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库区移民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300
颗粒名称: 二、库区移民安置
分类号: F812.422
页数: 1
页码: 4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省政府下达关于水口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17条,库区移民安置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 重点建设 移民安置

内容

1987年,省政府下达关于水口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17条。1998年又先后下达水口水电站、棉花滩水电站库区企业税收优惠规定,对受水库淹没影响而拆建的企业和各项开发性生产项目,以及库外的生产性企事业单位、个人用自筹资金或贷款到库区独资办厂、联合办厂和横向经济协作并安排库区移民劳力达6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财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同年下达水口水电站、沙溪口水电站征收的库区维护建设费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10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