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819
颗粒名称: 三、学生
分类号: G645.7
页数: 1
页码: 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民办书院的学生、除部分书院属于或兼有蒙馆性质招收或部分招收少年儿童入学外、收青年和成年人等情况。
关键词: 书院 学生 福建省

内容

民办书院的学生,除部分书院属于或兼有蒙馆性质招收或部分招收少年儿童入学外,收青年和成年人。没有学历限制,没有定额,不举行入学考试。门户开放,不受地域限制。多数是自愿投师而来,有的是千里慕名而来。一般来者不拒,来去自由。朱熹在武夷、考亭书院讲学时,弟子来自全国各地。有的须经老师面试或面议,进行双向选择。
  官办书院有定额。唐、宋、元时期由地方官推荐。明、清时期少部分由地方官选荐,大部分向社会招生,举行入学考试。报考对象限童生、生员、监生、贡生、举人,各书院招收对象不同。年龄没有限制。入学考试在春节后二月举行,叫元考(或叫甄别考),录取的入院学习。全省性书院向全省招生,府、州、县、乡书院分别在所辖区内招生。录取学生按成绩分班,生员以上分为内、外、附三班(课),童生分为正、附两班(课)。但听讲不分班。考试时举、贡、生员与童生出题有区别。明代中叶以后,讲课渐稀。清代,嘉庆、道光以后基本停止,剩下考课。每月按考课成绩分别发给不同数额的膏火银(饭食、灯油钱),附课没有;考课优等的另给奖赏银,成为科场失意的读书人、官场失意的宦者和贫寒子弟的一项生活出路。清代,福建省级书院每年报考的常几千人,各府、州、县几百人,竞争激烈,弊病丛生。有一部分人是专为膏火而来。考生为了增加录取机会,往往化几个名字参考,或请八股文能手替考,录取之后,除自占一名外,其余的名额卖给别人,在福州叫“卖卷蒂”。入院以一年为期,次年重新甄别。人院学习不成为一种出身资格,参加科举也没有优待,而是一种交际士宦的机会和不成文的社会身份。清代准许由地方官推荐个别“材器尤异”的学生给予任官,但很少实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