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0607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防灾与理赔 |
分类号: | F842.3 |
页数: | 5 |
页码: | 350-354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防灾与理赔情况,防灾是保险的重要职责,通过保险业务的开展、组织推动或配合参与有关专业部门来做这项工作。防灾项目在进行过程中不断深化,逐步起到保险与防灾相结合的积极作用。保险理赔是在发生灾害事故后,因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所进行的赔案处理工作,也是一项履行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的具体任务。理赔工作面向千家万户,政策性、服务性强,影响广泛。本省在为建立经济补偿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80~1988年由于承保大量资产,保险业务部门直接处理的赔案也多,支付了巨额赔款。 |
关键词: | 福建省 金融 防灾 理赔 |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