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059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 |
分类号: | F124.1 |
页数: | 4 |
页码: | 322-32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情况,1979年8月,国务院指出基建投资“拨改贷”符合运用经济规律管理经济的原则,对加强基建管理,提高投资效果,都有积极作用。1980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计委、建委、财政厅、成套局、物资厅和建行联合确定对池潭电站、福州棉纺厂等13个项目、总投资5.39亿元作为拨款改贷款的试点。1985年,全面推行基建投资“拨改贷”办法。 |
关键词: | 福建省 金融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