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二套人民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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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49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第二套人民币
分类号: F822.7
页数: 2
页码: 49-50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人行遵照国务院命令和总行指示,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具体部署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和收回第一套人民币工作。全省统一从1955年3月1日开始办理。
关键词: 福建省 第二套 人民币

内容

第一套人民币由于历史原因,面额大,单位价值低,在流通和计算方面有许多不便。为适应国家有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的愿望,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新中国的货币制度,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决定,自1955年3月1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和收回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第二套人民币1元等于第一套人民币1万元。
  省人行遵照国务院命令和总行指示,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具体部署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和收回第一套人民币工作。全省统一从1955年3月1日开始办理。
  第一套人民币兑换期限规定:一万元、五万元票在3月份内可以兑换也可以流通使用,4月份起市场停止流通,但仍可向银行兑换,5月1日起停止兑换;五千元票及五千元以下的票,可继续流通,5月10日起停止流通,在6月10日前仍可向银行兑换,至6月11日停止兑换。
  第二套人民币在本省发行后,全省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一切收付、交易计价、契约、合同、单据、凭证、记帐及国际清算等,都以第二套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原以第一套人民币计算的债权债务,包括国家公债,都按规定比率折合第二套人民币计算和清还。
  第二套人民币面额:主币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5种;辅币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6种。每种券别都印有汉、藏、蒙、维吾尔族四种文字。见表1-12、1-13。
  第二套人民币在本省发行后,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对健全国家货币制度、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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