳动。1957年,《中国青年报》和《人民日报》先后发表《提倡勤工儉学,开展课余劳动》、《一面读书、一面劳动》的社论,各中学组织多种多样勤工俭学活动。1958年3月,各中学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执行勤工俭学的办学方针的指示》,建立勤工俭学指导委员会,寻找生产门路,搞好生产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据164所中学的统计,共开荒种地27600余亩,种植经济作物615万多株,饲养家畜家禽14万多只,组织学生参加基建、搬运、砍柴等运动。收入34660元左右。一些城市中学在原金工、木工场的基础上,创办了工厂,生产了一批产品。9月,举办全省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展览会,11月,选送部分展品,参加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在北京联合举办的教育与生产相结合展览会。
  在勤工俭学活动中,对学生的劳动教育起很大作用,但一个时期曾出现生产劳动过多,影响正常教学,降低教育质量的偏向。1959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批转省教育厅党组的建议,重申全日制学校以教学为主,教学时间必须保证。规定生产劳动时间高中每周8小时,初中6小时。1962年,对校办工厂、农场进行调整,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生产劳动、勤工俭学活动纳入教学计划。1963年,贯彻执行《全日制中学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全日制中学实行“一、二、九”制度,即每年9个月的教学时间,1个月的劳动,2个月的寒暑假。同年5月,福州一中组织高中一、二年级学生500多名到农村参加劳动,搞社会调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6月5日,《人民日报》作了报导,并发表《坚持不懈地好好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社论,强调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是教育工作中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劳动培养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养成自觉参加劳动的习惯。其后,全省各中学参照福州一中的做法。同年8月,省人委发出《关于劳动和组织城市青年学生参加国营农、林、渔三场生产劳动的通知》全省有6000多名城市中学生响应号召,上山下乡参加“农、林、渔”三场劳动,其中福州、厦门等6个城市和莆田县的高初中毕业生有3000多人。
  1970年,福州市属各中学都在远离市区的北峰办起25所分校,师生分批上分校劳动,由于劳动时间过长,又一次出现劳动影响教学的偏向。
  1980年,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重新肯定勤工俭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措施,省财政厅拨款500万元,作为勤工俭学的周转金,省编制委员会在全省增设46名勤工俭学管理人员的编制。1982年,在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会议上,福建省有17个单位受到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和教育部的联合嘉奖,被授以勤工俭学先进单位称号,其中有福州第三中学、宁德地区民族中学,福鼎第二中学、泉州明新华侨中学、永春第四中学、仙游钟山中学等6所。1985年后,中学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中学生到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去了解社会、学习工农,掌握一定的实用生产技能。活动形式主要是开展社会调查、社会服务,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科技活动和学军、拥军活动,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等。据福州市35所中学统计,1987年暑期,有2万多学生到工厂、农村、商店、部队等近百个单位,了解改革开放后农村和城市发生的变化情况,写了许多调查报告和心得体会;龙岩地区的中学,组织学生到基点村参观访问,开展“跟着先辈足迹走”等活动。1987年起,福州市各中学参加“温暖榕城”系列活动,共组织860多个“学雷锋为人民服务队”,在校内外开展做好事活动。全省有33所中学被省委、省府列为共建示范点(占全省共建点总数的1/4)。许多学校请解放军担任校外辅导员,开展队日、团月活动,进行军训、举办“体验80年代军人生活的夏令营”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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