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简称“折实公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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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645
颗粒名称: 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简称“折实公债”)
分类号: F810.5
页数: 2
页码: 374-3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折实公债

内容

1950年,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央人民政府首次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当时由于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影响未清除,市场不稳定,为保障认购人利益,规定折实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的实物为计算标准。其单位定名为“分”。每“分”所含实物为:大米6市斤、面粉1.5市斤、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实物价格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6大城市的批发价,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分值,每“分”公债应折金额由人民银行总行按旬公布。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都以“分”值为计算基础。折实公债的票面额有一分、十分、一百分、伍百分4种,年息为5%。从1951年起分5年偿还,中签者还本付息,未中签者付息。全省在推销折实公债过程中,采取劝募的办法,鼓励工商业者认购。在各界人士的踊跃认购下,当年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共代销折实公债券1115978分,完成分配任务100万分的111.60%。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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