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外省驻闽私营银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50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外省驻闽私营银行
分类号: F832.3
页数: 6
页码: 85-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外省驻闽私营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中南银行、国华商业银行、辛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机构 私营 银行

内容

一、中国通商银行
  中国通商银行,简称“通商银行”,是我国自办的第一家银行。于清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1897年5月27日)成立,总行设上海
  该行在本省先后设立的分支机构有:
  (一)福州分行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成立,行址在南台中亭街。翌年撤销。
  (二)厦门分行
  民国23年(1934年)6月14日成立,行址在海后路。首任经理黄钦书,副理李竹仙。主要办理各项存款、储蓄、国内汇兑、抵押放款以及其他属于商业银行的业务。发行有一元、五元、十元3种兑换券。民国26年抗日战争开始,该行于9月1日同当地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农民银行一起迁往鼓浪屿,暂借中南银行内营业。会计、出纳、文书三股则在和记路该行租宅内办公。后因战争影响,业务难以维持,于民国33年7月31日宣告停业。抗战胜利后,于民国38年5月2日复业。当时由于银元券一再贬值,商户与银行无甚来往,市面萧条,业务停顿。厦门解放后,该行报经省人行转报华东区人行批准,于翌年1月5日再度复业。同年5月6日又办理结束。
  二、中南银行
  中南银行,民国10年(1921年)7月创立,总行设上海。
  该行在本省先后设立的分支机构有:
  (一)厦门分行
  民国11年(1922年)8月成立,行址在港仔口,经理卢重光。民国23年7月,增设鼓浪屿办事处,行址在龙头街。民国27年5月,日本侵略军占领厦门后,分行迁往鼓浪屿同办事处合署办公,翌年3月1日改为支行。抗战胜利后,当年11月迁回厦门中山路营业,民国38年5月,复改为分行。
  该行系外汇指定银行,除办理出口结汇外,还经营商业银行一般业务,兼办保险、仓库等业务。另设有储蓄部,会计独立。国外联行仅香港一处。星洲及槟城两处系委托他行代理。其所经营的出口押汇亦仅限于上述3处。进口所得叨币,委托国外代理行折换港币后,直接汇往香港入该行帐。资金来源以吸收侨胞存款为主,卖出申汇为次,资金紧张时,向同业拆借。资金运用主要面向商店,承办各项放款及透支。该行业务尚称发达,信誉尚佳,一般客户都乐与往来。
  抗战前该行在鼓浪屿设立的四行(①“四行”指当时上海的中南、金城、盐业及大陆等四家银行。)准备库厦门分库,所有中南银行厦门地方版的钞票发行及兑换,均由该库办理。该行钞票与中央、中国两银行钞票一律完税通用。
  厦门解放后,该行报经省人行转报华东区人行批准,于翌年1月5日复业,并办理增资手续。主要办理存、放、汇及侨汇业务,1951年4月并代理保险业务。1953年1月1日,该行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与新华银行厦门分行合并成立公私合营银行厦门分行。
  (二)泉州办事处
  民国23年(1934年)10月15日成立,行址在南门大街,后因业务清淡,于民国25年3月2日撤销。
  三、国华商业银行
  [=此处为插图(图2-5国华商业银行厦门分行)=]
  国华商业银行,原名国华银行,民国16年(1927年)夏季创立,翌年1月正式开业,总行设上海。
  民国21年(1932年)8月25日,该行在本省厦门设立办事处,处址在海后路。民国23年改称分行。抗战开始,同年11月8日迁往鼓浪屿营业。抗战胜利后,同年11月11日又迁回厦门原址营业。主要办理存款、放款、汇兑及信托、储蓄、仓库等业务。联行往来同上海、广东较为密切。
  厦门解放后,该行报经省人行转报华东区人行批准,于同年12月9日复业。主要办理存、放、汇业务,1951年4月开始代理保险业务。翌年6月1日机构撤销,并入厦门新华银行。
  四、中国实业银行
  中国实业银行,原名国民实业银行,民国8年正式成立。总行初设天津,后迁上海。该行在本省先后设立的分支机构有:
  (一)厦门分行
  民国23年(1934年)7月5日正式成立,行址在中山路角海滨127号。同年9月,于鼓浪屿岩仔山脚路球场边设立储蓄支部(办事处)。
  分行内部设银行部、储蓄部及发行部。发行有福建厦门地名的兑换券一元、五元、十元3种。民国23年(1934年)10月,上海中国兴业银行倒闭,因与该行行名仅一字之讹,引起群众误会,于当月27日上午发生了一场挤兑风波。由于该行准备金充足,并延长营业时间,为群众兑现提供方便,应付裕如,取信于民,至下午四时许风波即告平息。
  民国25年(1936年)7月6日,奉总行命宣告停业,并于当地中兴银行三楼设立办事处,暂时办公,职员一部分留处工作,一部分调总行供职。抗战胜利后,于民国36年4月1日复业,地址在昇平路44号。内部设文书、会计、出纳、营业、储蓄、庶务等六股。业务经营范围:存款、放款、届内汇兑及押汇、票据贴现、买卖有价证券、保管票据证券及其它贵重物品、储蓄、信托业务。
  1949年5月,上海解放,沪厦交通中断,业务陷于停顿,至8月底,复告歇业,职员一律遣散,帐册卷宗送交该行香港分行保存。厦门解放后,该行报经省人行转报华东区人行批准,于1950年1月5日再度复业。1952年6月1日机构撤销,并入厦门新华银行。
  (二)福州支行
  福州支行原为办事处,民国23年(1934年)9月26日成立,处址在南台下杭路38号。民国32年3月,奉总行命改称福州支行,简称“闽行”。首任主任林汉甫。该行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兼办储蓄,发行印有福州地名的一元、五元、十元3种面额钞票。
  为便于开展业务,该行于民国25年(1936年)3月5日在城内上南路138号增设办事处,附设储蓄支部。
  该行鉴于当时福州市内一般小工商业者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一向依赖高利贷,并且逐渐有告贷无门之势,经呈准总行于民国25年(1936年)9月17日增设信用小贷款部。凡小规模工厂商号或有专门技术的个人,从事制造,人品端正、出身正当、产品有销路的,均可申请借贷。借款种类分往来透支和分期拨还两种。
  民国30年(1941年)4月,日本侵略军第一次占领福州时,该行迁往所属南平通讯处继续营业。后该行以南平地区经济日臻发达,经总行呈财政部核准,于民国33年7月3日在南平正式成立办事处,处址在中华路53号。抗战胜利后,同年12月22日奉命办理结束,迁回福州中亭街营业(附照片)。民国38年8月10日,奉命停业。福州解放后,经省人行批准,于翌年8月正式复业,行址设南台中平路华通贸易公司内,主要办理茶叶押汇和买汇业务。1951年7月1日开始代理火险及运输险业务。后因业务萎缩,又于1952年6月停业。
  (三)泉州支行
  成立日期不详,民国25年1月23日撤销。
  五、辛泰银行
  辛泰银行,原名辛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国20年(1931年)3月1日成立,总行设上海。
  该行在本省先后设立的分支机构有:
  (一)福州分行
  民国23年(1934年)8月8日成立,行址在南台中亭街90号。民国28年7月17日,迁往仓前山对湖马厂街50号“忠庐”办公。首任经理张采章。民国30年2月奉总行命停止营业。
  (二)延平(今南平)办事处
  民国24年(1935年)4月8日成立,处址在三魁坊57号。
  (三)浦城办事处
  民国24年(1935年)6月1日成立,处址在后街191号。因业务不振,于同年9月底停业。
  (四)厦门分行
  民国25年(1936年)9月10日成立,行址在昇平路。首任经理吴敦溪。主要办理储蓄、抵押、货仓、堆栈等业务。民国26年8月1日,宣告停业。
  六、新华信托储蓄银行
  新华信托储蓄银行,简称“新华银行”。前身为新华储蓄银行,民国3年(1914年)10月成立。总行初设北平(今北京),后迁上海。
  该行在本省先后设立的分支机构有:
  (一)厦门分行
  民国23年(1934年)8月15日成立,行址在昇平路。经理蔡汝津。内部设信托、储蓄两部。信托部主要办理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各项放款、汇兑、代理买卖各种证券及中国公司股票、经营房地产以及代理收付款等;储蓄部主要办理生活储金、人寿储金、教育储金、存取两便储金、零存整取储金、整存整取储金、整存零取储金及存本付息储金等。该行同南洋一带侨胞关系较为密切,吸收侨汇较多,在厦门首屈一指。抗日战争开始后,迁往鼓浪屿继续营业。抗战胜利后,同年10月22日迁回厦门原址开业,设银行和储蓄两部,会计各自独立。原有信托部因业务清淡,划归银行部办理。该行在厦门信誉较佳,一般侨胞、商店多乐与往来,除存款外,还可透支,其最高额可达1亿元。
  厦门解放后,该行报经省人行转报华东区人行批准,于翌年1月5日复业,系指定办理侨汇银行之一。同年12月开始代理保险业务。1953年1月1日,同中南银行厦门分行合并成立公私合营银行厦门分行。
  (二)泉州分行
  1951年6月开业,行址在中山南路。经理由厦行经理杨迪康兼任。主要办理储蓄、信汇、存款、抵押放款等业务,系指定办理侨汇银行之一。1952年10月停业。
  七、农商银行
  农商银行,民国10年(1921年)创办。管理处初设北平(今北京),后迁上海。
  民国24年(1935年)12月20日,该行在本省厦门设立支行,行址在昇平路。经理叶文田。业务经营范围:各项存款、实业放款、贴现、汇兑及货物押汇、保管证券票据及贵重物件、买卖生金银及有价证券、代理募集债券、兼营储蓄业务。民国27年5月办理结束,迁往上海。
  八、中国工矿银行
  中国工矿银行,民国31年(1942年)9月成立。总行初设重庆,后迁上海。
  民国35年(1946年)5月10日,该行在本省厦门设立分行,行址在海后路28号。首任董事长黄本源,经理黄式厚。资本以华侨居多,业务重心以扶助工矿事业及策助华侨汇款,投资国内生产建设为宗旨。
  该行系抗日战争胜利后南来厦门创办的第一家私营银行。汇兑业务仅同上海、昆明、重庆、青岛等地有往来,吸收存款余额经常保持在八九亿元之间。除一部分用于各项放款外,余下的大部分调存总行,通常结存数在2~4亿元之间,联行月息高达10分。
  后因暗设虚帐,违反《银行法》,经厦门中央银行发现,于民国37年(1948年)12月13日起停止票据交换,停业清理。
  九、其它
  (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
  简称“上海银行”,民国4年(1915年)创立,总行在上海。该行曾在本省南平设立办事处,后奉总行电令,办理结束,起迄日期不详。民国32年10月4日开始发还该行存款,并限期于当月底前支取。逾期托其它银行以代收手续向上海银行江西分行洽取。
  (二)华通银行
  民国20年(1931年)4月创立,总行设上海。同年7月于本省厦门设立分行,何时结束不详。
  (三)复兴实业银行
  原名醴陵农民银行,民国24年(1935年)成立,行址在湖南省醴陵县。民国28年改组为复兴实业银行,总行迁长沙。民国29年,因抗日战争影响,迁来本省长汀县继续营业。民国33年1月,该行在本省南平设立办事处,处址在中正路。翌年11月30日办理结束。抗日战争胜利后,该行于同年9月迁回长沙。
  (四)亿中商业银行
  原名亿中企业银公司,民国24年(1935年)创立。民国38年1月24日,在本省厦门设立分行,行址在海后路1号,后因业务不振,同年8月25日停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