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其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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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62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其它
分类号: F830.8
页数: 1
页码: 3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期票承兑与贴现业务、发行金融债券和发放特种贷款业务、开办证券交易柜台业务等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期票承兑

内容

一、期票承兑与贴现业务
  省人行于1983年7月指定信托部门试办期票承兑和贴现业务。当年共承兑期票803万元,贴现242万元。1984年,全省工行信托部门共承兑期票448万元,贴现312万元。1985年,该项业务逐渐转由各级工行信贷部门办理。当年承兑期票369万元,贴现168万元。1986年起信托部门停办此项业务。
  二、发行金融债券和发放特种贷款业务
  1985年7月,人、工、农三家总行联合下达《1985年发行金融债券,开办特种贷款的办法》,以解决经济发展中一部份企业急需资金,用经济办法调节资金供求,调节资金结构,搞活金融,并为社会主义资金市场开拓新路,探索经验。工行总行与省工行研究决定,这两项业务由工行信托部门办理。1985~1986年,全省工行共计划发行债券6200万元,出售债券2074万元,完成33.5%;发放特种贷款5599万元,收回1273万元。1987年起,根据工行总行通知,金融偾券和特种贷款业务,改由工行计划部门办理。
  三、开办证券交易柜台业务
  福州、厦门两市工行信托投资公司于1987年10月开办柜台证券交易业务,对外代理证券转让交易。1988年9月,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也正式开办证券交易业务,办理1985年、1986年国库券买卖和证券抵押贷款业务,主要是国库券交易,交易额达857.8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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