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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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646
颗粒名称: 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分类号: F810.5
页数: 1
页码: 374-3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内容

为加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尽快建立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国务院决定自1954年起连续5年(每年1次)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以下简称公债)。
  1954年发行公债的面额为旧人民币,面额分为一万元、二万元、五万元、十万元、五十万元等5种。1955年增加新人民币一百元1种。1956~1958年的公债面额为新人民币,面额分为一元、二元、五元、十元、五十元和一百元等6种。公债的利率一律为年息4%。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954年发行的公债分8年偿还。其余各年发行的公债均分10年偿还。公债发行对象,主要是干部、职工、居民、工商界及其他行业人员。为便于推销,全省各地成立推销委员会,加强领导,广为宣传,切实贯彻“合理分配、自愿认购”的原则。1954~1958年,全省推销公债均超额完成任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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