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共建文明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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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444
颗粒名称: 三、共建文明路
分类号: F542.7
页数: 2
页码: 354-35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国道324线福州至厦门段是福建沿海交通大动脉。1990年2月20日,省委决定,将军民共建“福厦文明路”作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要求福厦路沿线的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5市抓紧研究贯彻。3月16日,省委召开5市市委和省直有关部门、省军区负责人座谈会,研究落实军民共建“福厦文明路”事宜。会议要求在整治全过程中,从创建优质岗位、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和优美环境的总体要求出发,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使福厦路成为“安全、顺畅、繁荣、美化”的文明路。
关键词: 交通厅 共建 文明路

内容

国道324线福州至厦门段是福建沿海交通大动脉。1990年2月20日,省委决定,将军民共建“福厦文明路”作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要求福厦路沿线的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5市抓紧研究贯彻。3月16日,省委召开5市市委和省直有关部门、省军区负责人座谈会,研究落实军民共建“福厦文明路”事宜。会议要求在整治全过程中,从创建优质岗位、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和优美环境的总体要求出发,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使福厦路成为“安全、顺畅、繁荣、美化”的文明路。
  在省委作出共建“福厦文明路”的决定后,交通系统成立共建“福厦文明路”的领导小组及办事部门,广泛开展宣教活动,提出共建目标和任务。公路方面,要求做到路况好、路貌美、保畅通;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路肩整齐、边坡稳定、水沟畅通、桥涵完好、好路率达80%以上;里程碑、界限碑、站台牌、安全标志鲜明,要按二级公路标准,定期维护,保持全线畅通无阻。运输方面,要求做到安全优质、热情周到,要把客货安全无损地运送到目的地;对站务人员要求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有问必答、不错不漏;对驾驶入员要求做到谨慎驾驶、认真操作、进站报到、遵守法规。运管方面,要求做到行为规范、证照齐全、安全优质、秩序良好、收费合法;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清理路边的障碍物,整顿运输市场,强调文明服务。运管方面着手“五抓”:一抓出租汽车整顿治理。福州市对1158辆出租车统一管理,解决乱要价、乱停车和乱拉客的问题;厦门市对1230名出租车驾驶员分期培训,要求学习交通法规、文明经营常识,改善服务态度。二抓售票点整改。福州市对全市所有售票点的经营条件、经营形式、经营行为和总体布局进行审验,核准发给“许可证”16家26点,责令停业整顿20家24点,依法取缔13家13点,同时核定收费标准,保护旅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三抓占道停车问题。为确保路容美观和道路顺畅,一方面禁止各种车辆停放,一方面组织筹资在福厦路莆田段沿线修建30个公共汽车停靠棚,指定大型货车停放在停车场内。四抓车辆维修业的整顿治理。泉州市交通局对6家符合条件的维修业户确定为文明维护示范点,对35家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按照市共建办统一部署进行处理。五抓搬运装卸业整顿,处理乱收费,纠正区域封锁、欺行霸市行为,实行亮证经营,重新核发经营许可证。
  1993年7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省军民共建“福厦文明路”工作总结大会。会议指出,自1990年3月以来,在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努力下,全线57个路段有37个路段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达标路段,基本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年建成文明路的目标要求。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福建省志·交通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1990年至2005年这段时期福建交通发展的主要脉络、重要事件和发展成果。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交通规划、普通公路、高速公路、科技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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