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方经济开发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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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552
颗粒名称: 五、地方经济开发贷款
分类号: F832.4
页数: 1
页码: 2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地方经济开发贷款情况,此项贷款根据本省经济开发总体规划,重点用于振兴地方经济、发挥地方经济优势的关键性基建和技改项目。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地方经济开发贷款

内容

此项贷款根据本省经济开发总体规划,重点用于振兴地方经济、发挥地方经济优势的关键性基建和技改项目。其中用于规定的能源、交能、原材料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差别利率,其余均按固定资金贷款利率。地方经济开发贷款的审批权限、技改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由地(市)人行审批,报省人行备案;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的,地(市)人行进行可行性调查后,提出意见,报省人行审批;2000万元及以上的,由省人行会同地(市)人行进行可行性调查后审定。基建项目由省人行指定地(市)人行进行可行性调查后报省人行审批,或由省人行会同地(市)人行进行可行性调查后审定。地(市)人行审批的专项贷款项目,在省人行切块下达的贷款额度内掌握发放;省人行审批的基建项目,由省人行专项下达贷款额度。至1988年,全省地方经济开发贷款余额达7.09亿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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