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材料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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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308
颗粒名称: 六、材料供应
分类号: F407.906.5
页数: 2
页码: 452-4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94年起,钢材、水泥取消指令性计划分配,全部通过市场供应,材料供应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 材料 供应

内容

90年代初,钢材、水泥实行计划分配和市场调剂“双轨制”。1994年起,钢材、水泥取消指令性计划分配,全部通过市场供应。为了做好重点项目材料供应工作,保证重点建设顺利实施,在建办制定了《重点建设项目基建材料供应管理暂行规定》,经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实施。《暂行规定》要求重点项目材料供应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定向议标方式选择承包供应单位配套承包。经批准可参加定向议标的企业为省基建物资供应公司、省化工建材公司、省金属材料公司、省建材工业供销公司以及其他经在建办认可具备基建物资配套供应条件的公司。配套承包的材料实行省级国家订货,每年由省计委在当年上调的省级国家订货资源中切块给省建委统筹安排,从资源、数量、品种、规格上优先保证。1997年5月,省政府批转省建委关于《福建省重点及大中型建设项目基建材料采购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按《暂行办法》规定,省建委、省技术监督局、省物资总公司、省建材总公司、省冶金总公司等5家于1998年1月、5月分两批批准40家物资流通企业获得供应资格。一批新开工的重点、大中型项目按《暂行办法》,由这些物资流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通过招议标承担基建物资供应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物资供应的资源充足,重点项目的材料不再专门组织供应,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重点项目大宗材料设备运输,继续实行每月分配给180个进省铁路车皮,由在建办统筹安排。1997年10月铁路运输形势缓和后,不再单独办理进省物资运输车皮报批手续。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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