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方式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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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792
颗粒名称: 二、培训方式与途径
分类号: D63
页数: 2
页码: 571-5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的一系列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出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金融专业人才。
关键词: 人事管理 教育培训 培训方式 途径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省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的一系列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出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金融专业人才。这对改善经营管理,实现技术进步,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培训的主要方式与途径是:
  (一)专业培训
  本省金融系统把专业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方式,采取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先后举办领导干部和各种专业培训班,以及新入行干部和部队转业干部的上岗前培训。培训的专业有会计、出纳、储蓄、信贷、农贷、信用合作、.技改信贷项目管理、电脑、稽核、人事、保卫、计统、保险以及世界银行项目贷款评估等。金融专业培训逐步转向知识更新、适应性强的定性培训。据统计,1979~1988年,全省各行司共举办短期干部训练班1124期,培训43000多人次。其中:省分行干校举办300多期,培训11000多人次;各地(市)行干校和县(市)行培训班培训3万多人次。此外,福州中行还选派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参加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和中行总行举办的培训中心学习。
  (二)选送深造
  为迅速培训合格的金融人才,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省金融系统1980~1988年共选送干部751人到厦门大学、南京农业大学、郑州大学、福建农学院、上海农学院、辽宁、江西、四川、陕西财经学院、长春、武汉、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大连外语学院等13所大专院校深造。
  (三)文化补课
  1983年,本省金融系统认真执行全国职教委和各总行《关于开展青壮年职工文化补课的决定》,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文化补课和考试工作,组织编写教材,讲课辅导。全省金融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补课的有4720人,经考试及格的有3939人,占参加人数83.45%。通过文化补课,提高文化水平,为各行对职工进行序列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四)《专业证书》教学班
  本省金融系统除福建银校举办一年制中专《专业证书》试点班和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一年制大专《专业证书》班、二年制业余大专《专业证书》教学班外,1988年,省工行干校和长春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合办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招生44人。
  (五)国家统考培训班
  本省工、农、中三行和省人保公司根据国家经委与总行(司)的要求,1986年起开办参加国家统考培训班,对本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55岁以下的地市县行长、经理进行考前培训。培训内容:有关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方针政策、《银行经营管理知识》复习大纲等。各行一般每年办两期,每期3个月或6个月。省级行长、经理均参加总行(司)举办的培训班;地(市)级行长、经理有的参加总行(司)办的培训班,有的参加省分行(司)办的培训班。1986年,省工行与江西省分行合办地(市)级行长培训班,省工行有6人参加,地点在省工行干校。县级行长培训班于1987年分两期完成,上半年第一期23人,下半年第二期31人。1986年,省人保公司培训班在福州商业学校开班,培训县支公司经理18人。同时有地(市)公司经理4人参加总公司在南昌开办的培训班。1986~1987年,还有地(市)公司经理3人参加总公司在长沙开办的培训班。与此同时,省农行干校共开办3期培训班,有地(市)行行长6人、县支行行长82人参加培训。1986~1988年,福州中行参加广州培训中心培训的有福州分行行长1人,地(市)分行行长8人。
  (六)岗位职务培训
  1987年,本省金融教育培训工作转向以岗位职务培训为重点,先做好试点和有关准备工作,1988年逐步铺开,有计划地组织轮训干部。1987~1988年,福州中行干校共举办24期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班,培训学员858人(其中1987年9期296人;1988年15期562人);省工行干校举办出纳科(股)长、县级行长、人事科(股)长岗位职务培训班,共培训98人。培训结束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发给合格证书;省建行先后选送3名中支行长、科长参加江西财经学院行长岗位证书培训班学习。
  此外,本省金融干部、职工还自觉地走自学成才的道路,参加高等与中等自学考试、大、中专函授班和业余大学等学习的有1万多人。省建行还与省自学成才考试办公室联合举办高等教育《专业证书》自学考试,按指定的七门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专业证书》,承认大专学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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