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票币调剂与销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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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673
颗粒名称: 四、票币调剂与销毁
分类号: F822.2
页数: 3
页码: 402-4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票币结构调剂与残损票币销毁的情况。
关键词: 票币 调剂 销毁

内容

(一)票币结构调剂
  发行库担负着调剂市场票币流通比例的任务,各种票券在市场上正常流通各占有一定的比例。本省票券发行,主要根据发行基金库存量和市场季节性变化的规律进行调剂。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市场货币流通量增加。1983年全省现金收付量比1980年增长60.6%,而货币流通中甲种主币仅增加12%,市场又出现大额票券紧缺。为了合理调整市场票币流通结构,1983年省人行选择厦门,泉州两个城市行和宁德、浦城两个农村行为重点,对市场券别流通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调查。该四行在1983年现金收付总额中,各种券别所占比例为:甲种主币占88.86%,其中十元券占59.06%,五元券占29.80%;乙种主币占10.34%,其中二元券占5.94%,—元券占4.40%;辅币券占0.8%,其中角币占0.73,分币占0.07%。通过四行调查分析,现金收付总额的甲种主币中农副产品收购、侨汇解付、储蓄存取款十元券别占75%以上,而同期全省券别发行中甲种主币为80.85%,其中十元券为51.27%,可见甲种主币偏少,券别比例失调,不能满足市场交易的需要。省人行根据调查资料,调整了券别投放比例,1985年全省甲种主币发行量达88%。1987年发行五十元券,1988年又发行一百元大额票券。该年流通中货币结构比例为甲种主币(包括五十元券和一百元券)占90.13%,乙种主币为6.41%,角币2.21%,分币1.25%,基本适应市场流通的需要。
  (二)残损票币销毁
  残损票币销毁是货币发行的最终环节,关系到国家财产的安全和货币流通量的准确计算。发行库对残损票币的销毁有严格规定,银行收回的损伤票币要逐张复点后才能缴入发行库。残损票币销毁时发行库要复点检查。残损票币销毁权属总库,由总库授权省分库具体办理。由于对销毁工作缺乏经验,省人行于1955年在福州造纸厂进行残损票币销毁试点工作,对蒸球装量、烧碱投入比例、蒸煮时间等总结了一套办法。但因造纸厂规模小,不能适应全省残损票券销毁任务的需要,省人行又选择惠安县酒厂进行利用锅炉火焚残损票办法的试点。由于在火焚过程中无法控制火力,气压突升突降,影响锅炉安全。后又改为选择空旷地点,将残损票币采取围叠焚销的办法。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新币)时期,收兑回的旧币数量大,集中销毁有困难,省人行决定分散在重点市县进行销毁,由省人行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销。旧币销毁任务完成后,对新币残损券的销毁,集中在9个地(市)中心支库设立销毁点来进行,由省分库签发销毁命令,并派员会同当地财政、监察部门参加监销。“文化大革命”时期受“左”的思想影响,监销工作削弱。1973年普江地区在销毁残损票币中,泉州市人行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黄××协助复点时盗窃损伤券2963元,被判15年徒刑。龙溪、宁德地区在复点、打洞残损券时,也发现被窃案件。福州、厦门残损券送造纸厂销毁中,发生票币蒸煮后未全部化成纸浆的票券又流入市场的事件。为严格残损票币的销毁管理,确保销毁安全,1986年本省在福州、晋江、三明设立三个中心销毁点实行集中销毁,配备专职复点检查人员,销毁点的行长为监销领导小组组长,省人行监销人员为副组长,销毁点银行的监察、稽核、会计、保卫部门负责监督工作。同时,省人行制订了《损伤票币销毁施行细则》,规定残损票币的出入库、复点、交接要有登记签收手续;打洞、抽查卡把、装袋每个环节必须有三人以上在场;发现差错要有记录和证明;损伤券送造纸厂打浆或送火焚时,监毁人员要检查全部纸浆和待灰尽后方能离开现场;对残损票币销毁工作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制和监毁人员职责、安全保卫措施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以保证销毁工作的安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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