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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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465
颗粒名称: 二、普查
分类号: F552
页数: 4
页码: 436-439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1997年,根据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福建省开展第二次全国港口普查工作,2001年,根据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部署,福建省开展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2002年8月,交通部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内河航道普查工作。
关键词: 港口普查 公路普查 内河航道

内容

(一)港口普查
  1997年,根据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福建省开展第二次全国港口普查工作,省交通厅成立省级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航道管理局。全省6个港务局、闽江水系流域的三明市交通局和南平市交通委都相应成立第二次全省港口普查办公室,并制定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港口普查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港口普查,调查工作投入经费28万元,历时9个月顺利完成。省普查办被交通部授予“第二次港口普查先进集体”称号,2人被交通部授予“第二次港口普查先进个人”称号。
  普查的标准时间定为19%年12月31日。普查范围为位于福建省境内的内江、河、湖、海及人工运河、水库沿岸的全部港口以及专用码头。普查的对象为在福建省内注册的港口企业、从事港口生产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厂矿企业、物资部门专用码头、合资经营的港口生产单位)。渔港、船厂、水厂、地方轮渡、海洋工业供应基地等码头原则上未列入本次港口普查范围内,但兼营商港业务的部分均纳入普查。主要内容为码头泊位、吞吐量、堆场、仓库、装卸机械、港务船舶的基本情况。为使港口普查资料服务于港口管理工作,省港口普查办公室及时对港口普查资料进行指标归纳、分类汇总和文字说明,形成资料汇编。
  普查主要成果:
  其一,全省拥有生产性泊位407个,其中,沿海313个,内河94个;综合通过能力达货5064.3万吨、客1495.82万人次,其中万吨级泊位31个(通过能力货3089万吨、客33万人次)、千吨级泊位77个。
  其二,全省港口(码头)单位88个,拥有港口装卸机械1020台,其中,起重机械270台,输送机械83台,装卸搬运机械518台,专用机械121台。全省港口仓库面积25.83万平方米,堆场面积173.05万平方米,堆场容积93.96万立方米。拥有港务工程船舶138艘、总吨位2.89万吨。
  其三,全省完成港口吞吐量3539.64万吨,其中,内河77.8万吨,沿海3461.84万吨,外贸货物吞吐量1466.28万吨,集装箱货物吞吐量59.95万标箱。旅客吞吐量531.07万人次,其中内河174.68万人次,沿海356.39万人次(见表7-51)。
  (二)公路普查
  2001年,根据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部署,福建省开展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0年12月31日。普查方法采用实地测量方式。普查的范围为全省所有国道(含国道主干线)、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同时,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村道路的现状及通达情况,还要求对国、省、县、乡和专用公路以外的村道进行调查。凡是人工修建、路基宽度达到4.5米及以上的等外路全部计入普查范围。主要内容有公路里程和构造物情况、公路通达情况、县级以上公路路况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公路数据库及绘制公路网图集。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公路局,并制定下发《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工作方案》手册,全省共投入公路普查资金2007万元,购置普查设备126台、计算机207台、GPS5台,举办5次公路普查技术培训,投入普查工作人员1562人、调查工作量约12万工日,历时9个多月按时完成普查工作。福建省公路普查办公室、莆田市交通局公路普查办公室、厦门市公路局公路普查办公室获得交通部“先进集体”称号,6人获得交通部“先进个人”称号。
  根据交通部要求,普查办组织编写《福建省第二次公路普查资料汇编》(对外公开),还对普查明细数据资料进行整理,编制《福建省第二次公路普查内部资料》(共10卷,省级和九地市各一卷)。
  普查主要成果:
  全省公路总里程53506.368公里、桥梁10307座、隧道83座。其中按行政等级分:国道2443.43公里、省道5451.571公里、县道12526.466公里、乡道27101.197公里、专用公路5983.704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350.793公里、一级公路345.907公里、二级公路5444.412公里、三级公路3508.010公里、四级公路30952.873公里、等外公路12904.373公里。按路面等级分:高级路面12426.491公里、次高级路面10404.221公里、中级路面17017.086公里、低级路面8793.075公里、无路面4865.495公里。
  (三)内河航道普查
  2002年8月,交通部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内河航道普查工作。11月,省交通厅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挂靠省航道管理局,负责普查具体工作。全省除厦门外,福州、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8个设区市交通局也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确定2002年10月在福州市开展试点工作。11月25日,省交通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内河航道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调查工作进行布置。
  普查的标准时间定为2002年12月31日。内河航道普查对象:一是所有已进行航道定级的内河航道(含专用航道);二是尚未定级但近年内进行航道建设或有航道开发价值的内河航道;对于已定级,但因碍航建筑物等因素暂时断航的内河航道和由于其他因素不通航的内河航道均进行普查。主要指标:航道里程、枢纽数量、通航建筑物数量、过河建筑物、航标等。为使普查成果能够为今后全省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统计等各项工作服务,实现数字化管理。普查办组织编写《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内河航道普查资料汇编》。
  普查结果,全省共有29个水系,663条河流,河流总长13569公里。全省151条内河航道拥有航道总里程3955.39公里(其中20公里为界河航道),占河流总长的29.2%。其中闽江流域拥有航道里程2148公里,占航道总里程的54.3%,九龙江流域拥有航道里程515公里,占航道总里程的13.0%。内河通航总里程3245.28公里,占航道总里程的82.0%。其中,一至四级航道里程328公里,均可通航,占通航总里程10.1%。一级航道107.84公里,分布在闽江50公里、九龙江9公里、洛阳江以及水北溪,这些航道均为河流的入海口,可乘潮通航较大吨位的海轮,如闽江口通海航道可乘潮通航2万吨级海轮,九龙江河口小猫屿-一比疆航道可乘潮通航5000吨级海轮。二级航道20.25公里,分布在闽江13.9公里以及鹿溪等。三级航道52.05公里,分布在九龙江4.95公里以及交溪、水北溪等。四级航道148.06公里,分布在闽江126.41公里和晋江、洛阳江等地。五至七级航道有947.25公里,其中通航里程940.45公里,占通航总里程的29.0%。等外航道2679.94公里,其中通航里程1976.63公里,占通航总里程的60.9%。航标802座,枢纽141处,水上过河建筑物1450座,主要临河设施189座。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省内河航道现状等级、通航情况和跨河、过河、临河建筑物等基本情况。将尚未进行定级但近年内进行航道建设或有航道开发价值的内河航道纳入普查范围,新增普查航道共332.64公里。其中旅游航道95.52公里,如南平武夷山九曲溪航道。延伸已定级航道116.06公里,如三江口航道,以及内河人海口航道83.18公里,如后渚、沙埕航道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福建省志·交通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1990年至2005年这段时期福建交通发展的主要脉络、重要事件和发展成果。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交通规划、普通公路、高速公路、科技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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