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运输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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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45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运输市场管理
分类号: F512.7
页数: 7
页码: 381-387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交通厅运输市场管理1991一1993年福建省道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1991-2005年福建省道路运输生产情况。
关键词: 交通厅 运输市场 管理

内容

1990年4月18日,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成立,全省各地(市)、县、乡运管机构也相继成立,形成由省、地(市)、县、乡运管机构组成的管理网络,担负起“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职能,全省形成块块主管、条条指导的运输管理格局。
  1991年,根据交通部《关于进一步搞好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善始善终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的通知》,经过3年的整顿治理,初步建立开放有序的运输市场。公路客运线路管理制定跨地区以上线路班次审批十条原则,采取“总量下达、地市安排、逐级平衡、省局审批”的办法,坚持以国营为主、集体为辅、个体补充的指导方针,确保国营运输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全省共安排跨地区客运班次1739班,其中国有企业占59.91%,集体企业占14.3%,个体占22.2%,“三资”企业占3.59%。重新换发统一制作的跨地区客运线路标志牌,明确规定旅游客车、出租包车、临时加班车线路的使用和发放。对全省38家运输企业(共有客车670辆、货车10辆、集装箱拖挂65辆)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进行清理整顿,清理一批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已过期的企业,对部分经营范围与批准证书不符的企业进行纠正,34家“三资”企业报交通部审验批准。从严查处公路“三乱”行为,扭转不良风气。1992年4月1日,福州汽车北站率先向社会开放,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推动运输企业转变经营方针,实行站队分离,促使县级以上企业车站全部向社会开放,实现“车进站,人归点”。水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整治五项措施:坚持“内外并举、以外部内”的运输方针;坚持优质服务的经营方针;坚持“先审批后购置”原则;坚持建立船舶各项岗位责任制,防走私、偷渡等违法行为;加强港澳航线在香港口岸的代理工作,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涉外运输秩序打下基础。港口经营行为整治积极围绕“服务态度、装卸质量、收费标准、行业风气”4个方面整顿治理。根据“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整顿秩序、提高效益”的原则,制定颁布《福建省从事国际航运船公司(船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审批暂行管理规定》等。航运企业、沿海港口的经营行为整治后,保证完成省重点物资运输任务。随着对外开放,外资出口量逐年增大,航行国际航线尤其是港澳地区的船舶逐年增加。
  1992年5月,省交通厅制定“道路、水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验收评分标准”,实行省考核地(市)、地(市)考核县(市)、县(市)考核乡(镇)的分级负责制。
  1993-2000年,根据交通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若干意见》和《“九五”期间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规划》的要求,按照“深化管理、规范市场、抓好队伍、促进发展”的方针,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目标,行业管理把重点放在培育和改善市场环境、规划市场运作上。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鼓励引导运输经营者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道路,提高服务质量。各种经济成分进入市场平等竞争,基本解决乘车难、运货难、修车难的问题,形成运输主体多元化、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强宏观调控,促进运输资源合理配置。坚持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引导优先发展更新技术先进、高效低耗型车辆。客运车辆审批以报废更新为主,引导鼓励经营者购置或更新中、高档车和卧铺车,城市出租车向轿车型发展,箱式农用车从严控购。货运车辆只批不控,主要引导发展大吨位和专用型货车。通过调控,初步实现高中低档齐全、大中小专配套的客货运输车辆结构。研究制定《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线路班次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搞好旅客运输布局,满足不同层次的运输需要。根据旅客流量流向和车型车次的特点,合理投放运力。鼓励发展农村运输,城乡之间客运线路主要安排中档车和普通车,投放运力占总量的70%,跨地(市)以上线路主要安排中高档车和卧铺车,投放运力占总量的30%。重新修订《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开业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按照企业的规模、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进行类别划分,抓好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查和年审。加强客运站(场)、线路和运输、维修经营业户的清理整顿和开业条件审查。开展“三清理”(清理经营资质、车站、线路)工作,全省共核定客运一类企业25家、二类企业67家、三类企业66家、四类企业108家。清理经营松、散、乱的客运企业63家,注销其经营许可证;限期整改的客运企业37家,清理客运线路70多条、82辆车。
  “十五”期间,对运输市场的管理逐步由审批型向管理型、服务型转化,由运力数量调控向运力质量调控转化,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化。2001年重点抓客货运输秩序整顿工作,制定《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整顿实施意见和千分制考核办法》,结合春节运输开展全省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与省交警总队联手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抓安全、保畅通工作,重点打击客运超载等违规违章经营行为,取缔农用车、柴三机载客运输。规范处罚、客运线路审批及机动车辆检测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探讨更加公平、公开、公正、有效的审批及管理方式,加大处罚和审批公开化和透明度,把运管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省交通厅、经贸委、公安厅、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福建省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开展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召开全省各设区市的市交通局(委)分管局长紧急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危险货物运输须知》宣传册,抽查3个运管所、12家企业,及时将抽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上报交通部。水路运输管理结合航运企业(船舶)年审和水运市场潜力整顿,对不参加年审的公司、船舶进行清理,共清理航运企业37家。执行交通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老旧船舶管理规定》、《关于整顿和规范个体运输船舶经营管理的通知》和《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等,制定《福建省运输管理局水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方案》,引导航运企业进行结构调整,促进航运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引导12家航运企业完成改制工作。
  2002年,道路运输管理结构调整以道路、货运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为契机,引导运输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改变道路运输企业“散、弱、小”的局面。福州、龙岩、三明、宁德等地区企业进行联合重组,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加大运力宏观调控力度,淘汰老旧车辆,更新高中级客运车辆和大吨位集装箱运输车辆。根据交通部《关于继续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市场清理整顿,加大清理车辆挂靠企业的力度,推行公司化经营。取消837班长期未进站经营的客运班线,在《福建日报》和福建运管网站向社会公告。制定《福建省非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客运线路审批透明度,推行线路审批“阳光工程”,组织进行“厦门一宁德”、“福州一宁德”、“泉州一宁德”高速公路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每条线路均有6家以上企业参加招投标。加大道路客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对2家申报客运二级企业、18家申报三级企业进行评审,17家客运企业通过评审,3家客运企业未通过。开展道路货运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完成4家二级企业的资质评审和20多家三级企业的评审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规范道路运输业户及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总结的通知》和《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通知》,审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44186家,年审率95%,合格率92.8%,审验道路运输车辆168811辆,年审率90%,合格率91.66%。水路运输开展年审和“船舶营运运输证”的换证、省内旅游船运输和高速船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完成船舶资质的评审工作,对船舶的频繁买卖实行监控管理。由于水上客运航速慢、周转环节多,水上客运总量进一步呈结构性调整,在全省运输市场中所占份额仅是道路客运的1.4%,沿海省际客运停航,水上客运主要从事沿海陆岛运输和闽江、九龙江水上客运及水上景点旅游运输。由于水上货运在大宗物资、集装箱大重件物资的长距离运输,特别是在外贸货物运输中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水路货运基本没有滑坡,福州内河货运占全省货运比重为86%,货物周转量占75%,沿海运输福州市、泉州市、省轮、厦轮和厦门市货运量占全省的90%,远洋运输省轮货运量占全省比重为37.18%,货物周转量占24.45%。
  2003-2005年,道路运输管理推行以客运线路改制为主的运输经营方式的改革,推广三明市线路改制经验。推行以资产为纽带组建股份制企业,以合同为约束机制组建客运联合体,以骨干运输企业为依托实行合作经营、以跨区线路为基础实行企业联合经营四种线路改制方式。对客运市场客运量、班线数量及实载率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分析道路运输市场供求关系,为行政许可决策提供翔实的数据。探索道路客运管理新机制,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管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实行客运班线经营制度,经营期限4~8年,经营到期收回经营权重新许可,打破线路经营权终身制。修改“客运违章记分考核办法”,对所有客运经营者的年度内的经营行为、质量信誉、交通安全等进行累计考核,改静态管理方式为市场监管方式,要求存在安全管理隐患大、经营行为差、服务质量重大事件等行为的经营者退出市场。提出发展农村客运、减免交通规费等建议,向省经贸委、省政府安委会反映情况,促成颁发《关于厢式农用车载客运输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和《关于禁止非客运车辆载客,积极发展农村汽车客运的意见》。全省共淘汰厢式农用车9000多辆。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通过调研、座谈,组织起草《“农村客运冷热线”搭配实施意见》。开展农村客运车型研究,加大农村客运场站建设力度,推动出台《福建省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和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征集农村客运站场、车辆标识,完成客运站场、候车亭设计方案。开展道路客运站评先评优及整治工作,通过简报、公文形式通报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全省96个二级以上客运站共评出先进客运站34个,示范先进客运站12个,全省站务管理先进工作者57位,对2个客运站实施降级处理。
  水路运输管理有序进行。除设立航运企业,建造、购买水路客运船舶和液货危险运输货物船舶采取审批方式,购买国外进口运输船舶、国际海运船舶驶入国内市场、国内建造新货船、集装箱班轮内支线采取登记方式管理外,基本取消运力审批。《国际海运条例》颁布实施后,按照国际惯例运作,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强化航运市场的监督,维护水运市场秩序。开展国内水路运输行业年度核查工作,通过对水运企业及其船舶的核查,促使经营者严格执行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换发“水路运输许可证”及“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资质登记证”,强化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督与航运企业经营资质的跟踪管理工作,坚持“谁审批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航运企业达到并维持相应的资质条件,促进船舶安全生产,保证资质跟踪管理落到实处。按照交通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老旧船舶管理规定》,结合水路运输市场的清理整顿,全面开展水运企业的资质评审,2003年共有135家企业通过审查,取得经营资格,对20家企业提出限期整改,取消83家企业的经营资格,强制其退出水运市场。2005年,对进入市场的经营者严格审查从业人员的资历、任职条件和运力规模,对进入市场的船舶严格审查船龄和适航水况,保证船舶适航。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不予准入市场经营,对不能维持经营资质条件的经营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取消10家航运企业的经营资格,8艘14.7万载重吨船舶被强制退出航运市场。加强运输的组织协调,建立水运应急预案。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福建省志·交通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1990年至2005年这段时期福建交通发展的主要脉络、重要事件和发展成果。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交通规划、普通公路、高速公路、科技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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