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近代教育体制基本确立,历经近2000年。官学、书院、私塾是这一时期的主要办学形式,以官学为主体,私塾是基础,书院比较发达。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汉廷封无诸为闽越王。闽越国在其存在的92年间,社会加速发展,铁器与文字已普遍使用,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其国力是南方诸越中之强盛者,具备了萌生学校教育的条件。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出兵灭闽越国,将其民徙于江淮间,福建教育发展受挫。此后,汉廷在闽中故地设立冶县,对闽越遗民实行直接统治,汉文化影响进一步加强。自东汉末年以后,中原士民不断迁徙入闽,对福建教育发展起了明显的促进作用。现存史籍最早记载办学是在西晋永嘉年间(307~312年)闽北的建安郡(治所在今建瓯市)。经东晋、南朝各代,逐步发展到闽江下游的晋安郡(治所在今福州市)与闽南沿海的南安郡(治所在今南安县)。但数量较少,且分散于各地,未形成制度,较中原地区落后。
唐代,福建教育加速发展,是奠定基础并逐步赶上中原地区的转折时期。中唐以后,福建经济发展较快,成为朝廷赋税仰给的全国八道之一;朝廷确立儒家道统的法定地位,重视教育,将官学推行到地方,并使其制度化;鼓励私学;推行科举制度;这些为教育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与有利条件。福建各地开始建立孔庙,按时举行祭祀活动,设立州、县学,开始出现书院,私塾逐渐普及,初唐即有人中进士,中唐以后中进士与明经的人数明显增加,福建迅速赶上教育发达地区。
唐末五代时期,北方战乱频繁,福建比较安定,又一次出现北人迁徙入闽的高潮,一部分著名文人、儒士携眷伴族来闽定居;割据福建的闽王实行保境安民、重用儒士、发展经济与文化的政策;福建教育继续得到加强。
宋代,福建经济取得较大发展。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与小康户的增加,福建教育在提高和普及两方面都有长足进步。
宋王朝实行重文政策,重视发展教育,提倡和健全科举制度,建立起影响后代千年的文官政治体制。南宋时福建成为近畿要地和重要财政支柱,受到朝廷重视,任命许多重视教育的学者名流到福建做官,这些政策、措施对福建教育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两宋时期,福建理学盛行。朱熹创始的理学考亭学派酝酿、发展、完成于福建,朱熹弟子遍于八闽。他们继承、发扬儒家重视教育和身体力行的传统,各代传人多是热诚执著的教育家,以宣传理学思想、化民成俗为己任,广泛讲学授徒,极大地推动和影响福建教育的发展。
宋代,福建人口增幅较大,其中含大量中原移民及其后裔,提高了人口的文化素质;随之出现耕地不足的严重问题,以读书谋职业成为生活出路之一,从而扩大了教育对象。
福建盛产竹纸与便于刻版的枣木、梨木,建阳县的麻沙与崇化(今书坊乡)是宋代三大印书中心之一,其生产与发行量居全国第一。汀州四堡乡颇为繁荣的刻书业也始于宋代。它们为福建社会和各类学校提供了量丰价廉的图书和出版发行的便利。
宋代,福建在全部57个州、府、军、县都建立了儒学,设立书院100多所,私塾遍于城乡,获得各类科名的超过万人。教育发达的州每年参加发解试的举子,从北宋的数千人到南宋增为2万人,考官从3员增为10员,誉录用300人,其盛况“全国莫比”。
元朝统治福建的92年间,经济发展较为缓慢,但泉州港对外贸易鼎盛,增进了中外文化交流。朝廷奉行尊孔崇儒的文教政策,提倡程朱理学,福建传统儒学得到延续和发展。官府干预书院,采取宽容政策。福建的部分书院开始官学化的过程。私塾继续发展。在城乡遍设社学,基层教育有所加强。
明、清两代,福建经济继续发展,各类学校在数量上继续增加。同时,随着中央集权与文化专制的加强,官府也加强了对教育的控制。科举对教育的影响加深,官学与多数书院相继沦为科举的附庸,教育职能日趋萎缩。只有少数书院于举业之外,保持一些实学。社学与义学较前代发达,但兴废无常。私塾进一步普及,继续发挥基础教育职能。
台湾在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建省前隶属福建。明代末叶荷兰与西班牙侵占时期,曾进行基督教与殖民地教育。郑成功于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收复台湾,他的继承人郑经建立孔庙与学院,各里遍设社学,令8岁儿童开始入学,按社学、州学、府学、学院逐级升习。从此,以儒学为主体的教育在台湾普遍推行。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克台后,台湾教育纳入福建的发展轨道;建省后,生员仍到福建参加乡试。
福建教育在土著文化的基础上,自两晋以来,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与中原入闽人士的倡导和推动,发展较快,逐渐成为人才辈出且较为密集的地区之一。它所出人才,中唐以后初露锋芒,宋时呈鼎盛,元、明、清时期次之。科举制度对福建教育的消极影响到南宋已明显表现出来,明清时期日趋严重,导致教育质量下降。在当时条件下,历代科名人数可视为反映福建教育培养人才状况的重要标志。福建历代中进士人数共1万余人,其中宋代7000余人,明代2400余人,清代1700余人,在全国历代总数10万余人中约占1/9。按全省人口比例算,唐略低于全国平均数,宋至清皆高于全国平均数,而位居前列。其中状元58人,榜眼49人,探花37人(表1-3)。另诸科437人,荐辟1254人。进士人数千人以上,居前4位的县依次是:闽侯、晋江、莆田、建安。曾任宰辅的闽人,五代4人,宋代50人,明代17人,清代3人,出现章得象、李纲、黄道周、李光地等名相。其他杰出人物有:思想家、教育家陈襄、杨时、胡安国、胡宏、罗从彦、李侗、朱熹、蔡元定、黄干、蔡沈、真德秀、蔡清、李贽,西昆体领袖诗人杨亿,《乐章集》作者柳永,《通志》作者郑樵,《通鉴纪事本末》作者袁枢,《洗冤集录》作者宋慈,“水运仪象台”制作者苏颂,《武经总要》编者曾公亮,民族英雄郑成功、林则徐,书法家蔡襄,《古今图书集成》编者陈梦雷,《东西洋考》作者张燮,《茶花女》译者林纾,《天演论》译述者严复。
宋、明及清末,朱熹、李贽、严复的教育思想具有不同时代的典型意义,对全国曾产生深远影响。朱熹认为教育目的在使学生明人伦,培养圣贤、忠臣、孝子;教育任务在变化学生气质。他重视小学教育,主张人不分贵贱均应受教育。在教学方法上提倡启发诱导、学思结合、博专兼顾、温故知新。学习次序是通过读书、审问、慎思、明辨、格物致知,获得对“理”的明确认识,然后付诸行动,落实于笃行。在读书方法上主张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居敬持志。李贽反对理学教育,提倡妇女受教育。认为教育目的在育成能出为世用的人才,反对为官、为利、为科举而学习。学习要领是:一有真志,决心把自己铸成有用人才;二为学须疑;三益坚益厉,精益求精。在道德教育上鄙视言行不一的假道学,主张做人要有骨气,有识见,才能对各种社会现象作出判断,坚持真理。严复认为中国当时最大忧患是愚、贫、弱,以愚为最,是根本,救国图强要从治愚入手,教育是治愚的主要手段。他批判“中学”,提倡“西学”,反对科举,反对体用脱节的洋务教育,呼吁举办新式学堂,主张学习西方崇实重用的精神,反对一切从圣贤之言、从古书教条出发的传统教育方法。
第一节官学
南朝刘宋文帝元嘉中(429年左右),阮弥之任昌国郡(今福州)太守,明帝太始末年(471年左右),虞愿任晋平郡(今福州)太守,都曾兴办学校,教育闽人子弟(①黄仲昭《八闽通志》卷三十,秩官;民国《福建通志》名宦传分卷;《南史》卷七十,列传六十。)。从唐代到清代,福建在州(唐),州、军、府(宋),路(元)、府、州(明、清)和县两级设立官学。明代中叶到清代前期在沿海几个军事驻防地点为军籍子弟设立卫学。都是以学习儒家经典为主课的学校,也称儒学。基层学校有社学、义学。旁系学校有医学、阴阳学、蒙古字学,为贵族子弟设立的宗学、八旗官学。北宋大观、政和年间(1107~1117年),泉州曾请建番学。
一、府(州、军、路)、县、卫学
(一)设置
各级儒学,早期多先建孔庙,然后即庙建学;或庙学两地,然后合而为一。后期多庙学合建,叫庙学或学宫。建筑主体是崇祀孔子的大成殿。左右两庑,奉祀先贤。后有崇圣祠、尊经阁。另有杏坛、神橱、更衣亭、号房或守宿房、祭器库、省牲所、客次,名宦、乡贤、忠义、孝悌、土地等祠,文昌或奎光阁。明伦堂是儒学的礼堂,另有讲堂、斋舍、教官署宅、学仓或米廪、馔堂等。各地庙学的规模与名称不同,形制大同小异。具有祭祀、教学、藏书、教化的功能,成为当地文化教育中心。举行科举考试的贡院或考棚,多建于庙学内或附近。
福建盛产木材,学宫都是木构建筑,由于天灾人祸,屡遭毁坏。福州州学于宋熙宁三年(1070年)、宋景金四年(1263年)两次毁坏;泉州州学的大成殿于宋咸淳中(1269年左右)、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两次毁坏。漳州州学于宋嘉定十六年(1223年)毁于灾,宋景炎二年(1277年)毁于兵,明景泰七年(1456年)毁于火,明成化八年(1472年)毁于火,成化二十一年毁于风;兴化府学于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毁于倭寇,清雍正二年(1724年)毁于火;建州州学于宋建炎年间(1127~1130年)毁于兵,宋绍兴十四年(1144年)毁于水,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毁于火;因此都经过重建。其他各地学宫也多经过多次修缮、扩建或重建,全都延续到清末。
唐、五代,是福建正规儒学创始时期,不少热心教育的地方官对建学做出贡献。唐垂拱四年(688年),首任漳州刺史陈元光提倡儒学,鼓励漳属子弟勤读经书。唐大历七年(772年),唐宗室李椅都督福建泉漳汀五州军事,领观察、处置、都防御使。福州州学原在城西北一里多处,地势低洼,常遭水患,房屋狭小,教学荒废。他到任后,节约开支,筹集资金,在城南兴贤坊另建新校。扩大建筑面积,包括孔庙、讲堂、书室和教授署、舍。塑造孔子像,配齐祭器。订立学规,“以五经训民”,按时教学,严格考试。每年二月和八月的初四日,举行祭孔典礼,年终由学官将学生平日表现与学习成绩报告给他,由他挑选德才兼优的学生分等级贡于礼部。所贡学生动身赴京前,必举行乡饮酒礼郑重欢送。影响所及,使人知向学,“以不学为耻”。在任三年,福建出现“比屋业儒,俊造如林”(①独孤及《毗陵集》卷九:《福州都督府新学碑铭》;梁克家《三山志》卷八,公廨,庙学。)的景象。曾任宰相的常衮于唐建中元年(780年)任福建观察使,兴办学校,请名士任教师,按时考试。尊重读书人,无论平民百姓,有能读书作文的,按贵宾礼节相待,并亲自给以讲论劝导。在任四年,“岁贡士与内州等”(②清乾隆《福州府志》卷二十九,名宦;《新唐书,常衮传》。)。曾任河东令的席相于唐贞元初年(785年左右)任泉州刺史,兴办学校,推广教育,百姓竞相读书学习。贞元九年在东湖为8名乡贡举行隆重的乡饮酒礼,百姓“空巷趋观”,影响很大。陆长源于建中初年(780年左右)任建州刺史,兴办学校,奖励孝廉。唐末到后梁年间(897~925年),王审知为闽王,在境内广设学校,拨出专款供师生膳食,号召人民入校学习。建四门学于留晖门外,任命陈郯等人为四门博士。组织大批文人寻访、收集古书籍,进行整理,亲自参与,装订成册;为名诗人徐寅刻印《钓矶文集》。后晋至南唐年间(946~962年),留从效任泉州节度使,重视教育,每年秋天举行考试,取明经、进士若干名,叫“秋堂”。
北宋,朝廷发动三次兴学运动,特别在推行“三舍法”(③宋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的简称。宋熙宁四年(1071年)始立于太学将学生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等,按考试成绩逐等升舍,上舍优秀生直接授官。宋元符二年(1099年)以后,逐步推行于地方。宋宣和三年(1121年)罢州、县三舍法,太学依旧;南宋太学继续实行。)期间至南宋,福建儒学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较大发展。福州州学于宋崇宁三年(1104年),增为351区,28斋。泉州州学占地300亩,有专祠15座,建成可容2000人就考的贡院,于宋嘉泰年间(1201~1204年)增辟武斋。建州州学在宋大观年间(1107~1110年)讲堂、斋舍增至300间。莆田县学在绍兴十九年(1149年)重修时有屋480间。漳州州学于宋绍熙三年(1192年)建宾贤馆,“以延耆儒”,建受成斋,“以训武士”(④清光绪《漳州府志》芝山书院刻本卷七,学校。)。南宋时期,科举对学校的消极影响已露端倪,朱熹在同安主管学事的初期,县学学生早上来上学,吃过午饭都散了。因为多数学生想的是应科举,没有心思读书,朱熹曾多次对此进行劝谕。
福州州学和闽县、怀安、长乐、连江、福清、古田、永福、长溪、罗源、宁德等县学,在北宋时期附设小学。惠安县学于宋庆元年间(1195~1200年)、泉州州学于宋嘉泰元年(1201年)、建宁府学于宋宝庆初年(1225年左右)、漳州州学于宋绍定五年(1232年)设小学。元代贞元二年(1296年),闽县县学附设小学。
平海卫学设于卫城内,明正统八年(1443年)建,设四斋。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奏准邻近民户子弟入学,生员大增。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迁界时,迁入莆田县城文昌宫内。清康熙三年(1664年)并入莆田县学。
宋以后,各朝都有一些热心教育的地方官。宋景德二年(1005年),李堪任古田县令。当时民间迷信盛行,县学破旧。他下令拆毁315座淫祠43座佛宫,用其材料修理县学。宋乾道年间(1165~1173年),石〓任尤溪县令。久已停顿的县学,他聘请古田县名儒林用中主持复办,扩建学舍,扩大招生,增置学田和书籍,县学大为改观,外县人也来附读。元至大元年(1308年),乌古孙泽任福州元帅,大兴学校,聘请有学问的长者率领学生学习儒经。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文殊海涯任尤溪县达鲁花赤,扩大县学招生,令乡、社立学校,选任教师授课。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黄直任漳州府佑,扩大学宫,增建讲堂、斋舍、射圃和朱子祠。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窦子偁任泉州知府,同安县有废寺、观田525亩被豪民私占,令县衙将其清理归公,拨一半给府学,作为修缮学宫和贫穷之学生婚丧的补助费用。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迟帷城任福州知府,拆淫祠110多座,将材料用来修建学校、书院。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李斯义任福建巡抚,见每年报考入学的童生上万人,贡院拥护不堪,筹集资金扩建号舍1000多间。
1.招生
福建各级儒学按朝廷规定,自唐代至清代,不分官民子弟,皆可入学,条件是:(1)本地人,或寄居已久加入本地户籍的。(2)家世“清白”,凡三代以内家庭成员中有倡、优、隶、皁等“贱籍”和曾犯刑律与品行不端者不许人学。(3)祖父母、父母去世,3年守制期间不许入学。(4)有一定经学与文史知识基础,能通过相应的考察或考试的。
唐代,州、县、儒学生徒由主管学事的长史选送,不举行统一的入学考试。
宋代,小学由州、县兼管学事的官员选送。州、县学按自愿原则向当地官府报名,填交家状,由两名参加过礼部科举考试的乡贡担保,经审查合格,准予参加由各地主管学事的地方官主持的入学考试。宋宣和七年(1117年)以后,录取县学的新生要到州学复试。实行三舍法期间,小学、县学升州学,州学升太学,须按校内考试成绩和规定名额参加升学考试。罢三舍法后,恢复以前实行的入学考试。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朱熹任同安县主簿兼管学事时,曾张贴告示按时举行这种考试。官员子弟禁在本州入学,可免试在邻州入学。在家中不听长辈教训,有盗窃、说谎、不孝、不悌等严重过错的不准入学。
元代,由地方官推荐,报上级地方官审核批准后入学。
明、清时期,儒学生员即取得初级功名的秀才,只有儒学中的优等生员方准参加考选举人的乡试。科举初级考试与儒学入学考试合并举行,叫童试或小试,分县、府、院3级,衔接举行。应试者无论年龄大小,统称儒童或童生。考试内容皆以八股文为主,必须3试都中式、取得初级功名的秀才方准人学,故秀才也称生员。录取的生员按地域与一定比例分配入府(州)学(上庠)或县学(下庠)学习。县、府试由知县、知府(知州)主持。院试由提学道(明)或学政(清)轮流到各府(州)主持。每3年举行两次。一次叫岁考,一次叫科考,都是与在学生员的考绩考同时(交叉)举行。科考同时决定准许参加乡试的资格。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府的报考人数常达几千到万人,一般县几百人。按各府、州、县学的不同学额录取,录取率大致在百分之一左右。其中冒名、冒籍、化名重考等作弊现象严重。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巡台御史李宜春查报,台湾报考的生徒,很多是由福州、兴化、漳州、泉州人认台湾同姓做兄弟冒籍参加考试的。
历代儒学生徒定额是按辖区人口与钱粮的多寡,参照教育状况而定。唐代,儒学未置学田,各地筹资情况差别较大;宋代各学置有学田,但数量往往不足,或因管理不善,经费出现困难;招生数额亦不稳定。北宋推行三舍法时生徒特多。福州州学生徒唐大历七年(772年)前有10多人。大历七年后为30多人。宋代,元丰年前10为多人。元丰初年不到100人。第一次兴学时期的宋元祐八年(1093年)有500人。推行三舍法的宋崇宁三年(1104年)达到1200多人。宋大观年间(1107~1110年)为1000人。宋宣和三年(1121年),罢三舍法后为200人。南宋时期常达几百人,“在东南为最盛”(①朱在编《朱子大全》明嘉靖闽刻本,卷八十:《福州州学经史阁记》。)。建州州学在大观年间有1000人上下,宋政和四年(1114年)为1328人。浦城县学宋崇宁五年(1106年)有1000多人,“县丞徐秉哲特迁一官”(②《宋史•选举志•学校三》。)。长乐县学宋元祐年间(1086~1093年)有100人。宋代漳州州学学者多时500~600人,少时100人。惠安县学南宋时期常有50人。明清时期,科举必由学校,经费亦由官府保证,明崇祯十年(1637年)开始招收武生,清代继续,生员数庞大,分为廪膳生员(明正德年间开始),增广生员(明正统年间开始)和附学生员。南靖县学,明代前期有廪生20人,增生5人,附生100多人。清乾隆八年(1743年)廪、增生各20人,附生234人。兴化府学,清顺治五年(1648年)三类生员共计120人;莆田县学约为195人,平海卫学45人。清代台湾府学学额60人,台湾县学36人,淡水县学12人。清咸丰以后,各地向朝廷捐纳军饷学额得到增加。南安县学岁、科两试原取进文生20人,后因捐饷增为25人。武生原15人,增为18人。尤溪县学文生从20增为30人,武生从15增为25人。沙县学文、武生员各增6人。
2.待遇
唐、宋,儒学生徒一律住校学习,由官府供给伙食,叫养士。伙食费因各学的经费情况而异,经费困难时数额很低。宋乾道年间(1165~1173年),福州州学生徒“每人额食钱止一十九文”(①《三山志》卷八,公廨,试院,绍兴九年十月张浚奏。)。有的县学和小学因缺经费,不供给学生伙食,但可以自带米蔬来帮厨。明、清时期给廪生发伙食费,叫廪饩。明初,每生月给廪米6斗,另给鱼、肉。清代月给縻银4两,增、附生没有。
历代儒学生徒都免本身徭役。
唐、宋的儒学生不是一种出身,没有政治特权。但宋代规定:曾参加过礼部试的,如犯徒以下公罪和杖以下私罪,许赎。宋咸淳七年(1271年),开始设置士籍,与民籍分开,子弟15岁开始登记入籍,可免丁役。明、清的儒学生员已经获得初级功名,是一种出身,享有政治特权。见官不必下跪,不得对他用刑。如犯事,轻的由学官训斥了事,或给一些学内处罚;重的应禀报学政,先革去功名,然后送司法审理。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寿宁县犀溪生员叶维枢控告知县那福对未革去功名的生员施加刑法,结果那福被撤职查办。
3.出路
唐代,儒学生的出路有三:一由地方长官直接选送参加省试(尚书省礼部试),叫生徒。二参加地方的发解试,取得乡贡资格,参加省试。唐初生徒较多,中唐以后“以未经发解为耻”,生徒渐少。三由地方长官考选为俊士送人中央四门学学习,或由地方官任命为吏。
宋代,官、私学生一律参加发解试,朝廷扩大科举名额,提高科举待遇,进士不经吏部考试可直接授官,官品也较唐代高。实行“三舍法”期间一度废科举,由官学系统逐级升到太学上舍,考优者授官,官学成为入仕的唯一途径。宋大观元年(1107年),福州州学3年一次升太学的名额为81人。南宋太学在不同时期实行“混补”或“待补”两种招生办法。在实行“混补”法期间,在地方官学学习满1年,经3次季考及格,没有犯3等以上处罚的可参加太学的入学考试。实行“待补”法期间,与私学生一道参加发解试,按落榜举子的1/100参加太学招生考试。
明、清时期的出路有二:一是通过科试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在乡试中考中举人,在会试中考中进士,进入官员候选队伍。清乾隆元年(1736年)定福建举人名额85名,清咸丰、同治年间增加10名。会试落第的举人可作监生(国子监学生),叫举监。乾隆十七年(1752年)开始实行大挑法,凡3次参加会试落榜的举人,由礼部分省造册送吏部,经过挑选报经皇帝批准可任候补知县或教官。侯官人谢金銮,乾隆举人,清嘉庆六年(1801年),大挑任教谕。二是按一定途径升为贡生(贡监)。贡生有五种:廪生当了10年以上挨排升贡的叫岁贡。府每年1人,州3年2人,县2年1人,各1正1陪送京廷试。清康熙二十年(1687年)以后罢廷试,直接送吏部授官学训导。12年一次选拔的叫拔贡,于酉年举行考试,多为历届岁、科考优的廪生(明代没有这一项)。逢国家大庆额外恩赐的叫恩贡。3年一考的叫优贡,福建6名(明代叫选贡,三五年一考,不分廪、增、附生都可参加考试,取学行兼优、年富力强、平时学习成绩优良的)。捐钱买来的叫例贡(明代叫纳贡)。监生也是入仕的正途,以贵族与官员子弟为主,上述举监和贡监是平民入监的两条途径。此外,清代允许学政选送个别文义优长的廪、增、附生员入监。
(三)教师
1.任用
唐代,设博士,职责是“以五经授诸生”(①《八闽通志》卷三十六,秩官,唐,福州府。)。必须是进士或明经出身。州学博士由吏部任命,县学博士由州衙任命。唐建中年间(780~783年)改称文学。学生多的州、县添设助教。
宋代初年,设教授,职责是“以经术行义训导诸生,掌其课试之事而纠正不如规者”(②《宋史•职官志》。),由州、县地方官在私学教师、离任在乡守制的官员或在发解试、省试中落榜的举子、乡贡中选任。宋庆历四年(1044年),在州学设教授,在小学设教谕,由地方官在属员中或地方上学有专长、品行端正的士人中选任,任期3年。皇祐中(1051年左右)和嘉祐二年(1057年),被任命为福州州学教授的陈烈和周希孟都是当地没有功名的著名学者、私学教师。宋熙宁四年(1071年),改由朝廷统一选派。熙宁八年(1075年)开始举行教师考试,许全国科举出身的人报考,由国子监和翰林院学士院主持,考经义5道,被录取的任命为教授或教谕,派往各地。宋元丰七年(1084年),规定应试资格包括太学上舍毕业生。也可呈交平日作文,由国子监审核,代替考试。成绩上等的任命为博士,其他任命为学正、学录。宋元符元年(1098年)以后,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宋崇宁四年(1105年)向州学派武学教谕。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全国共置教授53人,福建只有建州州学1人。宋大观三年(1109年),建州与江西吉州因“养士数多”各增为3人。宋宣和年间(1119~1125年)罢三舍法时又将添置的裁掉。南宋时期或称教授,或称教谕,由尚书省委任。教师考试3年一次,在大比年份会试后由吏部主持。报考条件是科举出身或太学毕业,要经刑部审查没有犯罪等严重过错方许参加。考试内容包括经术和诗赋。州学增派诗赋教授。漳州州学教授置于崇宁三年(1104年)。宋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朱熹在为漳州州学所作《教授厅壁记》中说:教授的责任重大,只有处处以身作则,才能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宋代福建各地所置教授或教谕:泉州:皇祐、元祐(1086~1093年)、绍兴到淳熙(1131~1189年)23人。南剑州:建炎初到端平中(1127~1235年)37人。邵武军:绍兴到咸淳(1131~1274年)9人。兴化军:绍兴到咸淳17人。漳州:绍兴到淳祐(1131~1252年)40人。汀州:绍兴到景定(1131~1264年)43人。建宁府: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以后3人。福州州学教授:皇祐中(1051年左右),陈烈。嘉祐二年(1057年),周希孟。绍圣年间(1094—1097年),陈汝锡。元丰元年(1078年),由州官1人兼。元丰三年(1080年),王裕。元祐二年(1087年),陈烈。崇宁元年(1078年),庄柔正、张读。大观元年,3人。政和年间(1111~1117年),2人,另弓马教授1人。宣和年间(1119~1125年),减1人。绍兴年间(1131~1162年),张洙,洪迈。绍兴十四年(1144年),增陆祐。绍兴十八年(1148年),增1人。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减1人。绍熙年间(1190~1194年),常俊孙。淳祐年间(1241~1252年),刘翔、缪烈。
元代,路设教授、学正、学录,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设训导辅佐。教授由朝廷任命,其他由礼部或行省、宣慰司任命。福建共任命教授55人,教谕83人,训导225人,其中有进士、举人和副榜举人。“朝廷以东南儒学之士,惟福建、庐陵最盛”(①《八闽通志》卷三十六,秩官。),命熊朋来先后任两地教授。
明、清时期,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设训导辅佐。明代的职责是“掌教诲所属生员,月课子弟之艺业而奖励之”(②《明史•职官志》。)。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诏禁地方长官差遣学官。明正德五年(1510年),禁巡按官干扰提学道对学生的考试。清代的职责是“掌训迪学校生徒,课艺业勤惰,评品行优劣,以听于学政”(③《清史稿•职官志》。)。明代福建共任命教授566人,学正47人,教谕2945人,训导4598人。清代福建共任命教授174人,学正13人,教谕783人,训导1476人。其中有进士、举人、贡生、生员。台湾自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设儒学到光绪十一年(1885年)建省前,历任教授50人,全是福建人,来自20个县。其中进士27人,举人16人,贡生、廪生7人。清雍正五年(1727年)到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历任训导35人,全是福建人,来自26个县,其中举人15人,贡生、廪生20人。
唐、宋时期,教师也称学官,专事教学,随儒学的兴废而置撤无常;行政事务由地方官兼管。元、明、清时期,教师同时是当地教育行政主管官员,因儒学已形成稳定制度而任免正常,连续不断。
自宋以后,教师多在本省人中选任,清代则避开本府、州、县的人。
除上述朝廷任命的学官外,地方官可以聘任一些辅助教学人员。宋绍兴五年(1135年),漳州州学置经谕,长溪县学置主学、学宾。宋咸淳四年(1268年),沙县县学设学正、学录、直学各1人,学谕4人。绍兴年间(1131~1162年),胡宪任建州州学教授时聘请本地士人程元、何俾来校助教。绍兴二十三年,朱熹任同安县主簿兼管学事时,聘请本县进士徐应中、王宾任学宾,柯翰和莆田方壬、郑可学任助教。宋绍熙元年(1190年),朱熹知漳州时,聘请本地名士黄樵、施允寿、石洪庆、李唐咨、林易简、杨士训、陈淳、徐寓来州学助教。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何炫煨任建宁府学教授时,聘请当地宿儒赵有士、苏伯厚、李振通助教。热心教育的地方官常到学宫讲学,考查学生学业或聘请邻州、县的学者来讲学。北宋庆历年间(1041~1048年),宋咸任邵武知军,虽公事繁忙,“牒诉盈庭”,亦必按时到学宫讲学。庆历年间陈襄任浦城县主簿时,经常到学宫讲学,听讲的县学师生和包括远方来的人士共几百人。朱熹任同安县主簿时在学宫大成殿后建教思堂,经常去讲学,听讲的除县学师生外,还有许多当地读书人;知漳州时,每旬的第2天,领属官到州学,第6天,到县学,给学生讲《小学》,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纠正不正确的理解。南宋王十朋知泉州时,每月的初一、十五日到州学讲学。宋端平初年(1234年左右),真德秀知福州时,聘请著名学者每月一次到州学讲学。宋宣和元年(1119年),李纲署理武平县令时,在县学中建读书堂,亲去讲学。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郭轩任连江知县时,每月初一、十五日,到学宫讲课。明末冯梦龙任寿宁知县时,为学校订教学计划,把自己所著《四书指目》发给学生,亲为讲解。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陈瑾任古田县令、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曹瑾任台湾淡水同知时,公余都常到县学考课,给成绩优秀的学生发奖。
唐代学官的品级,上州经学博士从八品下,中州以下九品或不入流,“衣冠耻之”(①《八闽通志》卷三十六,秩官,唐,福州府。)。宋以后各代有所提高。清代府学教授正七品,训导从八品,州学学正、训导与县学教谕正八品。清代福建民谣称学官为豆腐官(不值钱)。历代学官除领官俸外可收受学生所送的束脩。唐代有统一规定,州、县学各绢1匹,加酒和干肉,3分归博士,2份归助教。宋以后送银钱,数目不定。明、清时期可收新进生员所送的谢师礼,各地习俗不同。清流县几两到几十两,清寒人家深以为苦。
虽然地位与待遇不高,福建历代都有一些诲人不倦的好学官。宋代福州州学教授陈烈、周希孟、陆祐,漳州州学教授陈淳,在当时受科举影响为追求功名利禄而读书的风气下,坚持教书育人,重实学,重身教,学生从省内各地来,常达几百人。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海瑞任署南平县学教谕,御史到校,他只行作揖礼,说这里是师长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地方,不当卑躬屈膝;省督学来观察,有的学生因逢迎献媚得重赏,他给以训斥,命交出赏钱。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谢金銮先后任南靖、南平、邵武、嘉义、安溪县学教谕。当时儒学的教学活动渐稀,学生一心习作八股文以应科举。他坚持教学,提倡实学,并撰刊《教谕语》,从读书作文、立身行己、居官致用、教学著述四方面教育学生。
2.考绩
学官考绩始于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宋大观三年(1109年)八月二十三日,皇帝下达诏书:泉州州学办得不像样子,特令福建提举学事官、泉州知州和转运判官各降官一级。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学官考课法,在9年任满时举行,内容有二:一查辖区内中式举人数,二考通经;以第一项为主。9年中式举人府9人、州6人、县3人为上等,如通过通经考试,给予升迁。举人少的通经考通过也不升。举人少或没有又不通经的革职或降级。平时由地方官对生员进行月考,如果生员3次考没有长进,对学官罚棒。自明中叶以后渐不举行。清代考期改为6年,考察内容分年力(②年力:指履历。)、志行、学识、教规四项,由知府考查报学政会同总督、巡抚核定,优劣分六等。四等以上留任或升迁,可保送为候补知县;五等令学习再试;六等革职。清雍正以后,四、五等都令学习再试。清乾隆十年(1745年)二月二十四日,闽浙总督马尔泰与福建学政奏报全省甄别教职情形:年70岁以上,精力已疲,勒令退休的有松溪、政和、莆田、福安、德化县学教谕5人,泉州、晋江、南安、松溪、兴化、长汀、上杭、宁德、永春、龙岩、漳平府、州、县学训导11人。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闽浙总督杨延璋与福建学政奏报甄别教职情形:上杭县学教谕、永春州学学正2人俸满6年,兴化府学教授、诏安县学教谕、漳州府学训导3人俸满8年,都是壮年,才学兼优,教学勤奋,请予留任。凤山县学教谕俸满8年,归调台人员案内办理。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皇帝下达致吏部的上谕说,福建学政陆锡熊考核全省学官数不到百分之二三,令交吏部议处。清同治、清光绪年间(1862~1908年),由学政于岁、科考试后进行教官考核,当天领卷,第二天交卷,按例照办而已,并不认真。
(四)教学
1.课程与教材
唐代课程:经术。兼习凶吉礼与公私礼。教材:本经:《孝经》、九经(《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周礼》、《仪礼》、《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永徽四年(653年),颁《五经正义》为法定教材。
宋代前期,课程同唐代。教材增《论语》、《孟子》、《尔雅》,合为十三经。宋真宗朝颁《十三经正义》。宋仁宗庆历朝以后,课程:经术、诗赋、论策。在王安石、蔡京主持第二、三次兴学运动期间增法律,去诗赋。教材:宋熙宁八年(1075年),颁《三经新义》(周礼仪礼义、诗义、书义)及王安石撰《易义》、《礼记要义》、《论语解》、《字说》与王雩撰《孟子义》。史包括《资治通鉴》、《史记》、《汉书》、《唐鉴》。文包括《楚辞》、韩(愈)文。南宋时期,课程:经术、诗赋、论策。教材:复用北宋前期各注疏,增王安石《论语解》。宋嘉定年间(1208~1224年),增朱熹《论语集注》、《孟子集注》。理宗朝到宋末,程朱理学著作大量进入各学教材,包括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仪礼经传通解》、周敦颐《太极图说》、张载《西铭》、程颐《易传序》、《春秋传序》。不分大、小学,使用统一教材,只是要求不同。上述课程和教材在福建各州、县、小学中因各校的师资、经费、生徒等条件不同而可有侧重。
元皇庆二年(1313年),将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定为官学的主要教材和科举考试出题的主要依据。
明代课程:礼、乐、书、数、法律,以礼为主。教材: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颁《四书大全》、《五经大》。诏定:《易经》用程颐传与朱熹本义,《书经》用蔡沈集传与古注疏,《诗经〉用朱熹集传,《春秋》用三传及胡安国、张洽传,《礼记》用古注疏。并颁朱熹《通鉴纲目》、《历代名臣奏议》、真德秀《文章正宗》、《大学衍义》与历代诏律典制于各儒学,确立程朱理学在儒学教材中的独尊地位。同时,颁行科举考试程式,实行以八股文取士,限从“四书”、“五经”出题,各级儒学随之开始学习八股文写作。
清代,继承明代的课程与教材,并多次用御纂、钦定形式颁行各种按朝廷旨意注解的儒经和程、朱著作,包括方苞编的《钦定四书文》、李光地等人编的《性理大全》、《朱子全书》,以及各种遗规、《御制平定金川碑文》等也被列为官定参考书。八股文习作逐渐成为主课。
2.教法与考核
历代都有讲(上课)有读(自学)。学生按成绩分斋(班),统一上大课,分斋自习,以自习为主。唐、宋、元时期,学生多数住校,或来校就餐,教师讲课有定时;有时请校外学者、过境学者、地方官员来讲课,集中自习,教学比较正常。明、清时期,讲课的次数渐稀,住校的学生渐少。廪生只占少数,他们将廪银领回,不在学校就餐。增生、附生占多数,他们没有廪银,均不住校。清初,要求新进生员在学宫肄业,以下一期新生入学为届满。但只是按时到校来参加月、季考,考后集中明伦堂听读卧碑文及训饬士子文,抽签讲几条大清律,其他时间均在家自习。清嘉庆到清末(1796年以后),月、季考渐不举行,只余三年两次参加学政主持的岁、科考试,教学活动完全停顿。
唐代,有旬考、岁考、毕业考,通一经算毕业。岁考通计一年所授学业,由教师试大义10条,由博士将学生成绩报告给刺史,刺史选优贡于礼部,即作为“生徒”,准许参加省试。在学9年未能入贡者除名出校。
宋代,从元符二年(1099年)开始,将三舍法推行到地方。州学分为上、内、外三舍。小学上舍、内舍又各分为上、下两等。按县学(小学同)、州学、太学3级互相衔接,逐舍逐级升学。州学内部考试每月1次(以后改为每季1次),内容分行(品行)、艺(经术、论策)两类。行的主要标准是“帅教”(服从教导)与“不戾规矩”(守纪律)。将成绩记录在册,化为积分,作为升舍的依据之一。升舍考试每年一次,由本路官府派1名科举出身官员与州学教授共同主持。将成绩化为积分,与平时成绩综合计算。除了校内按成绩决定外、内、上舍的升降外,每年选1名上舍生于十二月到京城参加太学考试,合格的升入太学内舍学习,不合格可再考,3次通不过,退还本州。每年选2名内舍生不经考试升入太学外舍学习。小学上舍的上等优秀生可参加州学外舍的经义考试,合格的升人州学内舍学习。特别优秀者可升入太学,但每州每年不得超过1人。艺的考试每月1次,第一月试经义,第二月试论,第三月试策,每季一循环。入学1年(以后改为3个月),行、艺都优的学生由县报州经审查批准后参加州学教授主持的入学考试,叫岁升试,合格者升人州学外舍学习。宋崇宁三年(1104年)规定:州学外舍入学两年,5次考试得不到3等以上成绩,两次受3等以上处罚或5次犯规者,革退回县学。宋崇宁五年(1106年),改为3次考试不及格或连续两年不能升舍或受3等以上处罚者革退。由州学升人太学的福建学生由官府发给代职券(路费)。不实行三舍法时期,考核行、艺两项,择优升学。州、县学生按“混补”或“待补”法升入太学。
明、清时期,实行六等黜陟法,学生按岁、科考试成绩分成六等,决定升降。明代,一、二等给奖;一等增生补廪生,附生补增生;三等不动;四等挞责;五等廪生降增生,增生降附生,附生降青衣;六等革退。科试一、二等准参加乡试。实际上大多只列三等,极个别列四等以下。清代一等全补廪。二等增生补廪生,附生补增生。三等增生、附生、青衣曾降的准恢复,廪生降增生则不许恢复。四等廪生停廪,限读书6个月再考,增生以下扑责。五等全降。六等革退。实际上基本不列五、六等。武生岁试分内、外场,外场试骑射,内场试策论,一、二等准参加武乡试。没有科试。明成化中(1475年左右),各级儒学置学生德业三等登记簿,按德行、经义、治事3个项目考察评等登记。3项都优的记上等;前两项优,治事稍差的记2等;后两项优,德行有缺的记下等。年终与岁考成绩综合计算。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重申这个规定。(五)祭祀
唐代确立孔子为道统之圣的地位,祭孔法制化。福建自唐代开始祭孔,是儒学的一件大事,历代基本相沿不断,直到清末。
学宫大成殿主祀孔子,配祀颜回、孔伋、曾参、孟轲及十哲。清康熙五十一年(U12年),朱熹升祀十哲之次,殿外两庑祀先贤、先儒。崇圣祠祀孔子等圣贤的祖先,名宦祠祀历代对地方政事有贡献的良吏,乡贤祠祀阐明经学和传授道统有功的经师、人师和儒生。其他忠义、孝悌、贞烈等祠的设置,各地不尽相同。每年春、秋阴历二月与八月初四日致祭。先祭崇圣祠,表示“不先父食”的意思;主要祭孔子,旁及各祠。由学董筹办,地方官主祭,参加的人:官学全体师生、衙门官吏、地方缙绅、耆宿和其他有功名的人。有一套既定仪式。事先遴选学行优秀的童生当倌生(俗称“乐舞生”),文武各一队(一般各32人)。清嘉庆元年(1796年),林则徐充倌生。另选文行兼优、仪表端正,声音宏亮的大学生6人、小学生4人做赞礼生。参加祭祀的人员一律于祭前3日斋戒。牺牲用:牛、羊、猪等;祭物用:稻、麦、枣、栗、肉浆、鱼醢、粉糍等,各有定规。祭后,按功名高低向参加祭祀者分给不同品种、份量的胙肉、粉饼。有朱子祠的地方另祭朱熹。朱熹的家乡建阳县在考亭书院举行,分官祭(生日)、私祭(卒日)两次。祭毕也分胙肉。所需经费在学费中开支。
各地名宦、乡贤等祠的崇祀对象不同,结合当地历史与人物。泉州府学祀王潮、蔡襄、王十朋、真德秀、罗伦、姜凤阿、柯述、郑侠、倪思、欧阳詹、蔡清、陈深、何乔远、洪承畴、施琅等。还包括守令、市舶司、教授、名臣、理学家等。
(六)射圃
习射是历代儒学的一门课程,各学都建有射圃,作为生员习射之地,每月初一、十五日举行。习射亦不忘习礼,每年开射的第一天要举行乡饮酒礼。习射全过程要求身心方正,以期通过习射陶冶德性,锻炼意志。射圃多设于学官里或附近,有亭或堂,用于举行典礼和观操。到明代中叶以后逐渐废弛。
莆田县学射圃系建于宋咸平元年(988年),在学宫泮池东,明时废。仙游县学射圃于宋咸平五年(1002年)迁县署南面,内有中鹄亭、观德亭、射棚;明崇桢年间(1628~1644年)迁于南湖以东,清时废。福州州学射圃系宋淳熙四年(1177年)知州陈俊卿所建,春、秋两次在此比试,参加者各5000人,取500人给奖。朱熹任同安县主簿时建县学射圃,知漳州时经常率领生徒到射圃习射。邵武府学射圃建于宋代,在军学旁,元代沿用,明代重建,有房、亭、池及围墙。建宁府学射圃建于宋淳熙十一年(1184年),中建观德亭。侯官县学射圃建于元至大二年(1313年),古田县学射圃建于明洪武五年(1372年),另有水口射圃建于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其武学射圃建于清顺治年间(1644~1661年)。松溪县学射圃于明景泰年间(1450~1456年)搬迁,长60步,宽30多步。
(七)藏书
各学藏书多数是历代朝廷和官府颁给的法定教科书与参考书,主要是“五经”、“四书”和史、子、集等。南宋以后,以程朱理学著作居多。也有官、民个人捐赠的。供在学师生肄习,也供官、绅、士人借阅。朱熹在同安主簿任上曾整理县学藏书,收集民间藏书和向都督府请模图书共1212卷,建阁收藏。宋庆元年间(1195~1200年),建阳知县姚耆寅筹银购买“六经”、子、史等书充实学宫。该学尊经阁的藏书分文、行、忠、信4橱,前3橱是麻沙、书坊刻本。崇宁元年(1102年),福州州学建御书、稽古阁2,今书阁3。元至大二年(1309年),福州路学止善堂改为经史库,贮藏书版。
(八)管理
1.人员
唐代,在福建都督府和后来的福建道没有设专职教育行政官员,归都督或观察使兼理。福建省级学官始设于宋崇宁四年(1105年),称福建提举学事司提举,职责是“掌一路州、县学政,岁巡所部,以察师儒之优劣,生员之勤惰,而专举刺之事”( ①《宋史•职官志》。)。宣和三年(1121年)撤销,改由地方官兼理。宋建炎元年(1127年)复设,衙门在福州南街东旧都作院地。绍兴五年(1135年)一度迁往泉州,后又迁回福州。元代,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设置,职责是:“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②《元史•百官志》。)。明初置儒学提举司,正统元年(1436年),始任命提举官,称提学道,职责是“专督学校,不理刑名”,地方当局“不许侵提学职事”(③《明史•选举志•学校》。)。清初称督学道,雍正时改称学院,通称学政,职责是“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④《清史稿•学校志》。)。明、清时期任期3年,大比之年由京城简派赴任,下一个大比之年卸任。台湾初由台厦兵备道兼理,清雍正五年(1727年)起由巡台御史兼理,乾隆十年(1752年)复由台湾道兼理,光绪三年(1877年)改由福建巡抚(驻台)兼理。宋代任福建提举学事司提举的5人,明代任福建提学道的129人;清代任福建学政的103人,从顺治到宣统,从不间断,其中状元3人,榜眼3人,探花6人,官至巡抚、尚书、大学士的9人,其他都是进士、庶吉士出身。
州、县一级学官,唐、宋没有专设。唐代归长史兼管,包括选进新生与向礼部选送贡生;教学归博士负责。宋代多由州通判、县主簿兼管。北宋陈襄任浦城县主簿、南宋朱熹任同安县主簿都兼管学事。校内教学由教授或教谕担任,官府任命或聘请一些辅助人员。学生分斋管理,每斋约30人,设斋长一人,从学生中选任,负责维持纪律、处罚犯规者,每月登记上报;有的设斋谕协助。漳州州学于宋绍兴五年(1135年)置学正、学录管纪律,直学管钱粮;宋绍定五年(1232年),置掌计管出纳;掌膳管伙食。宋长溪县学置直学、学长、学谕、斋谕。有的州、县学在学生中选任掌仪,协助组织祭祀;司正,协助组织行乡饮酒礼。元、明、清时期,由教授、学正、教谕兼管行政,直接对地方长官负责。元代有一段时间将学田归还学宫自管,各学为此设置直学。明、清时期,学生不在学宫住宿,官学钱粮归府、州、县衙门管理,各学平时除学官和看门、打更、扫地、看管图书祭器、烧饭等勤杂人员外,没有其他人。学官在有人控告生员犯法时,才对这个生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政。清嘉庆以后,每月将生员集中明伦堂点名,宣读卧碑文,每年两次协助学政组织生员的岁、科考试,秋天雇工晒晾图书,其他时间和生员很少接触。2.规约
唐、宋时期,朝廷没有颁布统一的学规,“教养规约,人自为之”(①《三山志》卷九,公廨,庙学。)。但在朝廷历次颁布的有关谕旨中有很多阐述,各学所订规约内容基本一致。镑讪朝政处以第一等罚,犯三等以上规的不准升级、升校,严重的革退,或送官府治罪。宋绍熙四年(1193年),常濬孙任福州州学教授谨出入之防,严课试之法”(②《朱子大全》:《福州州学经史阁记》。)。自北宋中叶以后,福建有一些理学家在各州、县任官或任教授、教谕。他们在官学倡行以理学教育思想为指导的各种学约,反对为功名利禄而读书。朱熹在同安县主管学事时,将原“彙征”斋改为“志道”斋称彙征是指学优而仕,以利禄诱人,不好。他对学生发布谕文说,学习不是为了“应有司之求”,“得志于科举”,希望“致思于科举之外”,学习古人为学的宗旨(③《朱子大全》卷七十四。)。对教职员发布谕文,认为规矩只能防范于外,只有义理方能征服学生的心。宋嘉定五年(1212年),朝廷将白鹿洞书院揭示颁于太学之后,福建儒学也仿照实行。宋代学生多在校住宿,只有祖父母、父母老病无人侍奉的才许归宿,但20人不得超过5人,10人不得超过3人,3人以下1人。学生住院有斋规,由堂长或斋长、斋谕执行。
明洪武九年(1376年),朝廷颁布禁例8条,令全国刻碑置于明伦堂左边,叫卧碑。内容除了告诫生员应尊师重道,教老师应竭诚训导外,还不许生员干预政治。其第三条云:“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生员不许建言”(④《续文献通考•学校考》。)。清顺治九年(1652年),另颁卧碑文8条,内容除与明颁相同的外,还要求生员立志为忠臣清官;告诫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不可轻入衙门,“不许干预他人诉讼”(⑤清乾隆《龙岩州志》卷三,学校志。);严厉禁止生员上书陈言,如果对朝廷政事提出一句建议,按违反国家根本制度论处,开除治罪;不许纠党结社,刊刻文字,违者治罪。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颁《训饬士子文》,对生员学风不正、钻营科名提出告诫。清乾隆十年(1745年),又颁《训饬士子文》,重申对读书人追求功名利禄的学风深表忧虑,引朱熹同安谕学者文,对重道育人的教育宗旨加以申述;禁止生员、贡生、监生充当社长、乡长、保正等一应地方杂差。乾隆年间(1736~1795年),寿宁县生员叶宗学当社长,亏欠仓储,被革去功名交审,学政将其事例通报全省,重申学规。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福建学政吉梦熊奏报:开除不守卧碑、不安本分的文生14人、武生28人。清雍正元年(1723年)诏许亲老家贫的生员不必在学宫肄习,但必须按期参加考试,从此来学宫肄习者渐少。清嘉庆以后,管理逐渐松弛,只每月集中明伦堂宣读卧碑文,3次不到的训斥,1年不到的开除。学政到任年份宣布一次对生员的奖惩,但奖多罚少,流于形式。
3.经费
唐代,朝廷没有给福建儒学拨经费,也没有固定学产,费用由地方官府筹措。宋代以后来源有三:朝廷拨给钱或田地。地方官府拨给钱或田地;官、民个人捐赠田地、房屋、银钱。个人捐赠土地有捐地、捐租两种,后者所有权仍属捐赠人。北宋仁宗朝定州学给田5~10顷,宋熙宁四年(1071年),定为10顷。多为常平绝户田、没官田、废寺院田,召佃收租,在儒学中置仓贮存。宋徽宗时拨官府的常平款项补充。南宋初改归提刑司管理,经常被移作他用。宋绍兴十三年(1143年)以后归还养士。明初定府学经费1000石,州学800石,县学600石。清代没有定额,朝廷与地方官府不定期拨给,不足由官库补贴,用于支付学宫的修缮、祭祀,生员的廪饩,岁、科考试卷费,学政按临开支,生员应科举的〓资补助,中式者的花红,学宫勤杂人员的工食等。因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经济、财政状况及地方官与地方人士对教育的态度不同而情况各异,对办学有直接影响。总体上唐宋时期不稳定,明清时期基本有保证。
福州州学宋淳熙年间(1174~1189年)有学产76顷78亩多,园地、山林、屋基、埕、池塘、坂等125顷45亩多,房屋68间,屋基12所。以后续添田园、沙洲17顷50亩多。
兴化军学于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李宏赠筑坡塘遗租700石。明代,地方人士合捐243亩又345石。清代,地方人士合捐233亩又65石。
建宁府学于宋元丰中(1081年左右)朝廷赐田10顷。明代有学田183亩多,年收租银66两多。
惠安县归侨郭用锡父子于清道光七年(1827年)捐银2000两建考棚。
邵武府学清代经费支出分为:学政岁、科按临29两,府学季考30两;廪生廪饩:府学40名,115两;县学20名,57两。岁贡赴京川资、旗匾:府学60两,县学30两。新、旧举人川资、花币38两。春秋二祭209两。乡饮酒礼二次10两。
二、社学义学
(—)社学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朝廷命“诸县所属村庄,五十家为一社,……每社立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入学,如学问有成者,申复官司照验”(①《元史•食货志》。)。从这以后,福建各地陆续设立社学,学习《孝经》、其他儒经与农桑知识。在闽县和侯官县分别设10和8所。
明代,福建继续推行社学,以学习文化知识和伦理道德为主,先学《孝经》,次学(三字经〉等启蒙读本,继学经、史、历算等书,并读《御制大诰》与本朝律令及冠、婚、丧、祭礼。民间15岁以下儿童自愿入学。二月开学,腊月止。“禁有司里甲干预搅扰”(②《明史•选举志•学校》。)。正统元年(1436年)开始,社学生童许补儒学生员,成为儒学的预备学校。
清代前期,福建继续大办社学,“乡置一区,择文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凡近乡子弟12岁以上令入学”(③《清史稿•选举志•学校》。)。嘉庆、道光二朝以后,多为义学和私塾所取代。
福建各代社学经费以民间筹集为主,各地情况不同,没有保证,因此朝廷虽一再倡导,但兴废无常,起落很大。明、清时期全省共1400多所,其中明代600多所,清代近800所,包括台湾为当地少数民族所设社学近50所。明代创办社学以嘉靖年间(1522~1566年)为多,清代以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尤以雍正朝)为多。创办最多的县是龙溪和惠安,各为234所和228所。90至30多所的县依次是:海澄、连江、将乐、安溪、永泰、平和、龙岩、南安。其他各县都在25所以下。
惠安县原有各种神鬼祠庙500多所,明隆庆年间(1567~1572年),被全部拆除,利用其地址和材料兴办社学,便于子弟就近入学。其中办几所大型的叫大馆,用以示范。每年腊月前,各乡父老集议,决定在何处办学,请几位教师。然后将拟办各社学的学生姓名、年龄、乡里、父兄与拟聘教师的姓名、籍贯、年龄、学行情况造册报告县府,申请审查备案。子弟无故不入学者要罚其父兄。教师要请学行兼备、庄重有威望的生员、儒士担任。经县府同意后,准备聘礼(绢及羊酒或布及鹅酒),父老率子弟到教师家聘请。教师同意后即准备开学。教育内容为六行(孝、悌、谨、信、爱众、亲仁)、六事(洒、扫、应、对、进、退)和六艺。早学读书,根据学生年龄和资质教读一二句、几百字到千字,课本用《孝经》、《三字经》,然后读“四书”;午学习字,5天一次学作诗、歌唱或算数;晚学温书、习礼。5天一次教古人善行一章。教师注意考察学生能否将所学道理付诸行动,对不能力行都予以劝责。将冠、婚、丧、祭、射、乡饮酒、士相见、投壶礼等彩绘成图挂在壁上,供学生日常观摩。每月初一、十五日由老师率领学生向孔子像行礼。逃学1次罚读书200遍,2次挞责,3次并罚父兄。对好酒赌博、逸游放荡、不听教训或违背伦常者重罚。月终将逃学、有过错学生的姓名告诉其父兄,严重的报告官府。有的社师连任20多年。到清代嘉庆年间(1776~1820年),大多数社学已败坏,剩下13家办得较好,主事的是陈、张、胡、黄、连、骆、苏诸姓。
明成化三年(1467年),兴化知府潘琴、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德化知县许仁、福建盐运同知林烈,毁淫祠,创社学。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建宁县办社学21所,备有习礼、句读、书、数等挂图和鼓、壶等教具。嘉靖年间,沙县社师杂以讼师、术士,有的不明句读,不解字义,延平知府派人考查,淘汰一批不称职,选留几十人,另选贫难生员到各乡任教,因此“穷山通谷皆知诵读”。嘉靖年间,邵武知府李翔在县属各社立社学几十所,学生共几千人;武平知县张策“环乡立社学”。明代宁洋知县杨继时为了便于筹集经费和取得村民支持,在社学中,上祀魁星,下祀观音大士。
清雍正二年(1724年),德化县创社学12所,每所学舍5间,前有门楼。嘉庆、道光朝以后社学逐渐停废。
(二)义学
唐光启年间(885~887年),王潮任泉州刺史,兴办义学;乾宁年间(894年左右)他任福建观察使,在福州建四门义学。宋、元、明各朝各地续有设立。清代康熙年间(1662~1722年)20多个府、县设立40多所,乾隆年间(1736~1795年)7个县设立10多所,光绪年间(1875~1908年)在全省多数县城和大乡设立义学。按学习程度分蒙馆、经馆两个层次,蒙馆较多。办学形式有官办、官倡民助或民办官助。
元泰定年间(1324~1327年),漳州路在城厢东北角建1所。至治三年(1323年),福鼎县设仙蒲林家义学。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尤溪县同知钱古训设龙赢义学,聘请郭邦文任教师;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建唐山义学。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崇安知县潘勋在县城四门各立义学1所,每月初一、十五日亲去讲课。嘉靖年间宁化县建义学1所。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福安知县张元捐俸银建义学,亲去督课。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长泰县在陈文公祠设义学1所,学生100多人。康熙二十二年(1682年),沙县知县樊际盛捐俸80两,加上乡绅助捐,建义学于梅子岭下,有讲堂、学舍、亭台,建义仓6间,年收租谷119石;清道光九年(1829年),知县孙大焜捐俸400两,乡绅助捐500两,买田168石,连同旧产年收租400石。康熙二十四年(1684年),兴化知府建4所,莆田知县建2所,都附在寺观或书院里面,其中一所在平海卫;清光绪八年(1882年),知府、通判、知县各建1所;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全县有义学50所,学生851人,其中男生634人、女生217人,男女生分班学习。康熙四十年(1701年),建宁县署理知县徐之霖在原道衙旧址建义学一所,拨东关桥租做经费,另捐俸买田收租24石;以后署理知县甘国堳继续捐俸买田补充;光绪三年(1877年),知县柯抡倡捐,四乡响应,共捐1903千文,建四门义学,各乡建10多所,中心义学设在奎光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全县共有义学50多所。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福建巡抚张伯行在福州拆毁多座瘟神庙改办义学。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平和县在城关东、南、西各建1所。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知县郭进彩在新仓右边建1所,前讲堂,后止山堂,两旁是学舍;乾隆二十年(1755年),知县周芬斗拨田租为学费。康熙年间(1662~1722年),南平县建于府学旁边,屋3间。康熙四十五年,屏南知县捐俸银建义学1所,名双溪讲堂,聘请林兆泰任教师,每月出题考课;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知县置学田44亩,嘉庆、道光、光绪三朝多次修缮。乾隆四年(1739年),古田知县和乡绅捐建1所义学,在学宫左旁,置田82亩。安溪知县王植、举人谢元吉在城隍庙西建义学1所,有义产屋18间,田租22栳'店2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扩建学舍,增田租共234栳(①栳:计量单位。)。云霄知县陈汝盛建1所,聘请贡生吴珞任教师,定有章程。嘉庆四年(1799年)泰宁县建义学1所,光绪十五年(1883年),知县在城区建义学6所,其中经馆2所,蒙馆4所,教“四书”、“五经”、《小学》、《近思录》,又捐俸银380多两买回南禅寺田租96石,拨宝盖岩归公寺租10两,在四乡设义学4所。道光十八年(1838年),政和县建东平义学,同时建义仓,订立章程,由乡绅推举董事轮流经管,聘请有名望的教师,每月考课3次,每课每人卷钱100文;逢科举会试年份,资助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30千文,为此专设宾兴租谷345桶,春秋2次祭祀孔子用钱28千文。光绪初年,霞浦知县王晃南建义学1所,附在近圣书院内,聘请福州举人赵伯焘主讲,专收生员;光绪十二年(1882年),福宁知府严良勋改称温麻义塾,聘请闽县张梦鼎、闽清刘训铨、侯官刘大受、福安宋瞻康任教师,招收所属5县高才生员20人编为内课班,每月每人伙食钱2400文,另招20名候补生,每月官、师各考课一次,考八股文加经解、策论、诗赋,允许塾外生员参加考试;清朝末年,设博通会课学习西学。光绪七年(1881年),延平知府张国正设四门义学,聘请贡生任教师,每年束金50千文。清代宁化县共建义学7所,其中滑石铺义学由张享驯捐地、卢瑞银捐田22亩创建。台湾府从清咸丰到光绪年间,在葛玛兰厅、淡水厅、卑南厅、恒春县、埔里社和中南部一些地方,由官府先后设少数民族义学100多所,给来学习的儿童各种补助和奖励。三、医学阴阳学蒙古字学
(一)医学
宋淳祐五年(1245年),福安县令郑辅建惠安药局于县城谯楼东,既医疗民众疾病,也培养医生。南剑州、泰宁县、光泽县医学建于宋代。
元代,在各路和40个县设立医学,叫惠民药局,多数县附于三皇庙中,隶属太医院,讲习《素问》、《难经》、《脉诀》、《本草纲目》、《千金翼方》等。“四书”也是必读课。路设教授,县设训科,邵武路并设医工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人。师生均免差役。生员要求在校学习,每年由太医院下达13科题目,令生员每月学习医义一道,年终考核,如发现没有在校学习或有名无实,教师罚俸、降级。至元中(1279年左右),邵武路教授黄必寿建惠民药局于县治东南。元贞年间(1295~1296年),崇安县尹杨靓建于治南,中祀三皇像,后有讲堂,元末毁于兵。
明初继承元代各地所设惠民药局,改称“医学”。府设正科一员,从九品,州设典科、县设训科各一员,不入流,由地方官选人报部委任。福州府在谯楼东,设于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景泰三年(1452年)重建。同安县原在登龙坊,成化十九年(1483年),县令张伋迁于城隍庙东。上杭县建在谯楼东,正统末年(1449年左右)毁于寇,成化十九年,县令李日思重建。建宁县建在宣化坊,永乐九年(1411年),医官廖寿山重建,嘉靖年间(1522~1566年),剩下房屋4间出租,每年收租金交医师买药用。兴化府原在治前,成化四年,知府岳正移于布政分司左。仙游县在治东,成化十年,县令彭昭重建。清流县永乐年间(1403~1424年),本县人郑文茂曾任训科。到明弘治初年(1489年左右),全省保留医学26所。
清代沿袭明代,清乾隆朝(1736~1795年)以后逐渐废停。
(二)阴阳学
南剑州、顺昌县阴阳学设于宋代,都附在谯楼上。
元代,在各路和40个县设学,隶属司天台,路设教授、学正各一员,县设训术一员,学习天文、历算、周易、数学等课程,师生待遇同医学,每年由地方官将成绩优秀的学生报省转送京都,测验合格的派往司天监任职。邵武路在治东南,延祐年间(1314~1320年)建,至正年间(1341~1368年)迁附三皇庙。罗源县在治东三皇庙北,元至治元年(1321年),主簿刘秉仁建。怀安县在欧冶池南,有教授厅。光泽县附于三皇庙内。
明代,继承元代所设各学,府设正术,州设典术,县设训术,官品同医学。漳州府建于明洪武初年,洪武十三年(1380年),知府钱古训置铜壶漏箭于学,以正时刻。正统三年(1438年),正术郭崇斌请于巡按御史方端在旧府廨建新学。清流县在谯楼上,设于洪武十八年。泉州府原在灵威坊内,成化二年(1466年),移于崇阳门内左营。景泰三年(1452年),上杭县典史童庆构屋3间设学;成化五年,县令石塘重建。泰宁县在南街,建于明天顺四年(1460年)。宁化县在治前,正统十三年(1400年)毁于寇,成化十三年(1477年),县令徐廷耀重建。将乐县在学宫仪门外左,建于弘治十三年(1500年)。到弘治初年,全省保存阴阳学25所。
清代继承,乾隆朝以后逐渐废止。(三)蒙古字学
元至元六年(1269年),朝廷命设诸路蒙古字学:官家子弟,上、下路各2人,府、州各1人;民间子弟,上路30人,下路25人。大德五年(1301年)又定生员数:散府20人,上、中州15人,下州10人;生员免一身杂役。肄习蒙文《通鉴节要》等,命地方官拨给学生伙食钱。每年高等生员参加翰林考试,用为学官、译史。福州、建宁、泉州、漳州、汀州、延平、兴化、福宁、邵武路设蒙古字学,各设教授或学正主持教学。邵武路设必阇赤和教授各1人。黄凤、杨伯渊曾任泉州蒙古字学教授。元贞年间(1295~1296年),教授宋友谅建程雪楼于福州路蒙古字学内,址在怀安县毫州万户府东,匾称“同文堂”。
四、宗学八旗官学
(―)宗学
宋朝,置大宗正司和西外、南外宗正司管理皇族。绍兴三年(1133年),西外移于福州,南外移于泉州。两外都设宗学,由知宗正司官员管理,各置教授1员,另置教谕、讲书,由庶族担任;斋长、斋谕,由宗子担任,月给钱1000文。西外宗正司衙署在福州太平寺,敦宗院在寺西南,内设宗学。教授住寺东北。南外宗学在泉州袭魁坊敦宗院东,绍兴初年(1131年左右)建,内有宣圣庙,旁有讲堂1间,名彰化;斋舍3间,名宗强、信厚、立爱。嘉定十三年(1220年),改堂名崇教,'增建斋舍1间,名怀德,改信厚为升贤。淳祐年间(1241~1252年),知南外宗正事希衮在宗学里面另建清源书院,有讲堂1间,名习说,斋舍4间,名浚明、严尊、忠恕、爱敬。曾任南外宗学教授的有:郑汝谐,李次晨、傅伯成、林淳厚、林信厚、黄叔度、王迈、陈俊卿、黄自然。绍兴十三年(1143年),朝廷批准西外宗学教授李苦虎的申请,宗学教授3年一任,“所有就任、磨勘及荐举等事”,许依州学教授条例施行(①徐松《宋会要辑搞》五十四册,崇儒一。)。
宗学经费除由朝廷拨给少量专款外,主要由地方财政供给。乾道二年(1166年)十二月,朝廷批准西外宗正司申请,按南外宗学已实行的办法,在每月颁给宗子将仕郎的绫纸内拨出一道,按价变卖,专作宗学经费。绍兴三年(1133年),泉州宗子349人;绍定五年(1232年),宗子2300人,每年泉州要负担宗学经费14万贯多钱。
宗学生的待遇,除生活费由官府供给外,在学2年,学习成绩和表现好的可免参加地方的发解试,直接送中央参加省试。绍兴十六年(1146年)西外宗子不〓,绍兴十七年(1147年),西外宗子子涣,绍兴三十年(1160年),南外宗子学谕、公迥都在学2年,因“文艺卓然,众所推誉”,免文解一次。绍兴十三年(1143年),南外宗学学谕李辅免文解一次。参加解试和省试的宗子有格外照顾,解试7人取3,省试7人取1,较庶人容易取得功名。南宋时期泉州宗子中进士122人。也可依照宗子取应法,在学1年后直接授官。福州于乾道二年至咸淳十年(1166~1274年),按此法授官的宗子264人,兴化军3人。
不少宗子骄逸成性,宗学的教学质量不高。绍兴十三年(1143年),高宗就西外宗正司奏报拘管犯事宗子赵善时一事颁发上谕:今后宗子许入当地官学学习,与平民子弟相处,但另外编斋,派宗族人士任斋长、斋谕;希望能把他们的恶习逐渐改掉。经过一段时间,学识和品行表现好的,由礼部提出使用意见上奏。从此宗子有入福州、泉州两地官学学习的。绍兴二十年,泉州通判黄祖舜奏报西、南外宗学虽有教授,但没有上课,建议按太学课程,隔日上课,年终将学生考试答卷送礼部,由太学司业、博士审看,对成绩好的给免文解或直接授官,高宗批准照办。嘉定十七年(1224年),臣僚奏报宗学教学废弛,师生隔阂,要求加以整顿。宋末泉州提举市舶司蒲寿庚杀宗子3000人降元,宗学斋舍也被烧毁。
(二)八旗官学
清雍正六年(1728年),在闽县板平巷设四旗清书(满文)官学1所。道光二年(1822年),在福州设八旗官学8所,在各协领公署左右。各学除习汉文外,兼习清书、骑射。学生人数宣统元年(1909年)有100名以上。这些八旗子弟多养成懒散浮华习气,各学的教学质量较差,长年没有几人考中功名。他们除可参加文、武科举外,并可参加特设的翻译科举,但不定期,也设秀才、举人、进士三级,中式的任翻译官,做满、汉、蒙文翻译事。道光十年(1830年),福州将军萨秉阿设八旗总官学于福州东街澳桥下,后改称龙光书院,专学汉文儒家经典与八股文以应科举,年费银500两。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福州将军奏报,该校近年来学生不好好学习,连续两科无一人中举,皇帝批准裁撤。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福州将军送郭隆阿等12名八旗翻译举人、生员入北京满汉文高等学堂肄业。
第二节书院
福建书院始建于唐,延续到清末。元代前以民办为主,元代开始官府逐渐加强对书院的控制。明代中叶后,以官办为主,逐步取代实际已趋衰亡的儒学,纳入官学系统,民办书院始终绵延不断。明代以前以讲学为主,是宋、明理学家讲学授徒、宣传学术思想和实践他们教育主张的场所。清代,除一部分仍保持教学与切磋学术的传统外,多数成为科举的附庸,以学习八股文写作以应科举为主课。同时有相当数量与书院性质相似而规模较小的私学和以个人读书为主或数人相聚读书,互为师友,或兼讲学授徒的书堂、书室。它们互相补充、促进,在官学以外形成另一更具活力的教育组织形式。
一、设置
历代书院多建在远离尘嚣,风景优美的地方。或借寺、观、祠、庙而设,或选在历代有影响的名人、学者之读书、讲学处。福州拙斋书院是宋林之奇与吕祖谦讲学处,古灵书院是宋陈襄讲学处。古田县溪山书院是宋朱熹与学生林用中、林允中讲学处,螺峰书院是朱熹与学生黄干讲学处。晋江县梅石书院是明市舶司罗一峰讲学处。书院主要建筑有礼堂(祭祀先贤处)、讲堂(讲课、讨论处)、斋舍(学生食宿处)和院长、监院、助教及其他管理人员的住处。较大的书院建有藏书楼。书院的命名有三种类型:一以地名为名,如三山、鳌峰、考亭、红泉、武夷、樵溪、湛卢、邺山、西湖;二以所崇祀的先贤命名,如龟山、豫章、延平、紫阳、荐山、屏山、勉斋;三以办院宗旨命名,如养正、崇正、正学、明德、明诚、师古、致用、仰止、景贤、景行、宏文、明志。创办人除理学及其他学派的传人外,有热心教育的乡绅、富商和地方官员;也有一村、一族或联村、联族创办的。南宋时,宁德县二十五都姚、周两姓合建来青书院,分12斋。福建书院大部分属大学性质(①中国古代按学生年龄、心理特点与教学程度把学校分为大学、小学两类。),—部分兼收儿童进行启蒙教育。办学时间长短不一,部分延续到清末,改办学堂。
漳州松州书院,唐景龙二年(708年),首任漳州刺史陈元光之子陈珀建于松州村,距今漳州市区16公里,在陈元光入闽开发漳州时的根据地内。陈珦在书院“与士民讲习”。开元二十五年(737年),陈珦从漳州刺史任上退休后,回到书院“聚徒教授”,直至唐天宝三年(744年)去世。(②明万历《漳州府志〉卷十六,人物,乡贤;清乾隆《龙溪县地》卷十五,唐,列传一。)建阳县莒口乡鳌峰书院,是原兵部尚书熊秘建于唐乾符年间(874~879年)。仙游县枫亭乡枫江讲堂,建于唐中和年间(881~884年)。文昌书院,在麦斜岩,唐初有名僧自隐在此建庵,后扩建为寺,有学者在寺中读书,唐末建为书院,开始讲学授徒。东山书院,在仙游度尾乡,隋代有僧人在此建庵,唐代扩建为寺,唐末杨在尧建为书院,在此讲学。邵武县在和平乡和平书院,原唐工部尚书黄峭建于后梁开平二年(908年)。古田县杉洋乡蓝田书院,是原永贞县(今罗源县)令余仁椿建于南唐年间(955年左右)。
宋代建书院100多所,创建时间南宋为多,创建与主讲人理学家居多,地点在建州、南剑州、福州、泉州、漳州、汀州、兴化军、邵武军,以建州为多(其中建阳县15所)。屏山书院:宋建炎四年(1130年),由刘子翚建于崇安县五夫里,自己主讲,连续教学17年。大同书院:乾道七年(1171年),朱熹建于建阳县崇化里(今书坊乡),教学兼储书、刻书、售书。建安书院:嘉泰二年(1202年),建宁府守令王埜遵照陛辞时宋理宗的口谕建于建宁府城(今建瓯市城),奉祀朱熹。石井书院:嘉定四年(1211年),镇官游绛奏准按儒学规制建于晋江县石井镇,聘进士顾长卿、徐谦一主讲。建阳县考亭书院、庐峰书院、崇安县武夷书院、莆田县涵江书院由宋理宗赐匾额,将乐县龟山书院由宋度宗赐匾额,尤溪县南溪书院由宋恭帝赐匾额。
元代建书院25所以上。云岩书院:宋李方子讲学处,天历二年(1329年),光泽县尹况逵请于朝建,由县衙聘任山长。大同书院:元至正十年(1350年),同安县尹孔公俊所建,由朝廷赐匾额,县府聘任山长,置产养士。勉斋书院:南宋时黄干学生赵师恕建精舍于福州鳌峰坊黄干故居,至正十九年(1359年)扩建为书院。
明代建书院170所以上,其中福州府治17所,漳州府治11所。水南书院:成化三年(1467年)建于莆田县红泉宫旧址,正德年间(1506~1521年)重修,规制仿府学。登云书院:成化十七年,福州知府唐珣建于怀安县。莆田县涵江书院于万历八年(1580年)奉旨毁,万历十四年(1586年)重建。
清代建书院470所以上。其中全省性书院5所:共学书院:创建于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原为怀安县学,福建巡抚徐孚远改为书院。康熙二十二年(1685年),闽浙总总督王国安、福建巡抚金铉扩建。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福建巡抚李斯义进一步扩建。鳌峰书院: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创建于福州,与共学书院分工招生。以后鳌峰兴盛,共学衰落,生员并入鳌峰。凤池书院:清嘉庆二十三年(1817年),闽浙总督汪志伊、盐法道孙尔准创建。院址在福州凤池里三牧坊,初名圣功书院,道光元年(1821年),改称凤池书院。道光二年(1822年)、六年、八年、二十二年,盐法道、布政使、贡生、儒生多次捐资扩建,添置图书,共有讲堂12间、斋舍30多间,招收生员与童生,制度与鳌峰书院相似。正谊书院:同治九年(1870年)创建。前身是同治五年闽浙总督左宗棠创设的正谊书局,完成《正谊堂全书》525卷的编刊后,福州将军英桂接受绅士杨庆琛、沈葆桢的建议建为书院,址在福州东街,招收举人与五贡生,首任山长为状元林鸿年。致用书院:同治十二年(1873年),创建于福州。
民办书院的学舍,或利用创办人的居室,添筑一些房屋,因陋就简;或由热心人士捐资、倡捐集资,或用村、族公产、学田租息兴建;或借用寺、庙、祠堂。宋朱熹创办的武夷精舍,是学生们参加劳动帮助修建起来的。他晚年迁居建阳考亭,学生随行,后因人数增多,在屋旁盖几间房子供他们读书、住宿,取名竹林精舍。侯官县拙斋书院由乡绅捐资修建。建阳县瑞樟书院是乡人刘仲会所建。漳州建溪书院是乡人苏廷贵所建。
官办书院由官府用公款或由地方官倡捐集资创建与修缮。晋江县清源书院是宋嘉泰三年(1203年)郡守宗希衮所建。南剑州延平书院是宋嘉定二年(1209年)郡守陈宓所建。沙县了斋书院是宋嘉定二年(1209年)县令徐景瞻所建。尤溪县南溪书院是宋嘉熙元年(1237年)县令李修倡捐集资而建。莆田县涵江书院是宋淳祐五年(1245年)镇官郑雄飞所建。将乐县龟山书院是宋咸淳六年(1270年)礼部尚书冯初心奏准创建。福清县龙江书院于北宋宣和六年(1124年)镇官捐钱30万贯、乡人章觉捐钱50万贯重建,南宋淳熙三年(1176年)知县拨官钱30万贯修缮,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分别由乡人捐资、巡检捐俸修缮讲堂、礼堂。晋江县石井书院于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明弘治十年(1497年)、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清乾隆七年(1742年)、乾隆十四年,由官府拨款与乡绅捐钱重建、修缮。明江西按察司副使邵宝奏准修缮德化县濂溪书院。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福建巡按御史沈灼在福州毁僧庵淫祠,建玉泉、涌泉、一峰3所书院。
明太祖朱元璋曾派人到福建教习官话。清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颁上谕:着闽、粤两省传习官音。雍正七年(1729年)开始,福建各府、州、县陆续设立正音书院,教习官话。闽县、侯官各设2所,晋江4所,仙游2所,永定8所,上杭12所,多数县1所,全省共有近90所。多数建于雍正七年,屏南县建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少数建于清乾隆初年;多利用原有书院、社学、义学改建或改称,对普及官话起过积极作用。教师原由江西、浙江调入24人担任,每人每月束金8两,年需银2304两。他们不懂方言,教学困难;人数也不够分配。以后从闽江上游各县调一些会讲官话的教师到下游及闽西、南各县补充任教,但也存在不懂当地方言的困难。同时因制度不完善,经费无保证,不久陆续停办,或有名无实。宁德县正音书院清雍正七年(1729年)办于明伦堂左朱子祠内,不到10天就停办了。永春州城正音书院建于清乾隆元年(1736年),请浙江仙居县贡生郑先行主教,到乾隆三年停办。汀州府城正音书院于乾隆十四年(1749年)改为义学。到清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年),全省只剩下邵武府城1所,也改习八股文。
据目前所见文献记载,福建历代所建主要书院(不计正音书院)共近750所(表1-2)。二、学约
福建书院学约(或称学规)始见于宋代,主要内容在阐明办学宗旨与学习要领,体现主持人学派的教育思想,用以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自朱熹制订白鹿洞书院揭示后,福建书院普遍仿行,影响至于明、清,及于全国。
(―)宋崇安县屏山书院学约
“汝心之休,处此如游。汝心之流,处此如囚。此堂何有?唯经与史。隐索周旋,于兹备矣。诵书琅琅,其神乃扬。杂虑横心,圣言则忘。听讲默默,精义乃得。借聪于人,终焉必惑。视彼迅晷,若弗云来;今汝不勉,则何有哉!时习之说,反身之乐,瞻忽茫然,匪伊情度”(①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教育局档案:乐裕贤《屏山书院与闽学渊源》。)。
(二)宋白鹿洞书院揭示(也称教条、学规)
朱熹于宋淳熙六年至八年(1179~1181年),知江西南康军修复白鹿洞书院时所订。他回乡后积极提倡,福建多数书院采用。他死后12年,由学生刘爚奏准向全国推广。主文如下:“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王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为学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右为学之序。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列如左: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右修身之要。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右处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右接物之要”(②张伯行《学规汇编》卷一。)。
(三)明漳州邺山书院讲仪
明黄道周在这里讲学,每开讲前,师生同声朗读,在上天、列圣、父、师、兄长面前宣誓:我等不二心,不背德,有失相规,有过相劝,决不做以下七种人:谋不忠,交不信,习异端以害正道;入不孝,出不悌,傲侮兄长,慢游是好;使辟善柔,骄谄佚乐,托文章以败善类;放利而行,为阳〓以希攀援;称人之恶,以讦为直,居下流而讪上;踰闲越简,不衣冠而遨市井;凌侮鳏寡,取非其有,好兴讼以讦文纲者。(③清乾隆《龙溪县志》卷二十四,艺文。)
(四)清福州鳌峰书院学约
1.胡文敬续白鹿洞学规
“正趋向以立其志,主诚敬以存其心,博穷事理以尽致知之方,审察几微以为应事之要,克治力行以尽成己之道,推己及物以广成物之功”(④清嘉庆游光绎《鳌峰书院志》卷一。)。
2.觉罗满学约
(1)立定志向,学做圣贤。(2)立定人品,要做正大光明、操履纯洁的君子,不做阴邪曲媚、举止诡僻的小人。(3)尊经读书,以“四书”、“六经”为本,疏、注、史、子皆其次。(4)守约,将已放之心约之反复入身来。(5)虚心好问则裕,自用则小。(6)乐群,善相赏,过相规,雌黄不作,毁誉尽忘。(7)敬业,读书自“四书”、“五经”始,次《朱子纲目》、《资治通鉴》、《性理大全》,他不滥读。(8)课文,学制义不是为猎取功名,要畅晓经义。作文勿雷同剽袭,小巧求工。
(五)漳州丹霞书院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学约
(1)读书应循序渐进,先经而后史。(2)学贵有恒,当立定课程,逐日按课程去做,不可间断。(3)读书当实事求是,不可存门户之见,以义理为本,经济为用,词章、考据为文采,本宋儒之切近,加汉儒之精专。(4)读书以心得为主,学思各居其半,日读夜思,防用力不专,心思不入。(5)读书以变化气质为尚,器识为先,文艺为后。
(六)台湾海东书院清乾隆五年(1740年)学规
一明大义,二端学则,三崇经史,四正文体,五慎交游。
三、学生
民办书院的学生,除部分书院属于或兼有蒙馆性质招收或部分招收少年儿童入学外,收青年和成年人。没有学历限制,没有定额,不举行入学考试。门户开放,不受地域限制。多数是自愿投师而来,有的是千里慕名而来。一般来者不拒,来去自由。朱熹在武夷、考亭书院讲学时,弟子来自全国各地。有的须经老师面试或面议,进行双向选择。
官办书院有定额。唐、宋、元时期由地方官推荐。明、清时期少部分由地方官选荐,大部分向社会招生,举行入学考试。报考对象限童生、生员、监生、贡生、举人,各书院招收对象不同。年龄没有限制。入学考试在春节后二月举行,叫元考(或叫甄别考),录取的入院学习。全省性书院向全省招生,府、州、县、乡书院分别在所辖区内招生。录取学生按成绩分班,生员以上分为内、外、附三班(课),童生分为正、附两班(课)。但听讲不分班。考试时举、贡、生员与童生出题有区别。明代中叶以后,讲课渐稀。清代,嘉庆、道光以后基本停止,剩下考课。每月按考课成绩分别发给不同数额的膏火银(饭食、灯油钱),附课没有;考课优等的另给奖赏银,成为科场失意的读书人、官场失意的宦者和贫寒子弟的一项生活出路。清代,福建省级书院每年报考的常几千人,各府、州、县几百人,竞争激烈,弊病丛生。有一部分人是专为膏火而来。考生为了增加录取机会,往往化几个名字参考,或请八股文能手替考,录取之后,除自占一名外,其余的名额卖给别人,在福州叫“卖卷蒂”。入院以一年为期,次年重新甄别。人院学习不成为一种出身资格,参加科举也没有优待,而是一种交际士宦的机会和不成文的社会身份。清代准许由地方官推荐个别“材器尤异”的学生给予任官,但很少实行。
四、教师
以讲学为目的的民办书院由创办人自任教师,他们各有学派渊源,以传授学派思想、培养接班人为目的。一般不收学费,对于学生交纳的束脩作为敬师礼则予收受。有的给贫穷学生提供食宿。学生数多的书院选拔学生助教。朱熹讲学时,蔡元定、黄干、刘爚等一批跟随他多年的学生是他教学上的得力助手。由热心教育人士创办的书院多聘请有功名、学问好的人任教师,报酬由双方商定。村、族所办的书院教师束金由公产或院产支付,或向学生收费。官办书院的院长通称山长(或称堂长、掌教、主讲)。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谕令改称院长。既是一院之长,又是教师。另设监院管理行政事务。大型书院另聘请助教、讲席。山长由总督、巡抚、学政、知府、知州、知县选择对儒经有研究,品行好,可以做学生楷模的人,按照礼节聘请。南宋嘉定二年(1209年),延平书院聘请九江人蔡念成来主持教学,请李燔定学规。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浦城南浦书院3次聘请寄居县城的梁章钜任山长。其他人员也由官府聘任,但不许由学官兼任,因为学官本身已有教学责任。他们的办学成绩可以作为铨叙迁官的依据。清代对办学有成绩的山长由学政给予奖励。福州正谊书院山长林鸿年曾被奏准赏三品卿衔。薪金由院产支付,不足由官府补贴。热心教育的地方官常到书院讲课,也常请院外学者来院讲学。清代中叶以后,山长只管考课,平日没有教学活动。
五、教学
(一)课程与教材
前期以学习“五经”为主,文史为辅,因书院主讲人的学术观点与专经不同而异。朱熹和他的学生所主持的书院,都以闽学观点解析经书,以自己的著作作为补充教材。宋淳熙十五年(1188年),朱熹以所著《太极图说解义》、《西铭解义》教学生。明代耿定向任福建巡抚时所建的书院都以传授王守仁心学为主要内容。由于理学家的提倡,福建多数书院自南宋以后逐渐以学习“四书”为主,学习次序为:《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以“五经”为辅,次及史、传,再次古今诗文词章。朱熹以所编《韩昌黎文粹》34篇,《欧阳修、曾巩文粹》45篇作为教材,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不编入。但各个学生所学的内容与重点不同,有的学生是在自学中遇到疑难问题专来书院探讨、求教的。后期以八股文与试帖诗习作为主。清乾隆九年(1744年),礼部议复书院考课以八股文为主。少数书院偶尔开设一些讲座讲解经史。
(二)教法
民办书院和官办书院办学前期以自学为主,结合讲会与个别辅导,学规森严,重视对先贤的祭祀、朔望行礼,经常置学生于希圣希贤的严肃氛围之中。福建宋代和明代前期的多数书院实行教学相长、自由论难的原则。提倡学生独立思考,多提问题,师生平等切磋,以探求经书精义。学生多寄宿,师生朝夕相处,感情密切,彼此了解较深;教学双方态度也都比较自觉和认真,读书与钻研的风气较浓,教学质量较高。同时提倡学行结合,教师以自身的品德、行为、气质去感染学生,学生也处处以老师为榜样。教学多结合学术研究与著述进行,既是师生,又是学友,朱熹和许多闽学大师的大量著作都是在学生们的参与下完成的。
官办书院后期讲学渐稀,师生平时不见面,除少数学生个别登门求教外,多数彼此没有接触。学生每月来院参加考课,一般两次,有的三、四次。其中一次由地方官主持、评卷、发奖,叫官课。阅卷多由书吏代劳,拟好等级,送官圈可。一次由山长主持、评卷、发奖,叫师课或馆课。官课决定内、外、附、正各课的升降,事关膏火,奖金较多,故参加的踊跃;师课不关升降,或只作升降参考,奖金较少,故参加的少。后来增加一条规定,只参加官课不参加师课的扣膏火银1/3。考课内容都是八股文和试帖诗,部分师课加试古学、经解、史论、策论与杂体诗赋。但视为附加,不受重视。学生平日主要研究各种八股文范本,进行揣测模仿,很少读书。教师也主要对八股文写作进行指导。各种公、私刻本的闱墨(八股文范本)充斥书院。
六、祭祀
历代官办、民办各类书院都奉祀先贤。小型书院于礼堂设孔子牌位,配祀乡贤。大型书院建有大成殿、文昌阁和各种专祠。福建与台湾书院普遍奉祀朱熹。每年春、秋二祭,每月朔、望行香,开、散馆行礼。
福州鳌峰书院建大成殿,祀孔子,配祀曾参等。文昌阁祀文昌帝君与魁星。五子祠祀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张载。二十三子祠祀游酢、杨时、王〓、李纲、林之奇、罗从彦、李侗、李郁、胡安国、胡宪、胡寅、胡宏、刘子翠、刘勉之、蔡元定、蔡沈、陈淳、黄干、廖德明、真德秀、陈真晟、蔡清、黄道周。张公祠祀书院创始人张伯行。三贤五先生祠祀有功于书院建设的陈瑸(清康熙时福建巡抚)、赵国麟(清雍正时福建巡抚)、徐嗣曾(清乾隆时福建巡抚)和著名山长蔡壁、蔡世远、朱仕琇、张甄陶、孟超然。
莆田县水南书院祭规:由轮值董事主办,会长主祭。主办董事8人,按年龄长幼轮流,周而复始。祭前3日,发帖7张张示各处。祭日五更升炮,于大成殿行释菜礼。文昌祠、紫阳祠等同日致祭。祭毕集中崇正堂吃米粉点心。会长送羊头一颗,如果没有参加,送给来参加的次长。同祭各领胙肉1斤,蜜饼2枚。执事加羊肉4两。进士领胙蹄1曲,重3斤,蜜饼4枚,重2斤。举人胙蹄1曲,重2斤半,蜜饼3枚,重1斤半。五贡胙肉2斤,蜜饼3枚。廪生、增生、附生、捐贡胙肉1斤半,蜜饼两枚。门人看管书院门户,打扫卫生,朔、望上香,除给薪工银、店租外,付胙肉1斤,蜜饼1枚。
七、藏书
历代福建书院都有藏书。民办书院以主讲人家藏或创办人筹集为主,官办书院由朝廷与地方官府颁给或官、民个人捐赠。
福州鳌峰书院藏书:经部(含易、书、诗、礼、孝经、五经总文、四书、乐、小学类)277部,4227卷。史部(含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史评、目录类)1171部,7247卷。子部(含儒、兵、法、农、医、小说、道、类书)1193部,4423卷。集部(含别、总、诗文评、词曲)225部,5785卷。共计396部,23625卷(未计重复部卷),另补遗若干。
八、管理
(—)人员
民办书院由主讲人负责管理。学生人数较多的书院,分斋学习,从学生中选出斋长协助管理。住院学生生活自理或由主讲人协助安排。南宋后期有的书院开始“列为学宫”,归人官学系统,由朝廷颁给匾额,由官府选聘山长。元代以后,较大书院由官府聘任山长,一般书院也须向官府报备。明清时期民办书院必须报经官府审批或推荐山长。
官办书院负责人员由官府任命,是朝廷命官,待遇参照地方学官。一般设山长主管教学工作,设监院管总务,下设礼房、财帛、书办、号房,设炉主办理祭祀事务。各地名称与设置不同。福州正谊书院任命监院官的条件是:“以实缺之甲班教授,品望清严,年高学饱者为之。次则用举班大挑教职,亦当学行素著者”(①清同治《宪定正谊书院章程》。)。泉州各书院由当年第一次官课考第一名学生任斋长,帮助发卷、收卷、发奖金等事。院产管理设总董或董事、当事、会东等,下设租差或雇租赶收租。董事多选有德望的乡绅担任。莆田县兴安书院清光绪年间选董,由知府“给谕经理”。
(二)章程
唐、宋、元时期,福建多数书院以学约形式进行管理。朱熹认为讲明道理让学生心悦诚服是主要的,用条规来防范学生的行为是次要的。他说:“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已浅矣”()②王懋宷《朱子年谱》(二)。。福建书院多仿效他的做法。明清时期书院有章程,规定有关学额、考课、膏火与奖赏银分配、院规等。
福州鳌峰书院从清康熙至清嘉庆年间(1662~1820年)的章程:
(1)开馆、散馆典礼由经理道筹办,请总督、巡抚、司、道、福州府与闽、侯两县官前来参加行礼,礼毕送院长酒席。
(2)先贤祠春、秋二祭,每月朔、望由院长率领诸生行香礼拜。
(3)每年三、八月举行甄别考试。春考逢大比年份,照顾外府生员求考人多,延至五月,考题应送官府审定。
(4)每月3次考课。初六、十六日馆课,,由山长主持。廿六日官课,由闽浙总督、福建巡抚、布政、按察两司、粮、盐两道、福州知府轮流主持。肄业生员、监生、童生考课1次无故不到罚扣半月膏火和饭食银两,3次除名。
(5)学生膏火银额以每月廿六日官课成绩为依据。生员、监生超等取内课60名,每名给膏火银1.6两。特等取外课60名,每名膏火1.2两(内、外课生自嘉庆十年起各增为70名,嘉庆十二年起各增为80名)。一等若干名为附课,不给膏火。童生正课取20名,膏火0.9两。附课若干,不给膏火。课别升降法:不论官、师课,以考列3次前10名的升,3次后10名的降,附课生降则除名。
(6)官课奖赏银8两(清嘉庆十一年起增为10两)。生员等第1名赏1两,2~11名0.5两(嘉庆十一年起改为2~16名赏0.2两),童生上卷1名0.5两,2~6名0.3两(嘉庆十一年起增加7~11名赏0.2两)。师课奖赏银4两(嘉庆十八年后增为6两),由山长酌量分等发给。
(7)住院生员、监生定80名,逢大比之年增加40名,月给饭食银1.4两,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后将它匀人膏火内:内课一名2.3两,外课一名1.9两,附课一概不给。住院与否听便。童生不准住院。
(8)住院生员、监生每人设课程簿一本,登记每天读过的书,院长每天检查,司、道每月抽查一二次,如果不能背诵,给予惩戒。不经告假离开书院,监院记过,该生惩办。
(9)住院学生的饭食银两监院官应据实察报发给,不可空名支领,官府每月抽查,如果连查3次,房上贴某名而人没有住在里面的,除监院官记过外,该生饭食银即停止发给。(10)学生因事告假,应向山长、监院登记。福州府属各县限1个月,龙岩、永春二州属限3个月,汀州府属限4个月,台湾府属限5个月。住院诸生每月准假1天,旷1天扣5天膏火和饭食银两。遇丁忧,准告假100天守制,不必开缺。
(11)书院每天辰刻开门一次,许学生出来买菜蔬,申末开门一次,许学生买油烛,其他时间不开门,晚上逐房查点。
(12)学生中有具名告状的开除。如果被人株连需要出庭作证的,先搬出,结案后搬回。
九、经费
(一)收入
民办书院设院产,由村、族公产拨充,或由官、民捐助。小型的由创办人自行筹措,加上学生敬师的束脩。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费用自理。朱熹的学生多自带粮食来,粗茶淡饭,不以为难。
官办书院由朝廷颁赐银两或由地方官府拨给院产,放佃收租,放典收息。加上官、私个人捐赠。
福州鳌峰书院: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乾隆三年(1738年),由朝廷各颁赐银1000两。乾隆二年(1737年)、十七年、二十一年,由地方司、道拨银1980、2000、1100两。乾隆二十四(1759年),共收息银1260两。嘉庆三年(1797年),浦城职员祝缔封捐银5000两。书院初建时期经费不足,每年由省、府、县各官吏捐助1两至100两不等,于嘉庆四年停止。乾隆五十年,闽县绅士4次捐开垦洲田126、147、46、60亩余。嘉庆年间(1796~1820年),3次拨入官洲田共393亩余,由藩司解裁汰四门正音书院公费银420两,另捐800两,盐道捐1260两,闽县、侯官、长乐、莆田、仙游、晋江、同安、龙溪、诏安、长泰、福安、长汀、将乐、崇安、建宁、浦城县解送牙税余羡、城基银、寺院租、典商息银一批。
福州正谊书院:同治六年(1867年),闽浙总督英桂准在厘金项下拨银50000两交商以1分1厘生息。
建宁府建溪书院:从建安、瓯宁、建阳、崇安、浦城县筹集苗谷720石及茶叶、椮油、山场租银为经常费。
(二)支出
民办以讲学为目的的书院,教师义务教学,一切开支由教学双方量力解决。
村、族等集体创办的书院与官办书院的开支主要有四类:(1)山长、监院等教学、管理人员的束金及其他待遇。(2)生徒每月考课的膏火、饭食、奖金、卷费与监考人员、生徒的伙食钱。(3)每年春秋二祭、日常行香与开闭馆举行礼仪的用费。(4)桌椅床铺购置、修理与购买书籍用银。
福州鳌峰书院:山长聘金、来程盘费16~24两,年束金400两,年饭食银120两(逢闰年增10两),端午、中秋、年底三次节敬30两,年节代席6两,初到下马银3两,初到供伙3日银3两,山长及其父母生日寿敬30两,辞馆回程盘费20两。监院、教官每人每月辛银4两,年节敬10两。看门长班、厨夫、缮写、管书、水夫、火夫6名,每名月1.5两。打扫夫1名,斋夫4名,每名月0.5两。晒书工3.8两。官课约300人饭食银年297两。师课备卷银年62.7两。生员、监生正课80名,年音火银1408两。副课70名,年924两。住院生饭食银年1232两。童生耷火银年600两。官课奖赏银年100两。师课奖赏银年40两。春秋二祭年12两。文昌、魁星祭6两。
仙游金石书院;山长束金160石,供膳、节礼、盘费、仆从日食40石。生徒膏火240石。工役24石。祭祀20石。年开支484石。
十、私学书堂
(―)私学
私学以传授学术思想为目的,学生多慕师求教而来,所习内容因人而异,时间长短不拘。侯官县古灵村人陈襄(1017~1080年)宋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和皇祐元年(1049年)进士乡人郑穆(1022~1092年)、布衣陈烈(1018~1093年)、周希孟(1000~1083年)于宋嘉祐年间(1062年左右)在乡里讲学,学生几百人。他们“专以经术教授”,讲“知天尽性之说”(①《宋史•陈襄传》;《三山志•庙学》;《福建通纪》。)。有人笑他们迂腐,他们坚持不改,并身体力行,深受学生们和乡里尊敬,称为古灵四先生,是闽学先躯。他们去世后,学生曾伉等700余人塑四人像祀于五福寺。北宋以前,中原地区文化教育较福建发达,不少闽人北上游学,或利用入太学、赴京赶考之便,求学于中原,回乡后讲学于八闽。建阳人游酢(1053~1123年)、将乐人杨时(1053~1185年)到颖昌向程颢学习。程颢死后,又一同到洛阳向程颐学习。有一次登门去求教,程颐正闭目静坐,他们侍立在旁,等程颐发觉时,门外积雪已一尺多深。是他们二人最早把二程理学传回福建。游酢先后在建阳县、泉州、武夷山讲学,酢的堂兄游醇在建阳县讲学。杨时21岁和48岁时在将乐县含云寺讲学。62岁起在将乐居住10年期间“学者不远千里云集”。76岁起在将乐北封山的龟山定居讲学终身。他在闽的学生有数百人。福州人刘〓(1017~1086年)、邵武人游烈曾向胡瑗学习。游复曾向张载学习。福清人王〓、浦城人练绘、莆田人方元采曾向程颐学习。崇安人胡安国(1074~1133年)曾向程颐的好友朱长文、靳裁之学习。崇安人胡宪和刘勉之(1091~1149年)曾向程颐的学生谯定学习。他们二人在太学期间,朝廷正禁理学,在暗地里学习二程著作。崇安人胡宏(1106~1162年)和邵武人朱震、建安人郑毂曾向程颐学生谢良佐学习。福州人林之奇(1112~1176年)、李楠、李樗曾向杨时的学生吕本中学习。侯官陆祐、浦城章望之、建安黄铢、黄晞、宁德王宗传皆是硕学大儒,一方名师。他们在各地讲学,传授理学思想。林之奇、胡宪是吕祖谦的老师。胡宏是张栻的老师。莆田人林光朝(1114~1173年)向程颐的再传学生陆景瑞(子正)、王〓的学生施延先学习。回乡后在红泉书院、城山松隐精舍、金山浦弄草堂、福清海口龙山书院讲学授徒。福清人林亦之、陈藻、林希逸继之,形成红泉学派。崇安胡渊、胡寅、胡宏和光泽李郁、浦城肖觊、沙县陈渊、罗从彦(1072~1135年)、顺昌廖刚都是杨时的学生。罗从彦跟随杨时学习20多年,在沙县洞天岩讲学9年,在连城县冠豸山定居讲学终身。罗从彦的学生、剑浦人李侗(1093~1163年)山居40多年,讲学终身。李侗的同学、朱熹的父亲朱松在政和县、尤溪县、莆田县讲学。朱熹先后跟随父亲朱松、刘勉之、刘子翬、胡宪、李侗学习。四次到剑浦拜访李侗,两次住在西林院各几个月,朝夕向李侗请教。宋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朱熹23岁同安县主簿任满等待交接期间,在世医陈良杰家里聚徒讲学,讲堂名畏垒庵。在这以后的43年间,他的身边经常跟随着学生,其中闽籍学生160多人。许升、陈淳是他在同安、漳州时的学生,相隔30多年和9年之后都分别再到建阳向他求救。范念德、刘爚、黄干(1152~1221年)相随20多年。黄干于庆元三年(1197年)在母墓旁守制时讲学,学生从四川、江苏、湖北来,借隔壁佛寺居住。他的学生赵复将理学传回北方、何基形成浙江金华北山学派,饶鲁形成江西广汉学派。朱熹的学生辅广,再传学生魏了翁、叶菜将理学传向四川;他的学生建昌人李燔、清江人张洽在江西讲学。建阳人蔡发、蔡元定(1135~1193年)、蔡沈(1167~1230年)等蔡氏九儒在建阳和闽北讲学。李方子和他的叔父光祖等5人在光泽、邵武讲学。刘燔(1144~1216年)在武夷山讲学。陈淳(1159~1223年)、蔡和在漳州、泉州讲学,形成紫阳别宗。龙溪王遇、侯官陈孔硕、长乐刘砺、刘砥、建阳江侧、江杞、魏炎之、叶味道、游九言、游九功、刘懋、范如圭、吕胜已、熊庆胄、浦城詹体仁、真德秀(1173~1235年)、古田林用中、余偶、莆田陈宓、宁德韩信同、建宁刘刚中在各县讲学。
元代初年,朱熹再传学生熊禾(1247~1312年)与胡廷芳,在武夷山筑洪源书屋讲学12年,“四方来学者云集”。同时还有莆田林以辨、郑献翁、李文,仙游林璧卿,晋江刘志学,建阳刘应李、谢枋得入元不仕,隐居讲学。宁德陈普(1253~1325年)在乡讲学,“四方来学者数百人”,晚年居莆田18年,“与弟子讲书明道,始于四书、六经,而及于律吕、天文、地志、算数之术”。莆田陈旅(1288~1343年),虞集弟子,讲学折衷朱熹与陆九渊二派。邵武黄镇成筑室城南,号南田耕舍,宣讲三教合一思想。至治年间(1321~1323年)长乐黄少川筑唐峰精舍讲学。莆田陈绍淑自制铜铸小天星天体模型,讲授天文、历法。宁德李鉴与龚郯创六经讲舍。元末,长乐陈仲文与族子洁隐居于兰桥林壑中建书堂,以程朱之学教乡人。
明代,莆田人弘治进士林兆恩以三教合一说讲学于东山精舍,晚年传学赣、浙、苏、鄂,学生数千人。御史马明衡,王守仁弟子,在莆田讲王学。嘉靖年间(1522~1566年),户部主事柯维骐,辞官归里,在莆田岩山下筑室,“与生徒辨析良知之学”,学生400多人。弘治进士黄澜,曾任国子学祭酒,回乡讲学,学生常几百人,讲义广为流传。莆田弘治进士陈茂烈传授陈献章学说。龙溪人施仁讲王守仁心学,“闽士负笈至者无虑数百人。晋江人成化进士蔡清(1452~1508年)平生大部分时间家居,在水陆寺等处讲学,学生数百人。他的学友和学生陈琛(1477~1546年)、张岳、苏浚及同安林希元(1482~1507年)等人,也长年讲学。他在泉州开元寺组织易学研究社,该社学者著作98部,在泉州形成易学研究中心。布衣理学名家龙溪人陈真晟(1411~1473年)在龙溪、镇海、龙岩终生讲学。李材在武夷山星村精舍讲朱子学八九年。漳浦人黄道周28岁隐居东皋讲学,“闽浙两省受业者千余人”。明崇祯年间(1628~1644年)讲学于漳浦北山、漳州紫阳书院(榕坛)、东皋明诚堂、江东桥邺山讲舍。在邺山讲学时停泊在江面船上听讲的几百人。有《北山问业》、《榕坛问业》、《邺山讲义》、《明诚堂问业》、《春秋问业》等讲义刊行于世。
清代,李光地请假在家乡安溪时建榕荫书堂课训弟子,长乐县际介吾在起云楼、郑锡圭在双峰阁讲朱子学。
(二)书堂
唐代,大历初年(766年左右)莆田县林藻、林蕴筑澄渚书堂,黄岸建延福书堂;僖宗年间(874~888年),陈峤、许龟图、黄彦修筑北岩精舍;大中年间(847~859年)黄滔、陈蔚、黄楷、欧阳踢筑东峰书堂;翁巨隅建漆林书堂,相聚读书。欧阳詹在莆田福平草堂、南安九日山墨妙堂、高盖山莲花峰白云室聚友读书。咸通年间(860~873年)林嵩在长溪县草堂书舍读书。南安县傅筍筑白云书房,长乐县林慎思筑德成精舍,龙溪县周匡物、潘存实建周潘书堂,潘存实在漳浦县筑梁山书堂读书。宋代,长乐县潘循、潘衢在东壁精舍,郑次山在怡阁,陈文龙、林得中、林亚文、姚同在明教堂读书。闽县陈诚之筑鳌峰书堂。许将肄业于龙首涧书堂。古田县余偶、余范建兴贤斋、西斋。上杭县有丘麟读书堂。建阳县魏挾之筑艮斋。浦城县杨徽之、章得象各建读书堂,杨忆建读书阁,徐修建书斋,真德秀建梦笔山房。光泽县李郁建西山精舍。叶梦鼎在武夷山筑石鼓书堂,陈仰斋建希贺书堂,蔡抗建咏归堂读书。邵武县有蒙谷精舍、台溪精舍分别为黄中、何叔京藏修所。泰宁县有李纲读书堂。莆田县有溪东草堂、南峰书堂、仰止堂。明代,长乐县有六平、竹田、三台石、藏山堂、梦星楼书室,清代,有种芋庵书室。南安县在明清时期有20多所这类书堂。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在福建学政朱圭倡导下,多数府、县建立读书社,或称读书堂,当地儒者多入社,定期集会,切磋诗文。福州社28人。含龚景瀚、林乔荫、叶观国等名儒。
附:书院选介
(―)武夷书院
宋淳熙十年(1183年),朱熹建于武夷山九曲溪之五曲隐屏峰下。初称武夷精舍,亦称隐屏精舍。主屋叫仁智堂,是礼堂兼讲堂,朱熹自称堂主。堂左建两间卧室叫隐求室。建一排房屋为学生食宿处。另建一寒栖馆,供来访道士居住。占地3亩。朱熹在这里讲学7年(1183~1190年)。先后来相会的学者、高士有刘甫、方士由、吕祖谦、辛弃疾、袁枢、何镐、项安世、刘珙、谢东卿、高文举、俞寿翁、周道士等。来求学的有建阳蔡元定、范念德、刘爚与弟炳、周谟、祝穆与弟癸、闽侯黄干、潘植与弟炳、括苍叶味道、顺昌廖德明、晋江杨至、莆田林咸季、永福包君定、永嘉戴蒙、崇安江默、泉州张异、临川张义勇、长汀杨方等,来自省内外几十人。蔡渊、沈兄弟、刘健康和刘爚在对面紫石屏下筑仰高堂,在虎啸峰下筑南山草堂,在五曲溪畔筑云庄山房,以便就近向朱熹请教。朱熹在讲学的同时在弟子们的帮助下完成一批著作,形成“当今道在武夷”(①董天工《武夷山志〉;《宋史•王阮传〉。)的盛况。
朱熹去世后,子在、孙鉴相继扩建,称紫阳书院。宋咸淳四年(1268年)朝命官府大为营建,改称武夷书院,由官府拨给学田。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重修,置田百亩。清康熙二十六年(1688年)御赐“学达性天”匾。康熙五十四年,李光地、觉罗满倡捐大修。元、明、清各代都有学者来这里讲学。现存斋舍几间。
(—)考亭书院
在建阳县西郊五里考亭村,宋属三桂里,位于西溪(今崇阳溪)东侧玉枕峰麓,风景优美。朱熹晚年于宋绍熙三年(1192年)在考亭构屋定居,直到庆元六年(1200年)去世。绍熙五年在宅东建竹林精舍(后改名沧洲精舍),为教学和学生食宿处。楼上宿舍,楼下讲堂,前燕居庙,祀孔子,配祀颜回、曾参、孔伋、孟子及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司马光和李侗。开了书院奉祀本师的先河。旁建一小楼藏书。精舍落成那天,朱熹率弟子到燕居庙行释菜礼。平日每天早晨,学生们到影堂击板,等候朱熹。厅堂摆着供品,初一供酒果,十五献菜。朱熹出来后领学生们向先师行礼。礼毕,回讲堂端坐,受弟子拜揖,喝汤菜。然后由学生们提出学习上的问题,解答后,各回书堂自习。精舍实行白鹿洞书院揭示,朱熹又在《沧洲精舍谕学者》中举苏轼,韩愈、柳宗元等人用七八年时间用功读书的例子,说明他们都只是要作好文章,让人称赞欣赏,学道就更难。要求学生着力读书,并将学到的道理在自己身上实行起来,从中加深认识,然后向老师求证所得,订正谬误。教学的次序,先“四书”,次“五经”,次史传,然后及于词章。史先读《史记》、《左传》,再读《汉书》、《东汉书》、《三国志》,然后看《资治通鉴》,说:“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①《朱熹与中国文化〉学林出版社1989年版,第200页。)。朱熹的教育思想在考亭书院讲学时全面、系统形成,并在书院教学中贯彻实行。
朱熹在这里讲学8年,在精舍学习过的学生近170人,福建人约占半数,其他来自外省,包括蔡元定、黄干、刘爚、蔡沈、陈淳、叶味道、李方子、廖德明、李闳祖、杨楫、辅广、杨道夫、林夔孙、陈履道、范念德等。他们都是朱熹的诚挚学生和知心朋友。书院实行教学相长和教学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原则,朱熹在他们的协助下,最后完成他的《四书章句集注》和一批著作,建立起理学考亭学派。
朱熹死后25年,即宋宝庆元年(1225年),建阳知县刘克庄在原地建祠祀朱熹。宋淳祐四年(1244年),理宗赐“考亭书院”匾额。元、明、清各代屡经修缮、扩建。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御赐匾额“大儒世泽”和对联:“诚意正心,阐邹鲁之实学;主敬穷理,绍濂洛之心传”。1966年拆毁。
(三)鳌峰书院
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福建巡抚张伯行创建于福州九仙山鳌峰北麓。有书舍140间。每年报考生、童五六千人,录取300人左右。考课以制义为主,附试古文、经史。校刊先儒遗著55种。康熙至道光初年(1821年左右),历任督、抚常到书院讲课、考课、颁书,修订章程。清乾隆、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常开讲座,请院内外学者主讲经史。首任山长蔡璧,漳浦人,拔贡,曾任罗源县学教谕。在教学上主张以古圣贤为榜样,以器识为先。在言行上诚恳朴实,不剽窃别人的话,不作表暴之行。其子蔡世远康熙进士,继任山长,家居时知县请他到学宫讲学,环听的常几百人,清雍正元年(1723年)起值尚书房,做经筵讲官十几年,和方苞为至交,有《鳌峰讲义》行世。继任山长:朱仕琇,建宁县人,乾隆进士,著名古文学家,主讲11年。孟超然,闽县人,乾隆解元、进士,曾任四川学政,以“诚”为教育根本,整天和学生们读经论艺,读书人仰慕他的为人和教学,踊跃来投考入学,书院的宿舍容纳不下,往往四五人同住一间。郑光策,闽县人,乾隆进士,品德高尚的学者,原来院课都是考八股文,他增加一课考古文。陈寿棋,闽县人,嘉庆进士,著名今文学家,主讲清源、鳌峰书院各11年,其学生仙游王捷南以《春秋》、诸史,晋江杜彦士以《小学》,将乐梁文以性理,建安丁汝荣、德化赖其模、建宁张际亮以诗、古文著名于世。林枝春,闽县人,乾隆榜眼,曾任通政副使,极为方苞所器重,主讲8年。林春溥,闽县人,嘉庆进士,曾主讲晋江梅石、浦城南浦、江西鹅湖书院,主讲鳌峰19年,在教学上主张先器识,后文艺,学习进步应该表现在实践上,选拔文字以清雅为原则,每月除考时艺外,兼考经史及古文辞。其他曾任山长的还有24人,都是进士或博学鸿词科出身。培养了林则徐、梁章钜、陈化成、陈际亮等一批人才。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改办福建法政学堂。
(四)致用书院
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创建于福州西湖。学习阮元在杭州创立诂经精舍和在广州创立学海堂的宗旨,专习经史、古文,以培养经世致用人才。山长林寿图、郑世恭、谢章铤、陈宝璐都是著名学者。光绪年间,移于乌石山范公祠左近。培养了经、史学家张亨嘉(京师大学堂首任监督)等一批人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办全闽师范学堂简易科。
第三节私塾
福建历代私塾各地有许多不同名称,如村校、乡校、书房、书室、书馆、书斋、书间、书行、学馆、门馆、教馆、人家斋等等,也有叫书院的。在数量上比官学、书院多,分布广。它办学形式灵活、简便,能适应各地方不同条件和不同要求,千余年绵延不断。自唐宋以来,福建人送子弟入学读书的风气比较普遍,主要靠私塾满足需求。科举时期应初级考试的童生大部分是私塾所培养。它先在闽江流域的建安、晋安两郡萌生和发展,然后推广到全省。西晋永嘉年间(307~312年),河南光州人危京任建安郡太守16年,有一批逃避战乱的光州人民随他迁来建安定居,“建宁士人,知尚文字,有京洛遗风,实自危始”(①民国18年版《建瓯县志》卷十九,礼俗;明景泰版《建阳县志》。)。南朝梁、陈间(557年左右),河南荥阳人郑露和弟淑、庄,从永泰县迁居莆田县南山,“作篇章以训子弟”(②《八闽通志》卷四十五,学校,兴化府;《游洋县志》卷四,儒林传;黄滔《南山灵岩碑铭》。)。到唐代,私塾已遍于福、建、泉、漳、汀五州,宋代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遍设于全省的穷乡僻壤。闽清县“家相率而学”③。罗源县“细民亦知向学”④。建宁府“居吠亩,处闾里者,弦诵之声相闻”,“耕且读者,十家而五六”⑤。延平府“家乐教子,五步一塾,十步一庠,朝诵暮弦,洋洋盈耳”⑥。泰宁县“比屋连墙,弦诵之声相闻,有不读诗书者,舆台笑之”⑦。仙游县“邑有四民,风为盛”⑧。南安县“百里之间,弦诵相闻”⑨。漳州府“文物如邹鲁”⑩。汀州府“风声气习,颇类中州”(11)。莆田县“三家两书堂”(12)。泉州府“闾里山海之间,家诗书而户业学,即卑微贫贱之极,亦以子弟知书为荣。泉中冠裳之士,往往发自寒薄”(13)。晋江县“党塾子弟,髫龄即有能诵十三经者”(14)。德化县“穷村僻壤有塾学,稚子不任力作,概令读书,虽樵牧童竖,罕不识字者”(15)。永泰县“农工商各教子读书,虽牧儿馌妇,亦能口诵古人语言”①建阳县,“明星在天灯影灿,满城书声起夜半”②。吕祖谦咏福州诗:“路逢十客九青衿,半是同窗旧弟兄。最忆市桥灯火静,巷南巷北读书声”。③
一、类型
(一)学塾
塾师自己开办,课堂设在自家厅堂或借用、租用他人房屋或寺庙、祠堂等公共场所。福建自唐、五代以来,寺庙兴盛,多被利用为自学或办学场所。泉州府文庙两庑、尊经阁、先贤祠及附郭山寺“皆老生、宿儒授徒之所”(④清乾隆《泉州府志〉转引《温陵旧事》。)。课桌椅、书本、文具由学生自备。学费和所授课程由塾师拟定公布或由教学双方商定,其原则和习惯是:学童年幼,所习课程初浅,家境贫寒的少给;学童年长,所习课程高深,家境富裕的多给。或年终一次清付,或按月、按节分付,或管饭、轮饭、供米、供蔬少付。清代,沙县学塾的学费一般初入学1担新谷(130斤),第2年1.5担,开讲以后2担。政和县念(三字经》的蒙童1担米,开讲《中庸》的10~15担。
隋唐时期,仙游县郑庄在浔阳、郑淑在巩桥建书堂教读。唐末,陈鄙在光埔白岩院教读。郑良士在白岩故墅筑书堂教读。罗源县唐咸通年间(860~873年)在潮格有倪氏家塾。
宋代,莆田县郑安正筑木兰书堂,黄绩建东湖书堂,黄仲元建东里书堂,郑厚建溪东草堂,郑樵建南峰书堂,万峻建积德堂教读。仙游县有平伦斋、真斋、读书斋。永春县绍兴进士陈知柔曾任建州、漳州州学教授,归乡后住在佛寺,教乡里子弟。长溪县人孙调在县城和赤岸乡教塾40年,学生千人。宋绍兴初年(1131年左右),罗源县陈鲔鲱、林芘创圣水连菇斋、王峰学圃。宋淳熙年间(1174~1189年),林师鲁创南华斋。宋淳祐年间(1241~1252年),郑伯渊创梅邨书斋,终身从教。尤溪县宋熙宁进士周胥归乡授徒,专讲经学。陈景肃与学生翁侍举等6人,因反对秦桧误国,辞官归里,讲学授徒于云霄县仙人山。福州林子冲、晋江杨履正、宁德林〓教塾,学生均有几百人。宋乾道(1165年)以前,福州各乡都有书社。旧历年前一二月,由乡里有声望者为首(叫鸠首),和各家父兄商量,物色学问道德受到社会推重的读书人,备好关书(聘书),开列学生人数、姓名、年龄,前去拜访,请他们为师,说明供给米谷若干作为束脩,或供给伙食。得到同意后,准备好聘礼,率领学生们去迎请。于新年初五日左右开学。各地学生几十人、几百人不等。有四五十岁的人来学,也“不以为耻”。开学那天,老师升堂,宣布学规,处罚轻重分五等,最重的斥退。学习什么书,由家长与老师商定,逐日讲解。逢每旬的第九天温习。通常一年读完一经。每月第三、八日学习诗赋,或经义、策论。对学生的作业进行面改。龙昌期咏福州诗云:“是处人家爱诗书”。福州刺史程师孟咏福州诗曰:“城里人家半读书”,“学校未尝虚巷里”(⑤《三山志》卷四十,士俗。)。到宋淳熙年间(1174~1189年),人们热心于科举,“游学四方”,塾师开门等待学生,先前风气有败。
元代,建安县毛直方“授徒讲学,士争趋之”。莆田县陈绍叔在金沙村家中设帐授徒。
明代,莆田县方休乾于正统九年(1444年)设瑶山学馆,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林富设东山精舍教读。仙游县唐大章、陈濂在金石山教读20多年。长泰县永乐进士唐泰在家设塾,筑屋100多间,接纳学生。正德年间(1506~1521年)莆田县御史姚鸣凤罢官回乡,设塾教族内子弟;尚书林云同退休回乡筑读书园教学;嘉靖举人欧志学在乡建聚乐楼,开五经讲席。长乐县陈时夏设教乡里,学生有从几百里外而来。晋江人蔡清在泉州教学时,对贫穷学生不收学费,还为他们安排食宿,添置衣裳。
清代,华安县(明天启)进士陈天定入清不仕,隐居花山教塾,自编教材,传授儒经。漳州林应寅,系台北首富林平侯的父亲,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渡台,在淡水新庄开馆授徒。侯官县林则徐父亲林宾日、沈葆桢父亲沈廷枫都终身教塾。梁章钜的祖、父两代教塾。连江县胡维熊在慕浦村教塾30年。永泰县的补蕉山馆、预不及斋有学生50多人,分大、小班讲授。淡水县道光贡生叶作霖一面教塾,一面自修,中进士后,继续设帐授徒。福州朱以绥及父鸿臻、伯父鸿浩,两代教塾终身。
明、清时期,福州有一种大斋,除收一般早来晚归的通学生外,兼收年龄稍长的寄宿生和每隔二三日来塾听讲、呈送作业请塾师批改的与课生。大斋学生数多的,聘请助教。个别塾师挂自己招牌而实际由助教教学,他坐收束金。一般书斋对教过的书每隔3天复习一次,叫温,6天叫习,10天叫旬,10天共温习3次。逢一、七、十三、十九、廿五日作文一篇交老师批改。处罚有“记责”的做法,就是在学生学习簿上用朱笔记下学生的过失和处罚,但暂不执行,以后如改过,可免执行。每年四月,择吉日举行“光学”礼,家塾由东家设宴,学塾由学生凑份交老师备宴及礼品,在塾中或风景名胜地方举行;师生可邀请朋友参加,尽欢而散。塾师送学生扇子、手巾各一件。那天有“摇魁星”游戏,事先购买全套土偶,有魁星、文昌帝君、朱子、状元、榜眼、探花、春祈、秋根、杂官等形象,杂官要按人数多买,摇骰按点各得一尊,寓祝早日登科之意。清光绪末年(1908年左右),福州设有一些外文书塾:螺江乡塾在螺洲乡,专教日文,学生30人。陈氏家塾也在螺洲,教法、日文,学生40人。刘氏家塾在城内光禄坊,教英文,学生18人。都是乡绅所设。福州北后街养正蒙馆学生18人,设英文课。在华林巷、文藻山所设法文学堂,学生分别为11人、8人,是学塾性质。
仙游县学童学习时间长短不一,分月书、季书、年书,由家长选择,年书学费比较便宜。第一课必读《孝经》,叫开宗明义第一章。习字用白漆木板,墨笔写后可擦掉再用。每天回家要在天井边和灶前各背书一遍,背给天公和灶公听,并背当日干支。子弟在塾一定时间以后,多转入寺院自学,或约友聚学,互为师友,各有固定的地点:后坂陈姓在圆通寺,碧溪郭姓在溪郭祠,南溪陈姓在天柱岩,昆头陈姓、广湖李姓在大竺寺,科井郑姓、竺姓在灵山寺,望厝张姓在玉山洞,柳乾郑姓、岐峒冯姓在三教祠,是唐代借寺庙读书流传下来的习惯。
南平县宝珠山是入闽古道大山中的一个村庄,海拔840米,离城33公里,居民300多户,有5所私塾,都是蒙馆,只有个别开讲“四书”。其中一馆兼学医,一馆兼习武。村里儿童普遍人学,目的是习字、习算,学会记帐,看田、牛契。塾中除习《三字经》等书外,兼教珠算、尺牍。所用课本有《弟子规》、《女儿经》、《闺训千字文》、历书、日用契约合同、应酬文柬、斤求两口诀、日用流水帐、分类帐等。每年正月元宵节后开学,腊月中旬放学。春耕放假10天,秋收放假1个月。学生按程度分组。女孩10岁以下可男女同塾。村里很少不识字的人,他们老来体弱无力务农时就在本村或邻村教读。此外,还有雨学和夜学。夜学是供看鸭孩子读的,灯火自备。雨学只在雨天上课,不误农活。塾师有秀才、贡生、中医师等,多热心教育,不拘束脩,有聘不辞。束脩或现金,或稻谷薪炭,由塾童家长凑给。
寿宁县清代乡村学塾很普遍,大村有二三所。课堂设在2楼,认为吉利。正规学塾3年1馆,9年3馆。但一般只念1馆,粗识文字即罢。第2馆开始作文,塾师当面批改。续读第3馆多是准备应科举的。馆童考中秀才回乡时必备盒担12盘,内装塾师、师母整套衣服及礼金,穿礼服登门谢师。塾师回赠文房四宝。
龙溪县岁贡生王履亨,征举孝廉方正,自清光绪中至清末(1891年左右至1911年)在漳州王氏小宗祠与附近的林氏宗祠办塾,两处学生共150多人。曾聘杨黄缓、杨桢当助教。学生分为蒙科、选科二班。重视启蒙教育,以《小学》、《近思录》为入门课,以“四书”、“五经”为主课,不授《昔时贤文》、尺牍等“俗书”。塾中为每个学生设“日到功过,表”和“覆讲功过登记表”,到闭馆时加减统计功过,定出名次进行奖罚。学规十几条,规定读书、写字、对老师、同学的态度,上学、散学的秩序,不准带小刀上学等,用白漆木牌书写挂在塾墙上。
明末,渡台的太仆寺卿沈光文住在罗汉门,设塾以汉文教当地少数民族子弟。都察院右都察使徐孚远住新港社,一面耕田,一面设学教民。兵部侍郎王忠孝、太常寺正卿辜明荐、浙江巡抚卢若腾、右按察使郭贞一、光禄寺正卿诸葛卓、龙溪举人李茂春都渡海定居台湾,设馆教民。清廷统一台湾后私塾进一步发展。淡北绅士陈逊言设家塾、请名师教子弟,并多方收集书籍,供邻里读书人借阅。塾师一定要聘请有功名的人担任。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澎湖通判胡建伟有事下乡,必考校塾师,奖优戒劣。学童能背书、背《圣谕广训》的奖给纸笔。全岛13澳,每社有蒙塾,年束金一二千文,一般人家付得起。
(二)家塾
由东家聘请塾师来家教读。被聘塾师叫“西宾”(或“西席”)。多富裕人家,教学要求较高。学生以本家子弟为主,亲友或邻里寄读的叫“帮馆”(或“帮斋”)。学费由东家支付,帮馆的帮付。
唐永贞元年(805年),德化县三班泗滨金员外,聘请颜芳为西席。唐末随王潮入闽的张睦之子张膺和黄敦的5个儿子移居永泰,他们各家每年正月初十日以后都聘请西宾在家教子弟。朱熹的父亲朱松于宋建炎四年(1130年)尤溪县尉卸任后,在姓郑的家里做西席。南宋年间,莆田陈俊卿请朱熹在家执教,以后他的儿子陈宓建仰止堂与黄绩等10人在堂读书,每10天讲会一次。谢枋得在建阳县入元不仕,被许多人家请去做西席。明、清时期,福建的大户人家普遍请西席。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梁章钜寄居浦城县时,家中子侄多,每年开春要请西席四五人。大户人家在盖房子时就设计书堂,有课堂和西宾居室。清光绪十五年(1899年),南平县贡生廖涟清受聘太平乡黄壁、溪南乡举人欧良海家教馆,评改八股文有名。晚年回乡在祠堂教塾,各乡来的学生多时达90人。
(三)村塾、族塾
一村、一族,或联村、数家合请塾师教读。学生以本村、本族、本家子弟为主。学费由村、族公产或学田支付,不足时由各家长凑付。福建各县较大的宗族祠堂都有“灯油租”(或叫学租),用以办学及资助参加科举的费用与奖励得功名的人。
宋代,沙县各大姓办族塾很普遍。宋英德府教授长乐县人林堦创乡校于长乐二十都海滨,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族孙林文溢在阜林乡重建书堂,乡人李麟、林即生捐助田园,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重修书堂。宋宁德县郑仓崇创郑乡校于福首罗山,分2斋;宋靖康元年(1126年),阮大成创诚斋于鞍峰山右,设讲堂,分10斋。古田县大姓宗祠多建有书斋楼。宋浦城县周侯嗣修理先人所建学古斋,教乡人子弟,朱熹作铭文。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福鼎县金溪朱姓以宗祠公产办族塾,聘贡生孔文敷为师,教读“四书”、“五经”及八股文,以《朱子家训》与《朱伯庐治家格言》为学则,立奖学金,中秀才奖30元,举人、贡生100元。明清时期,建阳县村垫很普遍,由一村或数村联合商议开设,叫“公延馆”,公推一有声望家长做学东,牵头择定馆址,聘请教师,学费按各家人学人数分摊或认摊。但不少村塾因塾师学识浅陋,或因村民穷,学费少,请不起好塾师,教学质量低劣,常常是“春满堂,夏一半,秋零落,冬自散”,村民叫它“涝水学”。越穷的地方村、族所立的学田越多,惠安县最普遍。漳州、龙岩各地圆形或方形土楼,有的在楼内或楼旁盖一间或数间小屋,作办学用。莆田县塔兜林姓、双池宋姓、后塘方姓、东里黄姓、东门郑姓、庙前陈姓、花门巷涂姓、北河翁姓的各祠堂都办有族塾。
(四)义塾
由各地方热心教育人士捐资或倡捐集资兴办,免费或减费接纳一定地区范围内的贫穷子弟入学。
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仙游县赖店乡罗峰村傅姓办义塾,叫“龙头书社”,规模大,办学时间长。宋天僖年间(1017~1021年),莆田县方泳与弟洞在广业里筑寿峰义斋,学生每年不少于50人,陈升之、夏竦、曾公亮在这里读过书。林安中设澄渚梯云义斋。黄间在黄巷村设上林义斋。
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安徽歙县人郑潜任泉州总管,退休后住在怀安县,在城南十二都建义塾教乡里子弟,捐置学田百亩。莆田陈氏在县城东门外崇福里忠门办义斋。
明永乐初年,诏安县许伯寿建义塾于新安村,自己任教,子孙历代重修。明永乐十七年(1419年),永安县举人赖福辞官返乡,向大湖赖姓族众募捐创义塾,清雍正年间(1723~1735年)重建。
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侯官县林国通募集经费创凌云义塾。乾隆年间(1736~1795年),莆田县里人程大僖建程氏义塾;陈中立创义塾,割祭田10多亩做塾师束脩,另置山园一片,收租供春秋祭祀。清嘉庆十年(1805年),政和县生员宋捷登在乡里倡捐办义塾,置义田800亩,请蒋衡等宿儒任教,积书几万卷。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南平县举人叶新榆置义田创合族蒙养塾。清同治十年(1817年),福安县在城内武庙后设蒙泉义塾,以庙产养学,进行识字教育。海澄人邱笃信到新加坡谋生,于清光绪十四年(1388年)回乡,捐资设义塾。清末,福州南门外帷善社义塾,有学生30人,设英文课。(五)夜学、冬学、雨学、女学及逢大比之年专为生员补习辅导八股文写作的短期学习班。
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形式多样,或附于塾师所设学塾中,或单独设立。
(六)家学
官宦、书香人家,父母子女兄弟在家中自相传授;当塾师的父兄则带子弟随馆附读。
随着教育发展,科名和官宦增多。福建自唐宋以来各地都有一些书香世家,往往相传几代不衰。福州府5代、4代人连中进士的各1家,兄弟成进士的22家。明代,林瀚一家1科8进士、3代5尚书。罗源县在陈、黄、余、倪、张5姓中,3代连成进士的18家,4代的13家,5代的7家。兴化府兄弟成进士的16家。仙游县6代连成进士的2家,4、3代连成进士的各1家;父子的13家,兄弟的10家。莆田县方姓,自宋咸平三年(1000年)至咸淳元年(1265年)一门19进士,皆著名学者。浦城县章姓,自咸平三年至隆兴元年(1163年)一门24进士。泉州府5代连成进士的1家,3代的2家,父子的33家,祖孙的22家,兄弟的24家。这些家庭也聘请西席,但家学渊源起了很大作用。
唐代,莆田县林披于天宝年间(742~755年)中进士,他的9个儿子官刺史、侍御史等,故号“九牧林氏”。宋代,崇安县胡安国之子,儿宏、宁,侄宪、寅;建阳县刘〓之子子羽、子翚,孙珙;蔡发之子元定,孙渊、沆、沈,曾孙格、模、抗、权;刘爚之弟炳,子堊;祝穆之弟癸,子朱;游酢兄弟等都是父子、叔侄、兄弟递相传授,互为师友,上下议论,相互影响,其学问、品德均受到当时社会尊重。
晋江县的明万历进士苏希轼,“突烟时断,甘贫守寂,课督子①清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四。孙”()。
清代,福州梁章钜,自幼跟随做塾师的父亲读书。林则徐4岁开始跟随做塾师的父亲读书,直到14岁考中秀才。清末,仙游县黄湛恩任金石书院监院、德化县学教谕,退休后在家教塾,子学敏继续办塾,弟、侄和两个女儿随读。
清嘉庆二十三年(1816年),永安县各乡有私塾28所,学生300人。废科举前夕,晋江县有各类私塾1400多所。南安县丰州桃源乡37所,全县336保,每保基本有1所。实行新学制后,私塾仍然大量存在,特别在偏远农村。清末,永春县曲斗乡上姚村有私塾18所,横口乡福鼎村5所,锦斗乡有37所,五里街耕心堂有学生80多人。建阳县清末有200多所、学生共1000多人。沙县有130多所。民国时期仍普遍存在于城乡,只是有的私塾在教学上增加一些新式课本。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2年,私塾才在福建消失。
二、学生
福建私塾学生,蒙馆的一般在15岁以下,经馆的在15岁以上,但无严格限制,参差不齐,男女兼收;女生较少,入经馆更少。他们来自社会各阶层,抱着不同目的和要求,由家长选择,送子弟入学。官宦富贵之家,望子弟继承家业,应试人仕,光大门楣。中等人家,望子弟取得功名,进入社会上层。农、工、贫穷人家,望子弟获得一些文化知识,能写文书契约,会算数记帐,以免被人欺蒙;在经理本业遇到困难时,可以去教书,做衙门书吏,做帐房先生,做生意,行医等,以获温饱。福建自唐宋以来,不分城乡,少年儿童入学率比较高。
三、塾师
福建历代塾师大部分来自那些读书不多、没有条件参加科举,或参加科举屡遭失败的读书人。他们用所获知识谋生,叫“舌耕”,被社会公认是一种清白而崇高的职业。另一部分是获得一定功名,但未能进人官场,或已做官而被革、被罢,或自行退出官场,或退休回乡的读书人。他们或因生活无着落,自食其力;或以推广教化、诱掖后进为己任;其他还有洁身自好,不图仕进的人;因改朝换代,入元、入清不仕的人;以传授学术思想,延绵道统为己任的人等等。晋江县“(士人)其未仕者,自缙绅家以下,只以舌耕为业,士习相沿无异”(①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二十七,风俗,士习)。龙溪县“大抵四民之中,惟士最贫,塾师巷南北皆有之。”“宦归,囊不名一钱,则理故业,授徒以自给,不怼也”(②清乾隆《龙溪县志》卷十,风俗。)。漳州“文儒多寒素,以舌耕为业,未尝客游居幕。老穷一经,虽淡泊,怡如也”(③清乾隆《漳州府志》卷四。)。
职业性塾师的境况有三个层次。那些取得功名,是生员、贡生、举人、进士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名望和地位的,无论是受聘为西席,或自行设馆,收入都较高,也受社会尊重,属上层,是少数。那些没有功名又读书不多,家境贫寒,在农村教馆,收入微薄的属下层,是多数。他们有的还要耕种几亩薄田,且耕且教;有的到学生家吃轮饭,或由学生凑给一些米食、蔬菜,仅能果腹;有的兼行医看病、看风水、择日、代写公私文书、占卦等以略增收入。但自所宋以来,“天地君亲师”观念深人人心,塾师仍受社会尊重,遇公私宴席,必请就上座。中层则介于二者之间。
对塾师的要求是一严、二勤、三学优。明清时期的经馆深受科举影响,以八股能手为良师,塾师名望高下由学生科名多少而定。
宋代,崇安县太学生胡宪,于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隐居教读,一面自己耕田,供养双亲。福鼎县孙宥、调父子教读,来自闽、浙的学生1000多人。同安县柯翰、龙溪县李刚、甫田县黄补,学生都有几百人。
元代,晋江县傅定保“授徒养母”。建安县虞韶纂集《小学日记切要故事》以教蒙童。宁德县韩信同教学生以德为本,“弟子履满户外”。
明代,闽县钟耆德家贫不结婚,教授生徒养父、母。甫田县冯文涛家贫如洗,白天教塾,晚上自习,成进士后,继续教塾。侯官县王应山在武夷山教授《春秋》,“四方从者如云”。安溪县潘景博览群书,尤精于天文、地理,隐居教读;甫田县齐庄,家贫,做工为生,自学通经,以六经教塾;晋江县嘉靖岁贡何炯,家贫力学,尤精于《易》;他们的学生都有几百人。
清代,福州府刘熙、永安县林熙春、宁德县孙逢聪教塾40年。诏安县张馨、华安县杨熊、台湾府曾存仁、刘青照、杨克彰教塾30年。诏安县女塾师谢浣湘因婚姻不顺,回娘家居住,自39岁开馆授徒到老,学生来自城乡及邻省。光泽县嘉庆举人黄俊苑教塾几十年,远近争送子弟来学。淡水县清道光监生郑用鉴教塾30年;清咸丰岁贡黄敬借天后宫设塾,学生几百人。南平县清光绪贡生廖涟清任西席30多年,后在自家祠堂设馆,学生90多人。晋江县人丁和轩在福州苍霞洲设塾,晚年贫病不能糊口,投江自尽。福州府光绪举人吴曾祺教塾和吴颐昌齐名,称南吴北吴。
四、教学
(一)学约
自唐宋以来,私塾都有学约,但成文的少,口头宣布的多。即使是偏僻地方小规模蒙馆,在开馆的第一天,塾师也要对学生讲几句关于读书之道的话,结合宣布塾规,内容不统一,视塾师的修养和教学态度而异。唐代,黄间在莆田县自家居屋南面创上林义斋,立五规:“修身谨行,立志抗节,潜心经术,学通世务,限日收功”(①《八闽通志》卷四十五,学校,兴化府。)。南宋以后,理学影响很大,朱熹所撰《蒙童须知》既是各蒙馆的课本,也是学约。它分为衣服冠屦、言语步趋、洒扫涓洁、读书写文字、杂细事宜五节,具体列举儿童从穿衣着鞋、洗脸睡觉、走路讲话、对父兄朋友的态度、清洁卫生、读书的态度和要领、写字的姿势以及饮食、上厕所、夜行、对待婢仆的态度和其他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等,一一都有具体规定。朱熹注的《管子•弟子职》:一学则,二早作,三受业对答,四馔馈,五乃食,六洒扫,七执烛,八请袵,在福建私塾中也有影响。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理学家张伯行任福建巡抚时在地方绅士的协助下,编辑印行了一套宣传理学的丛书,其中《学规类编》有关蒙馆的《程(端蒙)董(铢)二先生学则》云:必严朔望之仪(每月初一、十五日,由塾师率学生向孔子像行礼,然后向塾师行礼,相互行礼),居处必恭,步立必正,视听必端,言语必谨,容貌必庄,衣冠必整,饮食必节,读书必专一,写字必楷敬,几案必整齐,堂室必洁净,相呼必以齿,接见必有定,修业有余功,游艺有适性,使人庄以恕,而必专所听”;真德秀《教子斋规》云:“学礼、学坐、学行、学立、学言、学揖、学诵、学书”。这些对福建蒙馆的影响也很广泛。经馆都遵行《白鹿洞书院揭示》。
(二)课程、教材
唐代,村校的课程以识字为主,加教诗歌。教材用《太公家教》:“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贪心害己,利口伤身……”。《开蒙要训》:“乾坤覆载,日月光明。四时来往,八节相迎……”。宋以后课程逐渐扩大为读书、习字、作文(包括诗与应用文)、算术(包括珠算),结合道德教育与行为规矩训练。普遍采用的教材:《三字经》、《百家姓》、《千家文》、《千家诗》。《千家诗》原名《分门纂类唐宋时贤千家诗选》,南宋莆田人刘克庄编。此外还有《孝经》、《声律启蒙》、《增广贤文》以及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字、《居家必备》、《文章正宗》、《朱子家训》、《秋水轩尺牍》、《幼学琼林》、《性理字训》、《诗韵或成》、《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唐宋八大家文钞》、《东菜博议》、《龙文鞭影》、《纲鉴总论》、《左传》、“四书”等等。清代,台湾的书馆先读“四书”白文,再读《四书章句集注》,再读“五经”。伴读《玉堂对类》、《唐诗合解》、《幼学群芳》、《童子问路》、《初学引机》、《寄狱云斋》、《训蒙觉路》等书。南宋,崇安人胡寅著的《叙古千文》,按时间顺序叙述自万物初生到宋代的历史,朱熹为它作跋;朱熹著的《小学》和吕祖谦著的《少仪外传》,都曾在部分书馆教读,因语言深奥难懂,没有推广。龙溪人陈淳于宋庆元五年(1199年)编成《启蒙初诵》:“天地性,人为贵,无不善,万物备。仁义实,礼智端,圣与我,同心然”。“正衣冠,尊瞻视,坐勿箕,立勿跛”。“进以礼,退以文,不声色,不货利”,“君臣义,父子亲,夫妇别。”(①陈淳(北溪大全集〉卷十六。)后来出现的《三字经》与它有明显的继承关系。他还编成《训童雅言》、《小学诗礼》。这些书南宋时在闽西南流行。清古田人郭居敬编的《二十四孝》、尤溪人陈惠元编的《小儿必读》也用于训蒙。南安人黄谦编的闽南话字典《云音妙语》在塾中普遍使用。龙溪县王履亨办的学塾,先学《弟子规》,次学吕新吾编的《小儿语》:“一切言动,都要安祥,十差九错,只为慌张。……”长乐县吾惕园编的《童子摭谈》:“天生我为人,要我循道理,无理逆天心,哪得天心喜。……”《修身广义》:“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世间最难得者弟兄,……”及自编的《提呼用耻歌》,内有《好人歌》:“天地生万物,惟人最为贵。人中有好人,更出人中萃。好人先忠信,好人重孝悌。好人知廉耻,好人守礼义。……”《劝孝歌》:“孝为百行首,书诗不胜录。富贵与贫贱,俱可追芳躅。若不尽孝道,何以分人畜?……《八反歌》:“幼儿或骂我,我心觉喜欢,父母嗔怒我,我心反不甘,待儿待亲何相悬?劝君今后逢亲怒,也将亲作幼儿看。……”《知足歌》:“栋垣何必要嵯峨,茅屋数椽避风雨,颇堪容膝且由他。君不见,世间还有无家者,露处沙眠可奈何?请看破,莫求过,竹篱茅舍常知足,便是神仙安乐窝。……”《十福歌》:“第一福,一家上下要和睦,莫因小事占便宜,听信谗言疏骨肉。教儿童,恤奴仆,一好能令万魔伏。内无烦恼外无嗔,知是福,还增福。……”《十穷歌》:“多因放荡走西东,浪游穷。朝朝睡到日头红,贪眠穷。……”还有《七笔钩词》,戒好淫、贪心、赌气、嫉妒、谎言、逐闲,《禽言醒世歌》、《天福歌》、《十富歌》等。又编《养正风雅》,收入部分陈淳的诗和程颐、朱熹所作的箴、铭(②漳州王作人家藏。)。乡村蒙馆多由塾师自编杂字课本,“天地日月,父母男女”,“鸟有双翼,兽有四脚”等。武平人林宝树编的《一年使用杂字》在闽西流行。
各塾教材自宋至清初多用建阳麻沙、书坊版本,清以后各地分散刻印发卖,以福州、兴化、泉州、汀州为盛。也有由浙、赣邻省输入的。
(三)教法
多数私塾只有一位塾师,不分班,不同年龄与学习不同教材的学生集于一室,进行个别教学。蒙馆学生逐个轮流抱书到垫师跟前,由塾师根据学生的年龄、基础、素质与接受能力决定教读的数量,几句、半页或一页,用朱笔在书上按句读圈断,老师念一句,学生跟一句,叫点书、断句或上书,跟到能读为止,叫做“声声字眼念真清,不论遍数教会住。”然后回到座位上去大声朗读。朗读要求字字响亮、准确,心到、眼到、口到,到自然上口,能背为止。然后去背给教师听。不能背的不教新课。重视定期、反复温习。每旬、月、年终都要将已学的书背过,要求整本书或从中任择一段从头背到尾,一字不差,滚瓜烂熟。认为“勤于读书,逸于作文”。一般10岁以下,识千字以下不讲解。有时老师高兴,随处讲解几句,随兴而止,不管学生是否理解。讲解多从《论语•学而》开始,讲究先明后熟,先讲后贯,循序渐进,但实际上老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讲多少,学生听多少,不敢多问。少数规模大的私塾聘请助教,分班教学,并由年长学生辅导。经馆则讲解与自学并重。教读用各地方言,分白读、文读两种。闽北有的地方用延平官话。
习字与读书分开,平行独立进行教学,一般在下午练习1小时。先把笔(由老师扶手学习基本笔划,俗称运笔、润笔、掠笔),次描红,次影格(写字垫),次临抬头(老师在习字簿各行的第1格写1个字,学生在行下临),次临帖。描红簿书店有现成的卖,内容有几种:“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王子去求仙,丹成入九天,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一去二三里,前村四五家,高楼六七座,八九十枝花。”练字时要求心神专一,端坐正腕。握笔四要:虚、圆、正、紧。作字四法:横轻竖直,少粗多密,勾短点圆,空匀横直。先慢后快,先隶(悬腕)后楷,后行、草。经馆大龄学生也要求习字,每日50字左右,习作要交老师批阅指点。强调反复练习,熟能生巧。福建历代私塾都重视习字,严格训练,持之以恒,认为是接物处世、应试、为官、为吏的基本条件。
识千字以上,开讲以后,开始练习写作。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从缀词、属对(做对子)开始,从一字到多字。讲究平仄、音韵,进行词汇、语法、语音以至修词、逻辑的综合训练。其次作诗,从五言绝句开始,到七言,到律诗。次作文,由老师命题,习作交老师当面批改讲解。作文从模仿人手,讲究锤字、练句、布局、谋篇,起承转合。改文的原则:多留少改,先放后收。提倡勤练,精批。明清时期,准备应科举的子弟从少年就开始学习《小题别体》、《搭题易读》等,学做八股文。经馆多请八股文能手为师,讲解种种诀窍,选读历代闱墨,反复进行八股文习作。以应试为目的的辅导班,除猜题、拟题外,就是反复进行八股文与试帖诗的模拟考试。学《尺牍》的私塾进行写信练习。算数蒙童先学口算,然后学珠算。部分学生只学加减,部分学生学到乘除。清末,开始学笔算,用新式课本。
五、管理
历代官府对私塾除不准离经叛道外都采取鼓励政策,在没有设社学的地方则利用村塾为进行社会教育的地点,定期集中乡民宣读乡约、圣谕等。
私塾内部的管理,村塾、族塾、家塾由村董、族董、东家与塾师商定,学馆则由塾师自行规定,由塾师负责执行。小馆没有明文的学规,只由塾师于开学时口头宣布。大馆则将学规张贴于塾内墙壁上或悬板布告。内容包括尊师、勤读,不许乱说乱动等,大同小异。塾师都备有竹、木制戒尺或葵藤、竹枝,以备体罚。当天所教句读背不来的关午、关晚(推迟放学)。吵架犯规的罚面壁,在孔子像前跪香,用戒尺打手心、屁股、敲脑袋。打架、对老师不礼貌、逃学等严重的甚至跪竹片、碗片、头顶水盆晒太阳等。有的私塾为防蒙童读书时不专心,在鼻子上贴纸条,不许纸条晃动。夏天为防学童中午下河玩水,中午放学时在手心用笔做记号,下午上学时验看无异方不受罚。管教严格,家长赞同。闽北民谚:“一片无情竹,不打你不读。父母要纵容,莫要送来读”。师生关系紧张,不正常。邵武县民谚:“见书如见虎,见师如见鬼”。泉州府自明隆庆(1567年)以来,塾师是很尊严的,学生即便长大成人已婚,稍有犯规,同样跪着受责打。平和县学生如坐塾师交椅,罚3斗米。比较正规的私塾同时注意对学生的劝戒诱导,有的将古人好学、善行故事用图画张贴塾内,定时向学生宣讲。宋代,杨时晚年在将乐讲学时作勉学歌:“此日不再得,颓波注扶桑。跹跹黄小群,毛发忽已苍。愿言媚学子,共惜此日光。术业贵及时,勉之在青阳。……”(①《武夷胜境理学遗迹考》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4页。)宋代,沙县罗从彦在他家族的书堂壁上写道:“吾家祖宗流传以来,一段清白之气,不可不培。盖金帛虽多,积之数十年必散;田宇虽广,遗之数十代亦亡。孰若残书数卷,贻之吾子吾孙,世世可以习读不朽。又孰若灵心一点,传之吾子吾孙,可以受用不尽。登斯堂者,各宜猛省。”(②《闽沙茂溪罗氏族谱》。)
私塾的学习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大多以一年为期。如要续读,来年再议。城镇元宵节后开学,腊月下旬祭灶前放学。农村二月二开学,冬至前放学。全年上课,在端午、中秋节放假一二天,有的加清明、七月半、重阳节等。农村春耕、秋收,年长的学生放假10天至1个月,年幼的不放。塾师一年教读约200天。闽谤:“三百长工二百书”。也有较长远的规划,以三五年读完启蒙读物和“杂书”,然后读“四书”、“五经”等“正书”。贫穷子弟断续就学。少数学生反复入塾补习,科举不中不止。
私塾课堂均设孔子牌位,另设朱子和魁星牌位,逢开闭馆日,家长送子弟来馆,由塾师率领行礼,然后按年龄大小次序向塾师行礼,拜见师母。然后同学间互相作揖。家长或外婆要准备葱(象征聪明)、糕(高升)、松明(功名)、灯蕊草(惊心、虚心、贯通)、蛋(太平)、麦牙糖(坐得住)、爆米花(心窃开通)及点心、水果等送到塾里,放在香案上,祭拜毕,师生互赠分食,各地大同小异。有的地方点团香(宝塔状盘香),以示绵延不断,有始有终。闽西小儿入学时要吃芹(勤奋好学)菜。孔子诞(八月廿七日)另行设祭。逢端午、中秋节,家长要给塾师送礼,或银钱或食物,塾师回送纸、笔、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