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纳制度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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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753
颗粒名称: 一、出纳制度建设
分类号: F832.63
页数: 2
页码: 528-5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出纳制度建设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出纳管理 出纳制度 建设

内容

福建解放初期,省人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实行集中收付、流动服务、驻外收款、代收代付等方法,办理银行业务所必需的一切款项收付、查点、封装和保管,并对出纳入员实行考勤与奖惩制度;推行逐级负责制和个人责任制,严密交接手续,逐步完善出纳管理。厦门、泉州、漳州等地人行各行处、营业部,根据出纳制度精神,分别设立分出纳,专门办理金额小、笔数多、种类单纯的收付款。不少行处派员进驻各工贸企业及税务局,协助收款,扩大服务范围。各行除了在地区间灵活调剂票券流通外,还根据不同的付款对象及其主辅币库存情况,适当搭配各种券别,并在业务旺季通过收购单位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调剂券别,以满足城乡市场交易的需要。
  1958年“大跃进”时期,各行处出纳部门改革规章制度,调整劳动组织,简化收付手续,改进操作方法,加强个人责任制。但在整改同时,把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也破除了。如取消3人专柜,砍掉专柜复核,放弃必要的监督,个别行处曾一度实行“无人管理专柜”、“无人管理兑换小票”、“无人管理出售收费凭证”等,给贪污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无章可循,有章不循,帐款差错,使国家资财遭受损失。为了扭转这种混乱局面,1961年11月,省人行督促各行处进一步充实出纳干部队伍,加强营业所、储蓄所帐务核算和出纳复核工作。并从1964年8月起对企业单位向银行交款,改变过去按柜、组、个人或大包套小包、零星分散的做法,实行由各单位出纳员统一清点,并按银行“分票面平铺、百张成把”的规定整理后交入银行。对不在一处办公的附属机构交款,采取三种不同方式:即由主管单位集中统一交纳;由附属单位代主管单位向开户银行交纳;由附属单位在其就近银行开立辅助帐户直接交纳后,上划其主管单位。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银行同企业协商决定,以便减少企业单位的清点环节,使当日回笼款及时交存银行,提高回笼款抵用率。
  从1973年1月起,执行总行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省人行出纳部门坚持钱帐分管、坚持复核制度、坚持两人管库和两人押运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要求出纳入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与一切贪污、盗窃和危害国家财产的行为作斗争。1977年底,省人行为进一步提高出纳工作质量,推广先进的操作规程,重点抓复核制度和交接制度的贯彻执行,凡是有2个以上出纳员的单位,收付款互相复核,只有1个出纳员的基层处所,实行与会计人员交叉复核,在准确、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顾客存取款的等候时间,并摸索市场票券流通规律,调剂货币流通。
  1979年8月,人行总行新颁《中国人民银行出纳制度(试行)》,强调贯彻执行出纳收付款原则,要求各行出纳入员做到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为加强现金调拨,保证现金供应,省人行、省农行分别于1980年5月布置各地(市)分行核定业务库存限额根据以下条件:一是现金收付量,回笼行或投放行分别以现金收入或现金付出的平均数为核定限额的基础;二是机构设置与装备,基层行所发行库的设置、电讯、交通运输条件和库房安全设备情况;三是回笼款抵用率、主辅币的流通规律及地区的经济特点。根据以上情况,确定各行处3至5天的业务库存现金需要量,边远行处适当放宽数天。
  1984年6月,各行出纳部门根据省人行和各专业行制发的《关于必须严格执行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通知》,检查督促基层行处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坚持收付款复核;收入款项先卡大数后点细数,一户一清;付出款项凭大写金额配款,按小写金额核对;收付款凭证由内部传递,认真审查凭证内容,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日记簿;转帐支票和现金应分别填写解款单,未经复点的票券不得对外支付或抵给领款单位”等制度规定。人、工两行分家后,工商银行从1986年起执行工行总行颁发的《出纳制度》。同年,本省建行各分支行先后开办现金出纳业务,结束了“转帐银行”的历史。
  1988年7月起,本省银行执行人行总行重新制订的《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加强对出纳工作的领导和出纳队伍建设,除继续贯彻出纳工作的各项原则外,还规定严禁挪用库存现金、金银;严禁白条抵库;严密查库制度,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不断提高出纳入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维护国家利益和银行信誉。同年12月,本省还对货币发行专业实行目标管理。其总目标是“确保安全、保证供应、促进融通、加强服务”;具体目标分人员素质、库房管理、货币发行管理、金银管理、资料管理五个方面。省人行要求各行处扎实做好出纳基础工作,逐步实现出纳管理科学化,组织工作程序化,业务考核标准化,岗位职责规范化。该年全省出纳干部增到3629人,年现金收付量达4350多亿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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