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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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820
颗粒名称: 四、教师
分类号: G651
页数: 2
页码: 39-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民办书院的以讲学为目的的民办书院由创办人自任教师、他们各有学派渊源、以传授学派思想、培养接班人为目的等情况。
关键词: 教师 福建省 民办 书院

内容

以讲学为目的的民办书院由创办人自任教师,他们各有学派渊源,以传授学派思想、培养接班人为目的。一般不收学费,对于学生交纳的束脩作为敬师礼则予收受。有的给贫穷学生提供食宿。学生数多的书院选拔学生助教。朱熹讲学时,蔡元定、黄干、刘爚等一批跟随他多年的学生是他教学上的得力助手。由热心教育人士创办的书院多聘请有功名、学问好的人任教师,报酬由双方商定。村、族所办的书院教师束金由公产或院产支付,或向学生收费。官办书院的院长通称山长(或称堂长、掌教、主讲)。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谕令改称院长。既是一院之长,又是教师。另设监院管理行政事务。大型书院另聘请助教、讲席。山长由总督、巡抚、学政、知府、知州、知县选择对儒经有研究,品行好,可以做学生楷模的人,按照礼节聘请。南宋嘉定二年(1209年),延平书院聘请九江人蔡念成来主持教学,请李燔定学规。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浦城南浦书院3次聘请寄居县城的梁章钜任山长。其他人员也由官府聘任,但不许由学官兼任,因为学官本身已有教学责任。他们的办学成绩可以作为铨叙迁官的依据。清代对办学有成绩的山长由学政给予奖励。福州正谊书院山长林鸿年曾被奏准赏三品卿衔。薪金由院产支付,不足由官府补贴。热心教育的地方官常到书院讲课,也常请院外学者来院讲学。清代中叶以后,山长只管考课,平日没有教学活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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