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0539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贷款 |
分类号: | F832.4 |
页数: | 41 |
页码: | 219-25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贷款业务的情况,贷款是银行信用的一种方式,它源于民间的自由借贷。随着商品经济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在出现了专门经营货币信用的金融业之后,贷款逐渐成为金融业的主要传统业务,已有悠久历史。本省在民国38年(1949年)之前,国民党官僚资本控制的金融业和私营银钱业、行庄,以及革命根据地人民自已的银行、信用合作社都有经营贷款业务,但由于当时地方经济不发达,除福建省银行为调济地方金融,辅助经济建设,发放信用和抵押放款为数较多外,其他银行贷款不多,并由于历史原因,统计资料不全。福建省银行放款分农林贷款、特产贷款(又分茶、纸、木、糖、渔、盐6种)、生产建设贷款(又分市容建设、交通建设、卫生事业、工矿、粮食、省营事业、平价购销机关7种)、教育文化事业贷款,商业贷款,政府机关临时周转借款等6类。其 |
关键词: | 福建省 金融 贷款 |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