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883
颗粒名称: 一、学制
分类号: G632
页数: 2
页码: 199-2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中学不同时期的不同学制。
关键词: 福建省 中学 学制

内容

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1904年1月),《奏定学堂章程》定中学为5年制。清光绪廿八年(1902年)全闽大学堂第一期招收的学生学习4年毕业,第二期起为5年毕业。
  民国元年(1912年),中学改为4年毕业,民国11年,改定中学修业年限为6年,分初、高两级,各3年。先办3年制初中,以后逐步增办初、高中并设的完全中学,另设几所3年制高中,这一学制一直实施到民国3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学沿用“三•三制”。1951年,根据《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学的修业年限为6年,分初、高中各为3年,均得单独设校。
  1958年7月,在31所重点中学103个班级试行“高中两年制”。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第一年43周,第二年38周,参加生产劳动时间每年8周;要求通过两年的学习达到普通高中3年制学生毕业水平。1959年,留下23所中学的31个班。全省尚有50所中学的200多个班级,分别进行各种学制试验:其中9所中学试验“五年一贯制”,20所试验“四年一贯制”,7所试验“高中文理分科三年制”,9所试验“初中二年制”,5所试验“初中半工半读”。1960年至1966年初,中学学制除大多数沿用“三•三”制外,少数学校仍进行改革试验,而在试行中年年有所调整。1960年,根据“适当缩短年限”的精神,秋季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实行“三•二”制试验。这些学校共30所,其中省重点中学10所。1961年2月,又在10%的学校里从小学、初中一年级开始试验“全日制十年制”。1962年,全省保留8所重点中学继续“三•二制”试验,各专、市基本上有1所,至1966年又增加3所,全省共为11所,106个班级,学生5454人,占全省学生总数的2%。从1961学年起,在某些农村和山区试办简易初级中学,学制3年,每年上课时间有5个月、6个月和7个月3种,其余时间让学生回家从事生产劳动。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六门课程,采用全日制普通中学的课本,补充有关农业生产知识。
  “文化大革命”中停课,1969年复课后,全省中学均实施“二•二制”,初、高中修业年限各为2年。
  1977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收的新生,在九个地、市所在地中学实行3年制。1978年,全省初中从初一开始实行3年制。1981年起,分批在重点中学高中一年级开始实行高中3年制,1983年,推行到一般中学。1978年以后,各中学逐步使用部颁教材和各科教学大纲。
  1987年起,各地陆续进行初中“二年分流”和“三加一制”的试点工作。“二年分流”按三年制初中教学计划进行,不修英语(毕业会考免试),把课时用于加强劳动技术教育,使学生掌迨一技之长。“三加一制”是参照三年制初中教学计划实施,初中毕业后进行半年至一年的实用技术教育。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