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0719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对贸易外汇管理 |
分类号: | F832.63 |
页数: | 5 |
页码: | 488-49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对贸易外汇管理的政策原则是:经营出口贸易的企业单位所收外汇货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结汇日牌价售予外汇专业银行;经营进口贸易的企业单位,经批准进口项目所需使用的外汇,须经当地外管局审批后,由外汇经办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
关键词: | 金融 贸易 外汇管理 |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