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落实投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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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588
颗粒名称: 五、落实投资
分类号: F124.1
页数: 2
页码: 313-3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落实投资情况,落实基建计划投资(简称落实投资),是建行控制基建规模,把好国家预算口子,促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正确执行基建计划,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落实投资

内容

落实基建计划投资(简称落实投资),是建行控制基建规模,把好国家预算口子,促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正确执行基建计划,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从1961年开始,国家根据对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大幅度地压缩基建规模。但有的地区、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出现编制计划留有缺口的现象;有的部门和单位有意少列投资,多列建设内容,以使扩大的建设规模合法化,从而出现计划所列投资额同计划要求完成的建设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建行开展落实投资工作。落实投资的重点是揭露矛盾、平衡投资缺口,促使计划所列投资同要求完成的建设内容相适应,从而保证基建计划按国家确定的规模完成并实现投资效益。自60年代初起,落实投资始终是全省各级建行坚持正确地按计划拨款的重要手段。
  1962年,全省各级建行有重点地对有关支农项目和完成计划有困难的项目进行了检查,查出125个单位、投资额3652万元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由于计划缺项,材料差价、预算超支等原因突破投资的有21个单位,突破投资额141万元;由于设计变更、设备材料不落实、劳力不足和建设地点未定等原因而可以削减投资的有32个单位,可以削减投资305万元。问题反映后,有关部门对年度计划作了调整。
  1963年底,建行总行发出《关于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投资和动员内部资源指标的通知》,要求1964年落实投资一律按总、分行抄转的各部门的年度基建计划或结转的基建计划进行,要接到一个、落实一个、上报一个。全省当年共落实483个单位、投资额1.45亿元。其中投资缺口785万元,多余639万元,通过协助单位自行平衡,调整计划等措施,解决投资缺口284万元,多余438万元。建行古田支行配合古田水电站先后落实157个项目,投资1075.1万元,发现其中29个项目安排有问题,建议调整22个项目,减少投资149.11万元,全部用于生产急需的工程。
  1973年3月开始,为合理安排工程项目的投资和防止计划内项目搞计划外工程,省建行同有关部门审批下达基建计划,并以此作为经办行掌握拨款的依据。同时要求根据“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针和“四个优先”(扫尾、配套、填平补齐、当年投产)的精神,配合计划部门,对缓建项目进行审查。厦门建行落实42个单位,落实投资2181.19万元,比建设单位原编制的计划数核减105.48万元;核定可动员的内部资源740万元,占上年底结余资金总数的77.5%;财务拨款数核实后为848.81万元,比原定数增加141.99万元。通过落实,防止资金缺口,使年度基建计划更加切合实际。龙岩建行对1973年的基建投资计划(包括自筹资金)进行全面落实,发现设计、施工力量、材料设备等都跟不上实际需要,就及时配合计划部门根据“四个优先”的原则,把9个建设单位、投资额2850万元列入省属重点项目;56个建设单位、投资额1329万元列为地属重点项目;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证,从而加快建设进度,第四季度完成工作量2049万元,占全年工作量的40.2%。当年,全省各级建行帮助调剂资金,解决投资缺口3024万元。
  1974年以后,由省计委和省建行对基建工作量和财务拨款分别进行管理。各级建行认真审查建设单位的财务计划,落实工作量,并协助动员内部资源。动员出来的资金和物资,解决重点项目的投资缺口外,争取多安排一些工作量。如1975年就以动员内部资源多安排工作量7000多万元。1977年在完成总行下达的动员内部资源指标750万元以外,又多动员库存物资2200万元安排工作量。1979年,国家计委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基本建设规定“六不搞”(①“六不搞”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源条件没弄清楚的不搞;没有设计、工艺技术不过关的不搞;建筑材料、设备、资金、施工力量不落实的不搞,或者推迟进度;建成后燃料、动力、原材料、水源、运输没有保障的不搞;技术落后,消耗过大,建成后就得改造的不搞;污染的问题没有解决,建成后不能投产的不搞。)和“五落实”(②“五落实”指:资金落实、设备落实、材料落实、设计落实、施工力量落实。)。省建行从加强基建财务管理角度出发,提出“坚持制度、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第一,通过落实投资、审批基建财务计划,把基建拨款严格控制在调整后的基建预算范围内;第二,积极调度资金,保投产、保重点;第三,参与清理在建工程,对未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提出六个项目停缓建,得到采纳。当年,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由年初计划6亿元调整为4.8亿元。
  1980年,省建行提出动员内部资源可以不抵财政拨款,首先保证用于下年度储备和停缓建项目维护费,如有多余可以用于扩大计划内项目的工作量。主管部门在不突破本部门分钱指标前提下,可以在单位之间进行调剂。当年,全省各级建行对列入预算内的1237个建设单位协助落实投资4.82亿元,建设单位自行平衡投资1382万元,处理超储积压物资501万元,清理47个竣工单位结余资金450万元,27个缓建单位结余资金123万元。
  1981年,全省各级建行对计划内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根据保重点、保投产、保扫尾、尽早发挥投资效益的要求,协助建设单位落实设计、征地、物资、施工力量等各个方面;对于国家要求建成投产或加快进度的项目,确实因缺少资金而受影响的,由省建行和有关部门研究,在当年基建预算或贷款指标中调整解决。
  1984年,各级建行对列入计划的24个总投资2.65亿元的大中型项目进行当年投资计划落实的调查,摸清有可能完成计划投资3.1亿元,超计划16.2%,其中地方级项目13个,超计划22.1%。为此,分别不同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结果全年实际支用9.12亿元,控制在当年预算以内,仅地方级预算内的基建投资就节约6000万元,占原预算拨款10%。
  1986年,建行铁路专业支行针对铁路系统实行投入产出包干的财务管理体制,几次组织人员到现场落实投资,提出缩小峡阳东站建设规模的建议,节约投资300万元。国家重点项目顺昌水泥厂当年投资缺口860万元,建行专业办事处帮助单位挖掘内部潜力,调整项目,填补了资金缺口。沙溪口水电站库区移民补助款300万元,资金一直未能落实,经建行专业支行多次联系,终于由省筹资办统筹解决。
  1988年,有5个重点项目当年资金缺口4300万元,建设单位自行平衡解决600万元,其余3700万元分别由建行总行和主管部门解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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