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学 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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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813
颗粒名称: 二、社学 义学
分类号: C40
页数: 3
页码: 30-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的社学、义学、其中包括了明代、福建继续推行社学、兴办义学等情况。
关键词: 社学 义学 福建省

内容

(—)社学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朝廷命“诸县所属村庄,五十家为一社,……每社立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入学,如学问有成者,申复官司照验”(①《元史•食货志》。)。从这以后,福建各地陆续设立社学,学习《孝经》、其他儒经与农桑知识。在闽县和侯官县分别设10和8所。
  明代,福建继续推行社学,以学习文化知识和伦理道德为主,先学《孝经》,次学(三字经〉等启蒙读本,继学经、史、历算等书,并读《御制大诰》与本朝律令及冠、婚、丧、祭礼。民间15岁以下儿童自愿入学。二月开学,腊月止。“禁有司里甲干预搅扰”(②《明史•选举志•学校》。)。正统元年(1436年)开始,社学生童许补儒学生员,成为儒学的预备学校。
  清代前期,福建继续大办社学,“乡置一区,择文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凡近乡子弟12岁以上令入学”(③《清史稿•选举志•学校》。)。嘉庆、道光二朝以后,多为义学和私塾所取代。
  福建各代社学经费以民间筹集为主,各地情况不同,没有保证,因此朝廷虽一再倡导,但兴废无常,起落很大。明、清时期全省共1400多所,其中明代600多所,清代近800所,包括台湾为当地少数民族所设社学近50所。明代创办社学以嘉靖年间(1522~1566年)为多,清代以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尤以雍正朝)为多。创办最多的县是龙溪和惠安,各为234所和228所。90至30多所的县依次是:海澄、连江、将乐、安溪、永泰、平和、龙岩、南安。其他各县都在25所以下。
  惠安县原有各种神鬼祠庙500多所,明隆庆年间(1567~1572年),被全部拆除,利用其地址和材料兴办社学,便于子弟就近入学。其中办几所大型的叫大馆,用以示范。每年腊月前,各乡父老集议,决定在何处办学,请几位教师。然后将拟办各社学的学生姓名、年龄、乡里、父兄与拟聘教师的姓名、籍贯、年龄、学行情况造册报告县府,申请审查备案。子弟无故不入学者要罚其父兄。教师要请学行兼备、庄重有威望的生员、儒士担任。经县府同意后,准备聘礼(绢及羊酒或布及鹅酒),父老率子弟到教师家聘请。教师同意后即准备开学。教育内容为六行(孝、悌、谨、信、爱众、亲仁)、六事(洒、扫、应、对、进、退)和六艺。早学读书,根据学生年龄和资质教读一二句、几百字到千字,课本用《孝经》、《三字经》,然后读“四书”;午学习字,5天一次学作诗、歌唱或算数;晚学温书、习礼。5天一次教古人善行一章。教师注意考察学生能否将所学道理付诸行动,对不能力行都予以劝责。将冠、婚、丧、祭、射、乡饮酒、士相见、投壶礼等彩绘成图挂在壁上,供学生日常观摩。每月初一、十五日由老师率领学生向孔子像行礼。逃学1次罚读书200遍,2次挞责,3次并罚父兄。对好酒赌博、逸游放荡、不听教训或违背伦常者重罚。月终将逃学、有过错学生的姓名告诉其父兄,严重的报告官府。有的社师连任20多年。到清代嘉庆年间(1776~1820年),大多数社学已败坏,剩下13家办得较好,主事的是陈、张、胡、黄、连、骆、苏诸姓。
  明成化三年(1467年),兴化知府潘琴、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德化知县许仁、福建盐运同知林烈,毁淫祠,创社学。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建宁县办社学21所,备有习礼、句读、书、数等挂图和鼓、壶等教具。嘉靖年间,沙县社师杂以讼师、术士,有的不明句读,不解字义,延平知府派人考查,淘汰一批不称职,选留几十人,另选贫难生员到各乡任教,因此“穷山通谷皆知诵读”。嘉靖年间,邵武知府李翔在县属各社立社学几十所,学生共几千人;武平知县张策“环乡立社学”。明代宁洋知县杨继时为了便于筹集经费和取得村民支持,在社学中,上祀魁星,下祀观音大士。
  清雍正二年(1724年),德化县创社学12所,每所学舍5间,前有门楼。嘉庆、道光朝以后社学逐渐停废。
  (二)义学
  唐光启年间(885~887年),王潮任泉州刺史,兴办义学;乾宁年间(894年左右)他任福建观察使,在福州建四门义学。宋、元、明各朝各地续有设立。清代康熙年间(1662~1722年)20多个府、县设立40多所,乾隆年间(1736~1795年)7个县设立10多所,光绪年间(1875~1908年)在全省多数县城和大乡设立义学。按学习程度分蒙馆、经馆两个层次,蒙馆较多。办学形式有官办、官倡民助或民办官助。
  元泰定年间(1324~1327年),漳州路在城厢东北角建1所。至治三年(1323年),福鼎县设仙蒲林家义学。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尤溪县同知钱古训设龙赢义学,聘请郭邦文任教师;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建唐山义学。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崇安知县潘勋在县城四门各立义学1所,每月初一、十五日亲去讲课。嘉靖年间宁化县建义学1所。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福安知县张元捐俸银建义学,亲去督课。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长泰县在陈文公祠设义学1所,学生100多人。康熙二十二年(1682年),沙县知县樊际盛捐俸80两,加上乡绅助捐,建义学于梅子岭下,有讲堂、学舍、亭台,建义仓6间,年收租谷119石;清道光九年(1829年),知县孙大焜捐俸400两,乡绅助捐500两,买田168石,连同旧产年收租400石。康熙二十四年(1684年),兴化知府建4所,莆田知县建2所,都附在寺观或书院里面,其中一所在平海卫;清光绪八年(1882年),知府、通判、知县各建1所;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全县有义学50所,学生851人,其中男生634人、女生217人,男女生分班学习。康熙四十年(1701年),建宁县署理知县徐之霖在原道衙旧址建义学一所,拨东关桥租做经费,另捐俸买田收租24石;以后署理知县甘国堳继续捐俸买田补充;光绪三年(1877年),知县柯抡倡捐,四乡响应,共捐1903千文,建四门义学,各乡建10多所,中心义学设在奎光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全县共有义学50多所。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福建巡抚张伯行在福州拆毁多座瘟神庙改办义学。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平和县在城关东、南、西各建1所。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知县郭进彩在新仓右边建1所,前讲堂,后止山堂,两旁是学舍;乾隆二十年(1755年),知县周芬斗拨田租为学费。康熙年间(1662~1722年),南平县建于府学旁边,屋3间。康熙四十五年,屏南知县捐俸银建义学1所,名双溪讲堂,聘请林兆泰任教师,每月出题考课;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知县置学田44亩,嘉庆、道光、光绪三朝多次修缮。乾隆四年(1739年),古田知县和乡绅捐建1所义学,在学宫左旁,置田82亩。安溪知县王植、举人谢元吉在城隍庙西建义学1所,有义产屋18间,田租22栳'店2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扩建学舍,增田租共234栳(①栳:计量单位。)。云霄知县陈汝盛建1所,聘请贡生吴珞任教师,定有章程。嘉庆四年(1799年)泰宁县建义学1所,光绪十五年(1883年),知县在城区建义学6所,其中经馆2所,蒙馆4所,教“四书”、“五经”、《小学》、《近思录》,又捐俸银380多两买回南禅寺田租96石,拨宝盖岩归公寺租10两,在四乡设义学4所。道光十八年(1838年),政和县建东平义学,同时建义仓,订立章程,由乡绅推举董事轮流经管,聘请有名望的教师,每月考课3次,每课每人卷钱100文;逢科举会试年份,资助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30千文,为此专设宾兴租谷345桶,春秋2次祭祀孔子用钱28千文。光绪初年,霞浦知县王晃南建义学1所,附在近圣书院内,聘请福州举人赵伯焘主讲,专收生员;光绪十二年(1882年),福宁知府严良勋改称温麻义塾,聘请闽县张梦鼎、闽清刘训铨、侯官刘大受、福安宋瞻康任教师,招收所属5县高才生员20人编为内课班,每月每人伙食钱2400文,另招20名候补生,每月官、师各考课一次,考八股文加经解、策论、诗赋,允许塾外生员参加考试;清朝末年,设博通会课学习西学。光绪七年(1881年),延平知府张国正设四门义学,聘请贡生任教师,每年束金50千文。清代宁化县共建义学7所,其中滑石铺义学由张享驯捐地、卢瑞银捐田22亩创建。台湾府从清咸丰到光绪年间,在葛玛兰厅、淡水厅、卑南厅、恒春县、埔里社和中南部一些地方,由官府先后设少数民族义学100多所,给来学习的儿童各种补助和奖励。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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