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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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829
颗粒名称: 一、类型
分类号: G649.29
页数: 5
页码: 49-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府私塾塾师的类型、其中包括了学塾、家塾、村塾、族塾、义塾、夜学、冬学、雨学、家学等情况。
关键词: 类型 福建省 学塾

内容

(一)学塾
  塾师自己开办,课堂设在自家厅堂或借用、租用他人房屋或寺庙、祠堂等公共场所。福建自唐、五代以来,寺庙兴盛,多被利用为自学或办学场所。泉州府文庙两庑、尊经阁、先贤祠及附郭山寺“皆老生、宿儒授徒之所”(④清乾隆《泉州府志〉转引《温陵旧事》。)。课桌椅、书本、文具由学生自备。学费和所授课程由塾师拟定公布或由教学双方商定,其原则和习惯是:学童年幼,所习课程初浅,家境贫寒的少给;学童年长,所习课程高深,家境富裕的多给。或年终一次清付,或按月、按节分付,或管饭、轮饭、供米、供蔬少付。清代,沙县学塾的学费一般初入学1担新谷(130斤),第2年1.5担,开讲以后2担。政和县念(三字经》的蒙童1担米,开讲《中庸》的10~15担。
  隋唐时期,仙游县郑庄在浔阳、郑淑在巩桥建书堂教读。唐末,陈鄙在光埔白岩院教读。郑良士在白岩故墅筑书堂教读。罗源县唐咸通年间(860~873年)在潮格有倪氏家塾。
  宋代,莆田县郑安正筑木兰书堂,黄绩建东湖书堂,黄仲元建东里书堂,郑厚建溪东草堂,郑樵建南峰书堂,万峻建积德堂教读。仙游县有平伦斋、真斋、读书斋。永春县绍兴进士陈知柔曾任建州、漳州州学教授,归乡后住在佛寺,教乡里子弟。长溪县人孙调在县城和赤岸乡教塾40年,学生千人。宋绍兴初年(1131年左右),罗源县陈鲔鲱、林芘创圣水连菇斋、王峰学圃。宋淳熙年间(1174~1189年),林师鲁创南华斋。宋淳祐年间(1241~1252年),郑伯渊创梅邨书斋,终身从教。尤溪县宋熙宁进士周胥归乡授徒,专讲经学。陈景肃与学生翁侍举等6人,因反对秦桧误国,辞官归里,讲学授徒于云霄县仙人山。福州林子冲、晋江杨履正、宁德林〓教塾,学生均有几百人。宋乾道(1165年)以前,福州各乡都有书社。旧历年前一二月,由乡里有声望者为首(叫鸠首),和各家父兄商量,物色学问道德受到社会推重的读书人,备好关书(聘书),开列学生人数、姓名、年龄,前去拜访,请他们为师,说明供给米谷若干作为束脩,或供给伙食。得到同意后,准备好聘礼,率领学生们去迎请。于新年初五日左右开学。各地学生几十人、几百人不等。有四五十岁的人来学,也“不以为耻”。开学那天,老师升堂,宣布学规,处罚轻重分五等,最重的斥退。学习什么书,由家长与老师商定,逐日讲解。逢每旬的第九天温习。通常一年读完一经。每月第三、八日学习诗赋,或经义、策论。对学生的作业进行面改。龙昌期咏福州诗云:“是处人家爱诗书”。福州刺史程师孟咏福州诗曰:“城里人家半读书”,“学校未尝虚巷里”(⑤《三山志》卷四十,士俗。)。到宋淳熙年间(1174~1189年),人们热心于科举,“游学四方”,塾师开门等待学生,先前风气有败。
  元代,建安县毛直方“授徒讲学,士争趋之”。莆田县陈绍叔在金沙村家中设帐授徒。
  明代,莆田县方休乾于正统九年(1444年)设瑶山学馆,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林富设东山精舍教读。仙游县唐大章、陈濂在金石山教读20多年。长泰县永乐进士唐泰在家设塾,筑屋100多间,接纳学生。正德年间(1506~1521年)莆田县御史姚鸣凤罢官回乡,设塾教族内子弟;尚书林云同退休回乡筑读书园教学;嘉靖举人欧志学在乡建聚乐楼,开五经讲席。长乐县陈时夏设教乡里,学生有从几百里外而来。晋江人蔡清在泉州教学时,对贫穷学生不收学费,还为他们安排食宿,添置衣裳。
  清代,华安县(明天启)进士陈天定入清不仕,隐居花山教塾,自编教材,传授儒经。漳州林应寅,系台北首富林平侯的父亲,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渡台,在淡水新庄开馆授徒。侯官县林则徐父亲林宾日、沈葆桢父亲沈廷枫都终身教塾。梁章钜的祖、父两代教塾。连江县胡维熊在慕浦村教塾30年。永泰县的补蕉山馆、预不及斋有学生50多人,分大、小班讲授。淡水县道光贡生叶作霖一面教塾,一面自修,中进士后,继续设帐授徒。福州朱以绥及父鸿臻、伯父鸿浩,两代教塾终身。
  明、清时期,福州有一种大斋,除收一般早来晚归的通学生外,兼收年龄稍长的寄宿生和每隔二三日来塾听讲、呈送作业请塾师批改的与课生。大斋学生数多的,聘请助教。个别塾师挂自己招牌而实际由助教教学,他坐收束金。一般书斋对教过的书每隔3天复习一次,叫温,6天叫习,10天叫旬,10天共温习3次。逢一、七、十三、十九、廿五日作文一篇交老师批改。处罚有“记责”的做法,就是在学生学习簿上用朱笔记下学生的过失和处罚,但暂不执行,以后如改过,可免执行。每年四月,择吉日举行“光学”礼,家塾由东家设宴,学塾由学生凑份交老师备宴及礼品,在塾中或风景名胜地方举行;师生可邀请朋友参加,尽欢而散。塾师送学生扇子、手巾各一件。那天有“摇魁星”游戏,事先购买全套土偶,有魁星、文昌帝君、朱子、状元、榜眼、探花、春祈、秋根、杂官等形象,杂官要按人数多买,摇骰按点各得一尊,寓祝早日登科之意。清光绪末年(1908年左右),福州设有一些外文书塾:螺江乡塾在螺洲乡,专教日文,学生30人。陈氏家塾也在螺洲,教法、日文,学生40人。刘氏家塾在城内光禄坊,教英文,学生18人。都是乡绅所设。福州北后街养正蒙馆学生18人,设英文课。在华林巷、文藻山所设法文学堂,学生分别为11人、8人,是学塾性质。
  仙游县学童学习时间长短不一,分月书、季书、年书,由家长选择,年书学费比较便宜。第一课必读《孝经》,叫开宗明义第一章。习字用白漆木板,墨笔写后可擦掉再用。每天回家要在天井边和灶前各背书一遍,背给天公和灶公听,并背当日干支。子弟在塾一定时间以后,多转入寺院自学,或约友聚学,互为师友,各有固定的地点:后坂陈姓在圆通寺,碧溪郭姓在溪郭祠,南溪陈姓在天柱岩,昆头陈姓、广湖李姓在大竺寺,科井郑姓、竺姓在灵山寺,望厝张姓在玉山洞,柳乾郑姓、岐峒冯姓在三教祠,是唐代借寺庙读书流传下来的习惯。
  南平县宝珠山是入闽古道大山中的一个村庄,海拔840米,离城33公里,居民300多户,有5所私塾,都是蒙馆,只有个别开讲“四书”。其中一馆兼学医,一馆兼习武。村里儿童普遍人学,目的是习字、习算,学会记帐,看田、牛契。塾中除习《三字经》等书外,兼教珠算、尺牍。所用课本有《弟子规》、《女儿经》、《闺训千字文》、历书、日用契约合同、应酬文柬、斤求两口诀、日用流水帐、分类帐等。每年正月元宵节后开学,腊月中旬放学。春耕放假10天,秋收放假1个月。学生按程度分组。女孩10岁以下可男女同塾。村里很少不识字的人,他们老来体弱无力务农时就在本村或邻村教读。此外,还有雨学和夜学。夜学是供看鸭孩子读的,灯火自备。雨学只在雨天上课,不误农活。塾师有秀才、贡生、中医师等,多热心教育,不拘束脩,有聘不辞。束脩或现金,或稻谷薪炭,由塾童家长凑给。
  寿宁县清代乡村学塾很普遍,大村有二三所。课堂设在2楼,认为吉利。正规学塾3年1馆,9年3馆。但一般只念1馆,粗识文字即罢。第2馆开始作文,塾师当面批改。续读第3馆多是准备应科举的。馆童考中秀才回乡时必备盒担12盘,内装塾师、师母整套衣服及礼金,穿礼服登门谢师。塾师回赠文房四宝。
  龙溪县岁贡生王履亨,征举孝廉方正,自清光绪中至清末(1891年左右至1911年)在漳州王氏小宗祠与附近的林氏宗祠办塾,两处学生共150多人。曾聘杨黄缓、杨桢当助教。学生分为蒙科、选科二班。重视启蒙教育,以《小学》、《近思录》为入门课,以“四书”、“五经”为主课,不授《昔时贤文》、尺牍等“俗书”。塾中为每个学生设“日到功过,表”和“覆讲功过登记表”,到闭馆时加减统计功过,定出名次进行奖罚。学规十几条,规定读书、写字、对老师、同学的态度,上学、散学的秩序,不准带小刀上学等,用白漆木牌书写挂在塾墙上。
  明末,渡台的太仆寺卿沈光文住在罗汉门,设塾以汉文教当地少数民族子弟。都察院右都察使徐孚远住新港社,一面耕田,一面设学教民。兵部侍郎王忠孝、太常寺正卿辜明荐、浙江巡抚卢若腾、右按察使郭贞一、光禄寺正卿诸葛卓、龙溪举人李茂春都渡海定居台湾,设馆教民。清廷统一台湾后私塾进一步发展。淡北绅士陈逊言设家塾、请名师教子弟,并多方收集书籍,供邻里读书人借阅。塾师一定要聘请有功名的人担任。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澎湖通判胡建伟有事下乡,必考校塾师,奖优戒劣。学童能背书、背《圣谕广训》的奖给纸笔。全岛13澳,每社有蒙塾,年束金一二千文,一般人家付得起。
  (二)家塾
  由东家聘请塾师来家教读。被聘塾师叫“西宾”(或“西席”)。多富裕人家,教学要求较高。学生以本家子弟为主,亲友或邻里寄读的叫“帮馆”(或“帮斋”)。学费由东家支付,帮馆的帮付。
  唐永贞元年(805年),德化县三班泗滨金员外,聘请颜芳为西席。唐末随王潮入闽的张睦之子张膺和黄敦的5个儿子移居永泰,他们各家每年正月初十日以后都聘请西宾在家教子弟。朱熹的父亲朱松于宋建炎四年(1130年)尤溪县尉卸任后,在姓郑的家里做西席。南宋年间,莆田陈俊卿请朱熹在家执教,以后他的儿子陈宓建仰止堂与黄绩等10人在堂读书,每10天讲会一次。谢枋得在建阳县入元不仕,被许多人家请去做西席。明、清时期,福建的大户人家普遍请西席。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梁章钜寄居浦城县时,家中子侄多,每年开春要请西席四五人。大户人家在盖房子时就设计书堂,有课堂和西宾居室。清光绪十五年(1899年),南平县贡生廖涟清受聘太平乡黄壁、溪南乡举人欧良海家教馆,评改八股文有名。晚年回乡在祠堂教塾,各乡来的学生多时达90人。
  (三)村塾、族塾
  一村、一族,或联村、数家合请塾师教读。学生以本村、本族、本家子弟为主。学费由村、族公产或学田支付,不足时由各家长凑付。福建各县较大的宗族祠堂都有“灯油租”(或叫学租),用以办学及资助参加科举的费用与奖励得功名的人。
  宋代,沙县各大姓办族塾很普遍。宋英德府教授长乐县人林堦创乡校于长乐二十都海滨,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族孙林文溢在阜林乡重建书堂,乡人李麟、林即生捐助田园,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重修书堂。宋宁德县郑仓崇创郑乡校于福首罗山,分2斋;宋靖康元年(1126年),阮大成创诚斋于鞍峰山右,设讲堂,分10斋。古田县大姓宗祠多建有书斋楼。宋浦城县周侯嗣修理先人所建学古斋,教乡人子弟,朱熹作铭文。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福鼎县金溪朱姓以宗祠公产办族塾,聘贡生孔文敷为师,教读“四书”、“五经”及八股文,以《朱子家训》与《朱伯庐治家格言》为学则,立奖学金,中秀才奖30元,举人、贡生100元。明清时期,建阳县村垫很普遍,由一村或数村联合商议开设,叫“公延馆”,公推一有声望家长做学东,牵头择定馆址,聘请教师,学费按各家人学人数分摊或认摊。但不少村塾因塾师学识浅陋,或因村民穷,学费少,请不起好塾师,教学质量低劣,常常是“春满堂,夏一半,秋零落,冬自散”,村民叫它“涝水学”。越穷的地方村、族所立的学田越多,惠安县最普遍。漳州、龙岩各地圆形或方形土楼,有的在楼内或楼旁盖一间或数间小屋,作办学用。莆田县塔兜林姓、双池宋姓、后塘方姓、东里黄姓、东门郑姓、庙前陈姓、花门巷涂姓、北河翁姓的各祠堂都办有族塾。
  (四)义塾
  由各地方热心教育人士捐资或倡捐集资兴办,免费或减费接纳一定地区范围内的贫穷子弟入学。
  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仙游县赖店乡罗峰村傅姓办义塾,叫“龙头书社”,规模大,办学时间长。宋天僖年间(1017~1021年),莆田县方泳与弟洞在广业里筑寿峰义斋,学生每年不少于50人,陈升之、夏竦、曾公亮在这里读过书。林安中设澄渚梯云义斋。黄间在黄巷村设上林义斋。
  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安徽歙县人郑潜任泉州总管,退休后住在怀安县,在城南十二都建义塾教乡里子弟,捐置学田百亩。莆田陈氏在县城东门外崇福里忠门办义斋。
  明永乐初年,诏安县许伯寿建义塾于新安村,自己任教,子孙历代重修。明永乐十七年(1419年),永安县举人赖福辞官返乡,向大湖赖姓族众募捐创义塾,清雍正年间(1723~1735年)重建。
  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侯官县林国通募集经费创凌云义塾。乾隆年间(1736~1795年),莆田县里人程大僖建程氏义塾;陈中立创义塾,割祭田10多亩做塾师束脩,另置山园一片,收租供春秋祭祀。清嘉庆十年(1805年),政和县生员宋捷登在乡里倡捐办义塾,置义田800亩,请蒋衡等宿儒任教,积书几万卷。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南平县举人叶新榆置义田创合族蒙养塾。清同治十年(1817年),福安县在城内武庙后设蒙泉义塾,以庙产养学,进行识字教育。海澄人邱笃信到新加坡谋生,于清光绪十四年(1388年)回乡,捐资设义塾。清末,福州南门外帷善社义塾,有学生30人,设英文课。
  (五)夜学、冬学、雨学、女学及逢大比之年专为生员补习辅导八股文写作的短期学习班。
  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形式多样,或附于塾师所设学塾中,或单独设立。
  (六)家学
  官宦、书香人家,父母子女兄弟在家中自相传授;当塾师的父兄则带子弟随馆附读。
  随着教育发展,科名和官宦增多。福建自唐宋以来各地都有一些书香世家,往往相传几代不衰。福州府5代、4代人连中进士的各1家,兄弟成进士的22家。明代,林瀚一家1科8进士、3代5尚书。罗源县在陈、黄、余、倪、张5姓中,3代连成进士的18家,4代的13家,5代的7家。兴化府兄弟成进士的16家。仙游县6代连成进士的2家,4、3代连成进士的各1家;父子的13家,兄弟的10家。莆田县方姓,自宋咸平三年(1000年)至咸淳元年(1265年)一门19进士,皆著名学者。浦城县章姓,自咸平三年至隆兴元年(1163年)一门24进士。泉州府5代连成进士的1家,3代的2家,父子的33家,祖孙的22家,兄弟的24家。这些家庭也聘请西席,但家学渊源起了很大作用。
  唐代,莆田县林披于天宝年间(742~755年)中进士,他的9个儿子官刺史、侍御史等,故号“九牧林氏”。宋代,崇安县胡安国之子,儿宏、宁,侄宪、寅;建阳县刘〓之子子羽、子翚,孙珙;蔡发之子元定,孙渊、沆、沈,曾孙格、模、抗、权;刘爚之弟炳,子堊;祝穆之弟癸,子朱;游酢兄弟等都是父子、叔侄、兄弟递相传授,互为师友,上下议论,相互影响,其学问、品德均受到当时社会尊重。
  晋江县的明万历进士苏希轼,“突烟时断,甘贫守寂,课督子①清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四。孙”()。
  清代,福州梁章钜,自幼跟随做塾师的父亲读书。林则徐4岁开始跟随做塾师的父亲读书,直到14岁考中秀才。清末,仙游县黄湛恩任金石书院监院、德化县学教谕,退休后在家教塾,子学敏继续办塾,弟、侄和两个女儿随读。
  清嘉庆二十三年(1816年),永安县各乡有私塾28所,学生300人。废科举前夕,晋江县有各类私塾1400多所。南安县丰州桃源乡37所,全县336保,每保基本有1所。实行新学制后,私塾仍然大量存在,特别在偏远农村。清末,永春县曲斗乡上姚村有私塾18所,横口乡福鼎村5所,锦斗乡有37所,五里街耕心堂有学生80多人。建阳县清末有200多所、学生共1000多人。沙县有130多所。民国时期仍普遍存在于城乡,只是有的私塾在教学上增加一些新式课本。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2年,私塾才在福建消失。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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