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0555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信托贷款 |
分类号: | F832.4 |
页数: | 3 |
页码: | 257-25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信托贷款情况,信托贷款是银行传统业务之一,民国时期的国家和地方银行均有办理。本省解放后,实行计划经济,采取取消和限制商业信用的政策,该项业务逐步萎缩,于1953年全部停办,直至1980年在改革开放形势下才逐步恢复与发展起来。恢复初期,本省银行有设立信托业务机构的,信托贷款由信托部门办理;未设信托业务机构的,则由信贷部门兼办。本省各专业银行办理信托业务以中行为最早,工行最广泛。 |
关键词: | 福建省 金融 信托贷款 |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