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道路运输相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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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40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道路运输相关业
分类号: F542.8
页数: 21
页码: 243-2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90年至2005年道路运输相关业包括客运站、货运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驾驶入培训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道路运输 福建 相关业

内容

一、客运站
  “九五”期间,福建省按照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道路客运“三优”指通过汽车客运站的基础设施、精神文明建设和经营管理,实现道路客运服务的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三化”指为达到“三优”的基本要求,通过制定道路客运各项服务工作质量标准,实现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交通部JT/T200《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标准,开展创建部、省级文明客运站活动,促进客运站精神文明窗口建设。
  1995年9月,省运输管理局核准首批一级道路客运站12个:分别为福州汽车南站、福州汽车北站、莆田汽车站、泉州客运站、石狮长途车站、厦门湖滨、梧村汽车站、漳州长途客运站、龙岩客运站、三明永安长途客运站、建阳汽车站和福安客运站。一级(客货)运输站2个:莆田市运输站、南平市运输站。
  为了全面推行“三优”、“三化”目标管理,省运输管理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全省统一布置、统一要求,规范站务操作规程,消除“脏、乱、差”,完善软硬件设施,福州南站、泉州客运站、厦门湖滨站、龙岩客运站、永安客运站和建阳汽车站6个单位分别被评为“交通部先进单位”。24个一、二级客运站被评为“省级文明客运站”。
  1995-1996年,各地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客运站活动,福州汽车客运南站、建阳汽车客运站、厦门湖滨汽车客运站、龙岩汽车客运站、泉州汽车客运站、永安汽车客运站和福安汽车客运站被评为“省级文明汽车客运站”;厦门梧村汽车客运站和漳州汽车客运站被评为“创建文明客运站先进单位”;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汽车北站管理所、厦门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汽车管理所和三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驻车站办公室被评为“驻站管理所(办)先进集体”。
  1997-1998年,全省有24个汽车客运站获得“省级文明汽车客运站”称号,福州市4个,分别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福州南站、福州北站、长乐汽车站、福清汽车站;泉州市4个,分别为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泉州客运站、南安汽车站、石狮汽车客运新站、晋江市运输公司晋江汽车站;厦门市2个,分别为厦门特运总公司湖滨站、梧村站;漳州市2个,分别为漳州长运总公司漳州长途客运站、平和汽车站;龙岩市3个,分别为龙岩市汽车运输总公司龙岩客运站、上杭汽车站、长汀汽车站;三明市3个,分别为三明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三明西客站、永安客运站、明溪汽车站;南平市3个,分别为南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南平客运站、建阳汽车站、邵武汽车站;宁德地区3个,分别为宁德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德客运站、屏南客运站、福鼎客运站。
  至1999年,各地市基本建有1个中心枢纽站,配有适量的一、二级站,大部分县城建有1个二级站,配有适量的三级站,部分乡镇建有一定数量的三、四、五级站。2000年,全省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客运站基本上都已对社会开放,客运管理围绕着“车进站、人归点、站管车、服务好”为中心运作,道路运输站场的投资渠道由单一的国家投资转变为多渠道集资,站点隶属关系和经营方式由单一化发展为多元化。全省拥有客运站场313个(其中运输企业自办119个,社会集资194个)。
  2003年,全省共有15个一级客运站,分别为福州南站、福州北站、莆田汽车站、泉州客运站、石狮客运站、厦门湖滨客运站、厦门梧村客运站、漳州客运站、三明西客站、永安客运站、龙岩客运站、南平客运站、建阳客运站、宁德客运站和福鼎汽车南站。
  2004年,组织开展全省道路客运站专项整治工作,围绕“以人为本,安全优质,依法治政,规范服务,依靠科技”的指导方针,以坚持发展为前提,以立足安全管理为核心,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站场服务设施环境、促进智能化管理为重点。通过整治,基本实现四项目标:道路客运站安全管理明显加强,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客运站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人性化服务全面推进;客运站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智能化管理更加普及;客运站环境进一步美化,行业形象更加突出。通过专项整治,全省17个一级站、80个二级站达到《福建省道路客运站考核标准》的要求。
  1.闽运福州客运北站
  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下属国有非法人的专业道路客运企业,部级文明站,一级客运站。
  该车站2005年固定资产总额2542万元,占地面积4_5万平方米,在册职工223名。设有3个不同班线方向的旅客候车室,候车室面积2700平方米,座椅1040座,可提供5600人的阶段性最佳旅客候车条件。设有班车发车位42个(其中主发车位24个、区间短途发车位9个、专线发车位9个),日最佳旅客吞吐量为5万人,具备日吞吐旅客7万人的条件。该车站经营客运及行包托运业务,已覆盖全省各市县,并辐射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客运班车线路达150条,经过站点210个。日均发送班次1100班、旅客1.5万人次,全年客流吞吐量超过1000万人次,可实现站务旅客周转量11亿人公里以上,客票收入3亿元。
  2.闽运福州客运南站
  隶属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一级客运站。固定资产总额464万元。站区占地15436平方米,地处闹市中心,在南、北、西三个方向上,分别与福厦高速公路、324国道、104国道和316国道连接。有营运线路57条,日发班次700余班,日客流量1万人次,经营面覆盖全省各县、市,并辐射浙、苏、赣、鄂、鲁、粤、桂、沪及京7省2市。
  3.福州汽车西站
  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与福州鼓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股份合作制车站,2001年3月建成投入使用,一级客运站。车站位于鼓楼区杨桥西路,与京福高速路福州西大门相连接,总占地面积31亩,投资3000余万元,职工120人,是集旅行、饮食、住宿为一体的福州地区四大公路主枢纽之一。
  该车站服务设施完备,有进站营运班车400多辆,营运班线40多条,主要经营尤溪、屏南、古田、永泰、闽清和闽侯等线路,日发班次800余班,日均旅客发送量9000多人次。
  4.莆田汽车站
  隶属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客运站。1986年改扩建,占地面积约21亩,总建筑面积4947平方米。现有在册员工130名,资产总额6000万元,经营客运线路71条(其中省际19条、市际31条、区内短途21条),进站营运车辆368辆,日发班次1230班,日均发送旅客1.3万人次,年营收7000多万元。
  5.泉州汽车客运中心站
  隶属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85平方米,绿化面积2500平方米,资产总额8428.58万元。按照国家一级站标准设计、建设,站内有长短途中央空调候车室、X光行李安全检测仪、LED显示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全方位24小时电脑电视监控系统、智能语音广播系统和触摸屏查询系统等,站务作业全面微机化。拥有营运车辆935辆,已开通客运班线180条,覆盖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多个县、市,营运里程约16万公里,日发长短途客运班车1578班次,年旅客运量达388万人次。
  6.泉州客运站
  隶属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一级客运站,位于泉州市温陵路与泉秀路交汇处,固定资产总额781.6万元,占地面积22534平方米,绿地面积2565平方米。站内设有长短途快运空调候车室、X光安全检测仪、LED显示系统及全方位24小时电脑电视监控系统。2002年11月,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5年发送旅客量800万人次。
  7.石獅长途车站
  隶属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一级客运站,位于石狮市区,固定资产总额2812.5万元,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5412平方米。站内设施完善,站务作业实现电脑系统智能化管理,与总公司范围内的客运站点实现分步运务管理,配置电子屏幕显示、安装语音广播系统、危险品检测仪及电子触摸屏,能够让旅客查询市区交通图、班次营运线路图和班次信息等。已开通北京、上海、山东、辽宁、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广东、广西及陕西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内跨区、区内客运班线,营运线路达130多条,日发班车1200多班次,日均运送旅客2万多人次。
  8.晋江长途汽车站
  隶属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一级客运站,固定资产总额597万元,占地面积35251.89平方米,职工93人。拥有营运线路235条,日均发车515班次,日均运送旅客1.5万人次。
  9.厦门市湖滨长途汽车站
  隶属厦门特运集团有限公司车站管理分公司,一级客运站,位于厦门湖滨南路,员工85人,占地面积16024平方米,其中,站房面积7056平方米,停车场面积8968平方米。主营线路范围辐射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江西和海南15个省份及北京、上海、重庆3个直辖市和香港1个特别行政区。
  10.厦门松柏长途汽车站
  厦门特运集团有限公司车站管理分公司,一级客运站,车站总用地面积〗7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其中,候车室2000平方米,售票房600平方米,行包房1000平方米,站前广场3000余平方米),发车位18个,经营线路108条(覆盖全省各市、县,并辐射到江西、湖南、湖北、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上海、北京等省、直辖市),进站经营客运班车830辆,日发班车900多班次,日发送旅客约1万人次。
  11.漳州客运中心站
  位于漳州市区水仙大街和九龙大道交叉处,一级客运站,2005年9月20日起投入使用。固定资产总额3850万元,日发送旅客1万人次。占地面积40.2亩,由主站房、站前广场、停车场、加油站和维修车间等部分构成。其中,主站房底层占地面积54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00平方米,标准发车位22个,候车厅1500平方米,售票厅340平方米。站前广场面积2800平方米,停车场13500平方米。漳州至漳浦、华安、长泰、漳平、厦门、南通、常州、无锡、上海、南宁、贵阳、宁波、温州、平阳、武汉和长沙的客运班车由客运中心站始发。
  12.漳州客运站
  固定资产总额2200万元,一级客运站,占地面积17169平方米,其中,车场11000平方米,主站房3500平方米,候车厅1279.2平方米,售票厅463平方米,行李房927平方米。设12个发车位。日发班车327班次,营运班线达到28条,其中省际10条,车站旅客日流量约1万人次,主要运营道路旅客普客、高速运输。
  13.漳州客运西站
  隶属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客运站,位于漳州市胜利西路西洋坪地段,固定资产总额2100万元,建筑面积为6600平方米,2000年元月投入使用,2002年9月通过一级客运站考核验收,有员工30人,进站营运班车71辆,日发班车109班次。
  14.三明长途汽车客运站
  隶属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总额922.67万元,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98平方米,营运班线57条(通往闽、浙、赣、粤、沪、苏等省、直辖市的30多个地市),进站营运客车200余辆,日发班车400余班次,年疏运旅客167万人次以上,行包货物日吞量达500余件,年营收额超过4600万元。
  15.闽通三明汽车西客站
  隶属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客运站,固定资产总额1369.6万元,占地面积19-161平方米,有营运班线65条(可直达闽、浙、赣、粤等省的30多个城市),日发班次200班,日均接送旅客3000多人次,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
  16.永安长途汽车客运站
  一级客运站,资产总额294.77万元,占地7615平方米,建筑面积1235平方米,职工93人。运用微机与网络管理,采用LED信息发布及智能化信息双语广播系统。有进站营运车辆220辆,经营省内外及县内班线79条(可直达闽、沪、浙、赣、粤等省、直辖市,开通永安至福州、永安至三明、永安至上海、永安至宁德及永安至福清等直达班车),日发班次548班,全年平均日发送旅客6000多人次。
  17.南平汽车站
  位于南平市江滨南路8号,1996年建成投入使用,一级客运站。现有资产总额579万元,在册职工人数79人,占地面积7800平方米。拥有客运班线36条,其中,跨省8条、跨区19条、跨县9条。日发班次269班,其中,省际班次14班、跨地(市)班次90班、跨县(区)班次165班。
  18.建阳汽车站
  一级客运站,占地面积8196平方米(其中站房面积3026平方米),资产总额3362万元。开通客运线路46条(承担建阳汽车站发往全国各地如珠海、广州、深圳、汕头、厦门、石狮、福州、龙岩、三明、大田、温州、路桥、上海、广丰、庆元及丽水等省际、跨区、跨县、市区各乡镇3/4以上的公路旅客运输,以及旅游包车运输服务),日发省内外班车356班,年运送旅客约110万人次,营运收入1800多万元。
  19.龙岩客运站
  一级汽车客运站,资产总额482万元,占地总面积达20671平方米,拥有站务用房、发车位、停车场、安全检验及修配车间等主要设施设备和配套基础设施。进站营运客车400多辆,营运线路覆盖闽西城乡及省内和广东、江西、湖南、湖北、浙江、上海等省、直辖市的主要城市,日发班次560班,日发送旅客6000多人次。
  20.宁德客运站
  一级客运站,固定资产总额296.5万元,职工139人,营运客车371台,经营线路45条(省际9条,跨地市县36条),日发班次543班,日均运送旅客6500多人次。
  21.福鼎汽车南站
  一级客运站,2001年10月开业,固定资产总额1482万元,站房面积748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万平方米。日发送旅客1万人次,进站营运的客车341辆。进站经营线路71条,日发班车803班次,其中,省际班线18条125班,市际班线5条13班,县际班线7条83班,县内班线41条582班。
  22.霞浦汽车站
  一级客运站,位于霞浦县三河路,固定资产总额189.39万元,停车场面积1_平方米,候车室面积2400平方米。共有7个售票窗口,8个检票口和20个发车位,日发班车500班次,日发旅客13000人次。车站实行计算机(市内)联网售票,站场设置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危险品检测仪,候车室内安装使用天井式空调、LED全彩色滚动电子大屏幕,采用自动语音合成广播系统。车站经营客运线路32条,每日始发班次196班,开通直达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线路,年发送客运量312万人次。
  二、货运站
  2005年,福建省一级货运站7个,分别为福州东站、福州零担站、泉州市货运站、厦门特运总公司零担集装箱分公司、漳州联运中转站、龙岩货运代理公司和永安长途货运站。
  三、机动车维修
  “八五”期间,福建省各级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培育和发展机动车维修市场,加强维修行业管理,提高车辆技术等级和技术状况,促使机动车维修业形成了布局比较合理的维修网络。
  1995年,各地(市)在新维修业户开业审批和年审中执行交通部下发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含大修、维护、专项修理),把维修合同管理、履约到修率、维修记录档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质量、信誉、服务”为主题开展“信得过维修企业”评比活动,以公开维修单价、维修工时接受监督和公平竞争的方式规范经营行为。全省各类汽车维修业户达11045家(其中一类88家,二类613家,三类1243家,四类9101家),是1990年的1.5倍,维修业户中国有企业451家,集体企业978家,私营和个体9594家,“三资”企业22家。88家一类维修企业中,国有企业占76家。先后制定《福建省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针对维修行业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越级维修、乱收费和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取缔2702家维修业户的经营资格,统一开业条件、技术标准、工时定额和票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的规定,在全省维修企业实行“汽车维修合同”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技术标准,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建立综合性能检测站,组织开展“信得过维修企业”竞赛评比活动。各地(市)应用“先审批,后购置”的事前控制手段,为车主提供车辆选型的有关信息,淘汰老旧车辆。各运管所与运管处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重点抓营运车辆强制二级维护工作,引导维修企业向高层次发展。一、二类维修企业比1990年增加267家,三类企业稳中有升,四类业户相对减少,一批高起点维修企业加盟,22家中外合资维修企业兴起,提高了福建省维修企业的档次。
  1996年,省交通厅表彰遵守行业规章制度、经营行为端正、维修质量和维修服务“双优”的4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和在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中成绩显著的42位机动车维修企业工作者。
  1998年,随着运输市场的开放开发,在“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基础上,适度发展“三资”维修业户。省运输管理局制定《福建省汽车维修合资企业筹建开业条件》及管理办法。执行交通部JT/T201-1995《汽车维护工艺规范》,在各地(市)开展汽车二级维护作业竞赛活动,逐步推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2001年,汽车的数量增长促进了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迅猛发展,初步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向村镇辅射,以一类企业为骨干,二类企业为基础,三类企业为补充,门类比较齐全、布局基本合理的维修网络。与此同时,维修经营业户数量增加,结构得到了优化,企业规模逐渐扩大。特约维修服务成为一类维修企业的主导力量,连锁型的汽车快修、美容业呈较快发展势头。但是,全省机动车维修业区域发展仍然不平衡,厦门、泉州、福州沿海三地的一类维修企业数占全省的79%,而南平、龙岩、宁德等地的一类维修企业仅占全省的10%。此外,私家车日益普及,对快修、美容服务的需求激增,但服务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集约化程度低,大多处于“连而不锁”的状态,品牌效应有待逐步形成。
  2002-2003年,根据交通部《汽车维修市场整顿工作方案》及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福建省汽车维修市场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组织宣传、组织实施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采取疏堵结合、罚教结合的方式整顿和规范维修市场。全省共组织执法检查人员4456人次,检查维修业户5213家,依法查处违章 业户1553家(其中取缔554家,整治446家,降类57家,警告253家,罚款243家,共处罚金35.5万元)。其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DB35/T164.1~7-2000),要求维修企业按照标准规定的维修项目、作业内容、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作业。省交通厅颁发《关于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维修费计算方法的通知》,要求维修企业开具“三单一证”(维修发票、结算清单、材料清单和出厂合格证),增大维修收费的透明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维护车主合法权益。注重规范企业行为,要求维修企业按规定悬挂统一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标志牌。加强对维修业户配件的监管检查和维修车户的调查,完善配件采购进货关,避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督促维修企业按规定将维修项目、维修标准、工时定额及单价上墙公示,增加透明度。检查维修车辆的“三单一证”,避免只收费不维护等不诚信现象。加强维修从业人员培训,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加大对维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国家维修业开业条件标准规定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要求,执行维修从业人员持“机动车维修上岗证”上岗制度。
  四、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1991年4月23日,交通部发布实施《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1995年将“车辆维护记录卡”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增补进“公路运输营运证”,同时下发“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和“汽车技术评定的检测方法”三项行业技术标准。5个检测站(三明、龙岩、福州、宁德、泉州各1个)先后投入运行,5个检测站(莆田1个、漳州2个、福州2个)也投入筹建。同时,各地设立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点,方便车主就近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共设立28个评定点,厦门6个、漳州6个、南平9个、福州4个和莆田3个。
  1996年,省运输管理局出台《福建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基本条件(试行)》和《福建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认定办法(试行)》,全省检测站实行“统一检测项目、统一检测评分标准和统一检测报告”管理,并实行站内检测设备电脑联网,所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均采用全自动联网系统,实现检测信号采集、数据分析处理和检测结果判定均由计算机自动完成,提高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2000年,全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统一实行承诺制度,各检测机构在服务大厅内公布承诺规定、公正性声明、检测标准、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等内容,内设社会监督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部分检测站设置驾驶员休息室,还配备监视系统,并规定服务对象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跟车上线再行检测。
  2004年底,全省共建立50个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含维修竣工检测线),全省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网络基本形成。
  2005年,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采用社会化经营、专家评估、管理机构公布和监管、车单位自愿委托的管理方式。出台《福建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管理工作规范》,统一规范全省综合性能检测行为。全省A级站全部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全省检测站平均检测能力利用率达到70%以上。综合性能检测站与运输管理机构脱钩,实现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向经营性收费的转变。规范检测站软、硬件设施建设,规范检测收费和检测行为。
  五、驾驶入培训
  (一)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1996年,福建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整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的通知》中“对驾乘人员实行考核持证上岗制度”的要求,对营运车辆驾乘人员进行岗位培训。1998年1月1日起统一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2001年10月11日,交通部公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规定实施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2002年3月15日,省交通厅出台《福建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对福建省贯彻实施营业性道路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进行细化和补充。6月29日,召开全省运输管理处处长会议,贯彻部署开展交通部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7月,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全省各市上报的培训业户逐个进行检查验收。经评审考核,19家培训业户获准承办福建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实施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限制不符合道路运输职业要求的驾驶员进入营运驾驶员队伍。
  2000年8月,福建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共核发《岗位服务证》231820本,其中,客运《岗位服务证》53541本、货运《岗位服务证》114522本、危险货物《岗位服务证》2512本、乘务员《岗位服务证》61245本。实行“岗位服务证”管理,把驾乘人员纳入行业管理的范畴。
  (二)机动车驾驶入培训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颁布施行。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明确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由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为此,省运输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驾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6月29日,省运输管理局与省交警总队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入培训和考试衔接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同时,省运输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7月1日,在《福建日报》等报刊上刊登《关于开展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资格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上述要求开展福建省驾驶培训行业管理工作。
  2004年8月31日,驾驶培训行业管理职责移交后的第一期机动车驾驶入教员培训班在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举办。省运输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针对教练员理论、教学能力和实际操作等方面组织考试。12月,交通部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大纲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和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培训进行规范,同时把教学日志纳入培训教学大纲的范畴,全面推行驾驶培训素质教育。
  2004年11月开始,省运输管理局统一组织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对全省已纳入管理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按照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04《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验。审验合格的,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并逐级上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社会公示。2005年1月,省运输管理局组织全省培训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1000多人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宣传贯彻学习,规范教员培训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截至2005年12月31日,通过考试,共有708名理论教练员、5054名实际操作教练员取得新的教练员证书。2005年4月,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逐步理顺与公安、工商和税务等部门的关系,建立健全福建省驾驶培训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驾驶培训市场监管体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福建省志·交通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1990年至2005年这段时期福建交通发展的主要脉络、重要事件和发展成果。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交通规划、普通公路、高速公路、科技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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