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行代理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616
颗粒名称: 三、建行代理业务
分类号: F830.8
页数: 1
页码: 3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81年以来建行代理业务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代理业务

内容

省建行从1981年起开办委托代管业务,由委托部门和单位同省建行或经办行订立委托代管协议书,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工期等,建行凭以监督拨款,负责审查工程预决算,并酌收代管手续费。代管项目与资金主要是:房屋翻修;商业、外贸、供销、粮食、物资系统的简易仓棚;养路费、水利费、渔业税、盐业税;老少边地区建设;重点县医疗设施;商业、医药、燃料、银行等网点;中小学校舍;青少年活动场所;大型临时设施费及城建维持费等。按照国家规定,以上项目不计基建规模,经各级计划部门审批后,即可由建行接受委托进行代管。1981~1988年,全省建行委托代管资金累计批准计划数为6.04亿元,完成投资额为4.47亿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