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贸易结算的代理行和使用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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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577
颗粒名称: 三、国际贸易结算的代理行和使用货币
分类号: F832.63
页数: 5
页码: 294-2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国际贸易结算的代理行和使用货币,国际贸易结算与代理行和使用货币关系密切。确定代理关系和使用货币的前提是国际贸易的规模。发展各类代理行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以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为我对外政治、经济及贸易活动服务。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现汇贸易结算

内容

国际贸易结算与代理行和使用货币关系密切。确定代理关系和使用货币的前提是国际贸易的规模。发展各类代理行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以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为我对外政治、经济及贸易活动服务。
  (一)代理行
  1950~1962年本省福州、厦门两中行在境外建立代理行关系的仅有港澳地区中银集团13家。1963~1988年代理行关系有发展:
  1.日本、马来西亚
  1963年与日本东京银行、神户银行、富士银行等9家和马来西亚2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1965年增加日本兴业银行等4家商业银行。1970年增加日本的7家信托公司。至1983年发展为33家,1988年为62家。
  2.西欧国家
  1965年本省拓展对西欧贸易。福州、厦门两中行先后与法国联合银行、英国汉布罗斯银行、西德德累斯登银行等32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至1977年,发展与西班牙、奥地利、瑞士、瑞典、丹麦、挪威、荷兰等11个国家的139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
  3.美国
  1970年,本省根据经贸先行的原则,逐步打开与美国金融界的往来关系。随着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1972年福州、厦门两中行与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运通银行、制造商汉诺威银行等3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1977年发展为10家,1988年发展为273家(包括分支机构)。
  4.其他地区和国家
  1970年起,随本省对外贸易的拓展,与非洲、大洋州、南美洲等22个国家的62家银行先后建立业务直接往来关系。
  1978年福州中行与世界上98个国家和地区的242家银行的783个分支机构建立代理行关系;1983年代理行关系发展为103个国家和地区的486家银行的1407个分支机构;1988年为153国家与地区的3117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同年厦门中行与79个国家和地区的623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代理行关系;泉州中行为39家;漳州中行为10家;省农行为24家。
  (二)使用货币
  本省国际贸易结算使用的货币,在出口贸易结算方面,1950~1968年使用的货币有英镑、港元、美元等3种。1968年之后,西方外汇市场动荡不定,英镑在国际贸易中的清算中心货币地位削弱。1968年我推出以人民币计价结算,防范以往使用的三种货币汇率变动的风险。1972年对美国3家代理行业务单以人民币计价清算;对日出口贸易结汇除用英镑外,增加外汇入民币结算。福州中行先后分别在法国、意大利、西德、加拿大、荷兰、丹麦、英国、日本、美国等17个国家的90家银行开立人民币帐户,便利国际贸易结算业务的开展。
  英镑作为国际贸易清算中心货币地位崩溃以来,本省对外贸易结算陆续增加使用西方主要货至1977年,出口结汇使用的货币有外汇入民币、港元、美元、法国法郎、西德马克、荷兰盾、加拿大元、伊拉克第纳尔、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意大利里拉、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奥地利先令、日元等14种货币。1987年增加欧洲货币单位。至1988年出口结汇使用上述15种货币,但人民币的使用随着币种的增加而相应减少,.当年外汇入民币的使用不足出口总额的1%。
  在进口贸易结算方面1950~1955年进口结汇使用的货币有英镑、港元、美元3种。1978~1988年使用的货币有港元、美元、日元、西德马克等4种,美元所占比例较大,日元次之。1950~1988年本省进口贸易结汇情况见表3-34。1980~1988年本省中行国际结算业务变化情况见表3-3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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