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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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0297
颗粒名称: 三、实行责任制
分类号: TU71-53
页数: 1
页码: 4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普遍实行领导干部负责制,项目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市政府都指定一位领导干部分管重点项目建设,实行责任制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 重点建设 责任制

内容

重点建设项目普遍实行领导干部负责制,项目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市政府都指定一位领导干部分管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及时解决本部门、本地市职责范围内应当解决的问题;有些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设计、施工单位还建立分管院长、经理负责制,加强施工现场服务。1997年开始,省政府直接印发重点项目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一览表,明确下达当年重点建设的进度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省市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单位主要任务,要求各地市、各部门组织各方面力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重点建设任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福建省志·建设志(1991-199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福建省的城乡建设、建筑、基本建设3篇。包括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大事年表、重要文件辑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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