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纸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4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纸币
分类号: F822.7
页数: 7
页码: 38-4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16年(1927年)年底前后,福建省上杭县蚊洋乡农民协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蛟洋农民银行,发行流通券,这是本省最早由中国共产党须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随着闽西、闽北和闽东三块区域革命根据地的相继建立,各根据地开始发行各种流通券、银毫票、银元票以及代用票。在解放战争时期,闽西、闽中根据地也发行纸币。由于各根据地所处的客观环境不同,经历的时间长短不一,故货币发行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关键词: 福建省 革命根据地 纸币

内容

民国16年(1927年)年底前后,福建省上杭县蚊洋乡农民协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蛟洋农民银行,发行流通券,这是本省最早由中国共产党须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随着闽西、闽北和闽东三块区域革命根据地的相继建立,各根据地开始发行各种流通券、银毫票、银元票以及代用票。在解放战争时期,闽西、闽中根据地也发行纸币。由于各根据地所处的客观环境不同,经历的时间长短不一,故货币发行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在闽西,纸币的发行经历由信用合作社分散发行,到闽西工农银行相对集中,最后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统一发行的过程;闽北则始终由政府银行集中统一发行;闽东尚处在分散发行的阶段。就本省根据地货币发行的主体而言,有银行、合作社,苏维埃政府,还有以部队的名义发行纸币的。
  一、银行纸币
  (一)蛟洋农民银行流通券
  蚊洋农民银行是中国共产党在上杭县北四区领导农民运动中,由蚊洋乡农民协会组织创办的。该行成立后即发行以银元为本位的流通券共4000元,面额有一角、一元两种。在蚊洋乡及毗邻的龙岩大池和连城庙前、莒溪一带流通使用。翌年5月,因受当时形势所迫而停业,所发行的流通券也停止使用。
  (二)闽西工农银行银元票
  闽西工农银行于民国19年(1930年)11月7日在龙岩成立,11月25日首期发行面额一元的银元票3万元。闽西苏维埃政府在《关于发行闽西工农银行纸币的布告》中指出:闽西工农银行所发行纸币为暂行纸币,与银元等值流通,各级政府和合作社负责兑现。民国20年,闽西工农银行又发行另一种版别的暂行纸币和辅币。
  闽西工农银行银元票的印制,先由龙岩县“东壁斋”印刷社承印,后由工农银行接管,在永定虎岗印制1931年版暂行银元票和其他辅币。
  该行银元票面额版式有:
  一角辅币券。票面颜色土红和草绿套色,石版印刷,票幅88×55MM,民国20年(1931年)发行。正面主图由太阳、红旗以及民众进城等图案组成;背面标明发行单位和面值的英文字样。
  二角辅币券。票面颜色深兰和土红套色、石版印刷,票幅88×55MM,民国20年(1931年)发行。正背面主图与一角券相同。
  一元券。石版印刷。版式有二:一种是1930年版,票面深绿色,票幅145×80MM,正面主图由马克思、列宁像及“凭票兑付通用银元”和“暂用钞票”等字样组成;背面主图为镰刀、锤子外套五星图案。另一种是1931年版,票面土红色,票幅150×90MM,正背面主图和1930年版相似,但整个票面的图案更繁杂,防伪性提高。钞票左边加盖骑缝章和存根编号。
  闽西工农银行银元券发行后,在群众中逐步获得信誉,在闽西革命根据地广泛流通。民国21年(1932年)7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纸币开始发行后,该银元票即停止发行,逐步收回。由于该票信誉高,群众欢迎,仍有部分在市场上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流散于民间的闽西工农银行银元票,由当地人行负责收兑。
  (三)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银元票
  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原名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于民国20年(1931年)底在崇安县(今武夷山市)大安成立。后由于隶属关系和根据地更改名称,先后改称闽赣省苏维埃闽北分区银行和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该行三易其名,曾分别以三个银行的名义发行纸币,这三种纸币均以银元为本位,由闽北分区印钞厂印制,在闽北根据地内流通使用,各县、区苏维埃政府负责纸币的兑现。
  1.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银元券
  该券发行于民国20年(1931年)1月,有一角、二角、五角、一元四种面额。颜色、图案、背面文字均为:正面黄兰红套色,票面底纹有篆书“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字样;主图正中为镰刀、锤子、红五角星图案,两边是面额及花纹图案。背面绿色,印有发行纸币规定:“本行钞票,现银一律;准备基金,十分充足。工农士兵,携带轻便;县苏区内,都可兑现。买卖完税,毋许折扣;倘被查出,定必彻究。发行纸币,信用攸关;如有伪造,从严惩办。”发行时背面还加盖银行方印及行长或副行长印〓,五角券和一元券正面左右还加盖“赣东北省苏维埃闽北分区银行印”骑缝章。四种面额银元券票幅分别为:一角券98×67MM;二角券107×60MM;五角券124×78MM;—元券132×90MM。
  2.闽赣省苏维埃闽北分区银行银元券
  民国22年(1933年)6月闽北根据地改隶闽赣省管辖,闽赣省苏维埃闽北分区银行没有设计新的版式纸币,仍沿用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纸币版式,只是更换行长印〓,并将加盖在票面左右的骑缝章改成“闽北分区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印”,以示区别。据现有资料,这一时期仅发行面额一元的纸币。
  3.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银元券
  该券发行于民国23年(1934年)11月,面额有一角和一元两种。除一角券正面底纹为小红点、一元券无底纹外,其余图案及币面文字与赣东北省苏维埃银行闽北分行纸币基本相同。其票幅分别为:一角券90×67MM,—元券136×88MM。
  以上三种银元券在民国24年(1935年)1月闽北苏维埃政府撤离大安后,停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遗留民间票券由当地人行负责收兑。
  (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银元券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银元券于民国21年(1932年)7月开始发行。该券在福建境内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福建省分行发行。流通范围主要在闽西根据地,但也有随着中国工农红军的活动而流通到闽北、闽东等根据地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银元券面额与版式有:
  五分券。民国21年(1932年)发行,票幅82×49MM,票面主图为列队行进中的红军。
  一角券。民国21年(1932年)发行,票幅98×56MM,票面为花纹组成的图案。
  二角券。有民国21年(1932年)和民国23年两个版别。票幅94×69MM,正面主图为列宁正面像,背面由地球、镰刀、锤子、禾穗等图案组成。
  五角券。民国22年(1933年)发行,票幅104×65MM,票面为花纹图案。
  一元券。有民国22年(1933年)和23年两种版别。票幅119×66MM,正面为列宁正面头像,背面为花纹图案。
  民国23年(1934年)10月红军北上长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银元券随着各根据地的陷落而逐渐停用,其遗留民间的票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人行负责收兑。
  二、合作社纸币
  民国18年(1929年),在闽西苏维埃政府倡导下,闽西革命根据地的永定、上杭等县许多区乡成立信用合作社。其中一些信用合作社发行纸币,以满足市场对辅币的需要。此外,一些消费合作社为解决交易中找零之需,也发行辅币。这些纸币流通范围仅限于发行机构所在的区乡。苏维埃政府对合作社发行纸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规定各合作社发行纸币须报经闽西苏维埃政府批准,发行数量不得超过资本的半数,超过部分责令其收回。民国20年3月,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定,纸币应由政府银行集中统一发行。为此,闽西苏维埃政府规定各合作社不得再增发纸币,已发行的用现金(银元)逐步收回。
  民国38年(1949年),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闽粤赣边区革命根据地迅速扩大。为使根据地不受国民党统治区金元券崩溃和货币市场混乱的影响,闽粤赣边区财经委员会决定以“闽粤赣边区军民合作社”的名义发行流通券,在根据地内流通使用,取代港币、银元以至实物货币,统一货币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流通券由当地人行负责收兑。
  本省革命根据地有几家合作社发行纸币已无确数可稽,根据所见实物和资料证明有下列几种合作社纸币:
  (一)永定第三区信用合作社银毫票
  该银毫票实际系永定第一区信用合作社发行。民国18年(1929年)11月,永定县丰田里湖雷乡成立信用合作社,因其所在地行政区划属第三区,故名永定第三区信用合作社。民国19年2月9日,永定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对全辖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原第三区改称第一区,信用社也随之易名为“永定县第一区信用合作社”。该信用社一成立即着手准备发行纸币,就在即将发行的前六天,信用社名称更改,为解决纸币发行名实不一的问题,根据当地群众称呼湖雷及周围地区为“丰田里”的习惯,在钞票正面加印红色“丰田区信用社”六字,背面两端加印“丰”字,以示原第三区信用社钞票,已改由丰田里第一区信用社发行。
  民国19年(1930年)2月15日,“永定第三区信用合作社银毫票”开始发行,有一毫、二毫、五毫3种面额,由永定湖雷进化社印制。该票今仅见“壹毫”1种,收藏于龙岩地区永定县革命纪念馆。票幅107×65MM,石印双面,正面草绿色,主图为镰刀、锤子外套五角星图案;背面土红色,主图是北京天坛祈年殿图景。券正面左右印有统一编号“No.720821”,发行时再书写发行编号。该票发行后在第一区辖内流通。民国20年三四月间,永定第一区信用合作社停办,银毫票停止使用。
  (二)永定县太平区信用合作社银元票
  永定县太平区信用合作社成立于民国18年(1929年)10月,该信用社发行的纸币面额仅为一元一种,系石印双面印刷。正面为红色,主图是天坛图景;背面为浅绿色,由花纹图案和“壹圆”面值文字组成。纸币与银元等价使用,流通使用的范围除太平区管辖地区外,龙岩县城的“谦记”金银店还为太平区信用合作社办理纸币兑换。民国20年7月国民党军队攻打虎岗,太平区信用社被迫停止营业,所发纸币一直流通至民国21年下半年。
  (三)上杭县北四区信用合作社流通券
  上杭县北四区信用社成立于民国18年(1929年)10月。该信用社成立后即发行流通券,流通券以银元为本位,面额有二角、五角两种。流通范围不仅北四区所管辖的区域内,而且在连城县庙前和龙岩县的大池、小池一带也可以使用。
  (四)杭武县坑口墟消费合作社银毫票
  坑口位于福建省上杭县大厚乡中心。民国20年(1931年)1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将上杭、武平两县合并,建立杭武县。该县第三区和所辖的第二乡苏维埃政府均设于坑口。这里商业比较发达,墟场贸易活跃,当时闽西工农银行的一元票虽已发行,但辅币券尚未印发,市场交易找零困难,加上银毫和铜元被奸商操纵,兑换率混乱,一地一价,严重影响当地商品交易正常开展。杭武县第三区苏维埃政府为疏导货币流通,活跃市场,推动苏区经济发展,决定在坑口墟发行银毫票:由于当地未设信用合作社,经报闽西苏维埃政府批准,以坑口墟消费合作社名义于民国20年1月发行银毫票。该票为雕版木刻印刷,票幅14085MM,正面红绿套色,主图由镰刀、锤子外套五角星以及马克思、列宁头像组成;背面深兰色,书有“坑口墟消费合作社”及“凭票兑付净洋壹毫伍厘”等字样。
  当时,闽西根据地内流通的各种银毫,因成色不同,兑换率也不统一,闽西苏维埃政府为稳定市场,规定各种银毫的比价为:时洋(①指民国21年福建银币厂铸造的银辅币,是年为癸亥年,亦称癸亥毛。)18毫兑换大洋1元,时洋10毫兑换净洋(②指黄花岗银毫和民国8年至民国10年广东省造的银毫,也称净毫。)7.5毫,大洋1元兑净洋13.5毫。为方便兑换,坑口墟消费合作社银毫票将面额定为“净洋壹毫伍厘”,1张银毫票可兑换2枚时洋,9张可兑换大洋1元。
  该票发行量1000张左右,在坑口一带流通使用。发行当年5月受所谓“肃清社会民主党”运动影响,杭武县第三区苏维埃政府被强令解散,坑口墟消费合作社银毫票也停止流通。
  (五)闽粤赣边区军民合作社闽西分社流通券
  民国38年(1949年)5月初,闽粤赣边区财经委员会决定成立军民合作社,发行流通券,作为边区的合法货币投放市场,闽粤赣边区军民合作社下设大埔、闽西两个分社,分别负责粤东北和闽西南地区的发行工作。该年6月18日闽粤赣边区军民合作社闽西分社开始发行流通券(简称闽西流通券),该券以银元为本位,每10元折合民国3年造“袁大头”银元1元。
  闽西流通券有五分、一角、一元、十元4种面额6种版别。
  五分券。浅红色单面石印,版别有两种,一种为“军民共耕图”,票幅101×49MM,券面是战士和农民共同挥锄耕作的图案;另一种为“送征图”,票幅101×49MM,券面是群众为出征战士送别的图案。
  一角券。红棕色单面石印,版别有2种:一种为“山林红旗图”,票幅108×51MM;另一种为“山川行船图”,票幅108×51MM。
  一元券。靛青色单面石印,券面为“运粮进城图”,票幅135×65MM。
  十元券。紫红色双面石印,票幅125×62MM,正面主图为光茫四射的五角星;背面主图是人民群众慰劳解放军战士的场景。
  闽西流通券和大埔分社流通券,统一由总社委托大埔县文化印务局印刷厂印制,其大小、图案、面值皆相同,为便于区别,发行时票面分别加盖“闽西”、“大埔”字样和发行编号。闽西流通券流通范围,主要在永定、上杭、龙岩县城及其主要集镇,同大埔分社流通券可相互流通使用,两分社不定期将所收流通券交换,差额以银元或港币抵补,该券实际发行总额为99012元。1949年10月,人民币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部队南下流入闽西后,闽西流通券即停止发行,已发行的仍在市面流通。195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在闽西各县的分支机构,以流通券1元比人民币250元的比价收兑。
  三、苏维埃政府纸币
  闽东革命根据地形成于民国23年(1934年)初,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福建创建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闽东苏维埃政府及一些县、区工农政权,为适应经济斗争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因地制宜以苏维埃政府名义发行货币。这些货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印制较简单,被群众称作“白条”的苏维埃政府纸币;另一类是借用商店发行的纸币,加盖苏维埃政府印记后发行的苏维埃政府代用票。
  (一)苏维埃政府纸币
  1.闽东苏维埃政府纸币
  民国23年(1934年)2月闽东苏维埃政府在福安柏柱洋成立,不久即发行闽东苏维埃政府纸币,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等3种。该纸币印制简单,纸质较差,流通范围主要在闽东苏维埃政府所在地柏柱洋一带。同年10月由于国民党军队的“围剿”,该纸币停止流通。
  2.安德、福霞和安福三县苏维埃政府纸币
  民国23年(1934年)2月,闽东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以根据地中心福安县及毗邻的宁德、霞浦、寿宁等县交界部分地区组合成立安德、福霞、福寿、安福四个边区县。安德、福霞、安福县苏维埃政府都曾印制发行纸币。安德县苏维埃政府纸币,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和二分、五分等5种;福霞县苏维埃政府纸币,面额有一角、五角等种;安福县苏维埃政府纸币,面额有一角、二角、三角、五角等4种。上述三种纸币印制均较简单,流通范围主要在各该苏维埃政府管辖的区域内。民国23年底,闽东根据地大部分地区为国民党军队攻占,以上纸币先后停用。
  3.福寿县苏维埃政府纸币
  民国24年(1935年)夏至民国26年初,中共闽东特委在寿宁县领导建立了以岗垄为中心的福寿根据地,在此期间以福寿县苏维埃政府名义发行了被群众称作“白条”的纸币,其面额有五分和一角两种。这种纸币在群众中有较高信誉,不仅在根据地内流通使用,甚至流通到根据地以外的一些地区。民国26年初,福寿根据地遭破坏,该纸币遂停止使用。
  (二)苏维埃政府代用票
  1.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
  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是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的闽东革命根据地货币实物。该纸币发行于民国23年(1934年)六七月间,券别有三角和五角两种。安福是闽东苏维埃政府所辖的边区县之一,建制于民国23年6月,由福安东部、霞浦柏洋的部分地区以及柘荣的富溪等地组合而成。由于霞浦历史上曾是福宁府所在地,故安福县即为(福)安和福(宁)的边区县。该县下辖六个区,中区是其中之一。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建制当时,借用东昆村协升昌渔货店的私票加盖苏维埃政府印记后,发行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该票形制分别为:三角券,双面石印,票幅170×83MM,票形为直式,正面兰、黑、咖啡三色套印,原票面有“福安东昆协升昌”和“凭票支大洋叁角正”等字样,以及民国16年福建省造“总理纪念币”一角银毫等图案,“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兑”兰色直式印章加盖在票面正中;背面为横式,黄色,正中为北京北海白塔图景,以及表明发行单位和面额的字样。苏维埃政府发行时在票面下方加书“1934”表示发行时间,并在左边加盖“财政部印”的小方印。五角券,双面石印,票幅173×83MM,正面黄、兰、黑三色套印,除表示面值的图文外,其他形制与三角券大致相同;背面为横式,咖啡色,正中为北京天坛祈年殿图景,苏维埃政府发行时加盖的标志均与叁角券相同。
  安福中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在中区苏维埃控制的区域内基本上都可流通使用,苏维埃政府负责兑换银元。民国25年(1936年)初,该代用票停止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福安县人民政府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委托人行在各地营业所负责收兑苏维埃政府发行的纸币,该代用票由当地人行负责收兑。
  2.福寿县上北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
  福寿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于民国23年(1934年)5月,年底福寿县上北区苏维埃政府为解决经费问题,决定借用福安太逢“锭记”杂货店的私票,发行福寿县上北区苏维埃政府代用票,用于支付区苏维埃政府的日常开支,数量有二三百元。该代用票面额有二角、三角两种,票形直式红色,双面印刷,民国24年初停止流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

《福建省志·金融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至1988年,以本省金融活动的主要客体、主体、服务方式、管理方法为纲,采取篇、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各篇同一层次的分类标准力求统一,特殊情况,酌设其他标准辅助。为突出重点和特色,它综合反映志书断限以内福建省货币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领导机关、科研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将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积极作用。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