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当代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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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48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当代货币
分类号: F822.7
页数: 8
页码: 46-53
摘要: 本章分述了福建省1949年到1988年,第一至四套人民币、金属辅币与流通纪念币的图案简介。
关键词: 福建省 货币 当代

内容

在以毛泽东主席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战争胜利发展,到民国37年(1948年)秋,各个解放区多已连成一片,全国解放在望。为适应新形势要求,中共中央于民国37年12月1日,在原有“北海银行”、“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统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发行人民币,陆续收回各解放区人民政权的货币,迅速清除国民政府发行的货币,并禁止外币、金银在市场上流通和买卖,人民币成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统一发行、币值稳定、唯一的合法货币,对支援解放战争、稳定金融物价、巩固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起了重要作用,今后必将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元为主币,角、分为辅币,按十进位,10分为1角,10角为1元。人民币“元”的汉字拼音为“YUAN”,符号为“¥”;有多种版式和面额。
  省人行从建行以来到1988年止,遵照总行规定先后在全省发行4套人民币。第一套人民币(简称旧币),本省从1949年8月开始发行,到1955年2月停止,根据国务院决定,由省人行负责收兑回销毁;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第二套人民币;1962年起发行第三套人民币;1987年起发行第四套人民币。上述二、三、四套人民币简称新币,在全省混合流通使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货币职能和作用。
  第一节 第一套人民币
  民国38年(1949年)8月25日,福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明令公布:“人民币为我国唯一合法货币,禁止银元和外币流通使用”。省人行在同日正式开始发行人民币,同时挂牌收兑银元,兑换率是银元1元兑人民币2000元。全省各级人行也先后发行人民币,并按牌价收兑银元。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各级银行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经过宣传发动,采取经济的和行政的有力措施,肃清旧通货,统一货币流通,稳定金融物价,克服各种困难,建立了统一的人民币市场。
  总行发行第一套人民币有12种券别,62个版别,最小面额为一元,最大面额为五万元。省人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有8种券别,34个版别,最小面额为五十元,最大面额为五万元,见表1-8、1-9。
  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币,同时收兑旧币,至12月31日止收兑第一套人民币的券别、金额,见表1-10。
  第一套人民币(收回数及库存,包括破损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签发销毁命令(1956年第9、10号),批准销毁数和实际销毁数均为15711.59亿元。见表1-11。
  第二节 第二套人民币
  第一套人民币由于历史原因,面额大,单位价值低,在流通和计算方面有许多不便。为适应国家有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的愿望,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新中国的货币制度,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决定,自1955年3月1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和收回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第二套人民币1元等于第一套人民币1万元。
  省人行遵照国务院命令和总行指示,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具体部署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和收回第一套人民币工作。全省统一从1955年3月1日开始办理。
  第一套人民币兑换期限规定:一万元、五万元票在3月份内可以兑换也可以流通使用,4月份起市场停止流通,但仍可向银行兑换,5月1日起停止兑换;五千元票及五千元以下的票,可继续流通,5月10日起停止流通,在6月10日前仍可向银行兑换,至6月11日停止兑换。
  第二套人民币在本省发行后,全省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一切收付、交易计价、契约、合同、单据、凭证、记帐及国际清算等,都以第二套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原以第一套人民币计算的债权债务,包括国家公债,都按规定比率折合第二套人民币计算和清还。
  第二套人民币面额:主币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5种;辅币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6种。每种券别都印有汉、藏、蒙、维吾尔族四种文字。见表1-12、1-13。
  第二套人民币在本省发行后,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对健全国家货币制度、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节 第三套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自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币。本省从4月20日开始全面发行。第三套人民币的主币有4种券别和版别;辅币有3种券别和5种版别。见表1—14、1—15。
  第三套人民币印制精良,图案美观大方,是本省发行和流通时间最长的一套人民币,它增强了人民币的反假防伪能力,为健全我国货币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本省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币期间,省人行于1964年4月遵照总行指示,布置全省各行处收兑苏联代印制的1953年版人民币3种票券。券别有:深绿色“井岗山”图案的三元券;酱紫色“各民族大团结”图案的五元券;黑色“工农”图景的十元券。
  第四节 第四套人民币
  1987年4月25日国务院颁布发行第四套人民币的命令,由中国人民银行从1987年4月27日开始陆续发行,这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繁荣,社会商品零售额大幅度增长,要求货币发行总量和券别结构与之相适应,进一步健全货币制度,方便货币交易核算和流通使用而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和第二、三套人民币同值流通使用。
  本省于当年4月27日开始陆续发行。第四套人民币的主币有6种券别和版别;辅币有3种券别和版别。见表1-16、1-17。
  第四套人民币的辅币一角、二角、五角券,主币一元、二元、五元、十元券的币面都采用我国14个民族人物头像,发扬了我国民族艺术传统特点;主币背面图景取材我国名胜古迹、名山大川、鲜明表现出我国民族风格,且增加了50元、100元两种券别,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便于流通使用,充分发挥人民币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这套人民币在本省发行后,受到全省人民的喜爱。
  第五节 金属辅币与流通纪念币
  本省从1957年12月起,结合第二套人民币开始发行一分、二分、五分3种铝镁合金辅币(简称硬分币),和纸分币等值流通使用。分合金币正面都铸有国徽和国名,背面铸有麦穗、币值和年号,币色银白,其直径:一分币为1.8厘米,二分币为2.1厘米,五分币为2.4厘米。
  1980年4月15日,本省结合第三套人民币发行一角、二角、五角3种铜锌合金辅币,和市场流通的纸辅币同值使用。3种角币的正面都铸有国徽和国名,背面为齿轮、麦穗、币值和年号,币色金黄,其直径:一角币为2厘米,二角币为2.3厘米,五角币为2.6厘米。同年还发行面额一元的铜镍合金主币,和第二套、第三套人民币混合流通使用。元合金币的正面铸有国徽、国名和年号,背面铸有长城图景和币值,币色银灰,直径3厘米。
  中国人民银行自1984年10月1日起,发行一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流通纪念币”共3种,正面为国徽图案,背面分别铸有开国大典、民族大团结和华表、松树、仙鹤、长城组成的象征祖国万岁的图景。面额都是人民币一元,本省发行12.4万元。
  1986年9月20日,本省又发行“国际和平年流通纪念币”1种,正面国徽图案,背面铸有和平雕塑像,面值一元,本省发行46万元。
  1988年12月1日发行“中国人民银行成立40周年流通纪念币”1种,正面图案为国徽,背面图案为中国人民银行大楼楼景,面值一元,本省发行6万元。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在1985年为纪念西藏自治区成立20周年,和纪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以及1987年纪念内蒙古自治区成立40周年,先后发行5种流通纪念币,面额、币值、币色、重量、直径都和元合金币相同。1987年11月20日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运动会流通纪念币”一套,每套3枚,纪念币正面图案为第六届全运会会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运动会”字样,背面图案分别为足球、排球、体操运动员形象。面值都是一角。这些流通纪念币虽不在福建发行,但也有从外省流入的。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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