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乡镇企事业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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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530
颗粒名称: 二、乡镇企事业存款
分类号: F832.22
页数: 1
页码: 1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乡镇企事业存款情况,全省乡镇企事业产生于农业合作化时期。1988年底,全省有乡镇企事业存款2.34亿元,为同期农行对乡镇企业贷款的1/5。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 乡镇企事业存款

内容

全省乡镇企事业(1984年以前称社队企业),产生于农业合作化时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逐步提高社队企业的收入占公社三级经济收入的比重”。随后国务院又颁发了有关发展社队企业的若干规定,使社队企业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生产不断发展,收入不断增加,资金逐渐充裕。1981年,农行总行决定将社队企业存款从集体农业存款中分出单独立项统计。1988年底,全省有乡镇企事业存款2.34亿元,为同期农行对乡镇企业贷款的1/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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