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中型与重点项目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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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590
颗粒名称: 七、大中型与重点项目管理
分类号: F124.1
页数: 3
页码: 316-3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大中型与重点项目管理情况,省建行对大中型及重点项目管理的主要措施是:在重点工程建设地点设置机构,配备专管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出谋献策,解决困难;协助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工程顺利进行,按时或提前建成投产使用。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项目管理

内容

省建行对大中型及重点项目管理的主要措施是:在重点工程建设地点设置机构,配备专管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出谋献策,解决困难;协助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工程顺利进行,按时或提前建成投产使用。
  1953年,当时的交行福建分行在古田水电站设置了专业办事处,1954年10月改为建行古田专业支行后又在福汾公路沿线的赛岐、罗源、柘荣、福鼎设立机构,并陆续派出工作组,进驻康复第二医院、粮食厅粮食仓库、福建机器厂、师范学院、省卫生防疫站等建设工地,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工地财务管理,摸索工料定额,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了干部,积累了工地管理的经验。
  1955年古田支行又设立水口工地输变电办事处,进行就地拨款和财务管理等监督。1956年,省建行为配合鹰厦铁路建设,在铁路建设沿线南平、光泽、邵武、顺昌、沙县、永安、华安、漳平等县(市)先后成立专业办事处,配备干部,会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概预算,协助建立与健全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国家投资,一直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1958年省建行派出驻南福线铁路工作组,会同建设单位审查工程预算并办理就地拨款与财务监督工作。当年7月三明市工业基地上马,省建行又设立三明办事处(1959年改为建行三明支行),积极配合三明市工业建委会做好三钢、三化、三明热电厂、三明重机、三明水厂、化机厂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供应,确保重点工程按期或提前投产。
  1960年,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发出“大抓农业生产、工业支援农业和基本建设集中优势兵力,保证重点,分批突击,打歼灭战”的号召,省建行立即部署各级建行要以农业生产有密切关系的水利、农械、化肥、农垦等基建为重点,保证资金供应,检查工程进度,发挥投资效益,从而超额完成省委提出的建设指标18.3%。
  1962年,省有关部门和省建行加强基建计划管理,对计划外工程采取不拨款、不准施工企业垫款施工等措施,迫使计划外工程先后下马,保证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据统计,当年全省发挥投资效益的有:火力发电3930千瓦,输电线路135公里,合成氨800吨/年,石灰氮4000吨/年,灌溉面积20万亩,开荒面积1.6万亩,新建公路118公里。
  1963年,省建行强调把占全省总投资39.88%的农业和支援农业的基建投资抓实抓好,做到基建资金保证供应和合理使用,促进完成计划,及时发挥效益。并先后在福州魁岐设森工、铁路专业支行,加强对森工、铁路基建投资管理和拨款监督工作。
  1964年三明建行专门设合成氨厂办事处,进驻该厂工程指挥部,采取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建行四家联合办公,建行就地拨款,并就地处理工程中存在问题,加强服务,确保资金供应,促进工程提前竣工投产,为支援农业作出贡献。
  1965年,建行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服务。省重点项目南安后桥水库修改设计后,当年投资有节余,建设单位拟把原计划在1966年施工的下广渠和第七支渠工程提前在1965年施工,建行从实际出发,一方面给予供应资金,一方面督促单位向上级补报计划并取得批准。三明地区建行为了帮助一些建设项目找到短缺的器材,造具清单,分发省内各兄弟行求援,并派人参加指挥部组织的求援队,分赴福州、泉州、厦门、永安等地19个工矿企业,及时联系,帮助解决了电器设备、热工仪表及管件等45件,1030台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中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基建拨款监督管理工作受到影响。1972年建行机构恢复,才又逐渐走向正常。当年省定大中型和重点项目35个,各级建行大多派驻了人员。三明地区建行协助三明钢铁厂、永安火电厂等重点单位改变了拨款实报实销的做法。
  1974年,国家要求本省7个大中型项目和11个单项工程建成投产。为此,省建行采取以下措施:搞好物资调剂,把有些建设单位近两年用不上的设备器材调剂给重点项目和当年投产的项目;搞好资金调剂,各级行处协助主管部门抓紧对竣工单位和停缓建工程的清理,及时上交清理资金,同时设法解决重点项目和当年投产项目的资金缺口。龙岩炸药厂是国家重点项目,大量设备提前到货需要付款,建行设法从省内各单位调剂资金557万元予以解决;厦泉输电线路工程、北溪引水工程是省委确定的必保项目,资金缺口215万元,也由建行设法补齐。
  到1979年底,省建行在全省39个大中型和重点项目中的32个设置机构或专管员,健全了档案、资料和专户月报制度。1980年底,这32个项目共完成工作量2.89亿元,占年计划的92%;国家要求本省全部投产和单项投产的项目中,有7个全部建成或部分建成。
  1983年,全省各级建行在调剂资金、保证重点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厦门国际机场是利用外资建设的项目,在科威特贷款未到前,省建行先垫款4050万元施工,保证机场在15个月内建成交付使用。永安火电厂三期火电工程原计划全年贷款2400万元,由于进度加快,经核实后追加贷款613万元,促进第一台机组提前投产发电。
  从1984年起,省建行先后成立沙溪口水电站专业支行、厦门湖里支行、福州马尾经济区支行、水口水电站专业支行、铁路专业支行以及莆田秀屿港、厦门湖滨、福州华能火电厂、漳平火电厂、顺昌水泥厂等专业办事处,并配备专管员62人。
  1985年,列入国家和省计划的重点项目共26个,年度投资4.64亿元,占全省当年基建计划的29%。省建行有关行处为此开展帮助重点项目解决困难的活动。沙溪口水电站当年投资不足,建行一方面协助闽江工程局动员内部资源,一方面尽力设法解决追加年度贷款指标1300万元,设备储备款200万元。顺昌水泥厂是年产62万吨水泥的中外合资项目,建行专业办事处从参与工程概预算审查到现场施工管理,全面掌握情况,提出调整施工队伍的建议,节约投资859万元。
  1987年,省建行先后3次对水口水电站项目发放临时贷款4100万元,及时解决施工队伍进场准备金、流动资金和保证开工阶段所需设备的采购以及临时工程资金的需要。
  1988年,针对一些重点项目因债券发行进度慢而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况,省建行对7个重点项目发放临时贷款4600万元,解决资金的不足。该年,全省各级建行经办大中型和重点项目20个,投资计划8.94亿元,累计完成8.26亿元,占计划的92.4%。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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