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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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825
颗粒名称: 九、经费
分类号: G645.7
页数: 2
页码: 43-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办书院的经费、其中包括了福州鳌峰书院、福州正谊书院、仙游金石书院收入、支出等情况。
关键词: 经费 福建省 书院

内容

(一)收入
  民办书院设院产,由村、族公产拨充,或由官、民捐助。小型的由创办人自行筹措,加上学生敬师的束脩。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费用自理。朱熹的学生多自带粮食来,粗茶淡饭,不以为难。
  官办书院由朝廷颁赐银两或由地方官府拨给院产,放佃收租,放典收息。加上官、私个人捐赠。
  福州鳌峰书院: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乾隆三年(1738年),由朝廷各颁赐银1000两。乾隆二年(1737年)、十七年、二十一年,由地方司、道拨银1980、2000、1100两。乾隆二十四(1759年),共收息银1260两。嘉庆三年(1797年),浦城职员祝缔封捐银5000两。书院初建时期经费不足,每年由省、府、县各官吏捐助1两至100两不等,于嘉庆四年停止。乾隆五十年,闽县绅士4次捐开垦洲田126、147、46、60亩余。嘉庆年间(1796~1820年),3次拨入官洲田共393亩余,由藩司解裁汰四门正音书院公费银420两,另捐800两,盐道捐1260两,闽县、侯官、长乐、莆田、仙游、晋江、同安、龙溪、诏安、长泰、福安、长汀、将乐、崇安、建宁、浦城县解送牙税余羡、城基银、寺院租、典商息银一批。
  福州正谊书院:同治六年(1867年),闽浙总督英桂准在厘金项下拨银50000两交商以1分1厘生息。
  建宁府建溪书院:从建安、瓯宁、建阳、崇安、浦城县筹集苗谷720石及茶叶、椮油、山场租银为经常费。
  (二)支出
  民办以讲学为目的的书院,教师义务教学,一切开支由教学双方量力解决。
  村、族等集体创办的书院与官办书院的开支主要有四类:(1)山长、监院等教学、管理人员的束金及其他待遇。(2)生徒每月考课的膏火、饭食、奖金、卷费与监考人员、生徒的伙食钱。(3)每年春秋二祭、日常行香与开闭馆举行礼仪的用费。(4)桌椅床铺购置、修理与购买书籍用银。
  福州鳌峰书院:山长聘金、来程盘费16~24两,年束金400两,年饭食银120两(逢闰年增10两),端午、中秋、年底三次节敬30两,年节代席6两,初到下马银3两,初到供伙3日银3两,山长及其父母生日寿敬30两,辞馆回程盘费20两。监院、教官每人每月辛银4两,年节敬10两。看门长班、厨夫、缮写、管书、水夫、火夫6名,每名月1.5两。打扫夫1名,斋夫4名,每名月0.5两。晒书工3.8两。官课约300人饭食银年297两。师课备卷银年62.7两。生员、监生正课80名,年音火银1408两。副课70名,年924两。住院生饭食银年1232两。童生耷火银年600两。官课奖赏银年100两。师课奖赏银年40两。春秋二祭年12两。文昌、魁星祭6两。
  仙游金石书院;山长束金160石,供膳、节礼、盘费、仆从日食40石。生徒膏火240石。工役24石。祭祀20石。年开支484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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