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统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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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6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统计管理
分类号: F832.757
页数: 4
页码: 448-4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金融统计管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统计管理

内容

一、报表与数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银行计划管理工作刚刚开始,统计表报管理尚未统一。1950年,人行总行颁发报告制度,本省各级银行遵照执行。定期编报的业务报表有存、贷、汇业务、金融行情物价指数和金融管理等三大类,一般县支行编送的报表有20多种,厦门及其他中心支行则多达30余种。
  1951年,省人行着手组建专门统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对统计报表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上繁下简的统计原则,规定各级银行对统一的定期统计报表不得自行增减变更;对外提供统计资料以统计部门数字为准;且通过统计会议、《银行通讯》刊物和统计手册(业务综合分析资料),沟通上下左右之间联系,加强统计工作指导,适应金融业务开展的需要。从而纠正初期统计报表填报面广、种类繁多、缺乏重点的毛病,并为统计管理奠定基础。
  “一五”计划时期,全国银行正式实行信贷、现金计划管理。1953年3月,省人行颁发统计报告制度:除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项目电报报表和现金计划执行情况报表等11种统一规定的定期报表外,各地银行不得另向下级布置经常性定期统计报表;临时增发报表须经行长批准,报上级行备案,其填报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各行在反官僚主义运动中,加强对报表的管理。
  1954~1956年,有些基层银行统计报表出现滥、多、乱和部门不协调的现象,省人行根据总行关于制定及审批调查统计报表的实施细则,再次规定各行不得制发定期性报表;如确属需要的,在不与上级行颁发的报表重复、抵触的前提下,具备表式,说明理由,报经上级行批准后,方可制定补充的统计报表,经批准颁发的统计报表均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行名称、备案机关名称、备案日期和备案文号。业务部门与统计部门对颁发报表工作共同协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一旦发现报表指标不适用,及时作出修改或废止,报表管理得到改善。到1957年,统计报表在数量上、质量上均能适应计划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大跃进”期间,随着基层机构和计划管理权限下放,统计报表和数字管理放松。许多行之有效的统计制度被废除,该建立的却没有及时建立起来。因此,统计报表的监督和反映作用被削弱。此后,在经济调整中,随着银行下放权力的收回和各项管理工作的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亦相应得到恢复。1964~1965年,本省贯彻人行总行精简报表的通知,凡可以从主管部门或文字报告中取得的数字,或用一次性调查足以掌握动态的就不布置定期性报表;确系工作需要的又与其他报表重复或项目过繁的,尽可能减少或合并报表项目。通过精简,1965年全省性统计报表数量及其项目分别较1964年减少46.2%和40.1%。
  “文化大革命”中,统计人员大批下放,规章制度也被冲垮,除少数统计人员在困境中仍尽力进行一些最基本的数据统计外,管理工作大为削弱,表报及数字混乱。1972年,本省贯彻全国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强调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情况稍有好转。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统计管理工作出现契机。1977年,在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的同时,对统计报表和数字实行统一管理、分别统计的原则。当时业务部门制发专业报表均须提供表式和编制说明,商得统计部门同意,呈行长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并报同级国家统计部门备案。所有对外发表有关全行性的统计数字,由统计部门提供,呈行长批准后,方可发表。从而清除“文化大革命”给统计工作所造成的混乱状况,恢复并加强统计报表和数字管理,较好地发挥它的“晴雨表”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对宏观经济计划指导和经济活动监督,扩大金融对外开放,需要定期发布有关金融统计数字。1980年,省人行在清理精简报表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与可能,增加一些必要的统计报表,并建立报表目录送审批机关和填报单位备查的制度,凡未经统一编号的报表,各地有权拒报及向上级行反映。同时,贯彻执行人行总行关于发布金融统计数字和统计数字保密问题的规定,统计资料分为机密、秘密两个密级,凡对外公布属于省和地(市)级机密类金融数字,须报上一级银行批准;非机密类的,经行长批准,并与统计部门核对后方可公布,以加强统计报表与数字管理。
  1985年,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已初步形成,各家银行根据“实贷实存”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执行由总行制定的全国综合性金融统计报表。1986年国家颁发《统计法》后,省人行于同年12月转发总行发布的《金融统计暂行规定》和《其他金融机构统计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9月又印发人行总行《金融统计资料管理规定》。全省各金融机构对统计报表和数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省人行负责管理辖区金融机构执行全国性统计报表,并按规定对外公布辖区综合性金融统计资料。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除按规定向同级人行报送统计报表外,负责管理本系统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其中农行受人行委托,负责领导并管理农村信用社统计报表。省级金融机构制发、撤销定期统计报表报同级人行备案;省以下的机构不得制发定期统计报表,确属需要的经与省人行协商后,可增设必要的细目和附表。金融统计资料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密级,实行分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对违反统计管理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从此,统计报表和数字管理开始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并进入依法管理的发展阶段。
  二、信贷、现金项目电报管理
  “一五”计划时期,银行信贷、现金收支开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53年,根据人行总行统计报表制度,本省银行开始编报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项目电报报表(以下简称信贷项目电报)和现金计划执行情况报表。各地银行建立专门统计机构,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与会计及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统计工作岗位责任制,开展信贷项目电报和现金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工作。1954年,现金计划执行情况报表改为现金项目电报报表(以下简称现金项目电报)。1956年省人行在抓好统计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基层行处项目电报统计报表的督促和审核,及时反映业务动态,促进信贷、现金计划的实现,统计质量普遍提高。
  “大跃进”期间,基层机构和计划管理权限下放,信贷、现金项目电报管理放松,出现统计数字错、乱、慢的现象,给上级行及领导掌握计划执行情况和检查指导工作带来困难。1960年省人行组织各地银行开展以准(数字准确)、全(填报齐全)、快(上报及时)为主要内容的红旗竞赛活动。通过竞赛,各地报表上报时间普遍提前2~3天,80%以上行处做到会计报表及其他业务报表和项目电报数字三相符。1963年又根据收紧银根的需要,加强对项目电报的集中统一管理。在搞好统计数字汇总和报表交叉复核的基础上,从数字变化入手,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反映经济、金融重大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推动项目电报统计从简单数字汇总进入“准、全、快、用”的发展阶段,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晴雨表”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中,统计管理遭到1949年建行以来最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70年银行与财政机构合并后,省人行机关仅留一名干部管理全省的计划、统计工作。各地信贷、现金项目电报错、乱、压、慢问题突出。1968年省人行布置各地加强管理,但缺乏检查,收效不大。1974年,根据全国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完善项目电报原始记录,并对基层银行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和辅导,各地项目电报混乱状况才开始好转。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1977年省人行对统计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县及县以上银行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县以下的一般由会计员、出纳员兼任;制定统计人员岗位职责和统计业务知识应知应会的内容;推广江西省彭泽县人行、本省顺昌县人行和长汀县人行河田营业所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的经验;分批划片开展统计质量检查;组织信贷、现金项目电报基本功比赛。同时,在积累整理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并确定顺昌、南平、长汀、福鼎、福清、晋江、龙海、厦门郊办等20个行处为重点联系单位。经上下共同努力,提高了信贷、现金项目电报管理水平。
  1980~1986年,各专业银行先后建立起各自独立的统计工作系统。信贷项目电报汇总上报办法,从按各家银行业务分工,实行谁主管、谁汇总,对代理业务进行拆表、并表的办法,改为根据业务基本分工,适当交叉的精神,变代理业务为自营业务,实行谁记帐、谁负责汇总的办法。在此期间,各家银行加强业务培训和统计质量检查,提高项目电报统计数字的准确性。以项目电报变动较大的1981年为例,全省差错率较1980年下降42.8%,统计质量检查准确率达90%以上。此外,在吸取1984年经济过热教训的基础上,金融统计开始跳出单纯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就计划论计划、就资金论资金的圈子,转入加强综合反映的金融信息轨道,在建立统一监测统计制度的基础上,一方面从统计数据变化,捕捉带全局性、苗头性和倾向性的经济、金融问题;另一方面运用各方力量建立省内外信息网络,沟通信息,把经济、金融的静、动态资料结合起来分析,通过整理和加工,由载体传递给领导机关和各有关部门,发挥金融统计的参谋和助手作用。据不完全统计,1985年省人行机关调查统计部门发出经济、金融信息材料达61篇,其中21篇被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人行总行及其他有关部门采用。
  1987~1988年,完善信贷计划分层次管理,除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外,还有包括其他金融机构在内的全社会信贷计划。为适应这一变化,本省金融统计范围从国家银行信贷、现金收支基本业务统计,扩大到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现金收支和全社会金融活动统计;由信贷、现金业务基础统计数字汇总为主,转向开展统计分析、统计调查和统计预测工作;在统计手段上,从“一架算盘、一支笔”手工操作,发展为建立电子计算机处理网络。其间,省人行在对货币信贷总量、结构以及资金效益进行定期分析的基础上,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资金活动定点定期调查。并对在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情况下,原材料价格上涨给企业成本和资金的影响,工商企业应收、预付货款的占用,以及储蓄存款趋势、消费基金增长等课题开展专题调查和分析。各专业银行也结合木身业务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通过调查分析,研究经济、金融形势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为上级领导宏观决策服务。从此,信贷、现金项目电报管理进入为宏观经济、金融决策服务的发展阶段。
  信贷、现金项目电报管理经历一个曲折发展过程。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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