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代理农业拨款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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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65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代理农业拨款监督
分类号: F832.7
页数: 4
页码: 378-3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农业银行代理农业拨款监督情况,分别记述了第一次代理农业拨款监督、第二次代理农业拨款监督等。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农业拨款

内容

国家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有--定资金,拨给农业部门,支援农村生产和建设。由于拨款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监督、与农行的农业信贷业务有密切联系,为便于加强管理,统一使用国家支农资金,福建省从1964年起,此项业务先后两次由财政部门委托农业银行代理。
  一、第一次代理农业拨款监督
  第一次代理农业拨款监督业务从1964年9月1日起开始。省农行专门设置拨款机构,配备拨款专职干部222人,制订《福建省监督支付国家支援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财政拨款试行细则》颁发各县,作为代理农业拨款业务的依据,并对拨款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以适应拨款工作的需要。
  此项拨款采用限额方式,即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农业拨款计划,将资金划转省农行,同时对农业部门的用款单位下达拨款限额,用款单位通过所在地的农行在核准的限额内支付。拨款项目有农、林、水利、气象、劳改、侨委、民政、商业各部门2086个企业、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企业拨款、事业经费、支援社队经费等。1964~1965年共拨基建投资5798万元、企业拨款1363万元、事业费8598万元。其中1964年拨付农业等事业费中支援社队农业资金有:支援穷队投资35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1558万元、灾区社队生产补助费14.4万元、造林补助费31.3万元、水库移民建房经费652.2万元、城市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经费200.8万元、农村救济款640万元、收购茶叶预购定金206万元。
  在监督拨款用途方面,对支援穷队投资的监督支付工作一般能够与长期农贷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根据“钱物结合”原则,进行监督;对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一般只做到柜台监督,即在柜台拨付时,银行对拨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时间按照国家批准的预算项目、单位用款计划、财政和银行的拨款制度进行审查,如有不符,停止支付。
  1965年8月农行机构并人人行,农业拨款工作由人行继续代理。“文化大革命”期间,人行机构并人财政部门,拨款工作归还财政部门办理。
  二、第二次代理农业拨款监督
  1980年,省农行机构恢复,同年4月1日起再次代理农业拨款监督业务。拨款方式采用实拨资金方式,即由财政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将资金通过银行逐笔直接汇划给用款单位。拨款项目有:农垦、农场、农业、畜牧、农机、林业、水利、水产、气象、乡镇企业等事业费和农业资源调查与区划费;支援农村社队生产支出(1982年起逐步改为有偿周转金即简称“拨改贷”);民政事业费(农村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金);华侨事业费;农业部门自筹资金(包括育林基金、乡镇集体林价款、水利工程水费等);农林企业流动资金;其他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城市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经费;劳改事业费及农委事业费等。1981~1988年共拨款31.7亿元,具体数字见表3-51。
  为了提高国家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被大量截留挪用、贪污、浪费,农行采取下列各种方式加强对拨款使用的监督。
  (一)参与制订拨款计划,防止盲目安排
  农行与各财政主管部门密切联系,参与制订拨款预算,使国家支农拨款、部门自筹资金与银行农贷资金密切结合统筹安排,避免盲目安排造成资金浪费。如1980年上杭县杨梅山水库,向银行申请贷款8万元,银行在审核贷款时了解到财政已拨款补助5万元,因此核减贷款为3万元,节约银行信贷资金5万元。另方面,由于银行参与制订拨款预算计划,节约大量重复安排、盲目安排的财政拨款。据统计,1981~1988年农行参与33871项计划,提出建议修改计划项目1067项,减少盲目安排等不合理支出资金2525.9万元,占原计划拨款总额13.96亿元的1.81%。
  (二)柜台监督,制止不合规定的支出
  1981~1988年共计制止此类支出2544.5万元。如大田县支行在柜台监督中堵住一笔企图将历年水利经费1.8万元挪用购买吉普车的不合理支出等。
  (三)推行经济合同制,严格按合同验收工程后拨付工程经费
  如漳浦县梁山水晶场水库堵漏保坝工程,经主管单位、施工单位和银行签订经济合同,规定工程项目、数量、质量指标、完工期限、工程费用等,银行按工程进度验收后付款。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且节约经费2.3万元、粮票3万斤。1981~1988年共签订经济合同工程项目18964项,金额17327.7万元,节约经费504.6万元,占工程总额的2.91%。
  (四)配合有关部门检查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
  通过检查,全省发现支农资金有被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私人借支等不合理支出,据统计,1981~1988年共计1353.4万元,经处理追回353.9万元。
  本省农业拨款,通过以上各种监督检查,共节约资金5928.9万元,占同期(1981~1988年)国家拨付支农资金总额317081.6万元的1.87%。
  国家财政拨付支农资金,配合银行发放农业贷款,对促进本省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据统计,1981~1988年本省运用支农资金推广农作物良种765万担、优良畜种禽2056万头,支持社队开荒地14万亩,扩种经济作物29万亩,维修小型水利工程2.5万处,增加灌溉面积411万亩,增加造林290万亩、发展水产养殖208万亩,补助社队造林2230万亩等等,效果显著。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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