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人民币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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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664
颗粒名称: 一、建立人民币市场
分类号: F822.2
页数: 3
页码: 394-3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建立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货币管理 货币发行 人民币 市场

内容

福州市刚解放时,由于人民政府还未正式颁布人民币为本位货币的公告,人民币与银元还没有法定比价,市价高低不一,人民币只在市场零售交易中使用,商品交易大多仍以银元计价,还有使用黄金、大米或美钞、港币的。解放前福建省银行发行的银元辅币券此时仍在流通,金银在市场上公开交易。
  1949年8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福州军管会)颁发公告,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统一流通的合法货币,自即日起一切公私单位记帐、款项收付、物价计算、债权债务与经济往来等,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禁止黄金、银元买卖及计价流通;对国民政府发行的银元券,人民政府概不收兑;原福建省银行发行的银元辅币券,发行数额不大,基金准备充足,解放前信用尚好,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准予在8月30日前按牌价兑换人民币。
  省人行根据福州军管会公告,同日开始发行人民币并收兑银元,根据当时市场物价计算,兑换率规定为银元1枚兑人民币2000元(旧币)。黄金无公开收兑;对内部兑换价为每市两兑人民币12万元(旧币)。同时,按银元牌价收兑原福建省银行发行的银元辅币券,截至8月30日限期止,全省共计收兑银元辅币券235730.70元。
  军管会布告公布后,安定了民心,人民币在市场商品交易中得到唯一合法货币的地位,开始正式流通。但由于人民深受国民政府的法币、金圆券、银元券贬值之害,心有余悸,害怕物价上涨,加上当时解放不久,群众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还不够了解,社会上重物轻币的心理仍很严重,金银、外钞流通仍占优势,金银黑市买卖猖獗,人民币作为本位货币的基础还不牢固。同年11月,受上海市物价波动影响,福州部分商人又恢复以金银计价,黑市活动的“银牛”再度出现。
  厦门、漳州、泉州等闽南沿海地区,华侨众多,对外经济贸易较为发达,解放前进出口物资多以美元为结算单位。据估算当时市场流通的美钞约有二三千万元,商店以美钞、港币、银元计价交易,金银、外钞充斥市场。1949年10月21日厦门市军管会宣布人民币为统一流通的合法货币,禁止金银、外币流通。厦门市人行于同日挂牌收兑银元,收兑价和福州相同为银元1枚兑换旧人民币2000元(市场黑市价格银元1枚折旧币2150元),黄金1市两折旧币19.2万元,美钞1元折旧币3750元,金融市场尚较稳定。但当年11月受各地物价涨风影响,内地人民币大量流入厦门,游资泛滥市场,金钞需求激增,金银、外币又开始在市场流通。闽北、闽东、闽西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农民交易习惯使用银元,商品多以银元计价。长汀,龙岩老革命根据地解放后在当地人行未建立前,有的地区仍使用解放战争时期发行的闽西流通券,其比价为10元折合银元1枚。
  为彻底肃清旧通货流通,使人民币迅速占领城乡市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颁布《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严禁一切金银带出解放区,允许人民储存,允许向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但不得用以计价、行使、流通与私相买卖。本省各级人民银行对金融市场加强管理,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严禁非法货币流通交易,坚决取缔黑市买卖,打击金银走私活动;广泛设立兑换点,参酌市价适当调整银元收兑牌价,鼓励人民兑换;为解决人民群众特殊困难,对有小量黄金,在需要出售时,银行按照适当价格进行收兑;限定金银饰品业的业务范围,禁止从事金银买卖;禁止外国货币流通,银行集中和统一经营外汇业务。但有的地区因宣传不够,农民对禁止金银流通的政策规定还不够了解,甚至发生蔬菜、粮食都不敢进城买卖,造成市场供应困难。中共福建省委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各级政府组织人员深入街道、乡村,开展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的宣传周活动,福州市政府动员2000多人,组成40余个宣传队,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并深入工厂、商店、居民点召开座谈会,宣传政府法令,严禁金银、外钞流通,发动商人订立爱国公约,开展“拒银拥币”运动。同时,对金银的生产和销售实行严格计划管理,规定金银的收售和兑换由人民银行统一经营管理,所有国营经济单位保存的金银一律要售予或存入人民银行,把分散在国营经济单位和人民群众手中的一部分金银集中到国家手中。实行以上政策,割断长期以来形成的金银与物价的联系,扭转群众重银轻币思想,人民币信誉大大提高。本省人行和中行1949年8~12月共收兑黄金277两、银元12.67万枚、美钞28.89万元、港币7.24万元,人民币初步占领了市场,黄金、银元、外钞基本退出流通领域。但因当时乡镇一级人民银行机构尚未普遍建立,人民币的阵地还不很巩固,特别是农村中人民币缺少,给部分农民带来生产、生活上的不便,也不利于工业品在农村销售。后随着乡村政权的建立,剿匪、反霸的开展,土改运动的深入,省人行在农村普设机构后,扩大了通汇网点,支持国营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向农村投放货币,大力推动人民币下乡。省人行还举办多种贷款,特别是对新分土地的农民发放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贷款,深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戴。人民币迅速流入广大农村,为加强城乡经济联系,开拓巩固货币市场,支持恢复生产,扩大商品流通,发挥了货币在经济发展中的调节作用。至1951年底,全省累计发行旧人民币5584亿元。人民币占领整个城乡市场,统一了全省货币流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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