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0674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人民币市场管理 |
分类号: | F822.2 |
页数: | 4 |
页码: | 404-40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为保护国家货币,巩固币值,稳定金融,保障人民财产,实行独立自主的货币政策,对人民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先后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条例和规定,禁止国家货币、票据及证券出入国境,禁止变相货币的发行和使用,严格制止模仿人民币式样印刷内部票券,禁止用复印机复印人民币,对伪造、变造国家货币、破坏金融秩序者给予严惩。 |
关键词: | 金融 人民币 市场管理 |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